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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国道长兴李家巷段改建工程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简写本)二一一年十月杭州1 工程概况104国道长兴李家巷段改建工程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境内。工程线路起点位于冯家湾立交南侧(104国道桩号约为K1332+860),起点桩号为K15+900,与现有104国道相接,李家巷镇,与在建的新318国道相交(318国道在建桩号K1+588.133)。沿线主要涉及李家巷镇。104国道长兴李家巷段改建工程线路全长5.6km,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为32m(下穿申苏浙皖高速公路路段路基宽度40.0m),设计速度80km/h。全线不设隧道,共设中小桥780m/5座,涵洞17道,平面交叉
2、2处;共征用土地419.73亩(不含老路),全线拆迁房屋6213m2,拆迁电力电讯杆314根。工程计划于2011年12月开工,2013年6月建成通车,总施工期18个月。总投资约28429.6837万元。2 环境质量根据长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沿线水、气、噪声的监测,结果表明:工程涉及的主要水域小箬桥港水质各监测指标中pH、氨氮和石油类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CODCr、BOD5、溶解氧有所超标。工程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所测指标PM10、NO2均能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工程沿线的各监测点位昼夜现状声环境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
3、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3 主要环境影响(1)社会环境影响工程征用土地419.73亩,拆迁建筑物6213m2,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拆迁安置相关条例、办法,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给予征地拆迁户适当补偿并妥善安置;对于被占用的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在项目开工前应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特别是基本农田占用的批准手续,在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协助沿线土地管理部门做好土地占用的补偿工作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工程设置有平面交叉2处,工程在施工期间会对与之交叉的道路交通造成一定影响,对工程附近居民的出行有一定影响,施工期间必
4、需加强施工场地边的交通疏导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对正常交通的影响,注意施工安全,并在该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保证行车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工程共计拆迁电力电讯314根,建设单位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方式,减少对基础设施影响。(2)生态环境影响工程永久和临时占地对沿线农田生态和植物苗木造成一定的影响,从区域植物组成种类分析可知,受公路建设影响的多为本地区常见栽培种,没有生态敏感种类,因此,工程对区域的植物多样性不会造成巨大影响。工程区域受影响的动物种类主要为家畜禽类,未发现国家和省级珍稀保护动物,工程建设不会对珍稀保护动物造成影响。工程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教育,禁止捕杀鸟类,减少工程施工
5、对沿线动物产生的影响。(3)水环境影响工程沿线所涉的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工程所涉水体施工期和营运期污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放,不会对附近水体造成影响。(4)环境空气施工期间工程对环境空气的主要影响是扬尘和沥青烟气。工程沿线不设沥青拌合站,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预测结果表明,各敏感点在预测年份的NO2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汽车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5)声环境预测表明,工程施工噪声昼夜间影响范围较大,根据现状调查,各敏感点与公路的距离均小于
6、200m,机械施工时对沿线村庄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大。在靠近居民区施工时应禁止夜间施工,并适当采取一定的临时噪声防护措施。经预测,在营运初、中、远期部分敏感点出现超标现象,当本公路通车后的交通量达到预测交通量时,线路周围两侧的各敏感点声环境将受到交通噪声的影响。(6)水土流失工程设计中尽量避免高填深挖,减少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和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和绿化工程,最大限度减少水土流失。(7)环境风险工程线路途经6个行政村(12个居民点),大部分敏感点与线路距离较近,因此,若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爆炸事故,将直接威胁到前几排民房内村民的人身安全,有毒有害气体还可能污染周围的环境
7、空气。工程共设中小桥5座,若危险品运输车辆在桥梁路段及其附近发生交通事故,有毒有害物质(如危险化学品等)将泄漏进入水体造成污染,因此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防范,并加强相应的安全管理。4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1)社会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调整线位,尽量利用荒地、劣地,少占用耕地、林地,尽量避开基本农田、在满足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路基挖、填量,减少占地,节约用地。为了保证施工安全,施工期间在临时道路上应设置安全标志,在施工便道距离居民集中居住点较近处,设置施工警示牌,以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对于电力和通讯设施等公用设施的拆除,建设单位应与所涉单位管理部门进行协商,先建后拆。公路建设将拆迁一定数量的
8、居民住房和占用部分农田,建设单位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拆迁安置规划。对被拆迁的居民按规定给予经济赔偿,对其生活来源予以充分考虑,保证他们的生活不低于工程建设前的水平。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古迹须立即停工,并与当地文物部门联系。(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从恢复和提高其生态功能的角度出发,实施植被恢复措施。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单位在占用林地、砍伐树木过程中,应按以上规定执行。(3)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对于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管
9、理,严禁漏油和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排入水体;桥梁施工废水排桥边沉淀池收集处理;施工人员租用当地农居,其生活废水按当地居民污水处理方式处理。营运期:在桥梁和回头弯路段设置减速和限速标识,要求经过的车辆限速和减速,保证该路段的车辆通行安全,降低该路段交通事故的发生机率。(3)环境空气保护措施施工现场、料场应适时洒水降尘,防止尘土污染环境;料场、拌和站应设置在工程沿线居民点下风向150m以外;土方、水泥、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和临时存放,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运营期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严禁超载,防止洒落,采取加盖蓬布等封闭运输措施。(5)声环境保护措施在沿线各敏感点附近施工时,严禁强噪声设备夜间施工,若无法避免
10、,需报经当地环保局审批后方可作业,并告示周围群众。施工期,距离敏感点近的施工点,设置临时隔声护围,减小施工噪声影响。运营期采取限速和通风隔声窗的措施降低噪声影响。5 线路合理性分析本工程与长兴县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规划(20032020)、长兴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李家巷镇总体规划(2010-2030)相协调,工程建成后将完善地区各村社的交通路网,符合县域总体发展方向。工程符合长兴县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只要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大的影响。6 综合评价结论综上所述,104国道长兴李家巷段改建工程建设是必要的,其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但工程建设和营运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产生一定不利环境影响。因此在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以及建成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切实执行本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把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