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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例会制度为了加强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安全管理,规范例会操作流程,制定本制度。一、根据实际情况,工程例会采用定期周例会形式,时间定于工程首次例会结束后的周五下午三点。工程例会由在建项目监理主持,工程例会地点:总包单位会议室。二、除定期的工程例会外,工程部可根据工程需要召开工程及各项目组专题会,解决工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三、严格会议制度,相关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到会及会议制度如下:1、各单位相关负责人迟到,罚款50元/人次;迟到30分钟视为旷会处理,罚款xx元/人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建设单位批准的视为矿会,罚款xxx元/人次;中途更换负责人未经建设单位批准的视为矿会,
2、罚款xxx元/人次。2、监理单位相关参会人员矿会达到3次以上,则视为监理单位不作为,建设单位将拒绝支付监理费。3、总包单位相关参会人员矿会达到3次以上,则视为未能履行总包单位相关职责,建设单位将拒绝支付所有工程总包管理费,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将由总包单位承担所有责任。4、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相关参会人员矿会达到3次以上,则视为该分包已无任何问题需要相关单位协调处理,所有问题该分包自行解决,如不能履行合同,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由该分包承担。5、会议期间各参会人员手机一律调为静音或震动状态,造成严重干扰会议正常进行的,罚款xxx元/次。以上罚款,相关单位应于3日内上交建设单位,否则将双倍从该单位合同应付款
3、中扣除。以上所罚款款项将作为卫生环境及文明施工基金应用于整个小区工程或部分奖励与会一贯较好的单位或个人。四、例会参加人员(一)建设方:专业工程师、预算工程师(二)监理方:在建项目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三)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四)甲方指定分包单位:各分包项目负责人。另外,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参加范围。五、例会内容(一)总包单位汇报内容:1、总结汇报本周工程进展情况,质量控制情况、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及施工中需协调处理的各种技术等问题。2、汇报下一周工程计划情况。并在会后将下周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3、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和下阶段可能遇到的问题
4、。4、需要建设单位、监理或其他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二)甲方指定分包单位汇报内容:1、本周施工情况,质量控制情况及施工中需协调处理的各种问题。2、下阶段可能遇到的问题。3、汇报下一周工程计划情况。(三)监理单位根据工程情况提出意见:1、本周该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的工程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2、总结本周工程的质量控制情况、总体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3、对工程进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汇总,对工程的下一步计划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四)建设单位内容:1、对本周工程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2、提出下一阶段工程的总体要求。六、例会上各单位提出的问题或优化建议在会议上必须经过讨论作出明确结论;对需要再次讨论的问题,在会议记录上明确最终解决日期。七、首次例会需明确各单位各自的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范围,明确施工过程中的例行监理程序及禁止行为。八、每次例会后,监理单位做好工程例会会议记录,例会结束后2日内整理出会议纪要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下发总包及各分包单位。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由甲方负责下发。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