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南洲大桥管理用房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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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南洲大桥管理用房项目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GLZFCG2008A0077监督管理机构: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单位:科文招标有限公司2009年4月24日 目 录第一卷2第一章 招标公告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18评标办法前附表1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0通用合同条款20专用合同条款52合同附件格式58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62第二卷 65第六章 图纸65第三卷 65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5第四卷 66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66第一节 资格审查要求67第二节 商务部分格式72第三节 技术部分格式80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新建南洲大桥管理用房

2、项目(GLZFCG2008A0077)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的委托,拟对新建南洲大桥管理用房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826.16m2。2.2 建设地点:南洲桥西端、东二环路南侧2.3 建设工期:150日历天 2.4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施工补充说明等要求的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法人资格,国内注册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3、)资质的企业,指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 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09年4月24日至2009年5月13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市中山北路25号工商银行大院内一楼)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 5月14日9时00分, 地点为市中山北路23号市政府采购办

4、开标厅(前楼五楼)。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市政府采购信息网()、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网() 上发布,信息公告及中标结果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公告栏上公告。7. 联系方式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地址:市秀峰区翊武路20号联系人:蒋常武 电话:1397839648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市中山北路25号联系人:谭富强 电话:077328562081.1.4项目名

5、称新建南洲大桥管理用房项目1.1.5建设地点南洲桥西端、东二环路南侧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2出资比例自筹资金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施工补充说明等要求的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09年 05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09年10月20日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法人资格,国内注册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企业。业绩要求:无财务要求:无其他要求:无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下同)资格:房

6、屋建筑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2009年4月29日上午10:00分地点:南洲桥西端、东二环路南侧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17天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前15天1.11分包不允许 允许1.12偏离不允许 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文件,补充通知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17天2.2.2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 5 月14日9时00分,投标人不参加投标的,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后5日内书面告知

7、招标代理机构。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澄清文件发出后12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截止前17天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3.1投标有效期60 天(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电汇、现金缴存银行、银行汇票等,由投标人按以下明确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于投标截止前交到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分公司帐户上,并将帐单复印件按要求放入投标文件中。评标结束后,若投标人被列入中标候选人的,而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帐户上没有收到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招标

8、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以其它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其投标文件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开户名称: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叠彩分理处帐 号:2103200209300002088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人民币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07 - 2008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7 - 2009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07 - 2009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人印签,但可用签字章代替签字。3.7.4投

9、标文件副本份数4份3.7.5装订及封装要求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形式。2、投标文件应按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可装订成一本)装订成册装在一个密封包中。4.1.2封套上写明内层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外层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的地址:市秀峰区翊武路20号招标人名称: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新建南洲大桥管理用房项目投标文件2009年 5月14日9 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市中山北路23号市政府采购办开标厅(前楼五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市中山北路23号

10、市政府采购办开标厅(前楼五楼)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单位、业主、招标监督单位共同检查。开标顺序:按各投标人报送投标文件时间先后顺序进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半天,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1、招标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列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2、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

11、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规定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3.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5的人民币现金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工程预算控制价详见投标须知10.1.1,10.1.2款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

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

13、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

14、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不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15、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

16、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

17、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

18、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

19、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由资格审查、商务标和技术标三部分组成(三部分可装订成一本),投标文件按此三部分内容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3.1.1 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含内容:见投标人须知3.5条的规定,格式及顺序按照第八章第一节“资格审查格式”。3.1.2 商务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3.1.2.1 投标函;3.1.2.2 投标函附录;3.1.2.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1.2.4 法人授权委托书;3.1.2.5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原件备查);3.1.2

20、.6 投标报价汇总表;3.1.2.7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3.1.2.8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3.1.2.9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交纳与使用承诺书;3.1.2.10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商务部分资料;3.1.2.11投标报价全套电子文件,使用博奥软件清单6.2格式,提交光盘(或U盘)。3.1.3 技术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3.1.3.1 施工组织设计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及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劳动力安排计划;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施工总平面图;

21、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3.1.3.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的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

22、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

23、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建造师)的资质证书原件进行验证,否则投标无效)。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24、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

25、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

26、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

27、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28、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9.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29、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等情况; (7)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公布预算控制价;(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

30、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

31、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 履约担保7.3.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将数额为中标金额5的人民币转入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分公司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分公司收齐后转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帐户。7.3.2中标人没能按上述第7.3.1.1和2

32、9.1款规定执行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并将标授予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或重新招标。7.3.3工程验收合格,合同履约完毕,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收到政府采购资金付款申请书等相关资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按实际损失赔偿。7.3.4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

33、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必须响应招标文件条款、投标文件的承诺,否则双方签订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7.4.4中标人应按规定办理建筑行业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

34、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采购单位报告地级市以上财政部门批准后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或者采购项目情况紧急,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的意见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可变更采购方式进行采购。(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或采用其它采购方式仍采购失败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

35、.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二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

36、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9.5.1 质疑投标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9.5.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9.6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质疑人或

37、投诉人提供的书面材料(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4)有关违纪违规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未按上述要求所进行的质疑或投诉将被视为无效,不予受理。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工程预算控制价10.1.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工程预算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预算控制价的15以上时,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提供低于上述下限部分的差额作为低标履约保证金(人

38、民币现金)。低标履约保证金由转帐、现金缴存银行方式存入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分公司账户),开标时提供凭据,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中标后,低标履约保证金存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银行账户。如中标单位违约,则低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0.1.2工程预算控制价公布: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公布工程预算控制价,并对重要项目加以说明。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预算控制价,如发现工程预算控制价中存在明显误差或有遗漏的,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工程预算控制价进行修正的,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重新公布修正后的工程预

39、算控制价。招标人最多只对工程预算控制价进行一次修正。10.2中标服务费10.2.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向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分公司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中标决定并且中标人已提交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

4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中标服务费金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0.8=18.04(万元)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内层ig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

41、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前递交至(详细地址) 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 2.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42、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投标报价低于预算控制上限价的、投标报价低于预算控制上限价的15以上时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提供上述下限差额部分作为低标履约保证金。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经理资质满足招标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

43、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1.1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按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及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未按本暂行办法规定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费率低于本暂行办法规定标准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标评审结论为可行或基本可行的视为技术标评审合格。根据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桂财采200764号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合理低价法评审的具体要求为:(一)将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招标文件的合格投标人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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