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吾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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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平山县大吾乡田兴等10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河北省平山县大吾乡田兴等10个村土地整治日 期:二O一二年八月总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 技术规范第五章 图纸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八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第九章 投标企业施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投标登记 重要说明: 本招标文件除封面外共计53页,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请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错装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三日内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联系电话:0311-86112478。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

2、位自负。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目 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六)合同的授予一、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1.1工程名称河北省平山县大吾乡田兴等10个村土地整治21.1建设地点平山县大吾乡田兴等10个村31.1建设规模约706.1783公顷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合格62.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72.2工期要求2012年10月18日计划开工,2013年4月13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83.1资金来源财

3、政支付94.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10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12.1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1214.1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日),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5.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为人民币现金10万元整,于2012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前交纳至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过期恕不受理。145.1踏勘现场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勘察1516.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1618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平山县县标北街气象局东侧平山县园林绿化管理处二楼平山县

4、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时间:2012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00分1723.1开标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00分开标地点:平山县县标北街气象局东侧平山县园林绿化管理处二楼平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1829.4联系方式招标单位:王社平 联系电话:0311-82911630 代理机构:王素芳 联系电话:0311- 86112478 二、投 标 须 知(一)总 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至第5项;1.2上述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在石家庄市

5、平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第8项,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投标人4.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4.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前附表第9项。 4.3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详见前附表第10项。 4.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踏勘现场5.1按前附表第14项要求,经招标人同意,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

6、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最大程度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

7、款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 技术规范第五章 图纸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八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第九章 投标企业施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投标登记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应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4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项目招标使用。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按招标文件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8.2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内任何时候,招标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3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

9、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8.5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将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10.2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0.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0.2.2授权委托

10、书; 10.2.3投标函;10.2.4投标函附录;10.2.5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10.2.6工程量清单报价书(1)投标报价说明(2)投标总价(3)工程量清单计价表10.2.7资格后审内容10.2.7.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0.2.7.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10.2.7.3企业安全资格证书;10.2.7.4项目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10.2.7.5项目建造师安全证书。10.2.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0.2.8.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10.2.8.2项目经理简历表;10.2.8.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10.2.8.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10.2.9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0.2.

11、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10.3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0.3.1施工部署及布置;10.3.2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10.3.3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0.3.4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10.3.5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10.3.6主要施工机具及劳动力配备计划11、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2、投标报价1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12.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

12、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中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人拟定的施工方案,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12.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工程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2.5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

13、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利润、税金、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12.6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2.7投标报价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图纸和技术规范及投标时有关承诺一起考虑。12.8投标报价的主要计价依据12.8.1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12.8.2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12.8.3施工现场条件情况;12.8.4工程所在地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信息;12.8.5现行的GB50500-200

14、8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河北省、石家庄市及平山县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的文件。13、投标货币13.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第12条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5、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将不少于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于2012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前交纳至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15.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代理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并按废标处理。15.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予以退还,但因合同签定问题导致投标保证金退还推迟时,最迟将在本须知第14条招标代理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7日内予以退还。15.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16、,在招标人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后的五日内予以退还。15.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5.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5.5.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施工组织设计雷同或有串通投标、陪标行为的; 15.5.3投标人拒绝本须知第28条规定修正报价的;15.5.4中标人拒绝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1按本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投标文件装订为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6.2投标文件商务标与技术标正本与副本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17、”。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6.3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总价表、投标函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均应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开标时提交招标人检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人授权委托书无效,该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6.4投标文件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密封在同一个袋内递交,封套应保证其密封性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作密封章;17.2外封

18、套应注明:17.2.1招标人名称:平山县土地开发利用管理站17.2.2工程名称:河北省平山县大吾乡田兴等10个村土地整治17.2.3 2012年10月11日上午北京时间8时0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7.3除按本须知第17.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外封套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0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外封套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17.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7.2款和第17.3款的规定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代理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8、投标文件的提交投

19、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并由招标代理单位负责人签收。1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9.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第16项规定。19.2招标代理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9.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0、迟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

20、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外封套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1.4在投标截止时间到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2.1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2.1.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2.1.2投标文

21、件外封套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密封章的;22.1.3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总价表、投标函未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漏盖两章之一的;22.1.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提交投标证金的;22.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22.2.1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2.2.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22.2.3投标报价文件未在规定处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预算员资格专用章的;22.2.4投标人未按招标代理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及内容进行报价的;22.2.5拒

22、绝接受第28条原则修正投标报价的;22.2.6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23、开标23.1开标会将在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所有投标人代表必须按时出席开标会;23.2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主持,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标。23.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应出示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应出示有效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投标人身份的合法性。23.4开标会将由平山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进行。23.5开标时宣读正本“投标报价”及其内容的修改、投

23、标的撤消、必需的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若投标人的撤消投标通知按第21款要求送达,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以打开。23.6招标代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4、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4.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4.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5、评标过程的保密 25.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5.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

24、其投标被拒绝。25.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8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7、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7.1开标后,经招标代理审查只有有效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

25、7.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差异或保留将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8、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8.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

26、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8.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8.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8.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由评标委员会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为参与评标的最终报价,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被拒绝,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9、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9.1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按照本须知第27条规定,仅

27、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与比较。29.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9.3评标委员会依据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其中技术标按暗标的要求进行评分,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9.4评标方法、标准和定标(详见第八章)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投标人资格、施工组织设计、报价,用综合评标的方法,评出中标人;29.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

28、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六)合同的授权30、合同授予标准30.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9.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1、中标通知书31.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将于15日内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31.2中标结果将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网公示,各投标人可在网上查询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3日后,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共同向投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3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2.1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32.2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除双倍返还投标担保金外,还将处以中标价的 5 赔偿金。32.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2.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2.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第二章 合 同 主 要 条 款一、通用条款部分按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二、专用条款说明1、工程概况及承包内容同本招标文件关于招标工程的综合说明。2、开、竣工时间:按中标人投标承诺的工期签订。2.1遇有

30、下列情况之时,工期相应顺延:(1)遭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工程停工,可按监理方和甲方认可的实际停工和处理的天数顺延工期;(2)因重大设计变更等影响造成工程主导工序连续停工,经招标人签证后可按实际停工天数顺延工期。3、材料供应3.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在监理方和甲方认可的前提下均由承包人采购供应。3.2用于本工程的全部材料,均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和化验报告,否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4、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4.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4.2合同价款:即中标价加工程量变更及签证费用。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总价可调的方式确定合同价款。5、拨款与结算方式工程款按施工进度支付。当施工方完成工程

31、量的30%时,由招标人向施工方拨付合同价款的10%;当施工方完成工程量的50%时,由招标人向施工方拨付至合同价款的30%;当施工方完成工程量的80%时,由招标人向施工方拨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全部完工时,由招标人向施工方拨付至合同价款的80%。待上级国土部门验收合格后30日内,按规定扣除合同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余款一次结清。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质量保修所用,保修期内发生保修费用时,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保修期满后30日内,剩余部分质量保证金由发包人一次性返还给承包人。6、工程质量6.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有关说明要求施工,认真遵守现行操作规程、施工规范及国家有关验评标准,接受工程建设

32、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监理人、发包人的检查与监督,经验收达到合格等级交付使用。6.2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承包人负责将竣工资料整理成册并一式两份提交给发包人,同时向甲方无偿提供两套完整的竣工图纸。7、工程专项分包7.1需专业分包的分项工程,中标单位必须分包给具备与工程要求相匹配的专业资质的单位,并且经建设单位认可。8、工期及罚金8.1 2012年10月18日计划开工, 2013年4月13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8.2工程每逾期竣工一天,中标人按工程中标价的万分之三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9.1施工合同的签订必须以本招标文件为依据;必须使用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的合同示范文本

33、。9.2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出现纠纷时向平山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6、组成合同的文件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

34、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0、合同生效10.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10.2合同订立地点: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35、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2、质量保修期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

36、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保修费用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其他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四章 技术规范一、本项目采用的技术规

37、范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但不仅限于)以下规范1、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实施意见石国土资源【2012】242号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6、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7、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8、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9、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10、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设计技术规范1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1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13、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14、灌溉与排水技术规范GB50288-9915、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

38、-9916、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0017、水资源评价导则SL/T238-199918、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SL267-200119、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200420、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井灌区部分)SL/T153-9521、节水灌溉技术规范SL207-9822、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23、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4-199924、农田排水技术规程SL15-9025、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TD/T1011-200026、泵站设计规划GB/T50265-19972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28、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J

39、85-8529、泵站现场测试规程SD140-8530、喷灌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D148-85二、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所有材料的试化验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三、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所有施工工艺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第五章 图 纸(另发)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另发)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封面(正本或副本)河北省平山县大吾乡田兴等10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河北省平山县大吾乡田兴等10个村土地整治 投 标 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 (印鉴)联系电话: 日 期:2012年 月 日二、商务标河北省平山县大吾乡田兴等10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投标文件(商务标) 项目名称:河

40、北省平山县大吾乡田兴等10个村土地整治 投 标 人: 目 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法人授权委托书(三)、投标函(四)、投标函附录(五)、投标保证金收据;(六)、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七)、资格后审(八)、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九)、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十)、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公章) 2012年 月 日(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_(姓名)系_(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表人,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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