广州澳谷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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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名称: 广州澳谷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委托单位: 广州澳谷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2016年7月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花东医院承担单位: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站长:梁伟钳项目负责:姚 芸报告编写:余江南签发: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负责单位)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大道府西一街6号电话:020-86970705传真:020-86970705邮编:510800报 告 编 制 说 明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站负责对广州市花都区排放污染物单位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2、

2、本报告只对来样或自采样负监测技术责任。对本报告若有疑问,请向监测站办公室查询。对监测结果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本报告10日内向办公室提出复测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对不可保存的样品以及超出保存期的样品,恕不受理。3、 本报告涂改无效,无报告编写者、签发者签字无效。4、 本报告无监测站业务专用章及计量章无效。5、 未经本站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本报告。目 录一、前言1二、验收监测依据2三、建设项目概况33.1 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33.2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33.3 项目总投资与环保投资33.4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43.5 验收范围4四、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污染治理措施54.1 废水及治理措施54.2 废气

3、及治理措施54.3 噪声及治理措施54.4 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6五、环评审批要求7六、验收监测评价标准96.1 废水评价标准96.2 废气评价标准96.3 噪声评价标准9七、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107.1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107.2 监测分析方法10八、验收监测结果128.1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128.2 废水监测结果及评价128.3 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128.4 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13九、环境管理检查149.1 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149.2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149.3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14十、结论与建议1610.1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1610.2 废水验收监测结论1610.3

4、废气验收监测结论1610.4 噪声验收监测结论1610.5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1610.6 环保检查结论1710.7 建议17一、前言 广州澳谷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华辉路11号之六,主要从事面膜、洗发水、护发素和沐浴露的生产及销售,年产面膜10000t、洗发水10000t、护发素2500t、沐浴露2500t。该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总用地面积为6128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该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编制完成了广州澳谷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2

5、月4日以花环监字2016269号文予以批复。受广州澳谷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的委托,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承担了广州澳谷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监测及相关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现场核查工作。我站监测人员于2016年7月份期间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并对其环保措施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现场检查/调查结果,编制本验收监测报告。二、验收监测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2月。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2001年12月27日。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

6、00038号),2000年2月22日。4、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写的广州澳谷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5、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澳谷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花环监字201626号)。三、建设项目概况3.1 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1、建设项目名称:广州澳谷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2、建设性质:新建项目。3.2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该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华辉路11号之六。建设项目地理位置见图3-1。图3-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3.3 项目总投资与环保投资该建设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54

7、%。3.4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广州澳谷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主要从事面膜、洗发水、护发素和沐浴露的生产及销售,年产面膜10000t、洗发水10000t、护发素2500t、沐浴露2500t。该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总用地面积为6128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3.5 验收范围应委托方要求,本次验收监测包括广州澳谷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2台1.0t/h蒸汽锅炉废气、厨房油烟废气、生产车间有组织有机废气、无组织有机废气和生产设备噪声,并对其环保设施以及环保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四、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污染治理措施4.1 废水及治理措施

8、该建设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工具清洗废水、纯水制备设备排放浓水、冷却系统定期外排水和锅炉系统定期排水等。生活污水主要来自食堂和宿舍等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及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市政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4.2 废气及治理措施该建设项目的废气主要来源于锅炉废气、工艺废气及油烟废气。1、锅炉废气该建设项目设置2台1.0t/h燃天然气锅炉,一备一用,其燃烧废气由烟管引至发电机房屋顶排放。2、有机废气该建设项目在原料进入各个生产工序的加料卸料时会有少量有机废气挥发,90%以上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净化水箱

9、处理后由烟管引至楼顶排放,约10%有机废气通过车间内排风口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到空气中。3、 油烟废气 该建设项目设有职工食堂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烟管引至楼顶排放。4.3 噪声及治理措施该建设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乳化机、搅拌机、冷却塔、空压机、制冷机组等生产设备,经减振、隔声、消声等防治措施处理后,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4 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该建设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水处理站污泥、原料和产品包装材料、废滤芯、实验室固废、产品研发废液、生活垃圾、食堂厨余垃圾及废油脂。污泥是水处理过程的副产物,包括筛余物、沉泥、浮渣和剩余污泥等,交由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原料和产品包装材料

10、中装原料的塑胶桶+铁架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其余废弃包装材料可回收部分由收购公司回收,不可回收部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滤芯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处理。实验室固废经高温消毒后作为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产品研发废液交由广州世洁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食堂厨余垃圾交由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油脂属于严控废物,交由广州市栢力森废物回收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五、环评审批要求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澳谷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花环监字201626号)。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评价结论。二、严格执行环保设

11、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报告书载明的建设项目经审批部门批准建设的,按该项目的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轻到最低程度。重点要求如下:1.排水系统须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收集后依托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驳入纳污管网送至新华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2.生产工艺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米;锅炉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

12、化器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有机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901-2010)第时段限值,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3.合理布局厂区设备用房及应选用低噪声的工艺设备,各种声源经减振、降噪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须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研发废液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

13、位妥善处理处置;食堂废油脂和餐厨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等须交市政环卫部门作无害化处理,不得随处倾倒或焚烧。6.按报告书的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7.排污口须进行规范化建设。三、该项目建设须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涉及须许可的事项,取得许可后方可建设。四、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六、验收

14、监测评价标准根据环境功能区域划分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的要求,本次竣工验收监测评价标准如下:6.1 废水评价标准生产废水排放参照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生活污水排放参照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详见表6-1-1和表6-1-2。表6-1-1 生产废水评价标准排放限值单位:mg/L(pH值及注明的除外)监测因子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色度(倍)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磷标准限值696090201054050.5表6-1-2 生活污水评价标准排放限值单位:mg/L(pH值及注明的除外)监测因子pH值

15、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标准限值694005003001006.2 废气评价标准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有机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901-2010)第时段限值,详见表6-2-1,表6-2-2,表6-2-3和表6-2-4。表6-2-1 锅炉废气评价标准排放限值单位:mg/m3监测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标准5020020表6-2-2 油烟废气评价标准排放限值单位:mg/m3监测因子油烟标准2

16、.0表6-2-3 有组织有机废气评价标准排放限值监测因子挥发性有机物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3025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2.9表6-2-4 无组织有机废气评价标准排放限值单位:mg/m3监测因子挥发性有机物标准2.06.3 噪声评价标准噪声排放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之2类标准,即昼间60分贝以下。七、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7.1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1、验收监测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写的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污染物排放

17、总量控制监测暂行技术规定以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实施全程序质量保证。2、验收监测中使用的布点、采样、分析测试方法,首先选择目前适用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分析方法、监测技术规范,其次是国家环保总局推荐的统一分析方法或试行分析方法以及有关规定等。3、本站已通过省级计量认证。4、参加验收工作的监测采样人员和分析测试人员均持有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监测资格证,持证上岗。5、验收监测工作中使用的监测仪器设备均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技术要求,并通过计量检定,在进入现场前对现场检测仪器及采样器进行校核。6、监测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本站质量手册进行。7、验收监测期间,经现场检查,确保该企业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负荷及污染物处理设

18、施负荷均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8、验收监测的采样记录和分析测试结果,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三级审核。7.2 监测分析方法废水、废气和噪声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详见表7-1。表7-1 监测因子采样监测分析方法类别监测项目分析方法方法标准废水pH值玻璃电极法GB/T6920-1986悬浮物重量法GB/T11901-1989化学需氧量重铬酸钾法GB/T11914-1989五日生化需氧量稀释与接种法HJ505-2009氨氮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石油类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2色度稀释倍数法GB/T11903-1989阴离子表

19、面活性剂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7494-1987总磷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893-1989动植物油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2废气二氧化硫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定电位电解法GB/T16157-1996;HJ/T57-2000氮氧化物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定电位电解法GB/T16157-1996;HJ/693-2014颗粒物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挥发性有机物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 附录D油烟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

20、1 附录A噪声等效声级dB(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八、验收监测结果8.1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本站监测人员于2016年7月份期间对广州澳谷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采样和实验室分析。验收监测期间,该建设项目生产正常,生产负荷及污染物处理设施负荷均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符合竣工验收工况要求,废水、废气和噪声的监测数据有效。8.2 废水监测结果及评价验收监测期间对该建设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监测,具体监测结果见表8-1-1和8-1-2。表8-1-1 生产废水监测结果单位:mg/L(pH值及注明的除外)监测点位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

21、需氧量氨氮石油类色度(倍)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磷生产废水入水口7.2910752812321.83.266415.47.32生产废水排放口7.182572.715.25.110.31162.060.193标准限值696090201054050.5表8-1-2 生活污水监测结果单位:mg/L(pH值及注明的除外)监测点位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生活污水入水口7.3418359421724.223.6生活污水排放口7.22793051099.3112.1标准限值69400500300100 从表8-1-1可知,该建设项目生产废水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2、/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要求;从表8-1-2可知,生活污水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8.3 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验收监测期间对该建设项目2台1.0t/h燃天然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油烟废气和有机废气进行监测,具体监测结果见表8-2-1,表8-2-2和表8-2-3。表8-2-1 锅炉废气监测结果单位:mg/m3监测点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FQ-7172-21.0t/h蒸汽锅炉废气排气筒10.727.38.63FQ-7172-31.0t/h蒸汽锅炉废气排气筒9.7243.412.3标准5020020从表8-2-1可知,该建设

23、项目2台1.0t/h燃天然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监测因子的排放浓度监测结果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表8-2-2 油烟废气监测结果单位:mg/m3监测点位油烟FQ-7172-1 厨房油烟烟囱1.71标准2.0从表8-2-1可知,该建设项目厨房油烟废气监测因子的排放浓度监测结果符合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表8-2-3 有组织有机废气监测结果监测点位挥发性有机物FQ-7172-1 车间工艺废气排放口排放浓度(mg/m3)25m排放速率(kg/h)0.4820.00533标准3

24、02.9表8-2-4 无组织有机废气评价标准排放限值单位:mg/m3监测点位挥发性有机物厂界西面ND标准2.0从表8-2-3和8-2-4可知,该建设项目有机废气监测因子的排放浓度监测结果符合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901-2010)第时段限值的要求。8.4 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验收监测期间对该建设项目厂界周围设4个监测点位进行噪声监测,具体监测结果见表8-3。表8-3 噪声监测结果监测地点和编号噪声级 Leq dB(A)标准 Leq dB(A)编号监测点位名称昼 间夜 间昼 间夜 间1东面边界外1米57.5602南面边界外1米58.9603西面边界外1米57.6604北面

25、边界外1米56.760从表8-3可知,该建设项目噪声监测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之2类标准的要求。九、环境管理检查9.1 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该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编制完成了广州澳谷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2月4日以花环监字201626号文予以批复。该项目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环评、环保设计手续齐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9.2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该建设项目制定了项目内部管理

26、制度,保证日常环境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并设有专人负责设备检查、维修、操作,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9.3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详见表9-1。表9-1 花环监字2011129号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序号批复要求落实情况1排水系统须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收集后依托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驳入纳污管网送至新华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已落实环评批复要求。2生产工艺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米;锅炉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食堂

27、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有机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901-2010)第时段限值,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已落实环评批复要求。3 合理布局厂区设备用房及应选用低噪声的工艺设备,各种声源经减振、降噪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已落实环评批复要求。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须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

28、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研发废液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食堂废油脂和餐厨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等须交市政环卫部门作无害化处理,不得随处倾倒或焚烧。 污泥交由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原料和产品包装材料中装原料的塑胶桶+铁架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其余废弃包装材料可回收部分由收购公司回收,不可回收部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滤芯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处理;实验室固废经高温消毒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产品研发废液交由广州世洁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食堂厨余垃圾交由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油脂交由广州市栢力森废物回收公

29、司进行无害化处理。5按报告书的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 已落实环评批复要求。6排污口须进行规范化建设。 已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十、结论与建议10.1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2016年7月7日,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验收监测期间,该建设项目生产正常,生产负荷及污染物处理设施负荷均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符合竣工验收工况要求,废水、废气和噪声的监测数据有效。10.2 废水验收监测结论 该建设项目生产废水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要求,生活污水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30、(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10.3 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该建设项目2台1.0t/h燃天然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监测因子的排放浓度监测结果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厨房油烟废气监测因子的排放浓度监测结果符合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有机废气监测因子的排放浓度监测结果符合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901-2010)第时段限值的要求。10.4 噪声验收监测结论该建设项目噪声监测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

31、B12348-2008)之2类标准的要求。10.5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污泥交由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原料和产品包装材料中装原料的塑胶桶+铁架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其余废弃包装材料可回收部分由收购公司回收,不可回收部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滤芯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处理;实验室固废经高温消毒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产品研发废液交由广州世洁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食堂厨余垃圾交由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油脂交由广州市栢力森废物回收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10.6 环保检查结论该建设项目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管理规范,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和措施。10.7 建议接受当地环保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的不定期日常监测和管理,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便于环保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企业自身内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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