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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印发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约谈制度的通知青建质监字【2010】3号各区、市质监机构,各开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约谈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约谈制度 二一年二月三日主题词:工程质量 约谈 制度 通知 抄送:市建管局 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0年2月3日印发 附件: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约谈制度为提高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意识,健全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规范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做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消除质量隐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应当启动约谈程序:1、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开工的。2、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3、在日常监督检查、巡查、质量大检查中,发现工程存在较严重质量问题的。4、在质量检查中,同一企业参与建设的工程连续出现质量问题的。5、对已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拒不整改落实的。6、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文件拒不执行的。7、竣前检查观感质量评价为不合格的。8、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9、因质量问题引起业主或群众集体上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10、其它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二、 根据约谈内容确定约谈对象。约谈对象为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一同参加约谈。三、 约谈会议由站分管站长主持,监督科科长和质量监督工程师参加。四、 约谈程序如下:1、质量监督工程师将需约谈的事项填写工程质量约谈审批表(见附件1),并送交监督科科长审核。2、监督科科长向站领导汇报约谈事由,站领导核定约谈对象、时间和内容,并签署审批意见。3、质量监督工程师填写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约谈通知书(见附件2)送达被约谈对象。当被约谈对象要求变更约谈时间时,由质量监督工程师负责协调。4、约谈时,质量监督工程师做好约谈记录,并在约谈后及时整理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约谈会议纪要(见附件3)。五、 约谈会议包括以下内容:1、被约谈对象书
4、面汇报情况。汇报内容包括简单介绍工程质量状况,责任人履行质量责任情况,剖析质量隐患或质量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及整改完成时间,以及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措施等。2、约谈人指出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被约谈对象提高质量意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就加强质量管理提出具体要求等。3、确定整改内容、落实整改期限以及责成被约谈人提交整改报告时间。六、 监督机构将跟踪监督整改完成情况,约谈资料存工程监督档案。七、 企业被约谈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与企业评优评先、业绩考核挂钩。八、各区、市质监机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附件:1、工程质量约谈审批表 2、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约谈通知书3、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5、站工程质量约谈会议纪要工程质量约谈审批表约谈申请人: 日期:工程名称: 地址:约谈对象: 约谈事由:科室意见:日期:站审核意见: 日期:备注: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约谈通知书 : 经查,你单位 工程存在如下问题: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范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做好质量管理工作,我站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在我站会议室(市南区澳门路121号318室)召开工程质量约谈会议,请你单位准备书面材料并准时参加约谈。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年 月 日如上述约谈时间因故需变更,请及时与我站联系。联系人: 联系电话: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质量约谈会议纪要时间: 地点: 参加人员: 记录人: 内容: 参加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