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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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招投标评标办法一、总则(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二)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设立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三) 招标委员会按本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工程质量、企业信誉、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进行综合评议,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的指标进行评审。(四)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 符合性审查(初步评审);2. 澄清(若有必要);3.

2、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4. 提出评审意见,综合评分,写出评标报告,二、评标委员会(一) 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二)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

3、等的表决权。(三)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确定。确定评标专家,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或直接确定的方式。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四) 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1.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满工作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2. 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3. 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职责。(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1.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 与投标

4、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六)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三、符合性审查(初步评审)(一)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招标人设有标底的

5、,标底应当保密,并在评标时作为参考。(二)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三)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当作废标处理。(四)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委

6、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1.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出投标担保或者提供的投标担保有暇;2.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3. 投标工期超过建设工期的或低于投标工期30%的或投标书中无明确工期的;4.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5. 工程质量目标不满足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目标(标准)要求的或投标书中无明确工程质量目标(标准)的;6. 投标人没有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的;7.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要求。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

7、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四、澄清(一)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 投标文件中当出现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工程质量目标(标准)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书填报的为准;3. 投标文

8、件中当出现项目经理名称前后不一致时,以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填报的为准;4. 当单价和工程量的乘积与合同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 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二)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五、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的评审(详细评审)(一)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做进一步评审、比较。(二) 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

9、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中德投标书、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百分法),即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最低投标价法(略)。(三) 评标标准1.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 报价合理;3. 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先进合理,进度计划及措施科学、可靠、质量保证措施得当,有能力保证现场文明施工的措施,主要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资历适应工程的需要,施工组织设计完善;4. 质量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必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可行;5. 工期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 信誉业绩良好,有过类似工程经验,近二年工程多次获得优良工程,经营作风

10、、服务态度好,企业的社会整体形象较佳。(四) 评标指标的设置本办法采用定量百分制综合评价的方法对投标文件的投标工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程度、企业业绩信誉、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施工组织设计六个分项内容进行综合评议大分评定技术标。下列各项评标指标分值供参考:1. 投标工期分项评分(本项满分8分)投标工期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建设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比建设工期缩短的按每缩短1%加0.1分累计加分(缩短的百分数按四舍五入取整数),最多加2分。但投标工期超过建设工期的或投标工期缩短超过定额工期30%的或投标书中无明确投标工期的均视为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评审。2. 工程质量目标

11、分项评分(本项满分为8分)(1) 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目标(标准)的得6分,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工程质量目标(标准)要求的或投标书中无明确工程质量目标(标准)的均视为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评审。(2) 投标人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可得2分。3.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分满足招标文件是对投标文件本身编制水平进行综合评定,具体按下列内容逐项评定、打分(本项满分4分):(1) 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工器具及设备清单报价书中本企业预算员签字注明证号均齐全的得2分,不齐全的得零分。(2) 施工组织设计、企业综合业绩表、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填写齐全,未出现涂

12、改、插字等修改或出现涂改、插字等修改但有加盖投标单位校正章的得1分;出现涂改或插字等修改未加盖投标单位校正章的得零分。(3) 单位清单报价表(书)、总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报价合计金额与投标书中填报的报价金额一致,累计没有误差得1分;不一致或有误差的得零分。4. 企业业绩信誉分项评分(本项满分12分)(1) 企业业绩信誉仅限于投标人名称(不含总公司或下属公司)和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所取得的业绩信誉。(2) 工程质量创优业绩有效期为二年,即仅指投标人近二年(扣除截标当月地上月往前顺推24个月期间)所取得的属工程质量创优业绩。(3) 工程质量安全受检优良加分业绩以及扣分款项的质量安全劳务管理业绩有效期为

13、一年,即仅指投标人近一年(即扣除截标当月的上月往前顺推12个月期间)所取得属工程质量安全(含文明施工)受检优良加分款项以及扣分款项的质量安全(含文明施工)劳务管理业绩。(4) 企业业绩信誉的有效期时限以有关部门发文时间为准。(5) 工程创优加分时,同一工程项目如获得国家、省、市多个级别优质(良)工程称号的,以获得最好级别加分奖励为限,不重复累计加分。(6) 工程质量创优记分只按投标单位在有效期内所获得的与招标工程同类(专业)工程不能参与加分,招标工程及创优工程类别(专业)划分为:工业厂房、住宅民用建筑、公共民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小区室外单位工程、公路

14、工程、港工工程、桩基工程、构筑物工程、土石方工程等类别。5.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分项评审评分(本项满分14分)(1) 投标人应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试验员等管理人员组成管理班子,投入的管理人员应满足工程需要,做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齐备、专业配套,项目经理应取得项目资质证书,其资质及所能承担的业务范围应满足本工程项目的要求,项目经理同时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数应符合有关规定。其他人员原则上应持证上岗。如缺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不符合以上要求,本项得零分且不能定为中标单位,如项目经理符合以上要求,得基本分10分,然后视项目管理班子各类人员配备

15、、专业配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等情况酌情加分,然后视项目管理班子各类人员配备、专业配套、机构健全、职责分工等情况酌情加分,本项满分为14分。(2) 对项目经理在投标中的资质,承担业务范围及承担工程项目等投标要求按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19951号)执行。(3)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及企业综合业绩的有关复印件证明等辅助说明资料仅作为评标辅助资料,当有关辅助说明资料与经有关部门审核过的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和企业综合业绩表内容不一致时,以经有关部门审核过的内容为准。6. 施工组织设计分项评分(本项满分19分)(1)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几项基本内容:a. 主要施工方

16、法;b. 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计划;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3c. 劳动力安排计划;d.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e.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f.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g.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组织措施;h. 施工总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i.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j. 保修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以上十项内容齐全得基本分10分,每缺一项扣1分。(2) 评委结合工程特点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逐项评审,重点审查施工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可行;主要施工机械计划、劳动力安排是否合理,满足施工要求;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期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完

17、善得当;工期网络计划及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科学、合理、有无原则性错误,该项由评委酌情打分,最高分为9分。(五) 商务标评审1. 评标基准价按下列办法确定:(1) 投标人总数达5家及5家以上时,当招标人设有标底时,各有效投标人投标书中填报的报价去掉最高报价高于次高报价15%的最高值及最低报价低于次低报价15%的最低值,取剩余各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权重(40%60%)与经审核的标底价乘以权重(40%60%)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但当有效投标弹未只有3家时,以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权重(40%60%)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2) 当投标单位总数达4家及4家以上时,没有

18、标底时,以有效投标人报价中去掉最高报价高于次高报价15%以下的最高高价及去掉最低报价低于次低报价15%的最低报价后,余者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但当投标人只有3家时,以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2. 商务标评定分值为35分,投标人报价等于基准价的满分35分;低于基准价的,每低于1%扣1分;高于基准价的每高于1%扣2分。六、确定中标与定标(一)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报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 基本情况和数据标;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 开标记录;4. 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 废标情况说明

19、;6. 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 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8. 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二)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三) 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四)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五)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在3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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