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发放版)100528.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2711903 上传时间:2023-02-23 格式:DOC 页数:27 大小:17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发放版)100528.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发放版)100528.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发放版)100528.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发放版)100528.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发放版)100528.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发放版)100528.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发放版)100528.doc(2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18号楼、1号人防地库及14号商铺组团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 标 单 位: 江苏*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江苏*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10 年5月 25日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工程名称*18号楼、1号人防地库及14号商铺组团智能化工程建设地点清河区*南侧,“*” 18号楼、1号人防地库及14号商铺组团用地范围内招标人江苏省*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人江苏*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招标范围“*市*有限公司”设计的*18号楼、1号人防地库及14号商铺组团智能化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具体详见*18号楼、1号人防地库及1

2、4号商铺组团智能化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说明中的招标范围描述。标段划分1个标段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07万,组团用地面积约;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可调总价包干质量要求合格,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 2 年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60 日内有效工期要求工期:110天,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6月,计划竣工时间:2010年9月。投标文件份数一套正本,一套副本投标文件递交递交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接 受 人: 江苏省*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6月17日10时30分开标时间及地点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江苏省*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时间:2010年6月17日10时30分资格

3、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进行评标。履约保证金(或保函)要求无。其它说明1、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必须采用赛德软件“清单王2009”计价软件编制。2、本工程不允许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一、 总 则(一) 工程基本情况说明1、定义:项目名称:*18号楼、1号人防地库及14号商铺组团智能化工程招 标 人:江苏省*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投 标 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中 标 人:指最后中标的投标人。2、工程招标范围:详见*18号楼、1号人防地库及14号商铺组团智能化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说明3、现场施工条件:现场满足施工要求。4、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

4、落实。5、本工程采用 邀请 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二) 投标资质及对投标人的要求1、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综合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江苏省外投标单位须在江苏省设有分支机构;3、近三年具备类似工程承包经验;4、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5、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及重大质量及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三)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也不作任何解释。(四)现场考察1、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施工现场考察,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2、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并认可本招标项目所在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施工配套条件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3、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均不负责任。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及损失,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五)招标日程安排1、领取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6、时间:为2010年6月1日。 地点:*市经济开发区*1幢101室,江苏省*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提问(以书面传真方式) 时间: 2010年6月7日10时前,如有变更,招标人另行通知。传真号码:0517*、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问题进行答复(以书面传真方式)时间: 2010年6月10日17:00时前,如有变更,招标人另行通知。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时间:2010年6月17日10:30递交。 地点:*市经济开发区*1幢101室江苏省*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二、 招标文件(六)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八)条发

7、出的修改、澄清和通知。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七)招标文件的澄清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3、投标人在收到图纸、工程量清单后,必须对图纸、工程量清单进行确认,经确认后的工程量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时不得自行调整。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施工图纸,并对照图纸及图纸答疑核对清单工程量。投标人对工

8、程量清单如有异议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复核确认后,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否则,将被视同认可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明确的所有工作内容及费用。4、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概不负责。5、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八)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之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

9、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3 、当招标文件与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三、 投标报价(九)投标报价要求1、本工程设定招标最高控制价为183.39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该投标最高控制价的,做为废标处理。2、投标报价应根据包括工期、质量等级等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对图纸及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进行报价。其应包括相应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的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本工程可能发生和投标人认为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或间接需

10、要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设备、劳务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文明施工费用、环境卫生费用等等。3、本工程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法计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综合单价、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综合单价、合价中。4、投标报价注意事项(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18号楼、1号人防地库及14号商铺组团智能化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说明中明确的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室外管线涉及到的土方开挖及回填由投标单位自主

11、报价,费用包干;(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合同专用条款中第9.1条款的第(5)条款所述各项费用,实行项目包干使用,中标后不再调整。(3)对于主要材料及设备,投标人必须按照*18号楼、1号人防地库及14号商铺组团智能化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说明中明确的主要材料及设备投标指定品牌中的一种进行报价。5、如工程量清单子目与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相比有少算、漏算的,而投标人在投标前答疑时又未提出,则招标人认为该部分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中。6、本工程实行承包风险包干制,招标人在计算招标最高控制价时已经考虑了下列风险因素:(1)因工程量清单有错、漏,导致工

12、程预算价不准确;(工程内容与施工范围以招标期间发放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确定的范围为准)(2)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材料、机械及其它价格变化;(3)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当预计到的为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或满足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而必须采取的措施以及因此必须发生的相关费用;(4)因施工现场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5)因地下障碍物而发生的相关施工措施费用。综合上述承包风险因素并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以及施工自然条件,招标人已经考虑了工程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工程最高控制价。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的实力、施工经验,以及现场周边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参照有关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标准及费用标准

13、或依据企业定额、市场价格以及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费用、合同规定的其它费用以及风险包干费用(投标人报价时自主确定风险包干系数),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没有就上述费用报价的,均视为其费用已经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投标总价内。投标人一旦中标,即按中标价签定合同,对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或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7、本工程有可能与招标人另行发包的项目产生交叉施工,对于交叉施工的相关配合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包干使用。相关费用在工程结算时不再另行计算8、报价编制依据:(1)现行的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江苏省

14、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04年版)、2009年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取费标准、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2)淮安市造价管理部门现行有关造价管理文件及其它现行的有关文件。9、投标人不得将下列不可竞争费用提高或降低标准计取。(1)社会保障费:安装工程2.2;(2)住房公积金:水电安装工程0.38;(3)安全生产监督费0.19%,工程排污费:0.1;(5)不创建文明工地;(6)税金:3.44%。10、投标人必须采用赛德软件“清单王2009”计价软件编制投标报价预算书。四、投标文件(十)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组成,技术

15、标投标文件由两部分组成。(应加盖投标人法人章)1、商务标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要求此项内容);(2)投标函(须加盖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如授权);(4)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法人章);(5)投标总价(应加盖投标人法人章)(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含详细的计价表并应加盖投标人法人章);(7)电子投标计价文件(指投标计价光盘)。2、技术标投标文件第一部分(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包括下列内容:

16、(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人员的相应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2)项目管理班子关键职位(人员)履历表;(3)拟分包情况表(未分包的可不要求此项)。3、技术标投标文件第二部分(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下列内容:(1)主要施工方法;(2)工程投入的主要材料、设备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3)工程投入的主要主要施工机具机械设备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主要施工机具设备表;(4)劳动力情况安排描述,劳动力计划表;(5)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6)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及施工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7)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十一)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60日历天

17、。(十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一份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如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按具体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十三)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正本、副本分别封装,在封套上须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印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2、因密封不严而造成失密等情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概不负责。

18、(十四)投标截止时间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2、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十五)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封袋上标明“补充”、“修改”、“撤回”字样,并说明补充、修改、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评标、定标(十六)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19、。(十七)评标、定标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进行评标。七、合同的授予(十八)中标 1、确定中标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后,应在2日内与招标人签定施工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十九)合同签订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一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简称发包人)承包人(全称) (简称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20、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18号楼、1号人防地库及14号商铺组团智能化工程工程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翔宇大道南侧*18号楼、1号人防地库及14号商铺组团工程内容:*18号楼、1号人防地库及14号商铺组团智能化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 工程承包范围*18号楼、1号人防地库及14号商铺组团用地范围内的公共安全防范智能化系统(包括电子周界防护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电子巡查系统、访客联网可视对讲系统、住户报警系统、出入门禁控制系

21、统)、物业管理与服务系统(包括车辆出入与停车管理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公共信息发布系统),以及与上述系统配套的中心机房系统和传输管线系统等智能化系统的安装、调试工程。详细描述详见*18号楼、1号人防地库及14号商铺组团智能化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说明中的本项目招标范围说明,具体承包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三、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6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10 日历天,同时与主体建筑工程进度同步。四、 质量标准合格。五、 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人民币) ¥: 万元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施工合同协

22、议书2、施工合同专用条款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合同通用条款5、招标文件、投标书及中标通知书6、施工图纸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8、工程报价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 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包人(公

23、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年 月 日二 通用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三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 本合同协议书;(2) 合同专用条款,补充协议,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3) 招标书、投标书、中标通知书;(4) 工程

24、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工程预算书、图纸;(5) 合同通用条款;(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要求等。3、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3.1、合同语言:汉语3.2、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建设部、江苏省及淮安市现行的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 规程、标准和规定。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或征求相关部门确定。 3.3、适用法律法规:合同法、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4、图纸4.1、图纸提供日期:已提供4.2、图纸提供套数:施工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施工图四

25、套(包含二套竣工图使用的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施工图套数,可与发包人联系解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承包人履行图纸的保密义务,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图纸内容泄露给无关的第三方或将图纸用于非发包人同意的本工程以外的其它工程。(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全权负责人,行使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及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委托监理工程师的其它权限,本工程全权委托监理单位监理。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工程变更、工期顺延及索赔确认、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及任何付款凭

26、证的签证;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的签发;分包商的确定;主要设备材料的确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审定。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现场工程师 职权: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是发包单位的全权负责人,行使本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所赋予的职权和工作。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 7、承包人驻工地代表7.1、承包人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通用条款8.1条第(1)点所约定的具备施工条件的场地,时间为开工日期前不少于7天。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

27、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5日完成施工用电接口接到现场,承包人自行引至所需位置,费用自理。计量装置由发包人提供,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每月依水、电部门的计价标准向承包人收取水电费,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不得异议。通讯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均已开通,具备施工条件。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施工合同签订后,由发包人组织进行。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

28、(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发包人全力配合。(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如现场确有需发包人完成的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约定。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如确有需要,另行约定。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如有需要,双方另行约定。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2日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供本工程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一式三份;开工后承包人应在每月28日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供当月完成施工工程量统计报表(工程统计

29、截止每月28日)、下月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下月的工程资金需求计划各一式肆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按国家及淮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有关的要求和规定,自费承担相关工作(如警卫)并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栏、安全网、指示牌等)以满足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需要并提供方便。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以及到园林局、市政局的相关报批报验等手续:如有需要,由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现场成品保护工

30、作在竣工验收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 (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由承包人制定措施,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报发包人审批,承包人负责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因承包人保护不力而发生事故,则一切责任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规定及“淮安市文明标化工地”标准组织施工,有关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需将自身的人员及材料设备清退出场,将承包人搭设的临时设施全部拆除(发包人与承包人另有协议的除

31、外)并清运出场,同时将工程建筑垃圾清理出场并至承包人满意。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协调,对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施工项目要积极协调配合并给予方便。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对由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的保护,如有需要,承包人应自费负责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的损坏,则一切责任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负责做好现场安全、防火、防盗及文明施工等工作。(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2日内向发包人和监理提交。1

32、0.2、发包人代表批准的时间:接到承包人提供的方案和计划后2日内。13、工期延误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按本工程合同通用条款执行,通用条款第13.1条款规定的顺延理由必须实际造成停工、窝工,承包人方可提出顺延申请,工期顺延的签证应严格按照通用条款第13.2条款的规定执行,未提出的或逾期提出的,在工程结算时,不给予工期顺延。通用条款第13.1条款第(4)项中的设计变更应指发生在关键线路及关键工序上的,且将实际影响原排定工期进度计划。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其自身原因致使合同约定的工期根本无法实现,经工程师确认实际工程进度滞后总计划进度15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

33、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除承担以上工期延误违约责任外,尚应对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14、工程竣工14.2 承包人采取的赶工措施:由承包人根据情况实施。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无条件地组织赶工,并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满足合同条件,所造成的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四)质量与验收16、工程质量保证及质量责任16.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16.2 达不到约定质量等级,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16.3、质量评定部门名称:有权部门。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无。 19、工程试车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 (五)安全施工按通用条款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34、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按 固定价格方式确定。(1)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a、因工程量清单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价不准确;工程内容与施工范围以招标期间发放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确定的范围为准;b、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人工、材料、机械及其它价格变化;c、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当预计到的为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或满足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而必须采取的措施以及因此必须发生的相关费用;d. 因施工现场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e. 因地下障碍物而发生的相关施工措施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根据企业自身的实力、施工经验,以及现场周边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参照有关工程预算定额消

35、耗量标准及费用标准或依据企业定额、市场价格等各种资料,承包人已在投标时充分考虑并计取了风险包干费用,该项费用已计入合同总价中,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合同价。(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详见补充条款约定。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除补充条款约定可以进行材料价格调整的因素以外,其它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定额价格、费率及材料价格变化而导致的工程造价增加,双方约定均不进行价格调整,按承包人投标报价包干使用。23、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不预付工程款。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无 25、工程量确认25.1 承包人向发包人代表

36、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人每月28日(遇节假日顺延)向发包人报送上月28日至本月27日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下月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含工程款需求计划)各一式肆份。报告须列明分项工程名称、数量、单价,并按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计算。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工程款支付方式:详见补充条款约定。 (七)材料设备供应27.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无 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无 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无 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无 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无 到货时间

37、与一览表不符: 无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价款由发包人支付。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凡属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且应满足本合同补充条款相关约定;(八)工程变更29.4发包人变更设计按通用条款执行。29.5承包人提出变更设计,必须经得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 31.1承包人在取得经发包人批准确认的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后,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7日内,提出相应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其调整方式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第23.2条执行。 31.2承包人在完成竣工验收后7日内,不向工程师提出相应工

38、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不涉及增加合同价款。因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而减少合同价款时,承包人在完成竣工验收后7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相应的工程价款报告的,视为同意发包人依据本合同条款对该项变更价款的核减。发包人核实工程价款报告的时限按照合同通用条款33条执行。(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天内,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免费提交贰套复核规范要求的竣工图及其他竣工资料。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发包方与承包方及监理方另行商定的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 约35.1

39、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详见补充条款约定。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 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详见补充条款约定。(2)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详见补充条款约定。35.3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37.争议37

40、. 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请 淮安市建设局 调解; 采取第 二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建筑物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另行确定。 39.不可抗力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1)风力7级(含7级)以上大风持续8小时(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2)24小时累计雨量达40mm以上的雨量(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3)战争、动乱、洪水、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4)6级以上(含6级)地震(以政府相关正式文件为准)。(5)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天。(以有关

41、单位出具通知为准)如遇上述不可抗力,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对方,并应在7日内提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以事实影响工程建设为前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工期签证。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按本合同通用条款及有关规定执行。(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3)承包人投保内容:按本合同通用条款及有关规定执行。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无。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 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47、补充条款47.1 工期

42、1、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3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并提交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监理公司、设计单位、承包人、发包人均确认签章的日期为准。2、建设工期考核时不扣减国家法定节假日。施工期间,如市政府有相关书面通知、规定而确实造成对施工工期的影响时,双方另行协商处理。3、工程延期处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无法按合同工期完成并通过验收,每延误一天,发包人将按1000元/天对承包人进行工程延期处罚,累计计算。承包人除承担以上工期延误违约责任外,尚应赔偿因承包人原因而给发包人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4、工期奖励:招标人不要求工期提前。工期提前不予奖励。47.2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总价包干:按照招标范围内工程的招标工程量,以中标价总价包干。2材料价格调整办法:(1)招标文件中要求按照工程暂定单价报价的材料或项目,根据施工期间发包人指定的品牌与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