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坞镇污水管道检测修复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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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诸暨市次坞镇污水管道CCTV检测修复等服务采购项目(编号:浙成套20160511 )招标文件采购单位: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诸暨市财政局二一六年五月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招标需求第四章 诸暨市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本招标文件为2016年新制版本,请各位投标人详细阅读各项条款第一章 招标公告(编号:浙成套2016-05-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

2、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诸暨市次坞镇污水管道CCTV检测修复等服务采购项目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项目内容及规模:采购内容为诸暨市次坞镇污水管道CCTV检测修复等服务,最高限价125.2万元。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2、营业执照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相符,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的独立法人;3、具有省级(含直辖市)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水管道养护维修特种类作业

3、证书;4、具有省级(含直辖市)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水管道养护维修CCTV类作业证书;5、具有省级(含直辖市)排水管理部门核发的排水管道养护壹类资质;6、近三年有完成单个合同50万以上或者累计工程总量50公里以上的业绩证明(必须提供合同原件);7、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2016年5月26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

4、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七、投标须知: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2、省级(含直辖市)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水管道养护维修特种类作业证书原件;3、省级(含直辖市)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水管道养护维修CCTV类作业证书原件;4、省级(含直辖市)排水管理部门核发的排水管道养护壹类资质证书原件;5、近三年有完成单个合同50万以上或者累计工程总量50公里以上的业绩证明(必须提供合同原件)6、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投标人代表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

5、明原件,且该资金必须由投标人缴纳(原件不退);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7、自2016年4月6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3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292036102018010175925;款项用途:保证金。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

6、执行。九、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于2016年6月6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十、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6年6月6日9:30时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暨东路58号四楼)。十一、业务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章博;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5158205363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老师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575576038传真: 0575-87170517 代理机构单位办公地址:诸暨市暨东路58号新办证中心6楼626室 诸暨市次坞镇人民政府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十六日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

7、 附 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诸暨市次坞镇污水管道CCTV检测修复等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4最高限价本次采购设最高总限价及最高单价限价,最高总限价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贰仟圆(1252000.00)整,最高单价限价见采购清单,任何超过最高总限价或最高单价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包含材料、施工、检测、验收、税费等一切费用)5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2、营业执照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相符(注册资金100万以上),具有良好信誉;3、具有省级(含直辖市)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水管道养护维修特种类作业证书;4、具

8、有省级(含直辖市)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水管道养护维修CCTV类作业证书;5、具有省级(含直辖市)排水管理部门核发的排水管道养护壹类资质;6、近三年有完成单个合同50万以上或者累计工程总量50公里以上的业绩证明(必须提供合同原件);7、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7标的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的,采购人将整体择定中标人。本次采购共分个标的,谈判响应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投标,采购人将分标的择定中标人。一个谈判响应人 同时中标多个标的。8资格审查资格后审9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6年5月1

9、7日-2016年5月26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10投标时递交原件资料一、资格审查原件: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2、省级(含直辖市)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水管道养护维修特种类作业证书原件;3、省级(含直辖市)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水管道养护维修CCTV类作业证书原件;4、省级(含直辖市)排水管理部门

10、核发的排水管道养护壹类资质证书原件;5、近三年有完成单个合同50万以上或者累计工程总量50公里以上的业绩证明(必须提供合同原件)6、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投标人代表近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且该资金必须由投标人缴纳(原件不退);参加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为法人代表本人的,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7、自2016年4月6 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二、评审原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原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按要求提供,逾时拒绝接收,未提供原件的按相关要求处理。原件资料的完整性由投标人自

11、行负责,原件资料评审的由评标委员会负责。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3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款项用途:保证金帐 号:29203610201801017592512投标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外,格式见附件) ;(5)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复印件(如有要求,

12、加盖单位公章);(6)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7)成功案例和业绩证明(如有要求);(8)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如有要求);(9)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13现场演示不需要。14投标样品不需要。1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1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如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17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8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19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采购单位交入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

13、约保证金在采购单位将货物(服务、工程)验收合格后5日内无息退还。2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6日9:30时整2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2 )室(暨东路58号四楼)22开标时间2016年6月6日9:30时整23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暨东路58号四楼)24质疑与答疑时间投标人应在2016年5月27日上午12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招标人将在2016年5月27日下午17时前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

14、下载答疑回复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25其他特别提醒:1、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具体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和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执行,收费基数为合同总金额;计算方式:100万及以下部分X1.5,100万以上部分X0.8%X80%。2、以上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一并考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一、总 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2.定义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 金、备

15、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2.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2.7本招标文件所述设备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得要求参考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参考品牌范围内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小组在投标文件评审时集体讨论决定。3.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4.投标委

16、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获得招标文件和编制、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对中标单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6.特别说明:6.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

17、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6.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单位,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18、。6.5除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外,直接或者间接受采购单位控制的当事人,或者与采购单位受共同上级控制的当事人,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当事人,或者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其他文件的个人、企业、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6.6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

19、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归采购人所有。7.质疑和投诉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7.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7.3采购代理机构与采

20、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招标人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7.4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8.1招标公告;8.2投标须知;8.3评标办法;8.4采购需求;8.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8.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9.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者作出实质性

21、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要求招标人澄清。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招标人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投标人可以通过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以确认已阅知该澄清或修改内容,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0.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

22、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或通知为准。10.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网站发布补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10.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公告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5补充公告须向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三、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前附表。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

23、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12.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3.投标报价13.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13.2投标报价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设计费和安装费用、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投标报价(包括单价、总价等)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100.88元)。投标人必须报有合理

24、单价,其将作为设备增减的主要依据。13.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4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5投标人若有方案和报价未被唱标,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采购代理机构宣读,否则是投标人自己的风险,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4.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

25、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4.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应提供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5.2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具体以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出具的凭据为准),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按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未能按规定时间和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15.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

26、出后5个工作日凭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退还。15.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5.5投标保证金均以转账或电汇或汇票方式退还,恕不退还现金。保证金不计息。15.6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其保证金或相应数额的年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15.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15.6.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5.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15.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15.6.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

27、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5.6.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15.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15.6.8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15.6.9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15.6.10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招标人或用户单位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15.7如投标人或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串通投标行为认定,除有关方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禁止其一至三年内进入本市政府采购市场,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15.7.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的; 15.7.2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单位或人员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5.

28、7.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人员办理投标事宜的;15.7.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非正常的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在完全可比的情况下投标总价均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15.7.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或实施人员出现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同一人的;15.7.6不同投标人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 15.7.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在一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遗留有其他投标人的签名、盖章等不属于本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必需的信息资料的; 15.7.8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协助投标人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的; 15.7.9招标人泄露有意向参加政府采购的投标人

29、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15.7.10不同投标人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投标人中标或轮流中标的;15.7.11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16.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内容和份数编制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当投标文件未注明“正本”和“副本”且出现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投标人出现选择性投标而认定其为无效投标。16.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

30、,是投标人的责任。16.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必须是投标人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16.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6.5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文本格式,如表格不够用,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6.6投标文件必须统一用A4纸(除特殊项目外),文件内容均要求打印(除注明要求签字或提供复印件外)。16.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

31、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开标一览表中报价进行手写的,其投标文件将将作无效标处理。17.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同时在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写全称),并由投标人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7.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7.3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规定,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

32、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7.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17.5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6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8.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

33、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8.1在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8.1.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18.1.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18.1.3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18.1.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

34、场更正的笔误除外);18.1.5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等技术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8.1.6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装订、签署、盖章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的;18.1.7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18.1.8商务条款存在偏离情况的;18.1.9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8.2.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18.2.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

35、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18.2.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20项(含)以上的;18.2.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8.2.5发现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18.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超出

36、最高限价;(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18.4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五、开 标19.开标1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应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开标时到场的投标人均需签到以示出席。19.2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早退的,视为自动弃权,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9.3开标会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现场监督下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主持。20.开标程序20.1主持人宣布开标大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20.2主持人宣布开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20.3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

37、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20.4主持人当众宣读最高限价和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20.5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等资料送达评标室,交评标委员会评审。20.6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文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对唱读的内容和记录结果进行校核。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20.7主持人向投标单位公布评标结果。20.8开标会议结束。六、评标21. 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建。2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

38、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3.评标程序23.1形式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3.2实质审查与比较23.2.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为基本依据,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平的影响。23.2.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

39、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23.2.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3.2.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24.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

40、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5.1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5.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5.3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25.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25.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

41、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评标办法。26.1本项目评标办法是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按标的择定最低报价者为为预中标人。26.2如同一标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报价相同且同为最低报价的,按技术指标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和授予合同的信息,招标人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27.2任何单

42、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被取消投标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七、定标28.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8.1中标结果实行中标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和信息公告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8.2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除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外,同时上报诸暨

43、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诸暨市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处理。此标的将另行组织采购。29.中标通知29.1 中标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核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9.2中标结果将于公示期满后在相关网站以中标公告形式发布,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书面通知。29.3招标人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30. 中标无效情形中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0.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44、中标的;30.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0.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30.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0.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0.6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招标人或用户单位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30.7未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或查询函内容未能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的;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但未提供有关职能部门处置意见的或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处置意见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期内的。31.重新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及评审

45、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如招标文件事先已在指定媒体公开征求了供应商意见且无重大异议,或经专家论证且出具了“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等没有歧视性和倾向性”意见的,同时采购信息已在省级以上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和当地主流媒体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售和截止时间符合法定或本文件规定的,可以按原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动。但出现下列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一般应降低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或采购技术标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截止时间止仅有1家供应商参加或评审后只有1家供应商作出实质性响应;(2)招标文件中已指定了有关产品的品牌且有效响应的品牌不足3个的;(3)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审人员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

46、均价的;(4)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价的。若投标方案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被废标。八、授予合同32.签订合同32.1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有关条款上门与相关用户单位(即采购单位)签订合同。32.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和主要附件。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给用户单位,以方便验收货物(或工程)。32.3 合同一式四份,用户单位和中标人各执一份、代理机构、诸暨市财政局各备案一份。32.4中标人和用户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不得另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3.履约保证金33.1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其数额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履约保证金作为中标人在履行合同合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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