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2×350MW超临界供热机组工程送粉管道双金属耐磨弯头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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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电厂2350MW超临界供热机组工程送粉管道耐磨弯头招标文件第二卷 技术部分 目 录附件1 技术规范附件2 供货范围附件3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附件5 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附件7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附件8 分包与外购附件9 大(部)件情况附件10 差异表附件11 招标文件附图附件1 技术规范1 总则本招标文件适用于热电厂2350MW超临界供热机组的送粉管道耐磨弯头设备,它提出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招标方在本招标文件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

2、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 投标方所供产品必须满足其要求。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偏差(包括任何细微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招标文件的附件10“差异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方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投标方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当投标方所执行标准与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照技术要求严格的条款所在标准执行。若投标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方确定。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按本规范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

3、符合安全、健康、环保标准的要求。投标方对成套设备(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部技术及质量责任,包括分包(或采购)的设备和零部件。产品应在相同容量机组或相似条件下有两个电厂成功运行超过两年、且已证明安全可靠的要求。设备、系统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在设备投料生产前,投标方应在设计上给予修改。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2 工程概况2.1厂址热电厂位于西北部的村处,距约5km,厂址以北约1km是500kV变电站。村东侧紧邻公路;厂址北部有规划的高速

4、二线西北 东南方向通过,村也因此正在拆迁;厂址南侧就是铁路北环线,东西方向通过,西站位于厂址以西约1.5km处,据了解,西站将改扩建成一编组站,南北两侧将各占地约150m;厂址以西是高压线路走廊。2.2 气象条件气候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型季风气候。由于濒临渤海,受季风环流的影响很大。冬季受蒙古、西伯利亚冷高气压中心的影响,对流低空盛行寒冷干燥的西北风;夏季,由于受大陆低气压和低纬度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中心的影响,盛行高温的东南风。因而形成区内气候冬夏长,春秋短,春季干旱多风,夏季高温高湿雨水多,秋季冷暖适宜,冬季寒冷少雪,四季变化明显的特点。多年年平均气温 12.6极端最高气温 40.9极端最低

5、气温 -18.3多年年平均气压 1015.7hPa多年年平均蒸发量 1946.1mm多年年平均降水量 566mm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63%多年平均风速 4.3m/s多年最大瞬时风速 52.7m/s全年主导风向 NW夏季主导风向 SE冬季主导风向 NW风压 0.55KN/m2;雪压 0.35 KN/m2;最大冻土深度 59 cm最大积雪厚度 26 cm2.3 燃料本工程拟燃用烟煤和褐煤掺烧为设计煤种和校核煤种1,以烟煤为校核煤种2。设计煤种和校核煤种的煤质及灰成分分析资料见下表:项 目符号单位设计煤种校核煤种1校核煤种2工业分析全水分Mt.ar%13.1614.403.78空气干燥基水分Mad%3

6、.545.271.89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38.6741.4633.37收到基灰分Aar%22.0125.6133.16元素分析收到基碳Car%50.1044.9250.32收到基氢Har%3.272.992.84收到基氧Oar%10.2010.768.03收到基氮Nar%0.600.550.81收到基硫Sar%0.660.771.06灰成分分析二氧化硅SiO2%54.3554.4150.07三氧化二铝Al2O3%27.5427.4930.14三氧化二铁Fe2O3%6.106.488.08氧化钙CaO%3.633.874.26氧化镁MgO%1.021.081.02二氧化钛TiO2%1.2

7、41.261.40三氧化硫SO3%2.622.661.70氧化钾K2O %1.821.840.80二氧化锰MnO2%0.0900.0910.02氧化钠Na2O%0.460.420.53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pkJ/kg187021666019532kcal/kg447339844665哈氏可磨性系数HGI565270冲刷磨损指数Ke1.942.451.5游离二氧化硅SiO2%灰熔性变形温度DT139013901500软化温度ST142014101500半球温度HT144014301500流动温度FT1460145015002.4 电厂永久性服务设施1)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压力为0.

8、40.6MPa,设计水温为26,最高水温为38,水质为除盐水。2)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压力0.3MPa,设计水温为20,最高水温为33,水源为新河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经电厂深度处理站处理后的出水。3)厂用和仪表用压缩空气系统供气压力为0.450.7MPa,工作压力下的露点比工作环境的最低温度低10。4)电源:交流电源供电电压6kV、380/220V三相四线制;直流电源供电电压220V(动力)、110V(控制)。3 主要技术要求3.1耐磨弯头采用双金属耐磨复合形式制作。一般制作方式是利用消失模真空吸铸工艺复合而成。投标方描述所投标商品的制作工艺。采用复合的合金钢耐磨层,各弯头应为偏心复合,弯头外

9、侧根据工况加厚复合,做到外侧、内侧等寿命设计。为减少输送煤粉的阻力,弯头需圆滑过度,不采用虾米腰焊接方式,保证各个部位的通流内径均为f510mm,不能出现凸台。耐磨内衬层为高铬合金材料(不低于KMTBCr28),使用寿命大于10年,年磨损量小于1.5mm。外侧耐磨内衬层厚度 28mm,内侧层耐磨内衬厚度 22 mm,硬度HRC 55。衬层部分的外管f55810,连接管f50810,外接环f55822,材料为10钢。所用钢管可以选用无缝管(或焊接钢管),其性能应符合GB2087、GB8163的要求。4.2 双金属耐磨复合弯头内外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毛刺、毛边、无裂纹、疏松、气孔或气泡;耐磨弯头内壁

10、应光滑,不得产生积粉现象。弯头应具有良好的抗热震性能,在有温度急剧变化或焊接连接时,不会因为内外层的膨胀或收缩不一致而导致耐磨管内层破裂剥落。尺寸偏差应符合产品图纸和订货协议的要求,无特殊要求时应符合GB3092、GB8162、GB8163的规定。内衬层厚度偏差1.2mm。双金属复合耐磨弯头的机械性能: 内壁耐磨层硬度(HRC)延伸率 (%)抗拉强度(Mpa)抗弯强度(Mpa)冲击韧性(J/cm2)504.8415610154.3耐磨弯头的进、出口应有与弯头相同耐磨材料的直管段,除特殊说明外,进口直管段长度200mm,出口直管段长度400mm。4.4耐磨弯头与管道的连接采用焊接的方式。弯头在接

11、口处有材料的过渡,将接口管过渡到直径50810 mm,材料为10#钢(即4.1条款所述的连接管f50810),以满足现场的焊接的需要。产品现场焊接应无特殊要求,以保证产品在现场常温焊接时焊接性能良好。4.5耐磨弯头的进、出口直管段的具体长度见“耐磨弯头规格表”。表中L1和L2是指直管段的总长度,可焊段的长度包括在其中。4.6使用寿命:保证弯头在10年运行期内,不发生泄漏。在保证耐磨弯头重量的前提下,在工作状态下耐磨弯头使用寿命不少于78000小时。在使用寿命期间,保证耐磨弯头无磨穿及粉泄露现象。在耐磨弯头寿命期内非正常工况下,产品应保证耐高温350,衬里耐磨层不碎裂、不剥落。4.7外壁涂漆应均

12、匀一致,弯头的外侧有明显的弯头编号、角度、曲率半径及表示介质流向等标记。4.8招标方所提供耐磨弯头规格表中的技术参数(如角度、弯曲半径、进出口直管段长度及数量等)均为暂定,最终技术数据可能有小的变动,投标方确认基本价格不变。最终技术数据以设计院图纸为准。4.9 请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详细介绍耐磨弯头的技术来源。4.10请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详细介绍耐磨弯头的技术结构特点。对采用的内衬形式进行描述,包括内衬材质的机械的、化学的性能,内衬的规格尺寸及加工制造偏差范围,内、外侧复合合金钢耐磨层材质、厚度。内衬材料的性能指标:(投标方填写)a、材料成份 b、机械性能抗弯强度 MN/m2 抗拉强度 MN/m

13、2 延伸率 冲击韧性 J/cm2 断面收缩率 5.1洛氏硬度(铸态) HRCc、尺寸偏差: 偏心距: mm 内衬壁厚偏差 mmd、磨损量 mm/年5 技术参数煤粉管道外径壁厚:50810 mm(材质10号钢)工作介质:风粉混合物承压能力:0.35MPa介质设计压力:17000Pa 介质设计温度:80(最高100)介质流速:1832m/s煤粉细度:R902022风煤比:1.31.8 kg/kg弯头数量和规格(以下为每台炉的数量,共2台炉)等参数见下表(暂定,最终以设计院施工图为准)。A磨耐磨弯头规格数量序号型号A磨数量重量总重备注角度弯曲半径R入口直段L1出口直段L219080020040022

14、901200200400123连体弯头90R800/L=541/45R1200L1=200,L2=4002420120020040055301200200400164512002004001合计23B磨耐磨弯头规格数量序号型号A磨数量重量总重备注角度弯曲半径R入口直段L1出口直段L219080020040022901200200400153连体弯头90R800/L=541/45R1200L1=200,L2=4002见详图I4连体弯头90R1200/L=532/60R1200L1=200,L2=4001见详图II520120020040016301200200400174512002004001

15、86012002004003合计26C磨耐磨弯头规格数量序号型号A磨数量重量总重备注角度弯曲半径R入口直段L1出口直段L219080020040022901200200400123连体弯头90R800/L=541/45R1200L1=200,L2=4002见详图I420120020040015301200200400564512002004001合计23D磨耐磨弯头规格数量序号型号A磨数量重量总重备注角度弯曲半径R入口直段L1出口直段L219080020040022901200200400123连体弯头90R800/L=541/45R1200L1=200,L2=4002见详图I42012002

16、0040015301200200400564512002004001合计23E磨耐磨弯头规格数量序号型号A磨数量重量总重备注角度弯曲半径R入口直段L1出口直段L219080020040022901200200400153连体弯头90R800/L=541/45R1200L1=200,L2=4002详见附图I4连体弯头90R1200/L=532/60R1200L1=200,L2=4001详见附图II5201200200400163012002004001745120020040018601200200400296012002006001吊点位置距出口232mm合计265 标准5.1设备设计、制造所

17、遵循标准应遵守以下原则:凡按引进技术设计制造的设备,须按引进技术相应的标准如ASME、ASTM、NFPA及相应的引进公司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制造、检验。以国内技术设计制造的产品,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在与上述规定不相矛盾的情况下,投标方可参考下列标准执行:AISC美国钢结构学会标准AISI美国钢铁学会标准ASME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标准ASME PTC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动力试验规程ASTM美国材料试验学会标准AWS美国焊接学会EPA美国环境保护署HEI热交换学会标准NSPS美国新电厂性能(环保)标准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EE国际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标准ISO

18、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NERC北美电气可靠性协会NFPA美国防火保护协会标准PFI美国管子制造局协会标准SSPC美国钢结构油漆委员会标准GB中国国家标准SD(原)水利电力部标准DL电力行业标准JB机械部(行业)标准在按以上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最新版的电力行业(包括原水电部、原能源部)相应规范标准,当两者有矛盾时,以电力行业标准为准。电力部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电力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电力部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电力部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电力部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劳动部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与电力部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有矛盾者

19、,以电力部的为准)。电力部(水电部)火力发电厂汽轮机、锅炉、汽轮发电机参数系列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在按相应技术标准设计制造的同时,还必须满足有关安全、环保及其它方面最新版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定)的要求。如果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某些要求高于上述标准,则以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5.2投标方应提供设计制造的规范、规程和标准等清单。5.3 从订货之日至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方应遵守这些要求。且不论招标方知道与否,投标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6 性能保证6.1耐磨弯头应能经受招标

20、文件中规定的环境条件影响,在设备寿命期内(设备寿命30年),设备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6.2 所有制造、加工工序、设备或材料运行效果的试验和检查验收都应接受招标方的监督。6.3 对于不符合规范的所有偏差,必须有文件记录,由投标方处理。6.4 投标方为招标方提供双方直接参与制造和试验期间的注意事项,该事项至少在双方共同工作前五天提出。7 安装调试要求7.1 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方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现场服务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或驻工地总代表的统一调度。7.2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记录,由投标方处理,费用也由投标方自担。7.

21、3 设备安装后,投标方应派人参加现场进行的分部试运及严密性试验、验收,并帮助解决试验中暴露的问题。7.4 焊接形式及尺寸应符合GB324-88焊缝代号和GB986-88手工电弧焊焊接头的基本形式与尺寸的规定。必须现场焊接的部件,由投标方现场实施焊接,并提供焊接质量检查方法及检验结果。8 材料的检验8.1耐磨弯头所用材料要进行入厂检验。8.2设备材料要有可追溯性,材料钢印要移植。8.3合金钢部件进行100%的光谱检验。8.4所有采用不锈钢的部件均应考虑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氯离子的严重应力腐蚀问题。9质量保证9.1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对本企业执行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简要的介绍,对质量的保证措施进行必

22、要的说明。9.2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9.3任何管道及部件材料的检验、检查和试验均应符合ANSI B31.1中所适用的要求。9.4根据本招标文件,投标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设备质量,产品交货前,应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与试验,以保证整个设计和制造符合规程要求。9. 5投标方有责任将检查和试验资料按规定完整、及时提交给招标方;对重要的检查与试验项目,应邀请招标方派代表参加。10清洁、油漆、包装、运输与储存10.1 清洁和油漆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轧屑、锈皮、油脂等。设备及管

23、道凡需要油漆的所有部件,在油漆前必须对金属表面按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清洁处理。刷两道底漆(环氧富锌漆)及两层面漆,现场补刷的油漆量由投标方供货,满足油漆生产厂家及国家的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按要求高者执行),油漆生产厂家由招标方确定,颜色由招标方确定。10.2 包装运输10.2.1包装应符合最新版GB/T13384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应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10.2.2 设备发运前,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

24、螺纹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遮盖物紧固件不应焊在设备上。11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11.1 整套耐磨弯头本体及其附件。附件2 供货范围1 一般要求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炉所需。共两台锅炉。1.4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

25、细供货清单。1.5 提供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在投标文件中给出具体清单。1.6 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1.7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1.8 投标方设备进口件和配套部件的生产厂家由招标方最终确认。1.9在质保期内,由于设备质量原因所造成的损坏,投标方应免费给予更换。2 供货范围2.1 设备范围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 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方供货范围)由投标方补充。设备范围:耐磨弯头本体。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备注2.2 专用工具序号名称规格型号

26、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备注 2.3进口件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备注2.4 备品备件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产地生产厂家备注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1.一般要求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投标方翻译成中文(免费)。投标方应根据技术规范提出的锅炉设计条件,技术要求,供货范围,保证条件等提供完整的图纸资料。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招标方确认

27、。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在机组(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1.6 投标方提供的图纸应清晰,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1.7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1.8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套数:1.8.1施工图设计配合图纸(包括分包与外购设备的技术资料):6套(其中设计院2套)及相应的电子版本资料2套(其中设计院1套)。

28、1.8.2 最终技术资料(包括分包与外购设备的技术资料)及安装、运行、维护手册:每台锅炉12套及相应的电子版本资料5套。1.8.3 试验报告:10套。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投标方可自行细化)2.1.1耐磨弯头图纸,图纸要包含型号、结构示意、外形尺寸、设备重量、材质、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有关数据及要求、连接详图等。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和图纸投标方在合同附件签订后5日内提供下列满足施工图设计的技术资料和图纸(不限于下列资料)。2.2.1耐磨弯头图纸,图纸要包含型号、结构示意、外形尺寸、设备重量、材质、设计压力、设计温度有关数据及要求、连接详图等。2.2.2耐磨弯头

29、主要部件材料选用清单。2.2.3耐磨弯头供货清单2.2.4耐磨弯头安装、运行和维护说明书2.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5)。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2.4.1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2.4.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2.4.3 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

30、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2.4.4 投标方须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2.5 投标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2.5.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2.5.2 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程清单。2.5.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备件存放与保管的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2.5.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

31、试验等)的证明。附件5 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1 概述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1.2 投标方应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2 工厂检验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32、。2.3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2.4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3 设备监造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招标文件、国家电力公司国电电源2002267号文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设备监理实施办法和电力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覱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3.2 监造方式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停工待检和必要的设备监检,即R点、W点、H点、I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

33、代表均须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R点:投标方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W点: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H点:投标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I点:设备监检 。招标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投标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果招标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招标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投标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招标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招标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3.3 监造内容序号监造部套监

34、造内容监造方式HWRI数量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I设备监检,数量检验数量3.4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3.4.1 投标方有配合招标方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3.4.2 投标方应给招标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交通、通讯等的方便。3.4.3 投标方应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10天(从招标方接到通知单之日起计)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3.4.4 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招标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投标方应提投标方便。3.4.5 投标方应在见证后十天内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资料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表。4

35、性能验收试验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4.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4.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定,具体试验内容由买卖双方共同认可的测试单位进行。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按本附件4.7款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财力等由投标方提供。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4.5.1 工厂试验 投标方通过试验,确保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招标书中的要求。4.5.2

36、 现场试验 招标方将在投标方代表的指导下进行现场试验,以验证所提供的设备能满足指定的性能要求。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有关标准执行)4.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属于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方提供,并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并经招标方确认。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4.8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买卖双方均应承认。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

37、意。附件7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1.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投标方应提供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如果此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有权追加人/天数,且不发生费用。现场服务计划表序号技术服务内容计划人/天数派出人员构成备注职称人数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1.2.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

38、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1.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1.3.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因投标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的问题,投标方应负全部责任;安装和调试的重要工序表序号工序名称工序主要内容备注注:此表内容在合同执行期间

39、提供。1.3.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负责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1.3.4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1.3.5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1.4 招标方的义务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2 培训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2.2 培训计划和内容列出如下:序号培训内容计划人/天数培训教师构成地点备注职称人数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2.4 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3 设计联络3.2.l 明确接口,研究双方工作计划、配合资料要求和进度。3.2.2 检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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