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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绍兴市禹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延安路5号地块商业、商务楼开发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绍兴市禹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二一四年九月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1项目由来11.2工程内容21.3公用工程31.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4二、周围环境概况52.1项目地理位置52.2周围环境质量现状52.3主要环境保护目标5三、建设项目工程分析63.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63.2污染源强7四、环境影响分析8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105.1污染物防治措施105.2总量控制指标11六、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
2、原则符合性分析126.1选址合理性分析126.2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126.3环保审批原则和符合性分析12七、结论15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绍兴市禹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延安路5号地块商业、商务楼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绍兴市禹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郭菊仙联系人黄增伟通讯地址绍兴市延安东路533号联系电话13735370665传真/邮政编码312000建设地点绍兴市延安路与舜江路交叉口,5号地块立项审批部门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批准文号绍高新经贸【2013】50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房地产开发经营(K7210)总用地面积(平方米)9874.8总建筑面积(平方米)40
3、624.4总投资(万元)305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4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48%1.1项目由来绍兴市禹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延安路5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拟在该地块实施商业办公的房地产项目。该项目已由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备案,编号为:绍高新经贸【2013】50号,详见附件。项目位于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地块用地范围:东至舜江路,南至天池苑小区,西至绍兴日报印务中心地块,北至延安东路。总用地面积9874.8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40624.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962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建筑主体为高层建筑。地块东侧和北侧为主要的城市主干道舜江
4、路和延安东路,交通便捷,商业价值较好;地块东边为城市景观公园,办公环境优越;南侧为已经建成的诸多住宅小区群落,配套设施完善。项目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蓬勃的商机,是商业办公的理想地段。建设单位拟打造高新区全景式生态商务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项目在规划、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相互协调。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现场踏勘、基础资料收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
5、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作为管理部门决策参考。1.2工程内容(2)建设地点:绍兴市延安路与舜江路交叉口,5号地块。(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30500万元,总用地面积987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0624.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962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1。表1- 1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名称单位指标总用地面积m29874.8建筑占地面积m23456土地使用性质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地下建筑面积m211000地上建筑面积m229624.4其中办公建筑面积m220496.7商业建筑面积m29007.7物业管理用房面积m289消防控制室面积
6、m231容积率/3.0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机动车位个297 其中地面停车位个48地下停车位个249建筑层数层高层21层裙房3层地下2层主体建筑高度米78.9裙房建筑高度米13.5地下深度米9(共二层)注:项目商业区块主要为1-3层,设计为普通商业,暂时不涉及餐饮,但设计有餐饮排烟通风井。(4)平面布局和建筑设计功能布局:依据规划条件书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为总层数21层的商务办公大楼。建筑裙房沿延安东路和舜江路“L”型展开,21层办公主楼布置在地块靠西一侧,整体围合形成一个安逸的办公内庭院。建筑一至三层为商务办公门厅和配套商业;四层以上全为办公用房。办公车流主要通过地块西南角和东南角两个车
7、库进出地下车库。办公人流从南侧办公广场进入电梯厅,垂直进入各个办公楼层。一层商业直接对外开放,二层及以上商业主要通过北侧商业门厅两部垂直电梯到达项目单层高度及功能布局情况详见下表。表1- 2项目单层高度、功能布局类型楼层单层高度功能布局地下建筑地下二层3.7m停车位地下一层5.3m(局部3.8m)停车位地面建筑一二层4.5m商业三层4.5m(局部4.2m)四层4.2m办公五二十一层3.6m其他室内外高差0.3m1.3公用工程(1)给水系统项目用水由绍兴经济开发区自来水管网提供。在地块内形成环网,供本建筑物生活及消防用水。商业部分生活给水分成两个压力分区,地下层至地上三层为低区,由市政给水管网直
8、供。办公部分为加压供水,由变频调速供水装置供水。地下室设生活水池水泵房。(2)排水系统采用雨、污水分流,污、废分流的方式,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或河道。(3)供电系统项目供电由绍兴经济开发区变电设施供给。(4)通风设计本工程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封闭地下汽车库防火分区划分同建筑,在每个防火分区内按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m2设防烟分区,且防烟分区不跨越防火分区;排烟量按6次/小时,排烟系统与排风系统共用一个系统。排烟风机选用消防专用风机,采用双速风机,火灾时高速档排烟,平时低速档兼机械排风用。(5)空调商业裙房采用VRV空调系统,外机集中布设在裙房屋顶,共设南、
9、北两处,每处约为6个,具体位置见附图。办公空调也采用VRV空调系统,每层分布7个,主要在每层的西侧墙外,面向印务中心。1.4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新建,地块现状为空地,因此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二、周围环境概况2.1项目地理位置项目位于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东)延安路5号,东面为舜江路,隔路为景观公园;南面为紧邻天池苑小区;西面为绍兴日报印务中心;北面为延安路,隔路为凌盛大厦(恒丰银行)。2.2周围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由监测和评价结果统计分析可以看出,本项目评价区域范围内空气环境质量良好,监测点的SO2、NO2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0、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中PM10浓度部分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0.027,达标率66.67%。(2)地表水从监测结果和标准比较可知,渡东桥断面的水质指标为类,不能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要求。超标原因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河流,主要超标因子为BOD5、NH3-N、石油类,有必要加强本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采取合理措施控制该区域的生活污染,以改善该区域地表水水质。(3)声环境项目所在地四周边界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要求。2.3主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详见表2-1。表2- 1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
11、点序号敏感目标名称相对方位最近距离(m)规模敏感性描述1天池苑小区南紧邻,住宅距离红线有11m距离项目附近5幢小区合计约1200户空气环境二级,声环境2类2世纪花园北120小区合计约520户注:上述仅为项目附近200m范围内的保护目标。三、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本项目建成后,区块内主要有一幢建筑。其中建筑楼第一至三层为商业,四层以上为办公。因此环评从办公、商业的水量平衡和能源消耗等方面进行污染源分析。项目主要污染环节如下:废水、噪声、生活垃圾普通商铺废水和生活垃圾办公区空调设施房公用设施噪声废气和噪声停车场噪声排烟机房噪声项目水泵房项目运营过程主要污染物见表3-1。表3- 1营
12、运期主要污染环节一览表污染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废水办公、商铺生活污水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噪声办公、商铺社会噪声汽车进出汽车噪音泵房、设备用房机械噪声空调室外机组机械噪声固废办公、商铺生活垃圾3.2污染源强表3-2 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表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排放浓度及排放量水污染物综合废水废水量130t/d,35167t/a130t/d,35167t/aCOD排入污水厂300mg/L,10.52t/a300mg/L,10.52t/a排入环境300mg/L,10.52t/a100mg/L,3.52t/aNH3-N排入污水厂30mg/L,1.04 t/a30mg/L,1.
13、04 t/a排入环境30mg/L,1.04 t/a5mg/L,0.176t/a大气污染物地下车库汽车尾气CO8.89mg/m3,0.704t/a8.89mg/m3,0.704t/aNOx0.133mg/m3,0.010t/a0.133mg/m3,0.010t/aHC0.87mg/m3,0.069t/a0.87mg/m3,0.069t/a地面车位汽车尾气少量少量固体废弃物办公、商业生活垃圾140.2t/a0噪声主要为车辆出入噪声、人群活动噪声,以及各类水泵、风机、空调等设备噪声,噪声值在6090B之间。四、环境影响分析(1)营运期水环境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日最大废水排放量为130
14、t/d(35167t/a)。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NH3-N等。本项目综合废水水质参照一般城市有化粪池的生活污水水质,COD产生量10.52t/a,NH3-N产生量1.04t/a。项目的地理位置隶属于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污水处理厂尚留有一定污水处理余量,且项目废水COD排放浓度为300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即COD500mg/L,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2)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建成后的主要空气污染物为汽车尾气。从表7-7分析,项目地下停车库汽车尾气最大小时落地浓度位于下风向230米,CO、HC、NO2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1
15、.66E-02mg/m3、1.63E-03mg/m3、2.47E-04mg/m3,比标值分别为0.17%、0.08%、0.12%,均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从表7-8分析,项目地下停车库汽车尾气对环境敏感点天池苑小区和世纪花园的CO、HC、NO2的落地浓度和比标值均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因此,项目汽车尾气对项目居住环境、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项目地面停车位为敞开式车位,汽车尾气排入开放性的空间,呈无组织排放。产生的污染物量相对较少,且分散设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另外项目一至三层建筑为商业用途,因此若出租用于餐饮等服
16、务业,则有油烟废气产生,其产生量较难估算,待该项目进行具体环评时方能确定。但要求房地产商在建筑时预留内置排烟管道,方便日后餐饮业主排烟需要,同时避免铺设外置风管,引起其他环境污染。(3)营运期声环境影响综上所述,项目各类噪声源中,模块式中央空调机组的噪声影响较大,特别是北侧机组必须采取治理措施,在采取环评提出的措施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及项目自身办公环境影响较小。(4)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商业、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分类收集,定点定时投放。对报纸、瓶罐等回收出售给专业收购人员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只要项目管理部门加强对固废的管理,及时收
17、集,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引导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收集、投放的习惯,则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该项目所在区块为商业办公区,处于人类开发活动范围内,并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贵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该地块原绿化程度不高。项目建成后,将设一定的绿化。可一定程度上改善区域环境、美化环境。因此,该地块生态环境与项目建设前相比将有所改善。(6)光污染影响分析项目光污染主要为进出项目车库车辆灯光污染。环评要求项目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因此总的来说,项目光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对于商业的广告灯光污染,环评要求加强对商业的管理,要求商业尽量采用印刷广告,灯
18、光照射,光线稳定。若采用霓虹灯广告牌,霓虹灯广告牌应按城市规划部门要求设置,同时要求注意灯光对项目周边的光污染,提早采取减缓措施,如控制高度、方向等。经过如此措施后,商铺灯光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5.1污染物防治措施表5-1 项目污染物防治措施汇总表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水污染物生活废水COD、氨氮等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符合进管要求(500mg/L),其中生活污水中粪便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全部废水可接入延安路城市截污管网,最终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可以满足进管要求,污水厂
19、处理后达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停车场汽车尾气该项目停车场包括地下车库和室外停车位。地下车库内排放的汽车尾气通过通风系统将废气抽至项目裙房建筑物的楼顶进行高空排放。建设单位应保证地下车库的换气次数(6次/小时),尽可能降低地下车库内汽车尾气污染物浓度;另外,地面停车场周围应加强绿化。排放尾气对周围环境的环境影响较小。噪声地下车库出入口建议在地下车库在出入口坡道部位应加筑隔声防护墙,同时在出入口周围应加强绿化,如在车库墙体种植攀援和藤本植物,使之成为“绿色出入口”。经采取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区域内环境噪声达标,噪声影响较小。 地面停车场机动车进入项目地块后严禁鸣笛,各车辆应进入停车场固定车位,禁
20、止随处停放,汽车安装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音装置,车主应服从管理。另外,停车场周围应加强绿化。空调室外机项目空调室外机分为办公、商业两类。根据影响分析,北侧商业室外机组需要远离办公建筑,同时室外机组四周设立隔声护围,高出1米,隔声量达10dB,减小空调室外机对办公环境影响。商业活动对于商业要加强管理,控制商业场所内部大的声源,如各经营户不得播放高音量音乐或以叫卖声录音带来招揽顾客。另外,商业应控制好夜间营业时间。各类风机各类风机均应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做减震基础,风机进出口与风管连接采用软性连接,风管外包消声材料,出口加装消声器。泵房将配套的水泵房设置在地下室,用地面来屏蔽噪声固废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
21、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商业、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办公人员的生活垃圾中办公废纸、旧报纸等经收集后,由废品回收站收购,其他生活垃圾经袋装化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理。另外项目管理部门加强对固废的管理,及时收集,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引导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收集、投放的习惯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其它光污染加强出入车辆的管理。加强对商铺的管理,要求商铺尽量采用印刷广告。若采用霓虹灯广告牌,要求提早作出减免措施,如控制高度、方向等。影响较小。商业以噪声、大气污染物为主商业今后拟引进污染较大的项目(如餐饮、娱乐、大型超市等),均需另行环保审批。商铺引进的项目,应从保护周边环境的角度出发,优
22、化总体布局,合理布置废气排放口、广告牌等户外设施设备,落实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同时为避免餐饮等外置风管对建筑楼周边环境影响,要求企业在建造房屋时预置排气烟道。避免或减小商铺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5.2总量控制指标根据工程分析,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因此,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1)环评建议以废水量35167t/a(130t/d)、COD10.52t/a、氨氮1.04t/a作为项目实施后水污染物排入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建议值;(2)环评建议以废水量35167t/a(130t/d)、COD3.52t/a、氨氮0.176t/a作为项目实施
23、后水污染物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建议企业申请进管容量为130t/d。六、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6.1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选址于绍兴市延安路与舜江路交叉口,5号地块,其周边规划以住宅和商业为主,工程的建设和周边发展规划相互协调,适应分区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城市品味的提升,工程选址基本合理。6.2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绍兴市延安路与舜江路交叉口,5号地块,总用地面积987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0624.4平方米。依据规划条件书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为总层数21层的商务办公大楼。建筑裙房沿延安东路和舜江路“L”型展开,21层办公主楼布置在地块靠西一侧,整体围合形成一个安逸的
24、办公内庭院。建筑一至三层为商务办公门厅和配套商业;四层以上全为办公用房。办公车流主要通过地块西南角和东南角两个车库进出地下车库。办公人流从南侧办公广场进入电梯厅,垂直进入各个办公楼层。一层商业直接对外开放,二层及以上商业主要通过北侧商业门厅两部垂直电梯到达总体来说,项目如此布局,功能明确、交通顺畅。根据环境影响分析,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布局基本合理。6.3环保审批原则和符合性分析6.3.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所在地属于优化准入区绍兴中心城市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3-10602D01)的区域范围内,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
25、属于该生态小区鼓励类产业,故本项目建设也符合该区域的产业准入要求。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污染物排放原则符合性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达标排入城市排污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量少,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达标,环境空气质量可达到规定的二级标准;项目产生的噪声经治理后,四周场界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经适当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产生的所有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原则。(3)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环保厅浙环发200977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建设项目不排放生
26、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要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只排放生活污水,因此项目污染物排放可以符合总量控制原则。 (4)环境影响满足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原则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资料,目前该项目区域水环境较差,空气环境、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建设不会区域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空气环境可以达标;区域声环境亦能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4a类标准;固废可以做到零排放。项目的建设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但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污染物的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现状。6.3.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
27、符合性分析(1)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充分体现节能、节地、节约能源的原则,采取了选用节水洁具,绿色能源,采用环保型室内装修材料,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等清洁生产措施,只要切实做好环评提出的各项清洁生产措施,项目能够符合清洁生产原则。(2) 生态保护原则符合性分析项目周围没有重要生态功能区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特定区域,符合“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特定区域,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重要景观的项目;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周围,限制建设可能损害环境质量和功能的项目”的规定。6.3.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地处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东)延安路
28、5号,根据绍兴经济开发区规划图,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建造建筑为商业办公楼,选址与区域规划有较好的符合性;作为商业办公房地产开发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种类较单一、且产生量相对较小,只要做到环评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能够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本项目目前已取得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备案,已获得土地预审意见,取得规划、土地部门的认可,区域内电力、电讯、交通、给排水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绍兴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功能区划。(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
29、本),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范围,属于允许类项目。同时项目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规定的项目。本项目为商业办公楼建设,根据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综上所述,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建设能符合环境保护审批原则。七、结论绍兴市禹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延安路5号地块商业、商务楼开发建设项目,选址能够符合绍兴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生态功能区规划等环境功能区划;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和清洁生产要求;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区划对应的环境质量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本项目在该地实施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