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吨甲醇改扩建项目凝结水除铁过滤器设备采购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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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年甲醇改扩建项目凝结水除铁过滤器设备采购招 标 文 件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须知要点前附表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 技术要求及说明第五章 附件附件一:投标书(格式)附件二:开标一览表(格式)附件三:投标报价表(格式)附件四:分项报价表(格式)附件五: 随机备件、易损件及随机专用工具供货明细表(格式)附件六: 设备二年运行所需备品备件易损件推荐明细表(格式)附件七:主要零部件明细表(格式)附件八:近三年同类设备生产业绩附件九:交货进度表(格式)附件十:技术应答书(格式)附件十一:技术规格偏差表(格式)附件十二:商务应答书(格式)附件十三:商务

2、偏差表(格式)附件十四:设备描述表(格式)附件十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件十六: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附件十七:投标人资格报告表(格式)附件十八:招标代理费承诺书(格式)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委托,对下述设备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年甲醇改扩建项目批准文件:晋经信投资字【2011】443号招标编号:0632-1140HW4L0756/0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交货地点:项目现场交货时间:2012年4月30日前,详见招标文件2

3、、 招标范围:招标编号货物名称数量0632-1140HW4L0756/07凝结水除铁过滤器见技术要求3、 投标人报名及资格要求: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资信良好,且具有相应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如适用)及类似设备的供货业绩,售后服务良好。3.2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生产许可证(如适用)、类似设备的供货业绩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3.3 报名方式:有兴趣的投标人可直接到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或登录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站( )从业

4、务指南(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报名登记表,详细填写各项信息后将该表及相关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sxgzxmsb )进行报名,并电话确认。4、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时间:2011年8月29日至9月2日9:3017:00(节假日除外)地点: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600元人民币(含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技术资料)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50元整,且招标公司对邮寄过程中的丢失不承担责任。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9月22日上午9:30开标时间:2011年9月22日上午9:30投标、开标地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

5、司望虹宾馆南二楼会议室(山西洪洞县广胜寺镇)7、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者,请于2011年8月17日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8、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门户网站( )同时发布。招 标 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山西洪洞县广胜寺镇电 话:15536783154 0357-6626005联 系 人:张权应 王红兵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邮编:030006联系人:郭海田 徐侠 武亮 电话:0351-7882994-8403/8407/8406传真:0351-78

6、82965邮箱:sxgzxmsb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原市鼓楼支行银行帐号:147951527391 (如寄款,请写明郭晓冬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须知要点前附表须知要点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名称20万吨/年甲醇改扩建项目设备2招标编号0632-1140HW4L0756/07 3招标人名称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4招标人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广胜寺镇5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汇票7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日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 (同时提供包含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的U盘或光盘一套)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望虹宾馆南二楼会议室(山西洪洞县

7、广胜寺镇)截止时间:2011年9月22日9:30(北京时间)10开 标开标日期:2011年9月22日9:3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望虹宾馆南二楼会议室(山西洪洞县广胜寺镇)11其 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编制填写或未实质性响应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4.未缴纳投标保证金5.妨害招标工作正常的行为一、总 则1、投标人资格1.1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具有生产或供货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生产

8、许可证)。1.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邀请函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交“资质证明文件”。1.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1.4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1.4.1 具有总承包能力的独立法人或若干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1.4.2投标方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的设计、制造和管理、调试、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投标人应拥有国内成熟经验和同类设备业绩(产品用在相应工程或相似条件下,在国内有2年及以上同类设备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已证明安全可靠并通过有关

9、部门验收)。1.4.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1.4.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投标费用2.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构成3.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文件构成。4、招标文件的澄清4.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正式开标五日前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中的通讯地址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所提问题以传真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在必要时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告知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4.2

10、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在开标前适当时间进行技术交底,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并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届时将另行通知,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5、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正5.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正。5.2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正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和修正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6、招标人可以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编写7.l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资料,逐项填写相应表格。7.2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活

11、动有关的全部资料、说明一律采用中文书写。7.3除在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采用公制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书(格式见附件一);8.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8.3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三);8.4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四);8.5随机备件、易损件及专用工具供货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五);8.6设备二年运行所需备品备件、易损件推荐明细表(格式见附件六);8.7主要零部件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七);8.8交货进度表(格式见附件八);8.9技术应答书(格式见附件九)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技术规格偏差表(格式见附件十);8.10商务应答书(格式见附件十一)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商务偏差表(格式见

12、附件十二);8.11设备的技术性能描述(格式见附件十三) ;8.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十四);8.13其它优惠条件和售后服务承诺;8.14招标代理费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十七);8.15技术资料清单;8.16设计和制造标准;8.17系统工艺图和设备总装配图、安装图、基础图;8.18所投设备对土建、供电、供水配合的要求;8.19所投设备主要零部件材质表;8.20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计划。8.21电子文档:壹份包括上述内容的计算机光盘或U盘;8.21其他事项;9、投标保证金9.1投标保证金向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交付。9.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要求如数交纳投标保证金。9.3凡没有按

13、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9.4投标保证金采取下列形式:汇票9.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了经济合同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函(格式见附件十五)及招标代理费后无息退还。9.6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经济合同后10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9.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9.7.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9.7.2因中标人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9.7.3中标人不按规定缴付招标代理费。10、投标报价1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编写“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投标总价格包括设备、随机备件、

14、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出厂价,符合运输的包装,运输到交货地及安装调试服务、技术服务的全部价格(各种保险费用和税费均包括在内),并按招标文件附件三“投标报价表”的要求做出分项报价。不论投标人是否对上述内容做出优惠或是否包含,招标人均认为投标人所报总价格中包含了上述内容。投标人必须如实齐全填写“分项报价表”,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10.2“开标一览表”所报价格须与“投标报价表”的总价一致。“投标报价表”的总价须包含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的全部报价。10.3“分项报价表”所报价格须与“投标报价表”中的设备单价一致。10.4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说明(要求投标人提供备选方案),否则,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

15、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如投标人提供多个方案,必须在开标时指明主方案,评标时将依据主方案进行。11、投标货币11.1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2.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实际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有效期的投标文件可以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2.2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伴随合同终止而终止。13、投标文件的份数与签署13.1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以正本为准。资格证明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13.2为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正本应单独装袋密封,封袋上应标明“开标一览表”、“正本”、“招标编

16、号”、“设备名称”“投标单位”及“开标时启封”等字样。13.3投标文件须用蓝或黑色钢笔书写或打印,并分类按次序装订成册,标明目录和页码(图纸除外)。投标文件应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在规定处逐一签署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13.4投标文件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印章。14.2投标文件信袋上应写明:招 标 人: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名称: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万吨/年甲醇改扩建项目招 标 编 号: 招标设备名称: 投标人名称:

17、同时注明“开标时启封”和“正本”或“副本”。14.3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其后果自负。15、投标日期15.1投标人必须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投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15.2投标补充文件的书写、密封、份数、印鉴和递交等的要求与投标文件相同,并应在封袋上注明“投标补充文件”。15.3投标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5.4在投标截止期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16、开标16.1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公开开标,投标人需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并视评委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答

18、疑。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16.2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提供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16.3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投标申请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16.4开标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设备名称、投标总报价、交货期等。1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7.1公开开标后,评委将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实行封闭式评标。17.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18、投标文件的澄清18.1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加以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1

19、8.2投标人对要求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19、投标文件的初审19.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等进行初步审查。19.2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及交货期等主要指标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19.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废

20、标处理: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不足的;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5)交货期有保留、不确切、不肯定的;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不满足技术规格书中主要参数的。19.4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9.4.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19.4.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19.

21、5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0、评标20.1招标人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定。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20.2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均不符合要求时,可以否决所有投标。20.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外,还将考虑以下评标因素:20.3.1投标报价,付款条件; 20.3.2投标文件申报的交货期;20.3.3投标设备的性能; 20.3.4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先进性、可靠性、经济性;20

22、.3.5配套设备、主要零部件及材料的选用;20.3.6设计寿命及运行成本;20.3.7投标设备的备件和售后服务的可能性;20.3.8生产工艺和设备加工能力;20.3.9质保措施及质保体系; 20.3.10优惠条件及服务;20.3.11供货条件;20.3.1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及企业信誉;20.3.13近三年同类型设备的销售业绩;20.3.14标书质量及答辩情况;20.3.15本招标文件所列的其它具体条件;21、评标方法2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21.2. 评标原则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委员会采用“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方法依次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

23、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进行打分评选。 评分标准项目分值内容分值商务得分20报价得分:价格分值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其中: 1、投标报价 15分,投标报价分值的计算公式为: (投标报价-最低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 15 - K (最高报价-最低报价)本次计划K值采用5分,既最低报价得分为15分,最高报价得分为10分。2、投标报价是否完整、工作内容是否全面 2分3、报价组成是否合理、各分项报价是否得当 3分2030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2企业规模、管理、市场信誉度4企业介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等资格证明文件3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5生产许可证4企业资信等级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4交货期3付款方

24、式的响应情况3技术评分50产品检测合格证书2投标货物(设备)供货范围4技术装备、试验条件5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偏离一项扣2分)25质量保证措施4承诺的质保期2保管、储存、运输措施2询标澄清情况3其他优惠条款3合计10022. 评分原则(1)评分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规定进行。(2)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有下列情况之一为无效得分,同时该单项得分视为弃权: A、计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最低分的;B、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C、其它违反本评标办法未按规定要求计分的。六 授予合同23. 最终审查23.l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的预中标方,即意向授予合同

25、的首选投标方。23.2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预中标方的产品进行产品性能、技术状况、生产条件、产品质量,投标人资格、信誉以及招标方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察。23.3最终审查的方式:(1)对预中标方进行询问。(2)对预中标方进行实地考察。23.4接受最终审查的预中标方,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方的询问或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23.5如审查结果首选投标方不符合中标条件,则应考察下一个备选投标方。24. 招标方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24.1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规定的幅度内对“投标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25. 招标方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尽管有第

26、22条规定,招标方和买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方中标或宣布招标程序无效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方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26. 中标通知26.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方。通知也可以是电报、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后以书面确认。26.2当中标方按第27条规定与买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后,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给以通知,但不做任何解释,并退还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不予退回。26.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7. 签订合同27.1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

27、后撤回投标处理。27.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七 招标代理费28. 招标代理费28.1中标方与买方签订经济合同后,招标代理费金额以各标段中标价为基数,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下浮30%收取。28.2招标代理费只收现金、支票(须倒送)、汇票。28.3中标方如未按28.1条规定办理,招标方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买方) 凝结水除铁过滤器设备经依法招标,确定 (以下称卖方)中标,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并授权各自代表以下述条款和条件 签订本合同。1. 合同标的1.1 卖方同意

28、向买方出售,买方同意购买用于买方凝结水除铁过滤器设备,包括该设备安全、正常、稳定、高效运行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备件和专用工具等(以下称合同设备)以及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由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应适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说明的自然条件和运行环境,满足其技术条件和性能质量要求,符合其规定标准及要求和其它现行标准,设计、选材、制造、试验等完全符合合同及附件有关规定。卖方的供货范围为从 的全部内容,并配套组装。在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卖方应保证合同设备正常运行并满足规定的技术性能要求。卖方对合同设备的完整性和整体质量负责,任何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缺件、漏项,无论是否属于本合同所列卖方供货范

29、围都应由卖方负责按本合同的交货条件免费供应,任何合同设备部件无论自行制作或外协,其质量都由卖方负责。在卖方交付合同设备前,买方为满足工程项目整体要求的需要,可以对合同设备的性能、规格、型号、数量、范围等提出修改和变更,对此卖方应予接受。1.2卖方负责提供合同项目系统设计、设计联络、制造监制、人员培训、试运行和考核所需的资料、计划及技术方案等;合同设备(包括外购件)检验、制造、组装、测试、试验的记录、报告;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正常操作和维护所需要的图纸、标准、说明、安装维护手册等全部技术资料(以下称技术资料)。由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详见合同及有关规定。1.3 卖方负责派遣其技术水平优异、实

30、际工作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的技术人员到合同设备安装现场参与合同设备的交接、开箱检验,提供合同设备安装、测试试验、试运行、启动和性能考核的技术指导。有关卖方技术人员的服务详见合同附件三及有关规定。1.4 卖方负责对买方的安装、操作和维修技术人员(包括买方委托的安装调试人员)进行培训。有关培训的详细规定见合同附件四及有关规定。2. 合同价格2.1 由卖方按照本合同1规定提供合同设备、技术资料、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并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的合同总价格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整)。上述总价格的分项价格为:2.1.1 主机及配套设备费2.1.2 随机备件费2.1.3 专用工具费2.1.4

31、 材料、油料费2.1.5 备品备件费2.1.6 包装费2.1.7 装卸费2.1.8 运输、保险费2.1.9 技术资料费2.1.10 培训费2.1.11技术服务费2.1.12安装调试费2.1.13 应用软件开发调试费2.1.14其他2.2 上述合同总价是卖方按合同规定在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买方指定地点卸货交付合同设备和在买方办公地点交付技术资料的全部费用,包括制造费、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保险费、税费等交货前的全部费用及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并完全履行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所有费用。2.3 上述合同总价格是固定不变的。该价格已全面、充分考虑了各种可能影响价格增加的全部因素,卖方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

32、以任何理由向买方提出增加价格的要求,任何有关增加价格的要求都是不可接受的。除非由于买方原因对合同设备的配置、部件和材料的选用以及备品备件订货范围提出修改而导致合同实际价格的变化,将由双方协商解决。2.4 除应用软件开发调试费外,其余均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应用软件开发调试费提供国家正式技术服务发票。3. 包装要求3.1 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包装应坚固、适用,并根据货物的特点、要求、形状采取有效的防潮、防雨、防震、防锈蚀、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适应装卸、运输要求,保证货物安全、完好运抵安装现场。3.2 包装箱应标明货物名称、重量、箱号以及其它应有的标记和说明。3.3 包装箱内应随附详细装箱单

33、(三份)、质量证书或合格证(一份)和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所需要的图纸、说明(六份)等技术资料。3.4 卖方还应在每批合同设备交付前至少二周交付详细的装箱单及开箱检验、保管所需要的资料一式三份,以便进行开箱检验和有关的准备。3.5 所有卖方交付给买方的技术资料应合理、适宜包装,以免破损散失,由于包装不善造成的资料损坏和遗失由卖方负责。3.6 所有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且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包装物卖方不回收。4. 交付时间4.1 合同设备交付时间:见设备交货计划及建设进度表。 4.2 卖方保证配套的部件、材料、随机备件、专用工具等与主体设备一同交付,以满足买方安装需要。4.3 备品备件随货物一次

34、交付完毕。4.4合同设备发运前15天,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并经买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准备发货。如果买方决定延期交货,卖方应自费负责妥善保管并精心维护;如果买方有提前交货的要求,卖方应尽最大努力予以满足。货物所有权和风险从合同设备验收合格的实际交付之日起转移。无论买方决定延期或提前交付,卖方都不再以任何形式向买方索取合同总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也不提出任何增加合同总价格的要求。4.5 卖方应在货物备妥从其制造厂起运前至少48小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名称、起运日期、预计到达买方项目现场的时间、仓储注意事项和特殊要求等情况通知买方。4.6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进度详见技

35、术文件及合同有关规定。5. 运输和保险合同设备和技术资料的装卸、运输由卖方负责,运输方式由卖方自主选择,保险由卖方按有关规定办理,所有这些费用都由卖方承担且已全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6. 交付地点与方式6.1 合同设备在其安装现场买方指定地点交付并经双方代表共同开箱检验、签署开箱检验记录及纪要后视为买方接收合同设备。合同设备运送到目的地的卸车由卖方负责,买方应给以必要的协助,但所有费用由卖方负担。6.2 技术资料的交付地点为买方办公地点。卖方也可采用邮寄方式,收件地址和收件人如下:地 址:山西省 洪洞县 广胜寺镇 邮政编码:041606收 件 人: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邮寄方式发运的技术资料

36、,交寄后应立即通知买方收件人员,以便及时联系接收或查询。6.3每次交付资料应随附详细清单一式三份。买方在收到资料后如发现短缺、损坏或错误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接通知后应在一周内补交。6.4 如果存在本合同未明确列出但的确属于合同设备组装、安装、检验、测试、正常运行和维护等所需要的资料,买方提出要求或卖方发现后应立即补交。7. 支付条款7.1 本合同付款以人民币支付。7.2 本合同2中规定的合同总价款按下述方法和比例由买方向卖方支付:7.3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卖方向买方提交银行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不可撤消的履约保证金函,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作为质保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37、预付和进度款由卖方在投标文件中阐明,作为投标优惠条件。7.4 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如果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款、违约金、赔偿等款项时,买方有权选择通知银行从保函划扣和/或要求卖方实际支付和/或从上述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任何一批款项中扣除。8. 延迟、拒绝交货责任8.1 如果由于卖方的原因未能按照本合同4和附件及有关的规定交付合同设备和/或技术资料,则卖方有责任按照下述比例向买方支付罚款:8.1.1合同设备:每迟交1周,按迟交设备价值的0.5%罚款。迟交超过4周从第5周开始,每周罚迟交设备价值的1%。延期交付不满一周时按一周依上述办法计算。以上罚款累计计算。但延迟交货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卖方

38、支付罚款不解除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除非买方依照有关法律和/或合同规定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8.1.2 技术资料:任何一种或任何一批技术资料每迟交一周罚款壹万元人民币。本合同中规定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的有关的图纸、说明、标准、操作维修说明、试验检测方法、记录、报告、培训计划、制造进度计划、考核方案等书面材料、电子文档都属于技术资料的范畴,若有迟交都按本规定执行。8.2 如果因卖方原因过分延迟交付,而严重影响买方项目整体建设目标的实现,或者在买方同意延长交付的期限内仍未交付,则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或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卖方即发生法律效力。无论买方做何选择,卖方

39、都应按上述规定支付罚款并赔偿由于延迟交付、合同部分或全部解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8.3如果卖方拒绝部分或全部交付合同设备(包括部分拒交),则卖方除应向买方支付未交货物价值或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8.4如果卖方拒绝部分或全部交付合同明确规定或的确应由卖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则卖方除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8.5如果卖方明确表示或实际行为表明拒绝交付,则买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不免除卖方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买方损失的责任。9. 安装、试运行和考核验收9.1本合同有关定义“安装”指合同设备在安装现场组装、连接

40、和就位。“调试”指对安装完成的合同设备进行检测、调整,使其达到试运行条件。“试运行”指合同设备无负荷联动运转。“启动”指合同设备第一次负荷联动运转。“性能考核”指按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和条件对合同设备进行测试。“验收”指合同设备性能考核合格,买卖双方签署验收证书。“项目现场”“安装现场”指买方项目建设和设备安装的区域。9.2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启动和性能考核由买方组织实施,卖方负有指导、示范和监督责任。卖方技术服务的规定详见合同附件三 。9.3合同设备安装开始前卖方必须提前向买方提交详细的安装程序说明、工序、安装质量保证及安装所需的人员机械设备的情况,并经买方认可。9.4安装开始后卖方应

41、按合同规定和有关标准提交安装检验技术方案,包括检验的项目、方法、标准以及需要买方配合的条件等供买方确认和准备。安装完成后,由双方代表共同进行检验测试,若符合要求,双方将签署安装合格证书。9.5试运行、启动和性能考核前,卖方应提交相应技术方案由双方讨论确定。试运行开始的时间由买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试运行稳定正常后,由买方决定正式的启动时间,并共同商定实施性能考核。性能考核依照本合同规定,参照卖方投标文件及考核验收前提交的验收标准并结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如果卖方的验收标准与以上规范不一致或标准之间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如果性能考核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准和规

42、范,双方将签署验收合格证书。该证书将作为合同设备性能考核合格的验收凭证和7.2.4款项支付的依据。9.6如果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安装、试运行、启动和性能考核不符合要求,卖方应制订改进方案并经买方认可后实施,改进的全部费用包括损坏部件的修理、更换、返工等由卖方承担。如果卖方的改进措施和进展不能令用户(买方)满意,买方有权自行安排处理,但上述费用仍由卖方承担。买方保留要求卖方赔偿给买方造成的延迟投产损失的权利。如果由于卖方原因,改进工作完成后,安装、试运行、启动仍没有或没有完全达到规定要求,则买方有权选择由卖方继续自费处理或由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如果由于卖方原因,改进工作完成后重新

43、进行的性能考核仍有一项或几项或全部指标不满足考核要求,则买方有权选择由卖方继续自费处理或由卖方按照比例向买方支付罚款。如果合同设备的性能指标严重偏离规定值,买方将不预验收。不予验收的合同设备(或单台设备),按合同规定的退货处理。如果卖方按上述要求支付违约金或罚款,则有关的证明或支付凭证将作为买方向卖方支付7.2.4款项的依据。9.7如果安装、试验、试运行、启动和性能考核不符合规定的原因完全在买方,卖方仍然有责任尽最大努力给予协助直至符合规定要求。但卖方不应以此为理由向买方提出费用或利益上的要求。9.8上述安装合格证书、验收合格证书等任何证书的签署并不解除卖方对合同设备质量保证的责任。9.9卖方

44、按照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并不影响买方行使要求卖方赔偿损失和/或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10. 保证、索赔和惩罚10.1卖方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先进的、可靠的、全新的、完整的。设计选型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适应买方所在地自然环境和运行条件。制造采用一流的工艺,性能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性能指标,满足长期安全、正常使用的要求。卖方对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证书签署之日起连续正常运转12个月。10.2 卖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设计、图纸、说明、方案等是完整、清晰、正确的,符合合同设备制造、检验、试验、安装、操作和维修要求。10.3 卖方保证提供的技术指导是可靠、正确、充分、及时、有效的,满

45、足合同设备组装、安装、测试、调试、性能考核和运行的需要。10.4卖方保证提供的培训是全面、准确、充分、到位的,保证培训人员达到适应安装、熟练操作和具备独立处理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能力,满足合同设备长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的需要。如果由于卖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资料、技术指导、培训不符合10.1,10.2,10.3,10.4要求,卖方应承担支付违约金、罚款并按照合同规定或买方要求自费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任,同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0.5卖方保证全面、充分、及时实际履行本合同的规定以及按照合同的精神、原则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如果由于非买方原因,卖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规定责任和义务,卖方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0.6 卖方对合同设备的设计、材料和配套件、元器件的选用、制造的质量负责,从买方接收合同设备直至质量保证期满的任何时候,因合同设备本身质量(包括潜在缺陷)造成的损坏,买方都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10.7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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