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瑞安市高楼镇安置房高楼号号地块工程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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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项目名称:瑞安市高楼镇安置房高楼1号、2号地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瑞安市高楼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高楼镇高一村、高二村、高三村、蚕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05号二O一六年四月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13 -三、环境质量状况- 24 -四、评价适用标准- 28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33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46 -七、环境影响分析- 47 -八、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62 -九、结论与建议- 63 -附件:(

2、1)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瑞发改投201592、93号(附件1);(2)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瑞选审字(2015)066、067号(附件2);(3)瑞安市国土资源局,瑞土预字2015210、211号(附件3);(4)瑞安市赵山渡库区农房集聚生态搬迁办公室,瑞库办20166号(附件4);(5)瑞安市人民政府请示报告处理单(附件5);(6)环评委托书(附件6);(7)企业承诺书(附件7);(8)环评时效评分表(附件8)。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瑞安市高楼镇安置房高楼1号、2号地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瑞安市高楼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高楼镇高一村、高二村、高三村、蚕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法人代表陈朝

3、波、施昌威、曹启坚周贤成、曹聪联系人陈连敏通讯地址瑞安市高楼镇西村村(镇政府大院内)联系电话13868820808传 真邮政编码325200建设地点1#地块位于高楼镇镇区,南至学府路、西接河流、北靠凤曦路地块2#地块位于高楼镇镇区,南至飞虹路、西接河流、北靠学府路地块主管部门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瑞发改投201592、93号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房地产开发经营K7010总用地面积69988m2计容建筑面积105000m2总 投 资275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67%组织机构代码预期投产日期2019年10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为加强赵山渡水

4、库饮用水源保护,改善库区群众生活住房条件,加快赵山渡库区农房集聚生态搬迁建设,同时为了加快高楼镇征地村安置留地建设,以瑞安市高楼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主的建设单位于高楼镇镇区,凤曦路以南、飞虹路以北、高二路以东地块建设高楼镇安置房高楼1号、2号地块工程。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瑞规审字(2015)066、067号文件同意该项目选址意见,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瑞发改投备201592、93号文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1998)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该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U城镇

5、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第15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5000m2,根据上述规定,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初步资料分析、研究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项目具体位置项目位于瑞安市高楼镇镇区,项目地块由规划学府路横穿而过,分1号、2号地块。1号地块东侧为空地(规划为文化科技用地)及规划57省道(规划宽度约32m);南侧为规划学府路(规划宽度12m),隔路为项目2号地块;西侧依次为高楼溪(老)、规划高二路(规划宽度24m);北

6、侧为空地(划为居住用地)。2号地块东侧空地(规划为居住用地);南侧为规划飞虹路(规划宽度16.0m),隔路为空地(规划为居住用地);西侧依次为高楼溪(老)、民宅;北侧为规划为规划学府路(规划宽度12m),隔路为项目1号地块及空地(规划为文化科技用地)。详细位置及平面布置见图1-1、图1-2。3、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69988m2(其中1#地块20099m2,2#地块49889m2),地上总建筑面积105000.0m2(其中1#地块30810.0m2,2#地块74190.0m2);地下室总建筑面积25837.0m2(其中1#地块7629.85m2,2#地块18207.15m2)。区内道路、绿化

7、、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同步建设。根据设计文本统计,该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1。表1-1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统计表分项单位数值总指标1#地块2#地块总用地面积m2699882009949889建设用地面积m259656.1416510.0643146.08建筑占地面积m217700505012650绿地面积m217898495412944地上总建筑面积m21050003081074190其中搬迁安置面积m286294.73063055664.7四村安置面积m217605.3/17605.3物业用房面积m2700150550配套用房面积m240030370半地下室建筑面积m2258377629.

8、8518207.15其中机动车车库面积m281372579.855557.15农具间面积m217700505012650建筑密度%29.6730.5929.32容积率/1.761.871.74绿地率%303030总套数套840216624机动车停车位个339862534、主要功能与布局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和温州市有关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含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新建产生噪声、油烟、烟尘、异味的饮食、娱乐服务经营项目,但规划作为饮食、娱乐服务用房的除外。本项目以住宅用房为主,兼物业用房。本项目位于高楼镇镇区,项目地块由规划学府路横穿而过,分1号、2号地块。

9、主要功能划分如下表:表1-2 主要功能分布表建筑功能层高2#22#、24#34#1-6F住宅21.0m1#、23#1-2F物业用房8.1m35#37#1F配电房4.5m半地下车库-1F机动车停车库、农具间、水泵房3.0m5、公用设施给水:项目供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排水:室外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楼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供电:项目供电由城市电网供给。空调:据业主和设计人员介绍,本项目均

10、采用分体式空调排气:根据业主和设计人员介绍,项目半地下室汽车尾气主要以出入口及窗户等自然通风为主,不设置机械排风系统;住宅楼厨房间及卫生间产生的废气均由独立的通风井引至屋顶高架排放。编制依据:1、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5年01月01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2008年6月1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2016年1月1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

11、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订),2015年4月24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实施;(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修正;(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国发199631号,1996年8月3日;(12)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2013.05.01起施行;(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2015.06.01;(14)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

12、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15)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16)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2013.12.19;(17)浙江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年9月1日;(18)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年修正),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2013.12.19;(19)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2014.9.26;(20)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3号,2011年12月13日;(21

13、)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22)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23)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2014.3.13;(24)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本)2014.3.13。(2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26)关于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试行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94号;(27)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 号;(28)关于印发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浙淘汰办201220号,2012.12.

14、28;(29)温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行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2011年3月1日;(30)温台沿海产业带发展规划温州市实施规划,温州市人民政府,2009年2月;(31)温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温政令第130号,2012年1月1日;(32)关于加强温州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控制和泥浆消纳管理的通知,温建发2009190号,2009年7月20日;(33)关于印发温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替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州市环境保护局温环发201088号;(34)关于进一步严格内河流域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温环发201073号;(35)浙江省瑞安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7年。2

15、、有关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19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7)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T192-2006);(8)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05年4月。3、项目相关文件(1)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瑞发改投20

16、1592、93号(附件1);(2)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瑞选审字(2015)066、067号(附件2);(3)瑞安市国土资源局,瑞土预字2015 210、211号(附件3);(4)瑞安市赵山渡库区农房集聚生态搬迁办公室,瑞库办20166号(附件4);(5)瑞安市人民政府请示报告处理单(附件5);(6)环评委托书(附件6);(7)企业承诺书(附件7);(8)环评时效评分表(附件8)。项目所在地 图1-1 项目地理位置图规划57省道(32m)图 例:噪声监测点规划学府路(12m)规划高二路(24m)规划飞虹路(16m)图1-2 项目相对位置图备 注2#22#、24#34#楼:1-6F均为住宅

17、1#、23#楼:1-2F均为物业用房35#37#楼:1F为配电房四村安置房图1-3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图1-4 项目1#地块半地下室平面布置图图1-5 项目2#地块半地下室平面布置图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属新建项目,且根据翻阅资料及现场踏勘来看,项目地块现状为空地,地块历史上未被工业企业作为生产地使用,无历史环境问题,用地范围不涉及基本农田,不涉及拆迁,因此基本不存在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气候、自然资源、水文等)(一)地理位置瑞安市位于浙江省东南沿海,地理坐标为北纬27402801,东经120101211

18、5。东邻东海,西连文成,南接平阳,北与瓯海为邻,西北界青田县,全市总面积约1270平方公里。瑞安市区北距温州市区34公里,104国道自北而南穿越市区。高楼镇隶属于瑞安市,2011年瑞安市行政区划调整后撤销龙湖镇、平阳坑镇、高楼乡、宁益乡、枫岭乡、营前乡、东岩乡建制,合并设立高楼镇,高楼镇位于瑞安市西部,飞云江中游两岸,镇政府驻西村村,面积约275.7平方公里,下辖140个行政村、3个居民区。设立龙湖办事处、平阳坑办事处、高楼办事处、宁益办事处、枫岭办事处、营前办事处、东岩办事处。本项目位于高楼镇镇区,1#地块位南至学府路、西接河流、北靠凤曦路,2#地块南至飞虹路、西接河流、北靠学府路,详情见图

19、1-1、图1-2。(二)地形地貌瑞安市属浙南丘陵区,总体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飞云江自西向东贯穿而过,市境位于飞云江流域的中、下游。全市可规划分为西部山区、中部丘陵冲击平原、东部沿海平原及海岛四大部分。西部山区一般为海拔600m1000m的中、低山;中部丘陵冲击平原区在地质构造、岩性风化程度差异的影响下,阶梯状台地普通发育;东部沿海平原区系温瑞平原的组成部分,居飞云江河口地带,地势平坦,河流纵横、沟渠密布,平原河网注入飞云江,东流入海;海岛区海岸陡削、地势起伏不平。高楼镇内山区、丘陵、平原、河(溪)流兼有,其中山区及中低山丘陵地区面积占主体地位。中间河谷小平原地区地势较低,周边山区、半山区地势

20、较高,海拔一般在200-1000m 之间,其中以龙湖、高楼地势最低,枫岭地势最高。(三)地质条件瑞安市的大地构造单元处于华南褶皱系之华夏褶皱带的温州-临海坳陷之上,泰顺-温州断坳的东端。市境内地层出露较为简单,基岩区几乎是上侏罗纪的火山屑岩,仅在张基附近有少量的白垩纪积岩。东部平原为海相沉积层位,山间和飞云江两侧为洪积、洪冲击层位。瑞安市所处地理位置地质为第四纪地层,土质主要为粘土、淤泥质土、粉质粘土、沙砾石混和粘性土等。(四)气候特征瑞安市滨临东海,纬度较低,属亚热带海洋型季风气候区。气候四季分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56月份,持续阴雨闷湿天气,78月份,天气晴热,常有不同程度的伏旱出现,7

21、9月份常受台风影响,往往造成风涝灾害,9月下旬开始,北方冷空气分股南下,暖空气势力减弱,1012月份由凉转冷,雨量显著减少。常年主导风向以东南偏东风为主,夏季盛行东南偏东风,冬季盛行西北偏西风。据瑞安市气象站多年来统计资料,统计结果如下:1、气温多年平均气温17.9,年极端最高气温38.7,极端最低气温-4.3。2、降水该地区降雨水以梅雨为主,台风雨补充,雨量充沛,降水量相对较为集中,49月夏季风盛行期降水最多,以6月的梅雨期和8月的台风期为两个降水高峰。年平均降水量1546.2mm,年最大降水量2210.9mm,年最小降水量966.2mm。3、风况夏季盛行东南风,冬季为西北风,风速随地形和季

22、节的变化比较明显,年平均风速为2.0m/s。4、雾况47月期间,时常出现不利于煤烟及其它气体扩散的有雾天气。5、湿度由于海洋性气候影响,平均相对湿度较大,均在80%左右,一年中以39月较湿,6月最大,在90%左右。6、稳定度各月大气稳定度以中性稳定度D级最高,出现频率大多超过50%,全年平均60%以上,其次为稳定类稳定度,不稳定类出现频率最低。(五)土壤瑞安市境内土壤主要为红壤、潮土、盐土和水稻土等土类,潮土主要分布在江流两岸,滩地,发育于溪流洪积冲积物;水稻土广布于河谷、沿江、滨海地区平原水田。在温暖多雨和常绿阔叶林的气候生物条件作用下,成土过程中水解作用比较彻底,土体中铝、铁等氧化物及其水

23、化物积累较多,呈红色或黄红色,土壤呈酸性反应,质地粘细,有机质含量贫乏。(六)水文特征该区地下水总流向自西向东,主要补给来水是大气降雨,局部地段海水参与地下水活动。东部沿海平原和飞云江河谷平原广泛分布的第四系地层,按埋藏情况自西向东由潜水逐步过渡到承压水。承压含水层由上游的单层过渡到下游的多层,由于古河道砂砾层的连续沉积受全新纪海侵的影响,使该地区地下水局部减化,出现了飞云江两岸呈长条状分布的咸水带。西部山区和东部低山主要为上侏罗纪火山碎屑岩和燕山晚期的侵入岩。地下水主要受岩性构造、地貌和风化程度影响,除营前局部红层孔隙水之外,其它地方均为基岩裂隙水,其富水性由西向东逐渐减弱。瑞安市境内江河交

24、错,溪流众多,主要河流有飞云江、温瑞塘河和瑞平塘河等,飞云江水系属于浙江省八大水系之一。飞云江发源于景宁畲族自治县景南乡的白云尖西北坡,自西向东流经泰顺、文成两县,在瑞安市上望街道新村入东海。飞云江为浙江省八大水系之一,全长187.5公里,流域面积3731平方公里,其中瑞安市境内主流长70.5公里,流域面积1317.8平方公里,自西向东穿境入海。飞云江属潮汐型河流,感潮河段59公里,潮区界在滩脚。市区以上江道弯曲,沿途有金潮港、高楼溪、祭门溪等八条支流汇入,干流江面宽度约0.51.0公里左右;市区以下江道顺直,河宽约13公里,河床平坦。飞云江水资源相当丰富,多年平均径流量达46.82亿立方米/

25、年。瑞安河段的水动力主要为潮流所控制,其潮流特征为:平均高潮位4.39米(吴淞高程,下同),平均低潮位0.10米,最大潮差6.39米,最小潮差1.14米,平均潮差4.22米;平均涨潮历时4时57分,平均落潮历时7时28分;大潮平均涨潮潮量为68106立方米,平均涨潮潮流量为3778立方米/秒,平均落潮潮量为76.2106立方米,平均落潮潮流量为2822立方米/秒,平均涨潮流速为0.78米/秒,平均落潮流速为0.69米/秒。飞云江干流以百丈口(文成县境内)和滩脚(高楼溪入江口附近)为界,分为上、中、下三河段。百丈口以上为上游段;百丈口至滩脚为中游段;滩脚至入海口为下游段,也是感潮的河口段,长60

26、.8km。上、中游为山溪性河道,坡陡流急,主要受径流影响作用;下游为感潮河道,坡降平缓,河湾发育。高楼溪流域面积125.2平方公里,河长26.5公里,发源于瑞安市与青田二市交界巾子山,海拔1116.1米,多年平均径流深1310mm,多年平均流量为4.67m3/s,多年平均年径流总量为1.74亿m3。溪流向南而行,流经河山垟、外垟、至甘济右岸纳黄檀坑来水。在溪口村下社岭脚注入飞云江。项目地块东侧距离约145m处高楼溪(新)和西侧距离30m处高楼溪(老)均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年6月)可知,本项目南侧飞云江的水功能区为飞云江瑞安农业、工业用水区1

27、(G0302800403023),水环境功能区为农业、工业用水区(330381GA060100000350),起始断面为吴界山,终止断面为中洲,目标水质类。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一)瑞安市概况瑞安位于浙江省东南部,东接东海,南邻平阳县,西界文成县,北连温州市瓯海区、龙湾区,是浙南沿海重要的工贸港口城市。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瑞安市经济得到迅猛的发展,目前已形成纺织、服装、制鞋、汽摩配、食品、化学、机械、塑料制品等优势工业行业。2015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720.51亿元,同比增长8.3%,高于全省0.3个百分点,与温州持平,低于乐清0.3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

28、19.54亿元,同比增长1.6%,第二产业329.00亿元,同比增长6.3%,第三产业371.96亿元,同比增长10.7%,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8:47.7:49.5调整为2.7:45.7:51.6。(二)高楼镇概况2011年,撤销龙湖镇、平阳坑镇、高楼乡、宁益乡、枫岭乡、营前乡、东岩乡,合并设立高楼镇。行政区划调整后,高楼镇共辖7个社区、140个行政村、3个居民区,镇政府驻西村村。总面积275.7平方公里,建设用地12629亩,耕地面积8.125万亩、园地面积1.04万亩、林地面积27.3万亩,农保率95%,总人口2.77万户、9.78万人,其中华侨华人1.5万人。城市总体规划情况:(一

29、)城市现状及发展趋势根据瑞安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瑞安的城市性质确定为温州市区南翼核心区、山水特色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省重要的工贸基地。根据人口与用地规模规划,2020年瑞安市城镇人口达到134万人,城镇化水平提高至78.8%,城镇人均建设用地规模达80公顷。根据瑞安市各级城镇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将瑞安城镇体系空间规划为“一心一网两点三轴”。“一心”指瑞安中心城市,“一网”指中部城镇网络,“两点”指西部南北两个中心城镇,“三轴”指以56省道、瑞枫公路构成的两条由中心城市发射的横向城镇发展轴线以及以陶马公路联系温州市的纵向发展轴线。市域总体空间发展战略为:东部提升拓展、中部新兴崛起、

30、西部生态保留和海域制度开发。根据市域空间总体布局将瑞安市域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海岛”四大分区:东部分区将发展为市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浙南沿海对外开放的重要工贸、港口城市;中部分区为承接瑞安市域东部发达地区和西部欠发达地区的重要区域,也是接轨温州市区的重要空间,是市域重要的眼镜、针织、胶鞋等特色工业聚集区,以及市域重要的高等教育、休闲度假和生态居住区;西部分区发展为瑞安市重要生态保育空间,水源涵养地、重要的风景旅游区;海岛分区为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基地和重要的风景旅游区。(二)高楼镇总体规划规划人口:高楼镇常住人口为5.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万,农村人口2.7万人。规划定位:温州大都市的

31、功能组团和后花园,瑞安的西南门户与中心镇,以休闲旅游和生态农业为主导功能的宜居宜游宜业的新市镇。用地布局:总体上形成“一核两轴三区多节点”的总体空间结构。一核:高楼镇的综合服务核心区,是镇域发展的极核,由原高楼集镇和原龙湖集镇等功能组团组成,是镇域的行政中心、文化中心、商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和生态居住配套中心。两轴:东西空间发展轴主要依托56省道、龙丽温高速公路和飞云江,串联东岩、营前、高楼、龙湖及平阳坑,形成高楼镇与瑞安、文成的对接。南北空间发展轴主要依托57省道及高楼溪,串联龙湖、高楼、宁益和枫岭,形成高楼镇与平阳、丽水地区的对接。三区:东部的商务文化休闲区,以平阳坑为中心,发展生态观光农

32、业、文化休闲旅游业;西部的生态休闲体验区,以东岩为中心,发展生态农业、生态休闲度假、旅游体验等功能;北部的生态养生度假区,以宁益为中心,发展生态观光农业、生态休闲度假、养生康体等功能。多节点:指多个农村新社区,以生态农业、生态居住及少量的休闲度假等功能为主。项目位于高楼镇镇区,1#地块位南至学府路、西接河流、北靠凤曦路,2#地块南至飞虹路、西接河流、北靠学府路,其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故符合瑞安市高楼镇镇区规划用地规划。(详见图2-4)。(三)项目所在区域生态功能区规划根据瑞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8年2月),项目所在区域属飞云江上游水源涵养和生态旅游生态环境功能小区(3-30381B02

33、),为限制准入区。1、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水源涵养、生态旅游,辅助功能为水土保持,土壤侵蚀生态敏感性敏感。主要生态敏感点:花岩国家森林公园、吴界山饮用水源保护区等。2、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维持区域大气、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森林覆盖率保持在现状以上,有效涵养飞云江上游地区,生活污水处理率50%,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10年,COD和氨氮排放分别控制在1513.9吨、400吨,远期达到政府制定的总量控制要求。3、建设开发活动环保准入条件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二类、禁止三类工业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城镇建设规模。4、污染控制措施对湖岭镇屠宰业等畜禽加工污染进行

34、治理,加大对区域内现有污染企业的整治力度。加大对皮革制造业的整治力度。改变一家一户的作坊式生产模式,引导制革散户集中生产、统一治污。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建设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5、生态保护与建设措施调整林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适当扩大经济林和特殊用林比例,加快林业商品基地建设,发展夏秋高山无公害和有机蔬菜基地。积极发展生态观光农业,开展生态农业示范园区的建设。保护和扩大水源涵养林用地,改造疏林地,防止水土流失,提高林地生态环境质量。6、生态功能区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拟建地位于瑞安市高楼镇,属于赵山渡库区农房集聚生态搬迁建设项目,本项目的建设加强赵山渡

35、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改善库区群众生活住房条件,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该生态功能区小区的要求。(四)高楼镇污水处理厂规划项目排水情况1、高楼镇污水处理厂规划概况污水处理厂规划:项目一期用地面积10851m2,远期预留用地面积2297m2,一期规模为0.4万m3/d,远期规模为0.8万m3/d。高楼镇污水处理厂一期服务范围为瑞安市高楼镇的主镇区范围,包括高楼片和龙湖片两个片区。高楼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于2015年12月已进行通水调试。2、项目排水情况本项目建成营运时,本项目预计污废水排放与污水管网能很好地衔接。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

36、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高楼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项目所在地图2-1 瑞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图项目所在地图2-2 瑞安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项目所在地图2-3 瑞安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项目所在地图2-4 瑞安市高楼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图三、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一)水环境质量飞云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从上表的数据和评价结果可以看出,2013年全年各监测指标均值均能达类标准,满足类功能要求。

37、(二)大气环境质量由表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和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满足二类功能区的要求,本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三)声环境质量本评价声环境现状监测共设置监测点4个(详细监测布点见图1-2),经现场监测,噪声源值统计结果见表3-3。监测时间:2016-03-22监测仪器:HS5628型积分声级计监测结果:项目周围的噪声背景值详见表3-3 表3-3 监测点声环境质量背景值统计表 单位:dB(A)监测点噪声源值(昼/夜)标准值(昼/夜)达标情况昼间夜间1#(北场界)53.5/44.22类

38、:60/50达标达标2#(东场界)53.3/43.5达标达标3#(南场界)54.2/45.3达标达标4#(西场界)55.7/47.0达标达标由表3-3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的昼夜间声环境质量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满足对应的2类功能要求。(四)土壤环境质量根据瑞安市高楼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图(图2-4),项目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目前该地块尚未开发利用。本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均为空地和河流,该地块土壤不存在工业企业搬迁后遗留的重金属、有机性污染物和放射性污染物,因此项目不需要进行土壤监测。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1、环境质量保护目标根据水功能区

39、划、声功能区划及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状况,本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如表3-4所示。表3-4 主要环境质量保护目标名称保护目标飞云江水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高楼溪(老/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该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根据瑞安市高楼镇总体规划,本项目周边规划57省道为主干路,规划高二路为次干路。规划高二路和规划57省道距离项目红线分别为30m、45m,故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2、敏感点保护目标本项目敏感点保护目标见

40、下表:表3-5 项目周边主要保护目标名称保护内容方位与项目用地红线距离备注敏感性描述项目地块内住宅楼大气环境(GB3095-1996)中的二级;声环境(GB3096-2008)中的2类/840户较敏感民宅(高一村、高二村、高三村、蚕场村)西侧66.0m560户一般规划居住用地南侧16.0m/较敏感北侧紧邻/较敏感高楼溪(老)水环境(GB3838-2002)中类西侧30.0m宽约20m较敏感高楼溪(新)东侧145.0m宽约50-150m一般飞云江南侧570.0m/一般项目所在地图3-1 环境质量监测布点图四、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飞云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

41、002)中的类水体水质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4-1。 表4-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除外)项目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BOD5NH3-N类695641.0 2、 空气环境项目所在地属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其标准见表4-2。表4-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标准项目二级标准限值单位1小时平均24小时平均年平均GB3095-2012 SO250015060g/m3NO22008040NOx25010050TSP300200CO10.004mg/m3PM10150 70g/m3PM2.5753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NMTHC

42、2.0mg/m3*NMTHC:取值于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编制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3、声环境参考瑞安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方案中对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的划分规定:若临街建筑物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区域划分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道路红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其中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的距离为30m。根据瑞安市高楼镇总体规划,本项目周边规划57省道为主干路、规划高二路为次干路。项目用地红线距离57省道约45.0m、高二路约30.0m,且项目地环境质量标准块内建筑物

43、均为6F,故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具体功能区标准见下表4-3。 表4-3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类别适用区域昼间夜间2类居住、商业混杂区域6050备注: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瑞安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方案,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的具体划分方法如下:1、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2、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道路红线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确定方法:相邻区域为1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40m;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30m;相邻区域为3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20m。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项目废水可纳入高楼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项目废水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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