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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002建筑工程总承包协议书建设单位: (简称甲方)施工单位: (简称乙方)甲方拟在安平县城区,开发建设网都嘉园,经甲方认真考察研究决定将此项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保证工程顺利实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调,特订立如下条款,以示双方共同遵守:一、 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及结构形式: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1、施工内容: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给排水、电、暖等分部分项工程及设计变更等除本款第(2)条规定内容外的所有项目。室内外施工界限有关规定及说明划分。 2、甩项内容: 2.1 电梯:楼梯口电表箱、
2、变压器、配电柜及所配电缆(供电部门安装)。2.2厨卫间卫生器具不安装,只安装水嘴和太阳能热水器喷头。2.3塑钢门窗。2.4消防、通风部分。2.5防水由甲方指定厂家材料及施工。以上甩项内容均由施工单位负责预留洞口和安装专业在土建内的预埋管及预埋件(甩项项目乙方按1.5%的配合费计算收费).三、工程工期: 1、本工程乙方进场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开工时间暂定为2011年11月20日,竣工时间为2013年3月1日。工程必须按时竣工。工期在双方认定的工程进度表上,因甲方原因或工程款不到位,不可抗力除外,各施工阶段工期若延误7天以上,对甲方每逾期一天每天罚款5000元;若乙方在规定的竣工时间内不
3、能正常竣工验收,对乙方每逾期一天每天罚款10000元。如乙方在施工期间屡次延误工期或质量达不到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已完成工程量结算,先退场后结算。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2.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能施工,或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做出指令停止施工,或不可抗力原因。 2.2因重大设计变更(造价在2万元以上的)造成工程延期。 2.3因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四、工程造价: 1、本工程执行河北省2008年消耗量定额及相应的二类取费标准人工费调整按2010年553号文件执行。价格信息按衡水市2011(10月份)造价动态编制工程总造价。如价格信息中没有
4、的材料价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单价为准。(钢筋差价在上下浮动100元/吨,不予调整,如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2、根据图纸所含的内容减去甩项部分编制工程总造价(措施费用中的二次搬运费不再计取),作为乙方的总承包总价,承包方式为总价一次性包死。工程总造价为 元(大写: )另外,不可预见费、停水、停电窝工费、冬季施工增加费等预算定额外费用,结算时均不再追加和调整;不计取异地施工增加费。竣工结算时只计算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计算方法按本款的第3、4、5条执行。因双方按图纸确定总造价,未计算,设计变更、调差、现场签证、双方签认增项另计。 注:本项目基坑挖土和桩基费用由甲方施工解决,桩基以上工程为乙方承
5、包的项目,乙方自愿垫资到主体0以上五层封顶。甲方付完成工程量的80% 3、工程变更、现场签证部分执行2008年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根据衡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当期造价动态编制出造价作为变更造价。4、现场签证按以下程序视为有效:乙方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代表。五、拨款方式:(每次拨款以完成工程量的计算书为准,每栋楼按合同条款单独核算支付)。. 1、主体工程完成到垫资部分0以上五层封顶时为第一次拨款时间,按所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工程款。以后主体每完成五层按所完成工程量的75%拨付一次工程款。2、装修阶段每月一次款,拨付所完成工程量的75%。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0%;审
6、定结算后二个月内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在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按河北省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执行。4、每次阶段性付款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形象进度表和申请拨款计划书,十天内甲方和监理共同审核签字后拨付工程款。设计变更部分拨款时不予考虑,纳入工程结算。 5、本工程项目为冬季开工,在春节放假前工程施工未到合同拨款要求,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劳务费。六、工程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乙方将工程结算书报甲方审定,若乙方二个月内未上报结算书,甲方有权独立作出结算。七、工程质量标准及管理体制:1、质量标准:合格2、乙方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的项目经理相同,项目经理如有变
7、更,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并报建设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变更,否则甲方有权处罚乙方50000元以上的罚款;如甲方要求更换项目经理,乙方必须在三日内予以执行;项目经理和有关技术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如临时外出须向甲方指挥部负责人请假。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和坚决执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隐蔽工程要事先通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报甲方进行验收。乙方应完善隐蔽工程资料,经甲方和监理确认后进行签字,不经甲方和监理人员检查签认,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处以5000-10000元/次的罚款。隐蔽工程验收前乙方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甲方和监理接到书面通知
8、后24小时内进行验收。 4、对材料试样取样,乙方必须协同甲方和监理人员共同取样进行试验。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重新取样。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和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每发现一处(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序且未能限期返工的,甲方有权处以乙方5000-10000元的罚款、停工和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八、双方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1确保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即水、电、路通、场地平整。 1.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1.3确定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4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1.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
9、。 1.6协助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1.7协助处理施工工程涉外关系及办理相关手续。 1.8因工程手续问题造成的误工费用,由甲方酌情予以补偿。 1.9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对所建工程房屋按甲方正常销售价的70%进行抵扣。2、乙方责任: 2.1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2.3向甲方和监理提供施工场地办公房屋设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办公设备包括办公桌、凳子、照明设备、文件柜)。 2.4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
10、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5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2.6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2.7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筑垃圾及时外运。 2.8、积极配合其他专业的施工,做好各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对发生的破坏行为如乙方原因负担经济损失。 2.9电梯安装完成后不得作为运输施工物资的工具使用。九、材料要求: 1、在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材料、构件等全部由乙方负责筹措和购买,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在施工前一个月内,报3-5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11、的厂家,经甲方确定后,方可自行采购。乙方所购置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有出厂合格证和材料试验报告。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经甲方和监理人员检验并签证后,才能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返工和拒付工程款。如乙方上报材料3日内甲方未予答复视为认可。 2、所有施工材料乙方必须在安平中心实验室做试验,材料样品必须由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护送至实验室。 3、工程所有试验检测费由甲方代缴,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钢筋厂家要求选用邯钢、邢钢、安钢等七大钢厂。十、资料管理: 1、乙方必须配备专职资料员,负责整理施工资料及有关资料文件的收发工作。 2、工程技术资料必须随工程进度进行编制,保证资料真实可靠,不得
12、随意编造。 3、施工技术资料由乙方统一负责整理,(甲方分包项目的资料,由乙方负责统一收集整理,编制竣工资料),乙方将竣工验收有关部门需要的各种资料送交后另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各两套(含变更图纸和资料)。十一、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6J59-9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8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G80-91)等技术规范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项目经理及各管理人员。各特殊工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持证上岗。 3、乙方施工期间要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则施工,无论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关,如造成
13、甲方财产损失,甲方有追究乙方经济赔偿的权利。十二、劳务要求: 1、为确保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乙方和各分包施工班组在合同中,增加关于民工工资支付的约定并上报给甲方存档,不得拖欠民工工资。乙方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要求)。如乙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处以10000元罚款。 2、乙方应与施工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意外伤害保险金,提供健康证明。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工程形象进度报表中必须有各工种施工队长签字,以确保农民工工资正常发放。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3十三、水、电供应:甲方负责提供水源和电源,确保水电通畅,具体独立接口、接
14、至工地现场,乙方自行组织临时水、电管线的敷设,安装好水、电表,并按计量按安平县价格向当地相关部门交付水、电费。十四、工程保修:总造价的3%为质量保证金1、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须无偿负责修复,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三日内如果没有及时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维修费用从乙方质量保修金中扣除。2、保修期限:基础、主体工程为终身负责制,屋面防水为五年,有防水要求的厨卫间、阳台、外墙面的渗漏为两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供热期、供冷期,建筑装修、电气、设备安装、给排水、消防、喷淋保修期为两年。3、建筑装修、电气、设备安装、给排水、消防、喷淋保修期满无质量
15、问题返还质量保修金的30%,供热、供冷系统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返还保修金的20%,厨卫间、阳台防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返还质量保修金的20%、屋面防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返还质量保修金的30%。十五、设备要求: 本工程项目所用的主要设备除甩项外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采购。十六、其他要求: 1、合同签订后乙方三日内向甲方缴纳保证金 150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首次工程付款时按时返还。(如未能按时缴纳,此合同视为无效合同。如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因甲方原因,未能如期开工,则甲方如数退还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并按银行同期利率付息,合同继续生效。
16、2、本工程乙方不得转让,如发生以上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时,乙方应提前撤走所有施工机械、临建等,竣工验收后无条件全部撤场,并将所以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除外)而拒绝交付工程。如乙方拒不撤场或延期撤场,甲方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4、本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合同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方便施工的原则,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协商解决,本补充合同内的条款,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违者承担经济责任。 6、对于有争议的事项,双方一致同意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解决。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条款有变更修改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十七、双方就合同履行中明确各自有效签字人员:甲方: (签字),身份证号: 乙方: (签字),身份证号: (以上签字为双方代表的签字留样和手印)。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签字: 签字: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