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保局新群众办事大楼及旧楼二次装修设计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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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 0722-0761-FE594GZB-A 工程名称: 东莞市社保局新群众办事大楼及旧楼二次装修设计项目建设单位: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招标文件目 录第一章投标须知4一、前附表4二、总 则61项目综合说明62资金来源6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64合格投标人65合格的投标66现场踏勘77招标时间及地点78投标费用7三、招标文件79招标文件的组成710招标文件的澄清811招标文件的修改8四、投标文件的编制8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813投标文件的组成914投标文件格式1015投标报价1016本项目设计费11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118投标保证金1119

2、标前会议1220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221知识产权12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32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323投标地点及截止时间132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325迟交的投标文件13六、开标与评标1426开标1427评标委员会1428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429过程保密1430投标文件的澄清1431评标原则和中标原则15七、授予合同1532合同授予标准1533中标通知书1534合同的签署1635履约担保1636招标代理服务费17八、方案补偿1837方案补偿18第二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19一、工程概况19二、建筑平面图19三、二次装修设计要求19四、 设计技术规范.20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1一、唱

3、标信封22二、商务标格式25三、技术标格式35第四章二次装修设计合同格式38附件一 银行履约保函格式48附件二 公证书格式49附件三 招标评标细则50 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 前附表栏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1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社保局新群众办事大楼及旧楼二次装修设计项目21.1建设地点东莞市31.1建设规模新群众办事大楼高6层,总建筑面积约8160;旧楼两层建筑面积共3700。4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1.1招标场所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会议室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会议室61.1招标范围东莞市社保局新群众办事大楼及旧楼二次装修设计项目:新群

4、众办事大楼(第一层为停车场无须二次装修设计)及旧楼二次装修的方案设计、按招标人意见进行深化设计和扩初设计、按经招标人对深化设计的修改意见及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71.1工期要求施工图设计工期: 40 个日历天(在与使用单位、设计单位、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多方确定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配合服务期:从中标人提交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82.1资金来源全部资金来自东莞市财政投资94.1合格投标人资格(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 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投标。10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16.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1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00元137.1答疑会时间地点根据具体情况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召开,若召开,时间另行通知。146.1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如有需要,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519投标文件份数唱标信封:一份商务标:一份正本和伍份副本。技术标: 一份正本和伍份副本。技术标电子文件光盘一套。(各部分组成详见本须知第13条要求)162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会议室。截标时间:2008年 1月 日上午

6、 9 时 30 分1722开标开标时间:2008年 1月 日上午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会议室。1830.2评标方法及标准见附件一招标评分细则19305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对所有实质响应的投标文件按本次评标的评分权重进行技术和价格打分,将技术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按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向低排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三名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2035履约担保金额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提供合同价款10%

7、的作为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为: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二、 总 则1 项目综合说明1.1 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5栏。1.2 招标范围及工期见前附表第6、7栏,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2 资金来源2.1 本项目全部投资来源见前附表第8栏。本项目款项支付,除按本项目合同约定外,还应符合东莞市对财政资金使用的规定。3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3.1 招标人是指获得资金/贷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本招标人特指“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简称招标人。本项目招标人地址:东莞市新城市中心区元美中路菊香苑22座二楼合同科招标人联系人:朱展招标人电

8、话:(0769)22817190招标人传真:(0769)228172013.2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特指“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本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502室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钟智宇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769)22317363-8114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769)22317373招标代理机构邮箱:zgydgb4 合格投标人4.1 投标人的基本要求4.1.1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栏。4.2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评标会后将依据投标

9、人提交的商务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以保证所有的投标人均能满足招标文件第4.1款的要求。4.3 所有的投标人不得以其他组织名义、其分支机构、内部机构参加本次投标,中标后不得以其他组织名义、其分支机构、内部机构签署二次装修设计合同。5 合格的投标5.1 本招标项目为东莞市社保局新群众办事大楼及旧楼二次装修设计项目招标。中标人承担东莞市社保局新群众办事大楼及旧楼二次装修设计项目的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配合服务等。5.2 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标准或规范。5.3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设计方案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

10、商标权或设计权的起诉。6 现场踏勘6.1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如有需要,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6.2 建议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的基础资料和签署本项目二次装修设计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6.3 考察现场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6.4 招标人准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为了考察现场而进入现场和有关场地。但投标人及其代表应对由于现场考察而引起的人身伤亡、财产的损失或损坏,以及任何其它的损失、损坏费用负责,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7 招标时间及地点7.1 见前附表第14、16、17栏。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改变招标时间及地点安排。8 投标费用8.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

11、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除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及规定发放方案补偿费用外,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三、 招标文件9 招标文件的组成9.1 用于招标目的而发出的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本须知第9条、第10条或第11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的补充通知书及在必要的情况下发出的补充通知,所有招标文件均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 投标须知2、 设计要求和设计任务书3、 投标文件格式4、 勘察二次装修设计合同格式5、 补充文件(如果有)9.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两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

12、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0 招标文件的澄清10.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并送至招标代理机构。10.2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日期 10日前以在网上或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如网上与书面解答或澄清不同时

13、,以书面为准),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澄清文件后必须尽快签字盖章回传。10.3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11 招标文件的修改11.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11.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_当_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4、11.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1.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11.5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将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网站)上公布,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12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12.1 招标人及投标人之间的来往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投标人随投

15、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产品说明书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配有恰当的中文翻译,投标人应对翻译的准确性负责,投标文件的解释以中文为准。12.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 投标文件的组成13.1 投标文件由唱标信封、商务标和技术标三部分组成。13.2 唱标信封(1)投标函(2)投标报价表(3)投标保证金支付的凭证【由东莞市城建管理局开具的收据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原件随身携带,以备核对。】(4)退还投标保证金声明(5)电子文件13.3 商务标部分为明标部分,商务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

16、委托书(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4)资质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8)近三年内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情况表(9)投标承诺书(10)中标服务费承诺书(11)设计概算书(针对所提交的设计方案编制的设计概算文件,格式参照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工程项目投资分解表);(12)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3.4 技术标部分为暗标部分,主要由文本文件、设计概算书、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设计模型(如果有)组成。13.4.1 文本文件:以A2(594mm420mm) 规格编排装

17、订成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壹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伍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内容包括:内容包括:(a)封面:写明项目名称、设计作品主题(不宜超过20个字)、编制年月;(b)目录;(c)设计说明书;(d)设计图纸;(e)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3.4.2 设计概算书:针对所提交的设计方案编制的设计概算文件,格式参照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工程项目投资分解表。13.4.3 计算机文件:文字内容采用Microsoft word格式文件,设计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格式文件,表现图、渲染图采用JPG或TIF格式,手绘图、手绘建筑画扫描成JPG格式的计算

18、机图形文件;如果有全方位表达建筑空间的演示动画,用较为普及的应用软件制作,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可以附送说明设计方案的多媒体、幻灯片等资料。全部文本文件、设计成果均应制作成计算机文件,提交光盘1套。13.4.4 设计方案展示图纸:制作一套(包含且不限于总体规划方案、教学楼外立面效果),内容为表现图、分析示意图等,可以水平或垂直展示,图纸规格、图纸比例由投标人根据视觉效果自行决定,展示图纸宜裱在轻质板上。13.4.5 设计方案展示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总平面设计的布置图;(二)、规划总平面图、立面图;(三)、竖向规划图;(四)、重点部位效果图;13.5 每个投标人需按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方

19、案提供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均应按技术标的格式与内容进行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分别密封包装。13.6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3.7 技术标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投标人不得在文本文件、设计概算书、计算机文件、方案展示图纸、模型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14 投标文件格式 14.1 唱标信封,必须按招标文件所附唱标信封格式编制(参见第三章)。应装订成册。14.2 商务标(明标部分)必

20、须按招标文件所附商务标格式编制(参见第三章)。商务标应装订成册。14.3 技术标(暗标部分)封面必须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技术标封面格式编制(参见第三章)。15 投标报价15.1 本项目的工程设计费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超过该标准的80%。本项目设计收费按装修总投资¥800万元计算。注:设计费计算系数按以下所给系数计算1、专业调整系数为1.0 2、工程复杂程度系数II级,系数为1.03 、室内装修附加调整系数为1.516 本项目设计费16.1 本项目设计费应是按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包括完成投标阶段的方案设计、中标后对本项目进行的

21、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服务的全部费用。17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7.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的90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均保持有效。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8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8 投标保证金18.1 投标人须按照

22、前附表第12栏所述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供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8.2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元。保证金汇入以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果是以投标人分支机构转入,应提交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不接收由私人帐户和其他单位转入的保证金。无论是何种形式转入,保证金一律以银行转账的形式退回给中标人的银行账户。投标人应凭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回单到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财务科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附有由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财务科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原件开标时随身携带,以备

23、查核,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财务科(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817505)开具的收据为准(必须在保证金到帐后方可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未按照上述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予以拒绝。开户银行: 东莞市商业银行运河支行 帐 号: 500076884103012 开户名称: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18.3 如果是以投标人的分支机构帐号转入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交法人的书面授权书。否则,招标人可视为其所提交的投标担保无效,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8.4 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结果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携带投标保证金收据和招标结果通知书原件到东

24、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财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回手续。18.5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携带履约担保资料复印件加盖中标人法人公章、投标保证金收据和合同正本以及招标代理已收取代理费证明到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财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回手续。19 标前会议19.1 标前会议主要为招标答疑会,投标人或其正式代表应于前附表第13栏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标前会议。19.2 会议的目的是对招标项目进行说明,澄清疑问,解答该阶段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19.3 由于标前会议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由招标人以书面的形式向投标人发出。20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0.1

25、投标人应递交包括唱标信封一份,商务标一份正本和伍份副本,技术标一份正本和伍份副本。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商务标正本”或“商务标副本”,“技术标正本”或“技术标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0.2 唱标信封和商务标封面、投标函均需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20.3 技术标封面不得加盖投标人印章,不得有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委托代理人签章。20.4 不得在技术标的任何位置、电子文件光盘和展示图纸的任何位置标注

26、投标人名称、设计人员姓名或其它可以辨认投标身份的任何标记。20.5 若投标文件明标(商务标)部分出现必要的修改,必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和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但不能用涂改液、涂改带进行覆盖修改。 暗标(技术标)部分不能有任何的修改。21 知识产权21.1 所有投标方案在交易服务机构网页或管理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上免费公开展示。21.2 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得补偿的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21.3 中标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

27、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21.4 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使用费后,该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招标人、中标人可以在本工程使用该方案。21.5 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21.6 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21.7 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不得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方案成果。21.8 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

28、称、地址、合同条款。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22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22.1 唱标信封、商务标、技术标、计算机文件光盘必须分开包装,包装封面要注明“唱标信封”、“商务标”、“技术标”、“ 计算机文件”字样,并且商务标、技术标的正副本均在标书封面右上角清楚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22.2 唱标信封、商务标包装袋的袋面需写上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密封口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22.3 技术标、计算机文件光盘分别用不透明白纸包装并密封,外表不得盖印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身份的标志。22.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2.1款、第22.2款、第22.3款的规定包装、密

29、封及标记,招标人将予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3 投标地点及截止时间23.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6、17栏所述的时间、地点,或根据第11.4款规定所延长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23.2 招标人有权按第11条的规定发出修改文件,延长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此时,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2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4.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与撤回要求,须以书面形式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24.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第22条关于投标文件递交的规定备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另还应在包

30、装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4.3 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24.4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25 迟交的投标文件25.1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六、 开标与评标26 开标26.1 招标人应于前附表第17栏规定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的投标人参加。26.2 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撤回通知书(如有)以及要求的投标担保的提供和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细节均将在开标时宣布。27 评标委员会27.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7.2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向

31、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28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8.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8.1.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未按要求加盖投标人注册公章、法定代表人的印章(或签名)的;28.1.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28.1.3 投标文件明标(商务标)部分如有修改(不能使用涂改液、涂改带等进行覆盖修改),而没有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和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的,暗标(技术标)部分有任何修改的。28.1.4 逾期递交投标文件。28.1.5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8.1.6 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泄露了投标人身份。28.1.7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设

32、计方案有明显抄袭行为的。28.1.8 出现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定义为无效投标的情况。29 过程保密29.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9.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方案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9.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30 投标文件的澄清30.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

33、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1 评标原则和中标原则31.1 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各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31.2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一招标评分细则31.3 具体评标方法是:进行技术标和价格的评分,首先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方

34、案进行评审,按评分细则独立打分后,得出技术标评分。对评委的技术标评分结果进行算术平均,得出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得分。然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打分,得出各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总分,并按总分高低排出名次。详见附件三招标评标细则31.4 中标原则见前附表第19栏。31.5 基本实施方案的投标人获东莞市社保局新群众办事大楼及旧楼二次装修设计项目权,负责按业主的意见修改东莞市社保局新群众办事大楼及旧楼二次装修设计项目并形成最终方案,完成施工图设计。七、 授予合同32 合同授予标准32.1 本项目的二次装修设计合同将授予依法确定的中标人。33

35、中标通知书33.1 本次招标由评审委员会出具评审意见,并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方案,再将招标结果预公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于东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发放中标通知书编号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3.3 中标人如在招标结果预公示结束后15日内不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33.4 招标结果预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才可发中标通知书。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原件送交至东莞市

36、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联系人: 高小姐 076922805809)。34 合同的签署34.1 不论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的要求,一旦被确定中标,则招标人均可认为该投标人已完全了解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的要求,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也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的要求。34.2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4.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4.1、34.2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取消

37、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额度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4.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非东莞本地的投标人中标后须为本项目于建设期间在东莞设立常设服务机构(费用自理)。34.5 中标人在合同中应注明收款单位名称、收款银行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名称必须与中标人的名称一致。银行帐号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变更。34.6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合同复印件1份送至采购办备案。35 履约担保35.1 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栏规定的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35

38、.2 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的,则银行保函须使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提供的格式, 且该银行保函应:(1) 由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开具;(2) 须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交的履约保函的格式。(3) 必须打印,手写、涂改无效。35.3 如果提交是国内非东莞市的银行支行及以上的银行机构出具的保函,要附上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如果提交是国外银行出具的保函,则要同时提供中国银行东莞市分行的相关证明。35.4 如果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先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到达,中标人应在原提交的履约保函有效期满前15天内,无条件办理履约保函延期手续。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35.5 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

39、保是以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提交。可采用电汇、转帐方式提交( 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中标人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10天之内汇入以下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帐(,以银行收到为准)。保证金汇入以下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后,到期后无息退还。 开户名称: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开户银行:东莞市商业银行运河支行银行帐号:500076884103012 35.6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5.135.5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如果超过投标保证金额度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5.7 按东府200557号文东莞市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暂行办法

40、第二十一条规定,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同等额度的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因本工程为财政资金投资的项目,财政资金投资已由财政资金管理部门出具资金证明,招标人不另行提供保证担保。35.8 中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应及时将履约保函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和招标人法人公章,一式四份、且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履约保保函复印件后,应连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装订在一起(加盖骑缝章,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一份送交招标人,二份送交采购办,招标人在未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以上资料前,不能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5.9 如中标人的履约担

41、保是以保证金形式提供的,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设计费结算后25日内,一次性退回中标人,不计利息。35.10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中标人在投标时提供假公章及虚假证明资料(如假营业执照、假资质证书等)骗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6 招标代理服务费36.1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36.2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 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标准执行,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招标代理服

42、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1、本次招标为服务招标,中标服务费按服务招标计费标准收费。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

43、0)0.45%=2.25万元(5000-1000)0.25%=10.0万元(6000-5000)0.1%=1万元 合计收费=1+3.2+2.25+12.5+2=17.95(万元)八、 方案补偿37 方案补偿37.1 入围前三名(中标人除外)的投标人各可获得设计方案补偿与使用费贰万元。37.2 本次设计方案招标的中标及入围方案的署名权归投标人所有,版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结束后公开展示中标及入围方案,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这些方案。37.3 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设计方案补偿与使用

44、费后,该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招标人、中标人可以在本工程使用该方案。37.4 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任意的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被使用部分的方案使用费已包含在方案补偿费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方案使用费。37.5 不论设计方案中标与否,设计成果及有关资料不再退还。投标人获得设计方案补偿与使用费的投标方案,不得用于其他工程。37.6 本工程二次装修设计合同签订后7天内,招标人将按规定办法支付方案补偿费,投标人凭发票领取,税金自理。第二章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一、 工程项

45、目概况东莞市社会保障局新群众办事大楼及旧楼位于东城大道168号。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1860。由新楼及旧楼组成。其中新楼6层,建筑面积约8160。旧楼:2层,建筑面积约3700。外观、土建结构平立面规划已有建筑相关图纸。二、 总体设计要求1.1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新群众办事大楼及旧楼内装风格应相协调、统一。从设计概念和内装饰造型上充分考虑建筑性质、建筑造型、建筑立面特征等,室内装饰以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1.2 本次设计用于内装饰的原料、材料、技术、设备,应考虑东莞市服务机关内装饰普遍性。1.3 本项目采用限价设计原则,装饰工程总造价控制在人民币:约800万元。1.4 装修标准档次应根据各房间用途及重要性,设计时天花地板等部位的材料应考虑有所区别对待。整体装修采用中档装修设计。1.5 主要功能布局见建筑设计图。三、 对设计成果的要求1、 本次投标时投标人只需提供设计方案,确定中标实施方案后由中标人按业主对中标方案的修改意见,并结合实际进行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配合服务(包括配合业主的验收)等工作。2、 设计方案的内容2.1 基本构思说明;2.2 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基础设计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方案图;2.3 包括每个重点部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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