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化厂及周边地块配套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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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 州 市 建 设 工 程施 工 招 标 文 件招 标 编 号:CZS20110601201项 目 名 称 常化厂及周边地块配套工程/红梅南路(中吴大道富盛二路)道路工程招 标 人(章)常州市铁路建设处 法定代表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章)发 放 时 间: 2011 年 6 月 日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制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一、 总则二、 招标文件三、 投标报价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六、 开标七、 评标八、 授予合同九、 附件1:评标细则十、 附件2:合同主要条款第二章 合同合同格式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

2、承包人银行履约保函第三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第五章 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 投标函1、投标函2、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授权委托书二、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 投标总价2、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3.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4.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7.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8.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9.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1.暂列金额明细表12.材料暂估价格表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4.计日工表1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16.规费、税金项目清单

3、与计价表17.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18.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三、 辅助资料表1表3.1注册建造师简历表 表3.1.1投标人(企业)业绩表2表3.2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3表3.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4表3.4项目拟分包情况表5表3.5劳动力计划表6表3.6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7表3.7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8表3.8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9表3.9联营体协议书和授权书10承诺书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 附 表工程名称常化厂及周边地块配套工程/红梅南路(中吴大道富盛二路)道路工程建设地点红梅南路联 系 人何刚 冯勤联系电话0519-880218070519-880210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

4、范围清单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及行道树种植标段划分1个标段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及层数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类别定额工期工期要求120天总监发出开工令后第3天起算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现场踏勘、标前会及公布招标控制价现场踏勘投标人与招标人联系后自行前往标前会时间:2011年 6 月 27 日 上午10:30地点:常州市广成路85-2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204室领取光盘时间:2011年 7 月 4 日 上午9:00地点:常州建安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057136765核对标底时间:2011年 7 月 7 日 上午10:00地点:常州市广成路85-2号建设工

5、程交易中心二楼206室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45 日内有效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文本:一套正本,二套副本(正、副本分开密封);投标光盘正、副本各一份,投标光盘单独装袋密封(正、副本分开密封)。投标文件递交递交地点: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204室地址:常州市广成路85-2号接收人:常州市铁路建设处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7 月 14 日 上午9:00开 标地点: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204室时间:2011年7月 14 日 上午9:00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价低于成本的除外)备 注1、履约保函的金额:苏建招(2009)140号文。2、开标时,注册建造师必须带本

6、人第二代身份证准时到场参加开标,投标注册建造师不到场参加开标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不良行为按常建规(2010)13号文执行。3.中标候选人需提供有安全C证的、满足法规要求人数的安全员,且不得有在建工程。一、总 则(一)工程概况:1、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及行道树种植 。2、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 ; (2)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完成 ; (3)施工用水、电 已接至现场 ; (4)有关勘探资料 已齐全 ; (5)其它_ _。3、工程资金来源 自筹 。 4、工程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5、本工程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费用 不管投标结

7、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时,应该符合以下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构成法律约束。2、应该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3、联合体主办人应该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主办人可以支付费用等。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该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该对此作相应的声明。5、联合

8、体各成员之间签订和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该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和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二、招 标 文 件(四)招标文件的组成1、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五)、第(六)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 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五)招标文件的澄清1、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采用下列第_(1)_种方式:(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_5_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

9、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2)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_3_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工程量清单数量如有误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修改通知,进行修正。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 3 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六)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

10、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修改通知将送达每一投标人。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后发出的通知为准。三、投 标 报 价(七)投标报价1、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按综合单价计价。 2、本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要求执行,并应当使用符合“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投标智能化评标系统数据标准”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软件。如投标人使用的计价软件未经过评标系统测试,可以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专用光盘中的数据转换软件进行格式转换。3、本工程执行常

11、州市建筑工程生产使用预拌砂浆若干规定的通知。 4、投标报价的编制要求: 1)投标报价应该是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总和,并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各类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定额编制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让利均应体现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不可竞争费不得优惠让利。综合单价为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

12、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上述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按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当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

13、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但不应更改招标人已列措施项目的序号。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自主确定。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费费率为不可竞争费率,投标报价时应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暂定费率计取,不得改变。其他项目费中:暂列金额应按照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暂列金额不得变动和更改;材料暂估价(材料单价中已包括场外运输费和采购保管费)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估价中不含规费和税金)应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暂估价不得变动和更改;计日工应按照其他项目清单列出的项目和估算的数量,自主确定各项综合单价并

14、计算费用;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规费和税金应按规定计取。3)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虽在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但不应视为投标人所有。4)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是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工程量规则进行计算的,施工中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在制作、运输、安装中等发生的招标文件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损耗应包括在报价内,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包方和承办方双方在合同约定的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5)不可竞争费的计取详见工程量清单,不得更改。特

15、别强调:为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围墙(围挡)、工地施工过程管理、渣土装载运输等,应认真落实执行常建2009187号文件精神,有关费用承包人须在项目措施费中落实。6)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否则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单价和合价中。7)除招标文件约定外,投标人应执行省、市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相关文件及规定。4、

16、设定招标控制价说明:1)招标人将设定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照施工图设计图纸计算的,对建设工程招标项目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予以拒绝。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和设定以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任务的通常条件为基础,综合考虑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工期和质量要求、必要的技术措施、市场供求状况、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等因素。2)一个工程设立一个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予以公布,并由投标单位进行审核。并由投标单位进行审核。若有疑问需要澄清,需在开标日_3_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

17、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造价咨询单位必须在公布招标控制价前去造价管理处将招标控制价有关资料进行备案。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八)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标前会议纪要)及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书(附报价汇总表,见附件)(2)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授权委托书(如有提供,被委托人开标时带第二代身份证唱标)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原件) (6)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18、综合单价分析表及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 (8)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简历(需与资格预审通过的一致) (9)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资质证书或上岗证书及安全考核证复印件) (10)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11) 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指导施工单位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2) 按本须知规定应填报的其他资料3、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第六章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按规定要求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其中“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和“ 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书面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可以不提供,但光盘正、副本中均必须提供,在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后,中标候

19、选人必须在招标办当场将这二种格式的表格打印出来。投标人还须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专用光盘,采用符合“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投标智能化评标系统数据标准”的电子文本格式制作光盘作为正本光盘,同时投标单位还须另行制作一张与正本光盘相同的光盘作为副本光盘,投标光盘正、副本分开装袋密封、标志后与投标文件文本同时递交。(九)投标担保及投标承诺1)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不计息。(十) 勘察现场1、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

20、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十一)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部分必须由符合本工程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编制、审定、签名并盖造价员章或造价工程师专用章;如投标单位无符合本工程资格要求的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则应委托具

21、备资格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编制,并由符合本工程资格要求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名、加盖专用章。与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复印件、造价咨询中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造价员资格证书或造价师注册证复印件应装订在标书内,并将委托合同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不符合此项要求的投标文件为废标。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十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密封:投标人必须按前附表要求的份数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所有投标文件均在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和法定代

22、表人印章。2、标志: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所有封袋上都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3、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专用光盘、采用符合“江苏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投标智能化评标系统数据标准”的电子文本格式制作包含“投标总价”、“总说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

23、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暂估价格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及其他反映组价和分析等数据资料的光盘正本及副本。正、副本光盘分开装袋密封、标志后在开标时随投标文件文本同时递交。未按上述规定编制、密封、标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十三)投标截止期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2、 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六)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

24、、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3、 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4、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原封退给投标文件并依法重新招标。(十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通知,应按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字样。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

25、没收。六、开 标(十五)开标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还将同时宣读所有投标人参与评分所报的企业及投标注册建造师业绩内容。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4、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5、开

26、标时,投标文件的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4)未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所委托人身份证明(第二代身份证)的;(5)如为法人参加开标会而未提供法人证明和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第二代身份证)的;(6)未参加开标会议的;6、开标时投标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第二代身份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7、根据苏建招2009140号文、常建200858号文,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

27、,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三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七、评 标(十六)评标1、评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组建评标委员会和清标工作组;2)评标准备及清标; 3)初步评审;4)详细评审;5)推荐中标候选人,撰写评标报告。2、清标1)组建清标工作组(1)清标工作组由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常州分册)中采用计算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的本工程评标委员会经济类、技术类专家组成。(2)清标工作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关于评标工作原则、评标保密和回避的规定。2)清标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1)按照投标总价的高低,对投标文件进

28、行排序;(2)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列出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和技术方法、技术措施、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的所有偏差;(3)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换算; (4)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列出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5)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审查并列出过高和过低的投标价格;(6)形成书面的清标情况报告。3、评标活动1)评标活动在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将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常州分册)中采用计算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4、本工程采用下列

29、第 (1) 种方式进行评标。(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2)综合评估法:是指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投标注册建造师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择优选定中标单位。5、本工程过高的投标价格的具体标准为下列第 (1) 种方式:(1)以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为标准;(2)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公布的信息指导价的一定幅度为标准;(3)以投标人投标价格的平均值的一定幅度为标准。6

30、、过低的投标价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与该价格相关的下列因素进行重点分析:(1)工程内容是否完整;(2)施工方法是否正确;(3)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4)综合单价和单项费用金额的组成、工料机消耗及确定的费用、利润是否合理;(5)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等的特殊要求,确定的价格材料是否合理;(6)投标人对澄清要求所作的说明是否合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具有说服力。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评标委员会有充分的理由认定上述因素不能支持投标价格成立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录认定的理由和依据。7、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经评审不能成立的过低投标价格与下列相应价

31、格中的最高价之间的价差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或者单项费用差:(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公布的信息指导价;(2)所有投标人相应投标价格中的平均价;所有合价差和单项费用差的总计金额大于投标文件列明的利润总额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8、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9、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问题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拟定一份“

32、标价比较表”或者“综合评估比较表”,连同书面清标情况报告和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并抄送监督机构。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10、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认定重大偏差,不得随意确认无效投标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未规定作为重大偏差的,一律作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初步评审中要求投标人补正。(十七)投标文件的澄清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

33、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将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

34、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4)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要求投标人对相关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修正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修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十八)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十九)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明显低于招标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

35、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二十)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

36、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到招标办备案外,注册建造师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10投标报价超过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的;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1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量、工程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的;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

37、计算机评标系统;1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19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20. 未加盖符合本工程相应资格要求的造价员资格章的,要求如下:必须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要求在规定的地方加盖符合本工程要求的造价员或造价师资格章。造价员或造价师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如果本单位

38、没有符合资格要求的造价员或造价师,则必须以单位名义与有资质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签订书面造价咨询合同(委托合同复印件、造价咨询中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造价员或造价师证书复印件附在投标书中,并将委托合同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二十一)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

39、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八、授 予 合 同(二十二)中标1、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中标公示,公示两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应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相关手续),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 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

40、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十三)合同签订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 文件签订施工合同。2、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5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执行 :即承包商的中标价与所有有效投标人的平均价下浮在5%以内(含5%)的,均需提供中标金额5%的履约担保;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

41、中标价与有效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3、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有许可)的保函交给招标人押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4、根据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九条规定,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放弃中标项目的;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按要求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不提交的;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附件1评 标 细 则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十条全部要求,不能满足的为废标

42、。3、投标文件必须附有针对本工程的详细、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措施。4、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中标(投标价低于成本的除外)。5、对于过低的投标价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与该价格相关的下列因素进行重点分析:(1)、工程内容完整性;(2)、施工方法正确性;(3)、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合理性;(4)、综合单价和单项费用金额的组成、工料机消耗及确定的费用、利润合理性;(5)、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等的特殊要求,确定的材料价格是否合理;(6)、投标人对澄清要求所作的说明是否合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具有说服力。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评标委员会有充分的

43、理由认定上述因素不能支持投标价格成立的,可作出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判断。附件2:合 同 主 要 条 款一、工期总工期120天。(日历日,总监发出开工令后第三天起算)工期包括完成本次招标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时间,一旦确定中标单位,投标工期将成为合同工期。正式开工工期以总监发出开工令后第三天起算,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交工验收报告,由发包人会同监理、质检等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期间不做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则承包人提交交工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返工,返工工期将作为工作累计。二、 质量: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发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

44、、工程技术要求及有关工程施工规范、规格和标准施工,并无条件的接受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三、 材料设备供应本工程使用的所有材料的质量及检验资料须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由承包人负责采购(除发包人供应材料外),但承包人应按监理要求提前申报材料采购计划,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材料进场前应接受监理组织的验收,不合格材料由监理标识后,限时运出场外。场内严禁堆放不合格的材料,过期不处理的不合格材料,发包方有权自行处理。四、 合同价款及调整:1、 本合同价格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市场风险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投标报价。工程

45、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和其中以总额报价的项目今后不作调整。2、 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综合单价和合价中。3、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变更项目数量由监理工程师、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格,按本标段已有的中标价格子目的价格计价;投标报价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计价;投标报价中无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按照投标时招标人设置招标控制价的原则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发包方现场代表确认后执行。4、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且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1%时,由承包人提出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意见,原则如下:其工程量按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数量为依据;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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