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嘉湖圩区整治技术导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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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嘉湖圩区整治技术导则(试行)浙 江 省 水 利 厅 二一一年六月 浙 江 省 水 利 厅 文 件浙水农201126号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杭嘉湖圩区整治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嘉兴市水利局、湖州市水利局,有关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为科学有序推进杭嘉湖圩区整治,我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杭嘉湖圩区整治技术导则(试行),并通过了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导则由浙江省农村水利总站具体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浙 江 省 水 利 厅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前 言为满足我省新一轮杭嘉湖圩区整治的需要,在收集大量相关资料和分析我省杭嘉湖圩区整治特点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

2、反复讨论和修改,制定了本导则。本导则共8章,主要内容有:总则,工程等级与设计标准,水文水利计算,圩堤,水闸,排水泵站,水系沟通工程,圩区管理工程等。本导则由浙江省水利厅负责管理,由省农村水利总站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浙江省农村水利总站(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邮编:310009),以便修订时参考。本导则主编单位及主要起草人:主 编 单位:浙江省农村水利总站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主要起草人:江锦红 陈琦芳 胡东亮 贺金仁 陈延瑛 梁 樑 康 颖 方 敏 郑鱼洪目 次1 总则2 工程等级与设计标准3 水文水利计算4 圩堤5 水闸6 排水泵

3、站7 水系沟通工程8 圩区管理本导则用词说明条文说明附录:杭嘉湖圩区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大纲1 总则1.0.1 为明确杭嘉湖圩区整治相关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保证设计质量,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导则。1.0.2 本导则适用于列入浙江省杭嘉湖圩区整治规划(浙水农201047号文批准)的圩区整治工程。1.0.3圩区格局(圩区的规模和布局)应与浙江省杭嘉湖圩区整治规划一致,不得擅自调整圩区格局,确需调整圩区格局应进行相关论证,经省水利厅核准后调整。主要建筑物应根据圩区内外水系的特点充分论证合理布置,并统筹兼顾各方利益,避免水事纠纷。1.0.4 圩区整治的工程设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和浙江省相关技

4、术经济政策,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勘测工作,充分利用已有的地形地质资料,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使建设方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方便管理。1.0.5 圩区整治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 工程等级与设计标准2.0.1 圩区整治工程等别、规模按单个圩区的整治面积由表2.0.1确定。表2.0.1 圩区整治工程的等别工程等别工程规模小(1)型小(2)型圩区面积(万亩)31532.0.2 圩区整治中的圩堤、水闸、排涝泵站等建筑物的设计洪水标准(对应圩外设计洪水位)和级别按表2.0.2确定。表2.0.2 圩区整治建筑物级别和洪水标准建筑物类型分等指标洪水标

5、准(重现期)(a)永久性建筑物级别临时性建筑物级别设计校核主要建筑物次要建筑物圩堤设计洪水标准20/455水闸/2050455排涝泵站单站排涝流量(m3/s)2001003001345020050200234105030100345210205045522050455注:1)水闸、排涝泵站合建的建筑物应按高的洪水标准、级别确定; 2)临时性建筑物的临时挡水标准按工期和主要施工期所处时段按施工规范要求确定。2.0.3 排涝标准的设计暴雨重现期为10a,农村集镇和村(包括旱作区)的设计暴雨历时和排除时间为1d(或24h)暴雨从路面积水(作物受淹)起1d排至路面(旱作田面)无积水,水田的设计暴雨历时

6、和排除时间为1d(或24h)暴雨1d排至农作物耐淹水深。2.0.4 主要建筑物的稳定安全系数按表2.0.3确定。表2.0.3 主要建筑物稳定安全系数建筑物名称建筑物级别抗滑稳定安全系数抗倾稳定 安全系数抗浮稳定 安全系数基本组合特殊组合基本组合特殊组合基本组合特殊组合土基岩基土基岩基圩堤土堤41.151.05/防洪墙41.201.051.051.001.451.35/水 闸41.201.051.051.0/1.11.05泵 站11.351.101.201.05/1.11.0521.301.081.151.03/31.251.10/41.201.051.051.00/注:1.基本组合是指设计运用

7、情况及完建情况,特殊组合是指校核情况、施工情况和检修情况; 2.岩基上的抗滑安全系数如采用抗剪断公式计算,其抗滑稳定安全系数:基本组合为3.0,特殊组合为2.5。2.0.5 主要建筑物挡水部位的顶部高程由设计洪水位和校核洪水位加相应的安全超高确定,并取最大值。安全超高包括相应洪水标准对应的风浪爬高、风壅增水高和安全加高,地面沉降区还应包括相应计算时段的预估地面沉降量,按2.0.1式计算。 Y=R+e+A+Bij (2.0.1)式中:Y安全超高(m); R设计波浪爬高(m); e设计风壅增水高(m),一般可不计; A安全加高(m),按表2.0.4确定; Bij 地面沉降地区相应计算时段的预估地面

8、沉降量(m)。表2.0.4 主要建筑物挡水部位顶部的安全加高值建筑物名称圩堤(设计洪水位)水闸泵站土堤砌石堤设计校核设计校核安全加高(m)0.40.30.40.30.60.43 水文水利计算3.0.1 圩外河道的设计洪水位可按浙江省杭嘉湖圩区整治规划典型站点设计洪水位成果,与典型站点较远的圩区可采用相邻典型站点插值得到。采用水力学数理方程计算模型计算的洪水位成果应与规划成果比较和合理性分析。3.0.2 圩区的设计暴雨可由当地邻近水文(雨量)站历年日(或24h)最大降雨观测资料(一般系列应大于30a)按P型概率分布曲线进行经验频率适线求出相关统计参数后计算,或按浙江省短历时暴雨24h暴雨等值线图

9、计算。计算成果应与浙江省杭嘉湖圩区整治规划等相关成果比较和合理性分析。3.0.3 圩区向圩外机排的设计排涝模数采用平均排除法计算,其计算公式: (3.0.1)式中:qj泵站向圩外机排的设计排涝模数(m3/s/km2);P为历时为T的设计暴雨(mm);A排水区总面积(km2);h1为水田滞蓄水深(mm),一般取4070mm;Aw为水田面积(km2);h2河网、沟塘滞蓄水深(mm),一般取400600mm,特别低洼地区取0300mm;A2河网、沟塘水面面积(km2);h3山地、旱地及非耕地的滞蓄与损失量(mm),一般取(0.20.4)P,山地取小值,平地取大值;A3山地、旱地及非耕地面积(km2)

10、;Ew历时为t的水面蒸发(mm),单位时间的水面蒸发量可取0.167mm/h;A1河网、沟塘及水田面积(km2);为历时为T的水田渗漏量(mm),一般取值为5mm/d;T排涝历时天数(d),取1d; 泵站在一天内的运转时间(h),取1822h/d。3.0.4 利用式3.0.1计算排涝模数时应根据当地实际合理选取有关计算参数,其计算结果应结合当地已建的圩区排涝能力和受灾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平原圩区的排涝模数宜根据圩区性质控制在表3.0.1规定的范围值内,且不宜超过其上限值。表3.0.1 平原圩区10年一遇排涝模数推荐范围圩区性质排涝模数耐淹作物区为主0.951.10非耐淹作物区为主1.051.3

11、5农村集镇圩区1.301.503.0.5 圩区向圩外机排的设计总排水流量由3.0.2式计算。 Q=Aqj (3.0.2)式中:Q圩区向圩外机排的设计总排水流量(m3/s);A圩区总面积(km2);qj泵站向圩外机排的设计排涝模数(m3/s/km2)。4 圩堤(堤防)4.0.1 圩堤的堤线应与圩区的规划布局相对应,并与圩外河道的岸线及已建圩堤的堤线一致,路堤结合的应满足道路技术要求。4.0.2 圩堤建设不得填堵河道,以保证原有河道的水系沟通及安全过流能力;严禁占用圩外水域,确保圩外原有水面率不降低,以保证圩外的总体行洪调蓄能力。4.0.3 圩堤应与水闸(闸站)、排涝站等建筑物布置相衔接,形成封闭

12、的防洪排涝体系。4.0.4 圩堤宜选用当地材料填(砌)筑,根据地形、地质、施工、投资、占用土地、拆迁等因素通过综合比较选定堤型,并根据选定的圩堤型式及通航、水土保持、生态、血防等要求确定相应的护坡护岸形式和堤岸绿化措施,圩外河道多年平均最高洪水位以下宜采用砌石、混凝土(块)等耐久性较好的硬化护岸措施,但必须保证其足够的通透性能。4.0.5 对于地面沉降区,圩堤预估累计沉降量的计算时段为建成后1020a。4.0.6 地面预估累计沉降量应按当地有代表性的地面沉降观测站的观测资料并结合地下水开采封井情况、回灌措施分析后确定,对于沉降率衰减的地区可按4.0.1式初步估算: Bkj=(ak-a0)/(1

13、+2(ak-a0)(aj-a0)/(1+2(aj-a0) (4.0.1)式中:Bkj从 aj年到ak年之间预估累计沉降量(m); a0地面沉降区初始观测年份; aj圩堤建成年份; ak圩堤建成后的某一年份; 1、2由a0年到ai年(要求到设计的前一年)沉降观测资料进行回归分析得到的两个参数(a/m,1/m)。4.0.7 圩堤堤顶宽度应根据堤型、堤高、施工、交通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宜小于3m。土堤的边坡按堤高、筑堤土料的力学性能、所受荷载以满足抗滑、抗渗稳定要求确定,且不得陡于11.5。村镇段拆迁困难时宜采用建防洪墙方案。4.0.8 堤顶路面结构按防水土流失、防汛交通、环境、管理等需要采取土质、泥

14、结石、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等形式。5 水闸(挡水闸)5.0.1 圩内河道与圩外河道交叉口处应建水闸,圩内的断头河道确需筑堤的应建设涵闸以保证圩内的用水需求。5.0.2 水闸应布置在靠近圩内河道的河口、河势顺直、占地拆迁少、施工方便的河段,拆除重建的宜充分利用原有闸址。5.0.3 水闸净宽不宜小于原河道或规划拓宽河道宽度的1/3,且不得小于4m。5.0.4 水闸主要闸孔尺寸应保证原有的通航要求,如航道整治规划提高航道等级标准的应预留建设位置。5.0.5 对于地面沉降区,水闸的预估累计沉降量对应时段为其建成后的2050a,对于沉降率衰减的地区可按4.0.1式初步估算。水闸的闸顶高程不得低于圩堤顶

15、高程。闸门顶高程应高于挡水位高程0.3m ,闸底板高程应比河道的河床规划设计高程高200300mm。5.0.6 水闸的地基处理、结构安全等要求应符合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096)等标准的规定。6 排水泵站6.0.1 排水泵站布局应按“低水低排、高水高排”和“均衡布站、方便管理”的原则,并结合圩区内外河道水系及现有闸站情况经综合比较后确定,应充分利用对现有泵站的更新改造提高排水能力。6.0.2 平原区的排水泵站宜采用堤身式布置,泵站与水闸建筑物应相互配套;山区半山区圩(斗)区布置于主要泄洪河道岸边的排水泵站宜采用堤后式布置,并在适宜位置配套建设圩外河道

16、水位降低时的自排设施。6.0.3 排水泵站的总装置排水流量应为圩区的设计总排水流量的1.11.2倍。各单站的排水流量按其控制的相对排水面积及河道过流能力比较选定,圩区内有特别重要保护对象时应考虑安装备用机组。6.0.4 按设计装置排水流量、设计总扬程和水泵选型样本,经综合比较选定水泵型号和相应台数。初选泵型时其设计总扬程按净扬程的120%140%估计,当选定相应泵型和管路布置方案时,应对水泵工况点进行校核,保证水泵在高效区域运行,否则应重选泵型或调整相关管路布置方案。6.0.5 对于地面沉降区,泵站的预估累计沉降量计算时段为其建成后的2050a,对于沉降率衰减的地区可按4.0.1式初步估算。6

17、.0.6 排水泵站宜采用正向进水、正向出水的布置方式。6.0.7 采用正向开敞式进水池的排水泵站,宜选平面对称蜗形进水池(形进水池)。6.0.8 出口采用拍门断流的水泵应选用开启角度大、水头损失小、止水效果好、关闭撞击力小的新型轻质材料拍门或采取其他技术措施增大开启角度、减小撞击力。6.0.9 根据所选水泵型号、最大轴功率、转速选配电机型号及功率,按水泵型号、电动机型号及启动类型、保护要求、控制要求选定水泵控制系统(动力柜)。按电机总功率选定主变压器容量,按水泵台数、运行灵活可靠性、投资节能等要求选定主变压器台数和主接线方式。闸站平时照明、维护等用电宜就近接入其他公用电线路或装配小型专用配电变

18、压设备。6.0.10 排水泵站的装置效率在设计工况下不得低于55%。6.0.11 排水泵站应满足防汛调度的信息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的监控设施。6.0.12 排水泵站的地基处理、结构安全等要求应符合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泵站技术管理规程(SL255)等标准的规定。7 水系沟通工程7.0.1 当河道的过流能力不能满足排水泵站的最大排水流量时,应考虑采取河道疏浚或拓宽措施以保证排涝要求。7.0.2 计算河道过流能力时应考虑河道淤积、水面漂浮物、杂草的影响,留有一定的安全裕度,通常河道的设计过流能力不宜小于排水泵站设计排水流量的2倍。7.0.3 山区半山区的圩区不得把下泄山区洪水的河道包围在圩

19、区范围内,山坡汇水宜采用撇洪沟措施直接排至圩外河道,以降低机排规模、工程投资以及节约能源和减少运行经费。8 圩区管理工程8.0.1 圩区建筑物应按有关规定、标准划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8.0.2 圩区的主要建筑物应设立观测设施,地面沉降区应有沉降观测。8.0.3 圩区应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其管理房可结合闸站建设布置。小(2)型圩区管理用房控制在200m2以内;小(1)型圩区管理房控制在400m2以内。8.0.4 管理机构应根据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通讯设施和应急抢险救灾工具等。本规范用词说明1 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

20、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 导则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杭嘉湖圩区整治技术导则条文说明目 次1 总则2 工程等级与设计标准3 水文水利计算4 圩堤5 水闸6 排水泵站7 水系沟通工程8 圩区管理1 总则1.0.1 杭嘉湖平原位于太湖之南,区内人口密集,生产要素集聚,经济发展较快,为我省主要产粮区,其地势为

21、西南高东北低,是太湖流域诸多河流汇流入海的必经之路,是流域洪涝灾害易发区和防汛重点。新中国成立以来,相继发生了1954年、1963年、1991年和1999年等流域性特大洪水,造成巨大损失。随着“一轮治太”骨干工程的陆续建成,流域的整体防洪能力明显提高,但地势低洼的圩区整治相对滞后,周边水情工情的变化和地面沉降等多因素影响,致使杭嘉湖平原地区的涝水北排受阻、东泄不畅,近年来涝灾频繁发生,成为太湖流域防汛最薄弱环节,影响太湖流域整体防洪调度,加快我省杭嘉湖平原低洼易涝区的圩区整治提高圩区的防洪排涝标准是我省水利工作的重要任务。为了科学有序推进杭嘉湖圩区整治工作,省水利厅于2010年11月1日批准印

22、发了浙江省杭嘉湖圩区整治规划,明确了圩区的总体布局和建设任务。为了科学规范推进我省杭嘉湖圩区整治工作,特别是明确有关建设标准,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和治水理念,制定一部技术导则,作为各地设计的基本依据是非常必要的。1.0.2 本条规定适用条件,适用列入省水利厅批准印发的杭嘉湖圩区整治规划中的建设项目,其重点为指导市、县级设计单位的小型圩区整治工程设计工作。1.0.3 平原低洼易涝区是一个整体,通过上千年历代人民的探索和建设形成了基本固定的圩区格局,各个圩区既相对独立又有联系,互为影响。杭嘉湖圩区河流众多,形成错综复杂的水系,局部的水情、工情变化势必导致其他水势变化,如我省周边水情的变化导致了我省涝水

23、北排受阻东排不畅。因此圩区的格局要上下游左右岸统筹兼顾,需进行系统性的水利计算和分析论证后统一规划。所以圩区格局不可擅自调整,如确需调整应进行全面的水利计算论证并采取相应措施,对圩区的总体防洪排涝影响及对其他圩区的影响很小,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并经省水利厅核准后才容许调整。1.0.4 在国家、省技术经济政策指导下,搜集相关资料是开展相关设计的基础,这些基本资料包括地形、水文气象、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作物灌溉排水、建筑材料、水利工程现状、自然灾害情况、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等,所有收集的资料须经有关部门审定或鉴定,以保证资料的准确性。1 地形资料通常包括:1)比例尺为1/100001/100000的

24、地形图,主要表示圩区位置图;2)比例尺为1/5000的圩区地形图;3)比例尺为1/2000用于堤线布置的带状地形图及相关横断面图;4)比例尺为1/2001/500用于水闸、泵站等建筑物设计的地形图等;5)地形图应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2 水文气象资料包括降水暴雨、蒸发、湿度、气温、风力、日照、霜期等气象资料,以及河流、湖泊、水位、水流、水质等水文资料。3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通常包括圩堤沿线和水闸、泵站等重要建筑物的工程勘探资料,以及相关地下水资料和地面沉降资料。4 作物灌溉排水资料主要包括作物的耐淹、耐渍能力及排涝、防渍要求。5 建筑材料资料包括各种材料的来源、储量

25、、运输方式、运距、单价等。6 水利工程现状资料包括已建的圩堤、水闸、泵站等工程设施及运行情况。7 自然灾害资料包括历年发生的洪涝灾害范围、面积、成因及损失等。8 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资料(针对圩区内)包括行政区划(镇、乡、村)、人口(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土地面积、耕地面积(水田、旱地)、作物组成、耕作制度、农业收益、粮食产量、企业数量产值、人均收入等,以及其他行业的发展现状及规划资料。1.0.5 与圩区建设相关的标准主要有:1.防洪标准(GB50201-94)2.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3.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 278-2002)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26、(SL252-2000)5.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2010)6.水闸设计规范(SL252-2001)7.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98)8.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191-2008)9.水工挡土墙设计规范(SL379-2007)10.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1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12.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SL328-2005)13.水工建筑物荷载设计规范(SL253-2000)14.河道生态建设技术规范(DB33/1038-2007)15.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16.内河通航标准(GBJ501

27、39-2004)17.港口及航道护岸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JTJ300-2000)18.水电水利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DL/T5167-2002)1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20.水闸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0-96)21.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96)22.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23.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行)(2004年5月)24.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行)(2006年7月)25.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26.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27.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28.浙江省水

28、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29.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年)30.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2007)3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与参数(第三版)32.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94)33.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5020-93)34.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5021-93)35.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SL74-95)2 工程等级与设计标准2.0.1 本条引用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第6.1.1条有关工程分等中的治涝内容,圩区整治工程主要目的是防洪治涝,以治涝面积划分圩区整治工程等别(规模)是合适

29、的。工程规模不但是制定工程建筑物级别和建设标准的依据,而且是国家制定相关经济政策的依据,地方标准不容许调整,虽然杭嘉湖圩区整治规划结合我省圩区面积大小的实际提出了按圩区面积进行大中小分类,但与工程规模(等别)不是同一概念。,杭嘉湖圩区整治规划确定整治的667个圩区除大于15万亩的王凝圩区(20.25万亩,秀洲区与嘉善县合建)和德清县的湘溪圩(21.95万亩)外,其余都属小于15万亩的小型工程,其中315万亩的小(1)圩区整治工程43个。中等圩区整治工程由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其设计。2.0.2 圩区整治中的圩堤、水闸、泵站主要建筑物的级别在相关国家标准中采用不同的分级方法,如堤防按防洪标准

30、确定级别、水闸以过流量确定级别、泵站以排水流量和装机规模确定级别。为综合各方面的需要及我省经济发展现状,农村圩区的防洪标准统一规定为20年一遇标准,因此圩堤建筑物等级确定为4级;平原河网的水闸主要是发生涝灾时关闸起挡水作用,平时闸门打开时,其水流速度较慢,按过闸流量进行分级与圩区挡水闸的使用特点不符,挡水闸实际上是一个可以活动的圩堤,按堤防上的建筑物等级不能低于堤防要求,统一确定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50年一遇;泵站按流量和装机规模两个指标分等,并取其高级别,考虑圩区泵站扬程低、流量大,按流量确定的工程级别高,所以仅按流量进行分级,同时考虑堤防上的建筑物不得低于圩

31、堤建筑物的级别和洪水标准,对5级泵站提高了建筑物级别和防洪标准。2.0.3 考虑我省效益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和企业发展需要,农村圩区的排涝标准统一用1d(24h)暴雨1d排出的设计标准。圩区规划采用的是24h暴雨,而国家标准一般采用1d暴雨,本导则为了与规划和国家标准衔接,两种表述方法都采用。24h暴雨是1d暴雨的1.13倍,因此用24h暴雨时计算得到的排涝模数要比1d暴雨大。对于以农作物为主的圩区建议用1d暴雨,以村镇为主的用24h暴雨。2.0.4 本条引用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对主要建筑物稳定安全系数的规定,目的是让设计者便于使用,同时掌握不同建筑物的安全要求,从表中可看出泵站的安全要求比圩堤

32、、水闸要高。2.0.5 建筑物的安全超高在不同的规范里有不同的表述,本条按SL252对圩堤、水闸、泵站作统一表述,即波浪加安全加高为安全超高。由于杭嘉湖东部平原普遍存在地面沉降,因此针对杭嘉湖的实际,安全超高包括建成后一定时段的预估沉降量。作为4级堤防的圩堤的安全加高按允许越浪和不允许越浪划分,实际上是针对防潮要求高的海堤,小型水库的安全加高为0.5m,土圩堤结构特点显然是不允许越浪的,按堤防设计规范GB50286S其安全加高为0.6m,比小型水库要求还高,圩堤的重要性一般不及水库的重要性,因此综合平衡后,土圩堤的安全加高取0.4m,这样规定也考虑了杭嘉湖平原最高水位一般由梅雨洪水控制的特点,

33、而梅雨洪水的特点是风小降雨持久。按4.0.1式计算的堤顶超高不包括堤顶仍作为耕地的圩堤,桐乡市许多圩堤顶种植桑树或其他旱作(顶宽一般在6m),这样可节约水工程占用耕地,有好的一面,但对堤防管理也有不利的一面,由于长年累月的耕作导致的水土流失使堤顶超高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同时植物根系腐烂后也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因素,因此堤顶不宜作为耕作用地,即使较宽的堤顶也应保证临河面不小于1m宽的路面堤顶作为非耕作用地,确有困难的其耕作层厚度(3050cm)不应作为堤顶超高范围。水闸、泵站的安全加高在考虑其相关规范后,规定了水闸、泵站的安全加高,由于水泵的机电设备对防洪防湿要求高,因此泵站的安全加高取0.6m,比G

34、B50265对2级泵站建筑物安全加高的最小规定高。由于杭嘉湖圩区的排涝泵站规模较小,不存在1级泵站建筑物,因此,这样的规定与GB50265中的强制性条文6.1.3没有矛盾。3 水文水利计算3.0.1 圩外河道的洪水位计算需要杭嘉湖圩区的格局确定后,对圩外水系进行概化,并结合周边的排水条件及太湖骨干排涝工程的排涝能力等边界条件进行统一计算,单个圩区无法进行计算,即使原有的水位观测资料也因为圩区格局的调整、边界条件的变化发生变化,因此相应标准的洪水位统一用规划资料,对规划文本没有介绍的相应标准洪水位,可查太湖流域杭嘉湖综合规划或相关已批准的“治太”骨干工程相关工程资料分析后引用。表3.0.1为浙江

35、省杭嘉湖圩区整治规划提供的典型站点相应标准的洪水位。表3.0. 1 典型站点相应标准的洪水位(m)东部平原长兴平原苕溪流域站点20年一遇洪水位50年一遇洪水位100年一遇洪水位站点20年一遇洪水位站点20年一遇洪水位三里桥3.333.433.44泗安镇7.25余杭8.44南浔2.983.13.12天平桥6.68瓶窑8.08双林3.343.483.5林城6.13德清大桥4.73菱湖3.463.533.56虹星桥5.72洛舍闸4.56新市3.463.623.67横塘渡5.02鲇鱼口闸4.28乌镇3.133.243.27吕山4.88菁 山 闸4.07塘栖3.553.673.7杨家浦4.65杭 长 桥

36、3.26崇福3.273.373.43黄土桥5.17递铺8.78平望2.692.812.92长兴5.03安城8.56王江径2.752.92.96杨湾4.9横 塘 村7.75西塘2.512.572.58下莘桥4.87梅 溪7.23嘉善2.532.592.63董家桥4.78霅 水 桥3.39平湖2.372.462.51新塘4.65白雀塘桥2.49桐乡3.123.273.27嘉兴西2.732.82.86欤城2.612.682.79硖石(洛)2.712.842.863.0.2 设计暴雨可按浙江省短历时暴雨图集计算得到,但考虑随着降雨观测资料系列的延长,更能反映降雨真实变化趋势,因此也推荐用暴雨观测资料统

37、计方法计算设计暴雨,但不论采用何种方法计算都应与规划成果分析比较,以保证设计暴雨成果的合理性。表3.0.2为浙江省杭嘉湖圩区整治规划(征求意见稿)提供的主要站点设计暴雨,可作为合理性分析时的参考。24h设计降雨量是1d降雨的1.13倍。表3.0.2 主要站点20年、10年一遇设计暴雨(mm)站名20年一遇设计暴雨10年一遇设计暴雨1d24h1d24h崇德200226157177乌镇170192137155硖石210237163184嘉兴207234163184平湖246278188212嘉善212240165186闸口196221159180湖州196221159180德清2272571792

38、02瓶窑204231163184临平202228160181长兴2002261641853.0.3 排涝模数计算是圩区设计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影响排涝泵站的装机规模,需要慎重对待。排涝模数计算方法主要有经验公式法、平均排除法及河网非恒定流法、水量平衡法。经验公式法我省研究较少,相关参数的取值没有经验可循;河网非恒定流法所需资料和计算条件要求较高,县级水利设计单位推广使用存在困难;水量平衡法主要考虑产水与排水和河道水位水量关系曲线,并控制最高洪水位,但对雨型较敏感,不同的雨型可得到不同的计算结果,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河道湖泊水域以外的陆地产水和水田产水如何汇流到河道内缺少一个合理的方法,需要进一步研

39、究。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只推荐了经验公式法和平均排除法,说明平均排除法是比较成熟的方法,虽然没有考虑水位的变化过程,但反映了不同下垫面(村庄、旱地、水田)的排水要求;平均排除法计算结果一般较水量平衡法要小,从我省多年圩区的受灾情况分析,大多不是因排水能力不足而受灾,主要是倒堤洪水倒灌受灾;平均排除法可避免雨型不同造成的计算结果差异,不同的设计者其计算结果较容易统一;我省规划圩区面积大都在3万亩以下,基本上满足平均排除法的适用条件。综上分析,我省圩区排涝模数统一用平均排除法计算是合适的。在具体的圩区整治设计中,计算公式中的有关参数取值应结合当地的耕地种植作物耐淹要

40、求、镇村分布情况、企业情况综合平衡分析后取值,使排涝模数计算结论基本合理,满足各类保护对象的排涝要求。3.0.4 为保证排涝模数的计算结果的合理性,防止计算结果差异太大,本条引用杭嘉湖圩区规划中推荐的排涝模数控制范围,排涝模数控制范围规划引用的是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承担的浙江省典型低治洼易涝区排涝模数研究科技项目相关成果,该项目已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验收。3.0.5 本条介绍总排水量的计算方法。一般面积越大调蓄能力越大,按产流汇流计算排涝流量应考虑面积因素,但平均排除法是考虑平均水平,所以可以直接按平均排涝模数乘以面积得到。4 圩堤(堤防)4.0.1 闭合的圩堤形成一个圩区范围,因此圩堤的堤

41、线与规划圩区的布局是相对应的。在原有的堤防上加固加高,其政策处理简单、工程直接投资较省,因此堤线宜与老堤线一致。道路与圩堤结合既可节约工程占地,又可利用道路的管理加强圩堤的维护,作为公用设施的道路需符合相关道路技术标准,以保证公共安全。4.0.2 平原区河网密布,形成防洪排涝系统,保证其水系沟通是保证圩区内河网水体流动的基础,填堵河道可节约工程投资,建设过程也简单,但形成的负作用是长久的,应予以禁止。圩外的水域是保证杭嘉湖平原调蓄水量、防洪排涝安全的基础条件,占用圩外水域,等于降低了圩外总的调蓄能力和泄洪能力,难以保证圩内排出的水及时排到下游出海(湖),在周边滞蓄,形成高水位,减低了圩区的防洪

42、标准。4.0.3 本条提出圩区各类建筑物应形成一个闭合圈,从而形成一个防洪整体。圩堤是连接水闸、泵站形成一个整体工程枢纽,因此作出提示性的规定,防止各自为政不能统一实施。4.0.4 本条对堤型(包括防洪墙)、护坡形式(包括护岸)提出要求。由于杭嘉湖地区筑土材料大都为粉砂土,长时间水浸泡、雨水冲刷和船行波的冲击都将对土堤造成相应的破损,长时间积累势必导致塌堤甚至溃堤,因此需要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护坡措施主要有砌石(混凝土)和草皮护坡,一般常水位或多年平均最高洪水位以下需砌石护坡,多年平均洪水位以上采用草皮护坡。4.0.5 本条对地面沉降区,圩堤建成后的预估计算时段。地面沉降与经历的时间相关,时间越长沉降越大,但沉降率在采取封井等措施后会逐渐减低最后趋于稳定,由于圩堤相对于建筑物水闸、泵站较易加高,因此圩堤的预估时段相对要短。4.0.6 本条介绍地面沉降区的初步预估沉降量有关计算方法。对杭嘉湖圩区几个有代表性的沉降量数值分析,很难对沉降量作出一个定值规定,不同的区域沉降没有明显的相关性;另对有关累计沉降量数值进行回归分析,受资料限制和沉降的阶段不同,导致有的后续预估沉降量较为合理,有的后续预估沉降量偏大,这与封井限制抽取地下水有关,封井早沉降趋于衰减,封井迟沉降继续发展;再者,在全面封井后,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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