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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1. 定义2. 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3. 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4. 合同价款、支付、结算5. 双方的人员、设备6. 甲方责任7. 乙方责任8. 工期9. 质量与检验10. 现场管理11. 材料设备12. 工程变更13. 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14. 工程保修与最后验收15. 转让与分包16. 与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的配合17. 销售配合18.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19. 不可抗力20. 保险21. 保证担保22. 文物和工程障碍23. 违约、争议及仲裁24. 计划的编制25. 合同解除26. 合同生效与终止27. 合同份数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天津XX住宅发展有限公司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石家
2、庄开发区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天津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如政府备案合同与本合同有不相符合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1.定义甲方:天津XX住宅发展有限公司乙方:石家庄开发区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建(深圳)设计公司工程质量监督单位(以下简称质检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单位:监理单位: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工程监理部本工程:天津XX天玻项目示范区建筑安装施工工程本合同:天津XX天玻项目示范区建筑安装施工工程总包合同合同价款
3、: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除另有规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以书面形式体现的,任何这种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延误。天:指日历天。2.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0.1.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
4、次序如下: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甲方驻工地总代表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本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定标书);经双方协商认可的投标书及其附件;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书面文件;图纸;工程量和设备材料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0.2.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2.2.1.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监理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执行。2.2.2. 双方各自购买自己所需的本条所发生的标准、规范。0.3. 图纸甲方向乙方于合同签订后7 日之内提供图纸 8 套(含制作竣工图所用图纸 3 套
5、),并要求乙方在施工现场随时保留一整套图纸,以供甲方、监理有关人员查阅。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在该项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 7日之前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示。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只将图纸用于本次招投标及本合同履行,不得将图纸的任何部分泄漏给其它无关的第三方。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工程概况3.1.1. 工程名称: 天玻项目示范区建筑安装工程 3.1.2. 工程地点: 天津市解放南路
6、518号 3.1.3. 工程内容、范围:(1)、2号楼(联排一型、三层异型柱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906平方米);(2)、3号楼(联排三型、三层异型柱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762平方米);(3)、4号楼(联排二型、三层异型柱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143平方米);(4)、1号楼(情景一型、五层异型柱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由甲方另行分包的工程如下: 见相关内容。 甲方另行分包的工程,乙方如有相应施工资质,则可参与投标,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考虑由乙方中标。4.合同价款、支付、结算4.1. 总价包干方式合同价款为: ¥5,900,000.00元(小写)人民币伍佰玖拾万元整(大写) 4.
7、2. 工程承包方式及计价依据:合同价款是由乙方按照招标文件、承包范围、本合同条款、现场条件、施工组织设计等投标报价并经甲方确认的总价包干。除设计或工程变更等本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情况以外,合同价款不得调整。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投标报价的单价不得调整,并且适用于此后工程的变更。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图纸、技术说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应认为均已详细研究明了,投标报价中已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及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检验、调试、验收、样品、管理、利润、建安营业税及附加的其它税
8、金、费用等因素,保证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乙方负责。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收等部门缴纳。乙方应按施工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有关规范等完成甲指定分包工程有关的堵补工作(铝合金门窗工程、电梯工程除外)、全部分包工程预留预埋、线管穿通铁丝等由乙方负责的总包配合义务和责任,此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索赔或签证。4.3. 合同价款的调整材差调整: 价格不得调整 人工费调整:人工费用不得调整 工程量调整(设计变更及签证)详细调整原则按附件11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协议处理。4.4. 工程款支付4.4.1. 本工程
9、预付款: 无 4.4.2. 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 1) 按月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完成工程(包括已完工并且其补充预算已经审核的工程变更)进度款申报表,监理在4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报甲方,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支付。2) 进度款与质量挂钩,报送工程进度报表时附工程验收单,若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3) 每期进度款暂扣 15%,同时扣除及甲方代付款、违约金、罚款;工程款累计支付达合同价款及已审定的补充预算总额的 85%,即停止支付。4) 各种对乙方的违约金、罚款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5.双方的人员设备5.1. 甲方5.
10、1.1. 甲方驻工地总代表为柴亚民先生,甲方的所有文件经甲方工地总代表或授权人签署后方有效。5.1.2. 甲方委托天津水泥设计研究院工程监理部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驻工地总代表为魏文华先生,具体行使职权的范围由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给乙方,乙方必须遵守。5.2. 乙方5.2.1.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组织施工,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5.2.2. 本工程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为耿振堂,其它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投标文件。5.2
11、.3. 乙方项目经理为乙方驻工地总代表,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乙方项目经理部公章后递交甲方。5.2.4. 乙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人次。5.2.5. 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上岗证、有关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5.2.6. 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同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
12、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1) 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2) 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3) 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4) 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5)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6) 与投标书及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7)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6.甲方责任施工准备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提供水、电接口到红线。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施工许可证、施工临时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乙方协助办理。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地
13、下构筑物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自费进一步探明。乙方对地上、下管线负有保护责任,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应自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组织有甲方、乙方、设计单位、质监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各承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作好会议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施工期间6.2.1.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6.2.2. 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6.
14、2.3. 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7.乙方责任7.1. 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7.2. 乙方负责因施工工程需要而进行的全部临时工程设计,其中包括:边坡支护方案、水平及垂直模板支撑方案、各项施工荷载计算。7.3. 负责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7.4. 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和
15、监理报送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7.5.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及室外环境的施工。7.6. 按合同约定内容,为甲、乙双方分包的工程提供配合和管理,对甲、乙双方分包的工程进行施工总协调,参加甲方分包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对整体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负责。7.7. 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及甲方项目经理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乙方正式开工前须向甲方、监理公司申报
16、施工现场粉尘防治方案、污水处理方案、噪音管制方案。经甲方、监理公司审批后,严格执行。因乙方管理不善所带来的一切相关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7.8.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7.9.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15%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7.10. 修补分包工程施工损坏内外墙瓷片(费用按本合同规定计取,由分包单位负责支付),完成分包工程安装后的修补及塞缝(外墙
17、防水面层修补的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7.11. 凡乙方未能完成或按期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7.12. 墙改、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未及时提供合法发票或提交合格的资料或交还占用的场地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的,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7.13.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一年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
18、违约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 。7.14. 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廉洁合作协议书,并严格遵守之。7.15. 乙方后一道工序必须对甲方分包单位的前一道工序的成品进行有效保护。如果乙方后一道工序对甲方分包的前一道工序的成品造成污染、损坏,经监理确认后,由乙方按照甲方和监理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处)理或赔偿,对此甲方和监理将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力。7.16. 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在为分包提供垂直运输服务过程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对分包单位吃、拿、卡、要。对违规的责任人,甲方和监理将对其公告警示并清退出场,同时对乙方项目部处以人民币伍仟元到人民币壹万元的罚款。7.
19、17. 大型垂直运输设备、现场变配电设备的检修、维护必须提前3天报监理和甲方审批。7.18. 乙方负责总包配合和总包管理的责任和内容:1) 提供甲方直接分包单位的进退场时间(分包单位提供工期计划)及协调日常工作,按月提供对各分包单位进度和施工要求及分包评价,乙方对分包单位的评价将作为甲方对分包工程款的支付依据之一。2) 提供必要测量定位。乙方应与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核对清楚各专业图纸之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并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并在分包的作业面范围就近提供清晰、准确、便捷的轴线和标高控制线,防止分包单位出现因轴线尺寸、标高不清造成差错。如因乙方不提供和提供的轴线尺寸、
20、标高等数据有误,造成其它分包单位的损失,必须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必须为分包施工提供操作场地和材料临时堆放场地,满足分包的施工条件。乙方图纸与分包单位图纸之间的核对,由乙方召集各分包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并及时完成,报甲方和监理备案。3) 乙方必须作好总平面规划,并报甲方和监理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为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提供并预留必须的、整洁和干净的办公、生产的场地,由分包单位按乙方的管理要求自行搭设临时设施,但这些办公、生产和生活的场地应事先经甲方和监理批准。乙方必须对分包库房及生活设施的安全、文明进行有效的督导和管理,及时提供分包设备进场、吊装、堆放、保管条件。4) 乙方搭设的塔吊、井架、室外电梯、脚手
21、架等,在甲方和监理的统筹安排下,应免费为甲方分包单位提供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服务,并在甲方和监理指定的时间内,提供并完成分包单位的垂直运输,积极配合分包单位的施工;上述设施的拆除时间应服从甲方和监理的安排,如不服从安排,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5) 及时、就近、免费为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提供临时生产用水、用电、照明用电、施工机械及电动工具用电、试车调试(包括单机试车、联动调试等)、验收所需的水电接驳点,水电费用由分包人负责。对于恶意拒绝造成试车不能顺利进行的事件,经甲方和监理确认属实后,对乙方项目部处以人民币伍仟元到人民币壹万元的罚款。6) 甲方直接分包单位进场一周内,乙方必须根据甲方与分包单位间
22、的合同规定或甲方和监理的要求,编制对分包的质量要求书,报甲方和监理审批。总分包工序交接由监理验收确认后,双方予以接受,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根据总进度计划,为甲方直接分包单位的穿插施工提供必需的作业面、技术条件,以及必要的作业时间。7) 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现场的所有(包括分包单位)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分包移交工程(包括已完和未完工程)进行有效保护,如果发生丢失、损坏,首先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在乙方任意一笔工程款中扣除,再由乙方负责追查相应责任人,责任事故经甲方和监理确认后,由责任人将损失补偿乙方,甲方和监理将对责任人采取进一步处罚措施。8) 按施工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有关规范等甲方
23、和监理的要求,正确完成全部甲方分包专业的预留预埋(包括各类开关底盒、插座底盒、线管、孔洞、打洞、剔槽等),修补各种安装后预留洞口,费用按定额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计算,由甲方另行承担。9) 及时做好预埋管线的疏通工作,按图进行防水处理,防水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10) 根据各专业工程要求,在专业施工前提供具备各专业施工的条件,完成有关的土建项目施工;11) 电梯配合工作还包括提供充足施工电源到机房,清理井道,电梯门套塞缝,专业进场前完成机房全部土建工作,电梯门套塞缝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12) 分包专业施工场地服从乙方的现场管理;13) 在甲方样板房、售楼处、首层大堂及售楼通道的施工过程中,乙方应
24、创造相应的施工条件,特别应注意对水电等的施工进行总包协调管理;14) 根据甲方提出的地盘位置、载重量、提升高度等要求及时设置、调整和修改看楼提升架(电梯)和专用看楼通道等,并由乙方协助安排专人管理,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后在予以支付。15) 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车辆设备不从销售前庭广场进出,不破坏前庭广场已做好的园林绿化工程,不损坏和污染包括游泳池在内的所有架空层设施和绿化等。16) 协助甲方悬挂销售宣传用条幅;条幅悬挂与进度冲突时,如需将条幅拆除时,报经甲方和监理批准后,按甲方的要求进行保护性拆除,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保管。17) 根据施工进度需对销售中心进行拆除时,应按照甲方要求,对甲方所列的有关
25、物品进行保护性拆除(因现有拆除工艺限制无法保护的除外),保证物品拆除后可重复使用。18) 在销售中心及样板房拆除期间,对现场临时存放的由售楼处、样板房拆除的物品和材料,进行24小时的专人看管,看管费用按现场签证计算,出现盗窃现象由乙方负责。19) 协助甲方对本项目销售现场各种销售宣传材料物品进行看护,力保不被破坏。20) 乙方对属于甲方直接发包的分包工程的合同有相应的知情权。同样甲方有权要乙方提供其与上述分包单位间达成的一切协议及来往函件等。21) 乙方及各分包单位都必须做到每日工完场清,将所有垃圾运至施工现场内甲方和监理批准的垃圾堆放场点,并由乙方进行统一管理。如果分包单位未达到要求,乙方报
26、经甲方和监理确认后,由乙方负责清理,其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额度双倍从分包的工程款中扣除,支付给乙方。如果乙方拒绝及时进行场地清理(不论该场地是否为乙方责任范围还是分包责任范围),甲方有权另外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清理,其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额度双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22) 总分包的人员、水电、机械、作业面等由乙方调节和安排。23) 乙方有责任在工程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档案验收过程中为甲方提供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服务,并为发包办理相应手续。分包档案的收集、整理、交验、办证、跟踪、整改、验收、取证等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对此甲方将提供必要的协助。24) 与分包单位签署现场配合协议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
27、发生扣罚款时,由乙方按监理和甲方的现场规定,书面报监理和甲方进行处罚。总包责任的未尽事宜由双方现场协商解决。甲方直接分包工程与乙方承包工程之间的详细划分由甲方另行约定。乙方负责对甲方所有分包单位进行总的协调管理,并提供相应的配合。如乙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有效配合或配合不及时,甲方可另行处理,由此影响分包专业施工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并处以所发生费用二倍的罚款。7.19本合同的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以及总分包配合之中有任意一项达不到甲方满意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签署工程款支付凭证,对乙方的罚款可以在任意一期工程款中扣除。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由监理判定其严重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处罚。
28、7.20每道工序必须坚持按国家、省、市及本合同规定的验收制度。未经监理验收和确认,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不论事后检验质量是否合格,该批工程量的工程款一律不予支付,并且因此所发生的检验、处理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并且甲方和监理有权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力。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必须及时上报监理和甲方,不得擅自隐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必须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并报监理和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对质量事故的处理,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处理。8.工期乙方如按时完工,甲方将支付人民币玖万元的奖励,全面封顶时支付50%,余款在竣工验收后按结算款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如不能按时完工,甲
29、方有权取消该笔款项,并扣回已支付的部分。8.1. 开工、竣工开工时间: 2002年11月1日 竣工时间: 2003年4月1日 合同工期总天数为: 约150个日历天 8.2. 进度计划8.2.1. 乙方应在收到开工令后7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进度及分项工程进度计划,甲方和监理在提交后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8.2.2. 乙方的施工进度应符合以下里程碑要求:1) 0.000以下基础工程,完工时间为:2002年11月30日;2) 主体结构封顶时间为:2003年2月28日;3) 内装修完成时间:2003年4月1日;4) 外装修完成时间(脚手架拆除时间)为:2
30、003年3月20日;5) 工程全部竣工移交时间:2003年4月1日。8.2.3. 工程的完工标准:1) 0.000以下基础工程完工标准为:通过甲方、监理、设计院联合验收;2) 主体结构封顶标准为:最后一个楼的封顶;3) 内装修完成标准为:毛坯房(依据样板间标准);4) 外装修完成标准为:满足甲方、监理的验收标准;5) 工程全部达到业主入伙标准,并由甲方代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完工通知书。8.2.4. 如乙方未能如期完成8.2.2中规定的内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项每天支付合同总额的0.05。违约金的支付方式为:自8.2.2所规定的时间起,甲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无需书面通知乙方。罚款
31、累计最多不超过工程总价的3;如阶段工期拖延,但总工期未拖延,则除因影响甲方销售安排以外的已扣除的阶段工期违约金可返还。在保证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乙方按照本条款约定的阶段及总工期(及依据合同约定的工期调整)提前完成的,每天以合同总额的0.05作为奖励。8.2.5. 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计划不相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8.2.6. 甲方不接受因节假日、周末、夏收、秋收人员短缺、工期拖延而引起的任何补偿。因抢工
32、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8.3. 开工及延期开工8.3.1.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并甲方合同评审委员会批准。8.3.2.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工期相应顺延。8.4. 暂停施工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直至甲方进一步的指令。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造成
33、停工的,不承担乙方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但工期可以相应顺延。8.5. 工期延误8.5.1. 因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线路(按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监理确认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分项工程进度计划中关键线路)造成工期延误,须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合同评审委员会批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工期是否顺延及天数:1) 甲方未在开工前3天提供施工场地、进场通道、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2) 甲方、监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未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更换的;4) 设计变更或修改导致增加的工程量一次增加超过工程总价的5;5) 不可抗力;6) 条款中
34、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8.5.2. 乙方在8.5.1款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8.6. 工程竣工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否则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 万元及由此引起的所有补偿、赔偿或诉讼费用。9.质量与检验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标准为: 天津市住宅示范小区标准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现行规范、甲方发出的施工图纸及甲方制定的质量标准为依据。检查和返工9.2.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
35、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及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 9.2.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9.3.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限定的时间内
36、修改后重新验收。 9.3.2. 甲方、监理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应承认验收记录。9.3.3. 经监理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监理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监理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9.3.4. 对于合同定义的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必须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每次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且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直至甲方
37、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关键工序主要包括:1) 基础工程: 测量放线土方开挖基础垫层模板钢筋绑扎混凝土土方夯填面层;2) 主体及装饰工程: 测量放线钢筋绑扎或支模板支模板或钢筋绑扎混凝土砌体砼表面处理抹灰(分层验收)油漆或其他饰面3) 楼地面工程:楼地面测量放线洞口处理地面清理砂浆找平防水保护层其他面层4) 门窗工程:门窗框初步固定塞缝收口;5) 屋面工程:面层清理找平层防水保护层隔热找平或挂瓦条屋面瓦等面层;6) 设备安装:a) 给水管暗设定位给水试压系统试压b) 排水管坡度伸缩节、检查口设置存水弯设置7) 有防水要求的地方,均应进行淋水或闭水试验,并经验收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9.3.5. 为
38、维修方便,乙方应在工程隐蔽之前,向甲方提交每户的水电管路布置图,详细标注各种管线的具体位置和详细尺寸,并在实体结构上标注。9.3.6. 乙方做施工样板,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重新检验当甲方、监理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设备调试 9.5.1. 双方约定需要设备调试的,设备调试内容应与乙方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9.5.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调试条件,乙方组织设备调试,并在设
39、备调试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通知包括调试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设备调试记录,甲方根据乙方要求为设备调试提供必要条件。设备调试合格,监理在设备调试记录上签字。 9.5.3. 甲方、监理不能按时参加设备调试,须在开始设备调试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设备调试,应承认设备调试记录。 9.5.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设备调试条件,甲方组织设备联动调试,并就设备调试内容、时间、地点向乙方提出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设备联动调试合格,各方在设备调试记录上签字。 9.5.5. 双方责任 1) 由乙方承担设计或提出修改设计造成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不管该设
40、计是否经过甲方、监理批准,由乙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如乙方不承担设计责任,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2)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不管该设备是否经过甲方、监理批准,由该设备采购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乙方采购的,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的,甲方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 3)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按甲方、监理要求重新安装和设备调试,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设备调试
41、的费用。 4) 设备调试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均由甲方承担。 5) 监理在设备调试合格后不在设备调试记录上签字,设备调试结束24小时后,视为监理已经认可设备调试记录,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9.5.6. 投料设备调试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甲方负责,如甲方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乙方配合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10.现场管理10.1. 安全施工与检查 乙方应遵守建设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及规范,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
42、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负责向进入现场的人员提供良好、安全的施工环境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本项目实行每月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检查标准为国家现行规范。乙方必须保持经常性的例行自检,对每月一次的检查结果实行公布,并记录在案,作为甲方考核乙方工作表现的重要依据。乙方须在开工前做好安全工作计划,并报甲方、监理批准执行。安全工作计划必须包括乙方安全组织架构、安全工作指标、乙方安全工作导则、检查制度、培训制度、安全风险评估。10.2. 安全防护 10.2.1. 乙
43、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10.2.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完成政府有关部门的报批手续,并提前14天书面通知监理,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0.3. 事故处理 10.3.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0.3.2. 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
44、,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10.4. 文明施工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平面布置须考虑周全,并经甲方书面审核后方可实施。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甲方将定期邀请主管部门到场,按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通报有关部门。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电脑(可上网)、打印机、传真机等等。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应统一佩带工作牌。工作牌由甲方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
45、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声、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10.5. 现场用水用电管理10.5.1. 考虑到工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乙方应准备备用发电机、水池等设施。10.5.2. 甲乙双方用电用水必须安装水表、电表(乙方水、电表安装及移位须报甲方同意),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抄底度数,并签字认可;水表、电表须经过有关部
46、门检测;10.5.3. 水电费由甲方向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垫付;10.5.4. 甲乙双方每月底共同对乙方的分支水电表进行抄表(甲方用水用电不计管理费和损耗),甲方根据抄表情况从乙方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乙方水电费。如当月未完成抄表,则从乙方当月进度款中全额扣回,待抄表工作完成后,向乙方退回甲方用水用电费用。10.5.5. 现场用水用电总量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出具的收费单为准。乙方除依据上述收费单规定的金额交纳水电费外,还需按水每吨增付人民币柒角(0.7元/吨),电每度增付人民贰角(0.2元/度)的标准再交纳管理费。10.5.6. 在正式电送到永久配电室后,现场施工用电应及时转接到永久配电室,且施工
47、用电应以永久配电室内的总计量表(有功电度表)为准同时承担变压器的基本电费。11.材料设备11.1.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11.1.1. 甲供材料设备清单见相关附件。11.1.2. 甲方在材料设备清单或工程施工中指定的材料设备需要乙方现场搬运及保管的,甲方支付该材料设备总价的1%(含税,)作为乙方的现场搬运及保管费用(已含税金),此费用甲方另行支付,计入工程总价。11.1.3. 凡属甲方供货且由乙方负责施工的材料和设备,甲方和监理应在到货前12小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立即根据现场条件提供场地进行免费卸货,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乙方拒绝卸货和保管,甲方有权另外委托施工单位完成这部分工作,其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额度双倍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上述材料和设备由乙方在收货后立即负责组织甲方和监理、供货单位共同就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外观、资料等方面进行验收,逾时未验收,视为乙方验收通过,由此造成的损失从乙方进度款中的扣回,由此造成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后,办理正式材料调拨手续,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物资丢失和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11.2. 实施三方订货合同的材料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