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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414号宜昌路31号地块(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部分)场地环境调查报告简本建设单位: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环评单位: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二一四年十一月目 录1 总则11.1 项目由来11.2 评价等级21.3 评价范围3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42.1 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42.2 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42.1 评价地块发展历史及周边环境概况62.2 评价地块使用现状62.3 配套设施现状及变更后情况83 评价地块周边污染源概况94 周边污染源对变更地块的环境影响评价114.1 废气污染源114.2 噪声污染源125 土壤环境风险评价136 生态
2、环境影响分析156.1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156.2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57 评价地块内居住用地范围确定结论167.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167.2 声环境影响评价167.3 土壤环境风险评价167.4 配套设施16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71 总则1.1 项目由来青岛市市北区(原四方区)宜昌路31号原为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青岛染料厂,于1999年改制更名)湖岛分厂厂区,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1994年青岛染料厂与瑞士汽巴公司等合资,在该厂区内建设青岛汽巴纺织染料有限公司、青岛汽巴颜料有限公司、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三家合资企业,1996年起陆续投产;2008年青岛汽
3、巴纺织染料有限公司、青岛汽巴颜料有限公司又分别更名为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巴斯夫颜料(青岛)有限公司。其中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为一家中美合资企业,主要生产纺织染料,中间体和助剂等化学品,目前产品主要为红、黄两大系列的偶氮产品,生产规模为5350t/a;已停产的历史产品为蓝纳克隆,原生产规模为1200 t/a。2013年3月,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协调领导小组以青湾企发20132号下发了关于下达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第十一批)的通知,将宜昌路31号地块内的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3家合资企业一并列入第十一批青岛市老城区企业搬迁改造计划,搬迁时限为2013年
4、1月至2015年6月。根据青岛市规划局于2013年6月17日下发的关于向市老企业搬迁办出具搬迁企业原址用地初步规划设计条件的函(青规综函字2013145号)(详见附件),宜昌路31号地块拟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和中小学用地。本次评价变更地块为宜昌路31号地块中的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7687.7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染料标准化生产车间、染料合成车间、冰厂、罐区和行政楼等。目前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根据国家环保部文件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等相关规定,场地使用权人等相关责任人应委
5、托专业机构开展关停搬迁工业企业原址场地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为此,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委托我院承担其“宜昌路31号地块(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部分)场地环境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我院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地块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实地勘查、监测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编制了宜昌路31号地块(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部分)场地环境调查报告。1.2 评价等级1.2.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对变更地块周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主要废气污染源为: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有组织排放的SO
6、2、NOX、烟尘,煤场等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青岛海意机床制造有限公司喷漆产生的甲苯、二甲苯;中油宜昌路加油站加油机及油罐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该地块变更后作为商住用地及中小学用地,成为环境敏感目标,项目自身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次评价主要评价周边废气污染源对区域地块的环境空气影响程度、范围,评价等级为三级,对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燃煤锅炉烟气影响采用AERMOD模式进行预测评价,对青岛海意机床制造有限公司甲苯、二甲苯对变更地块的影响进行简单分析。1.2.2 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变更地块目前周围为双桃化工和青岛巴斯夫有限公司。该地块变更后作为商住用地,声环境质量应满足商住用地功能区要求。考虑到地块的声功能
7、要求及周围噪声源可能对本地块的影响程度,确定周围噪声源对变更地块声环境的影响评价为二级从简。1.2.3 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该地块变更后用于房地产开发,建成后所排放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该地块在海泊河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因此,本次变更环评主要分析该地块污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可行性、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海泊河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以及海泊河污水处理厂接纳该地块污水的可行性。因此,水环境影响评价做一般影响分析。本项目为土地变更项目,不会引起地下水水位水质的变化,因此,主要对地下水环境现状进行监测分析及评价。1.2.4 生态影响评价等级变更地块现状主要为厂房,其生态环境一般。该地块变
8、更为商住用地及中小学用地后,主要带来生态环境的改善及城市景观方面的变化。因此,生态影响评价做一般影响分析。变更地块土壤在企业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污染,结合现状监测数据,对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评价分析。1.2.5 土壤环境风险评价变更地块土壤在企业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污染,属潜在污染场地。本次评价主要结合现状监测数据,对地块内土壤转换为商住用地及中小学用地的土壤达标情况进行判定;并参照相关土壤筛选值筛选出地块内土壤的主要污染因子,进行土壤环境风险评价。1.3 评价范围评价地块拟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及中小学用地,对区域环境质量有改善作用。通过调查地块周围废气污染源和噪声污染源,监测本地块环境质量现
9、状,以判定评价地块是否可变更为商住用地。大气污染源评价范围为变更地块周边1km范围内的主要大气污染源;噪声污染源调查范围为变更地块周边200m内的主要噪声源;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现状评价范围为变更地块区域内。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 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2.1.1 环境功能区划根据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青政发201414号),变更地块属于二类区。根据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市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的通知 (青环发201267号),变更地块属于3类区。地块变更为商住及中小学用地后,声环境功能参照2类区执行。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无功能定位,参照类功能区执行。2.1.2 环境现状质量评
10、价(1)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监测期间子站SO2、NO2时均值、SO224h均值均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NO224h均值及PM10、PM2.524h均值不能满足二级标准要求,NO2、PM10、PM2.5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4倍、0.27倍、0.63倍;2#测点SO2、NO2时均值、24h均值均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2#测点PM1024h均值超出二级标准,最大超标倍数为0.49。超标可能与监测时附近区域有市政工程正在施工产生扬尘有关。监测期间3#测点二甲苯小时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
11、79)表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甲苯一次浓度为未检出0.0361mg/m3。(2)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停产后,项目所在区域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评价地块地下水各指标可以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标准,其余监测指标可以满足上述标准要求。2.2 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根据项目周围现状及规划建设情况,并结合其建设及使用功能的特点,确定本项目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情况如表2-1所示。表2-1 项目周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序号敏感点方位距离(m)户数/人口功能保护项目及级别1本项目地块拟
12、建小区/住宅区环境空气二类区2兴隆花园南1701110/3330住宅区环境空气二类区3兴隆家园南3401500/3800住宅区环境空气二类区4华能社区南3101456/3373住宅区环境空气二类区5湖岛小学东20师生507人学校环境空气二类区6青岛40中东330师生770人学校环境空气二类区7宜昌馨园东420580/1740居住区环境空气二类区8宜昌社区东4001236/3071居住区环境空气二类区9怡昌家园东南210312/930居住区环境空气二类区2 评价地块概况2.1 评价地块发展历史及周边环境概况评价地块原属于原青岛染料厂,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地块内原建设染料厂874厂房。1997年
13、4月起,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厂区利用原有厂房进行生产,使用至今。评价地块内企业为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斯迈纺织),为中美合资企业,主要生产纺织染料,目前产品主要为红、黄两大系列的偶氮产品,生产规模为5350t/a;已停产的历史产品为蓝纳克隆,原生产规模为1200 t/a。项目地块西、南、北侧均为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地块东侧为巴斯夫颜料(青岛)有限公司。项目地块周边环境关系见图1-2。2.2 评价地块使用现状评价地块总占地面积7687.7m2,主要设有2座生产厂房(标准化车间和合成车间)、行政楼、罐区、工艺水池、泵房、制冰厂、原料周转区、危险废物暂
14、存区,其中工艺水池采用30cm水泥+2层玻璃棉+瓷砖防渗结构。目前地块内企业仍处于生产状态。评价地块用地现状详见图2-1。2.2.1 评价地块内污染源调查2.2.1.1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污染源调查1、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主要以2-氯-4-硝基苯胺,盐酸,亚硝酸钠,为原料经重氮化,偶合,调配生产托拉斯分散红 R 2500t/a,以4-氯-2-硝基苯胺,盐酸,亚硝酸钠为原料经重氮化,偶合,调配生产托拉斯分散黄 4G 2800t/a。2、主要污染源分析(1)废气红、黄两大系列的偶氮产品已停产,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已停止,因此本次评主要价对地块内现有污染
15、源废气产生及处理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目前,项目主要是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和标准化车间干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投料粉尘收集后和干燥产生的颗粒物一起经水膜除尘器净化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2)废水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与职工生活污水混合后经管道输送厂区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处理后的废水直接排入胶州湾。(3)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废包装,产生量约80t/a;生产过程中真空泵运行过程中产生含苯酚真空泵油,年产生量为2t/a。以上均为危险废物,由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区,定期委托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进
16、行处理。职工生活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2.2.1.2原青岛染料厂874厂房污染调查1、主要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原为原青岛染料厂874厂房,原主要生产酸性染料。2、原有污染调查为了解项目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历史污染情况,本次在原有生产车间厂房外北侧和南侧各布设1个点。受收集历史资料难度较大因素的影响,本次对表层土壤中半挥发性有机物(共70种,包括苯胺、硝基苯类等)做了全分析,以全面了解地块内土壤历史污染情况。监测结果显示,布设的2个点位表层土壤中苯胺、硝基苯等70种半挥发性有机物全部为未检出,未出现超出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
17、1/T811-2011)现象。由上述分析可知,原青岛染料厂874车间使用过程中半挥发性有机物未对项目地块内的土壤造成明显不利影响。2.2.1.3环境事故调查根据调查及收集资料,项目地块内未发生过严重的环境事故,未进行过废物掩埋等操作。2.2.2拆除过程中污染因素分析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停产时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委托相关资产交易中心进行处理;生产过程中残留的工艺废液、危险固废以及设备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建筑物拆除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送城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企业在关停搬迁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
18、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要求,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或使用,妥善处理遗留或搬迁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待生产设备拆除完毕且相关污染物处理处置结束后方可拆除污染治理设施。如果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或使用,企业在关停搬迁过程中应制定并实施各类污染物临时处理处置方案。对地上及地下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管线、污染治理设施、有毒有害化学品及石油产品储存设施等予以规范清理和拆除。2.3 配套设施现状及变更后情况2.3.1 供电地块变更后用电由青岛电网统一供给。2.3.2 给水变更地块所在地市政自来水管网已完善,由兴隆路上的给水管网直接引入。2.3.3 排水该地块变更后用于房地产开发,建成后
19、所排放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该地块在海泊河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区域污水接入海泊河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提升泵站已经建成。本地块变更后生活污水可经市政管网排入海泊河污水处理厂处理。2.3.4 燃气评价地块变更为商住功能后,燃气采用天然气,由青岛市新规划的气源统一供给。2.3.5 热源评价地块变更为商住功能后,冬季取暖采用集中供暖,其热源由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青岛发电厂供给。3 评价地块周边污染源概况3.1 评价地块周边污染源调查变更地块西、南、北侧紧邻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东临兴巴斯夫颜料(青岛)有限公司。巴斯夫颜料(青岛)有限公司、青岛德瑞皮化有限公司、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与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同位于市北区宜昌路31号,拟于2015年6月底前与亨斯迈同期停产拆迁,因此本次评价不再对以上三家企业的污染源进行调查分析。变更地块周边主要污染源包括青岛海意机床制造有限公司、青岛汽车配件二厂飞轮齿圈分厂、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青岛发电厂等。根据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变更地块周边土地规划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及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但根据调查,近期周边企业(除双桃、亨斯迈、巴斯夫、双桃污水处理厂外)暂无搬迁停产计划,因此本次评价保守按周边企业未搬迁考虑。变更地块周边环境现状详见图1-2,地块四周工业企业情况调查列入表3-1。表3-1 评价地块周边企
21、业情况调查表污染源名称企业情况主要污染因素与地块边界的相对位置青岛优派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聚乙烯(PE)管材固废西,700m青岛福冈工贸有限公司食品加工企业,主要产品为蛋糕、月饼、棕子、汤圆、西点餐饮油烟西,600m青岛园利胶布有限公司绝缘胶布带、橡胶布、医用胶布生产企业固废西,480m青岛汽车配件二厂飞轮齿圈分厂机械加工企业,主要生产汽车配件、组装钢木家具等噪声西南,420m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燃煤发电、供热企业噪声、SO2、NO2、TSP、PM10西南(距煤场),500m青岛超艺数控机械有限公司空调机外壳模具、汽车模具及钣金冲压件的生产与制造企业噪声西南,480m青岛华电新型建材公司
22、粉煤灰蒸压砖生产企业颗粒物西北,600m青岛四机工业有限公司从事铁路配件装配、机械加工等噪声西北,460m青岛洁城储运有限公司医疗废物运输企业,厂区内主要用于空车停放及办公等,废物不在厂区内储存及处置/西北,450m青岛海意机床制造有限公司机械加工,滚齿机、数控端面车床、落地车床、抽真空平板硫化机等;主要工艺为机加工、喷漆噪声、甲苯、二甲苯北,370m四方区城市建设维护工程总公司市政机械施工公司厂区用于停放设备及办公,不生产/北,360m青岛中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宜昌路加油站汽油、柴油加油站,设20m3柴油储罐、93#汽油储罐、91#汽油储罐各1座环境风险非甲烷总烃东,140m3.2 评
23、价地块周围主要大气污染源调查地块周边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青岛福冈工贸有限公司、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双桃污水处理厂、青岛华电新型建材公司、青岛海意机床制造有限公司、青岛中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宜昌路加油站(以下简称中油宜昌路加油站)。其中福冈工贸仅排放餐饮油烟,经净化后对项目地块几乎无影响;双桃污水处理厂拟与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同期停产;青岛华电新型建材公司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炉渣、风化砂等露天堆场产生的粉尘,距变更地块600m,距离较远,且目前正在建设封闭的原料仓库将原料入库储存,封闭原料库建成后,该公司产生的颗粒物对变更地块影响可忽略。因此评价地块变更后周围主要的大气污染源有华电青岛
24、发电有限公司、青岛海意机床制造有限公司、中油宜昌路加油站。3.3 评价地块周围主要噪声源调查评价地块周边主要噪声源包括青岛汽车配件二厂飞轮齿圈分厂(西南,420m)、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煤场(西南,500m)、青岛超艺数控机械有限公司(西南,480m)、青岛四机工业有限公司(西北,460m)、青岛海意机床制造有限公司(北,370m),全部为工业企业噪声源,与变更地块相距均在370m以上,不会对变更地块声环境质量造成大的不利影响。4 周边污染源对变更地块的环境影响评价4.1 废气污染源1、有组织污染源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现有机组海水脱硫增容改造工程、二期电除尘改造工程、二期2#锅炉脱硝工程(以下
25、简称改造工程)将于2014年年底建成投产,将改造工程完成后废气污染源对大气环境的贡献值与现有工程贡献值进行对比,并对三期工程废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进行预测,从而预测青岛华电有限公司各项改造工程及三期工程对本项目地块的环境影响。预测选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AERMOD模型中的点源模式。变更地块规划方案尚未设计,因此预测位置选择可能规划为楼座的模拟位置。评价考虑在该地块内不同区域、由近至远、同时考虑与华能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烟囱的相对位置情况选择不同的预测位置(共5处点位,编号1#5#,具体见图2-2-3),同一位置再选择不同的预测高度(底层、30m高度
26、、60m高度和90m高度),逐日逐次预测华能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各项改造工程及三期工程建成后,锅炉废气中SO2、烟尘、NO2对变更地块内模拟建筑在不同高度的最大小时地面浓度和日均浓度。预测结果显示,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脱硫、除尘、脱硝改造工程及三期工程运行后,变更地块不同距离建筑的不同高度受其锅炉烟气影响较小,其SO2、NO2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华电改扩建工程建成后对地块内建筑物各高度的PM10日均浓度贡献值较小,不会引起区域环境空气中PM10日均浓度的明显增加,对变更地块建筑物的影响不大。2、无组织污染源无组织污染源主要包括华电青
27、岛发电有限公司煤场、华电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粉煤灰堆场、青岛海意机床有限公司无组织排放的甲苯及二甲苯。现状监测结果显示,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及变更地块厂界颗粒物浓度可以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区域二甲苯一次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以上无组织废气排放源对变更地块影响较小。4.2 噪声污染源评价地块周边主要噪声源包括青岛汽车配件二厂飞轮齿圈分厂(西南,420m)、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煤场(西南,500m)、青岛超艺数控机械有限公司(西南,480m)、青岛四机工业有限公司(西北,460m)、青岛海意机床制造有限公司(北,370m),全部为工业
28、企业噪声源,与变更地块相距均在370m以上,不会对变更地块声环境质量造成大的不利影响。考虑到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锅炉瞬时排汽噪声源强较高,因此对该公司的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简要介绍。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噪声主要来自发电机组、锅炉供风机、引风机、空压机、碎煤机和脱硫系统曝气风机等设备,重点噪声源主要分布于锅炉房及周边区域内。该公司主要噪声源均位于评价地块边界800m以外,一般不会对变更地块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5 土壤环境风险评价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的要求,所有生产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实验室和生产经营危险废物单位,在结束原有生产经营活动,
29、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时,必须进行土壤检测并进行相关的评价。依据国内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以下简称风评导则)的要求,参考美国环境保护总署(以下简称EPA)的风险评价方法和毒性参数,通过全过程的场地环境风险评价污染识别、污染取样调查和风险评估,开展德瑞皮化原址场地土壤风险评估,从人体健康的角度出发,为项目土地性质变更后使用功能提供依据。经调查,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厂区土地性质目前为工业区用地,土地性质变更后,根据规划要求,区域内土地将变为商住用及中小学用地,建设商业设施、住宅或学校。通过对企业的生产历史调查和相关文件查阅,现场勘查以及企业员工的访谈,了解亨斯迈
30、生产历史与现状,调查企业生产过程中主要原辅材料、产品、中间产品、废弃物的排放情况,明确可能的污染“斑块”和可能的污染物。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主要以2-氯-4-硝基苯胺、盐酸、亚硝酸钠、4-氯-2-硝基苯胺等生产染料,通过调查得出,亨斯迈可能对土壤环境产生危害的主要污染环节为:1、生产车间:各产品生产、三废排放工段;2、原料中转区、危废暂存区;3、罐区等。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物质主要有硫酸铬、苯胺类、氰化物、甲苯等。现状监测结果显示,变更地块土壤监测各指标均满足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2011 DB11-811)(为北京市地方标准,本次评价参照执行)商住用地筛选值。本次评价根据污染
31、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对变更地块进行了暴露评估、毒性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变更地块土壤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按照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实验室和生产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在结束原有生产经营活动,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时,必须经具有省级以上质量认证资格的环境监测部门对原址土地进行监测分析,报送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审查,并依据监测评价报告确定土壤功能修复实施方案。”,因此建设单位需按照上述要求在停产以后委托相关监测部门对变更地块进行监测并报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批,确定土壤功能修复实施方案。6 生态环境影响
32、分析6.1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本项目变更地块内目前主要为生产区、办公区及辅助生产区,绿化较少,有少量人工植被零星分布。6.2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评价地块目前为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后及中小学用地后,原有的生产企业将搬迁,土地利用格局发生变化,原来凌乱分散的环境被整齐的建筑、道路和绿地代替,区域生态环境得到美化。另外,对绿地、树木的浇灌,将增加区域地下水补给量,植被的生产量也将大大提高。1、土地利用的影响该地块变更后,土地利用类型有明显的变化。项目所在地原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变更后为商住用地及中小学用地,提高了绿化用地率。2、植被覆盖的影响该地块变更后,新增加的人工绿地组成该区域的植被外貌,担
33、当植被的生态功能,以乔木、灌木、草地相结合的人工绿地系统,其功能向观赏型和生态型转变。新增加的人工绿地的功能主要是维持生态平衡、提供舒适的人居环境、提高景观质量。3、项目实施对物种资源的影响变更地块内无特殊物种资源和珍稀物种,亦无敏感的自然生态链节存在,因此,开发活动不会对这方面造成影响。4、项目实施对水土流失的影响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防止由于场地开挖在多雨季节造成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逐渐形成的绿化系统可进一步防止水土流失。7 评价地块内居住用地范围确定结论7.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根据监测及大气预测结果,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及青岛海意机床制造有限公司排放废气对项目变更
34、地块影响较小,不构成制约。7.2 声环境影响评价变更地块周边主要噪声源为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噪声,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设备运行噪声及锅炉瞬时排汽噪声均对变更地块噪声影响较小,不构成制约。7.3 土壤环境风险评价企业在搬迁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省级以上质量认证资格的环境监测部门对铬超标范围进行监测分析,并依据监测评价报告制订土壤功能修复实施方案。7.4 配套设施变更地块已完善的配套设施有供电、废水、供热、燃气、供热等。项目变更后,供电可由变电站直接接入电网;供水可由周围道路上的给水管网直接引入;燃气采用天然气,由青岛市新规划气源统一供给;居民冬季取暖采用集中供暖,其热源由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供给
35、;新建住宅或商业设施产生的废水经市政管网进海泊河污水处理厂。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变更地块所在区域市政设施配套完善,周边废气污染源对变更地块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对地块内污染区附近2m以上深度的土壤环境调查监测及风险评估结果显示,各测点土壤中各监测因子危害水平均处于可接受范围,变更地块内本次评价中已监测和评价的部分场地土壤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不属于污染场地。在落实以下条件的前提下,从环境角度出发,项目地块用地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及中小学用地才是可行的。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在结束地块内生产经营活动、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时,对本次评价中受厂区未停产限制而未能进行土壤监测的部分场地进行进一步的调查监测及评估,依据监测评估报告确定是否进行土壤修复。如需进行修复,由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负责完成。联系方式:建设单位亨斯迈纺织染化(青岛)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宜昌路31号联系电话:0532-83757742 联系人:王工环评单位机构名称: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联系地址:青岛市京山路15号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0532-82899937 电子邮箱:hky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