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塘下镇沙岙二号地块(2)标准厂房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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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瑞安市塘下镇沙岙二号地块(2)标准厂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 标 人:瑞安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监理单位:瑞安市塘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单位: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录招标公告.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4 二、投标须知.7 三、评标办法. . .18 四、合同条款及格式. . .23 五、图纸及其他资料. . . .30 六、工程量清单. . . . .31 七、投标文件格式. . . . .35招标公告1、工程名称:瑞安市塘下镇沙岙二号地块(2)标准厂房工程2、建设单位:瑞安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3、工程地点:瑞安市塘下镇沙岙二号地块4、工程概况:本工程建筑面积1846.9平米,具

2、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5、招标内容及范围:土建、安装及钢结构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7、工期:150日历天。8、资质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且具有钢结构专业工程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或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人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单位),且注册资本金符合建设部建建【2001】82号文件要求;项目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二级以上。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各投标单位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或在(进入“乡镇招投标/招标公告 ”/点击工程名称/链接)上下载,并于

3、开标截止时间前到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整人民币(投标文件递交时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招标文件相应补遗书将及时补充至本招标公告,请各投标单位时刻关注本招标公告。12、招标文件购买或网上下载时间:自2014年12月11日开始。1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和瑞安塘下(网址:)网上发布。14、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上午9:30止15、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瑞安市塘下公共服务中心开标室;1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7、开标时间:2014年12月31日上午9:30 18、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2014年1

4、2月31日上午9:30止 保证金金额:伍万元整19、建设单位联系人:项先生 电 话: 0577-65225550代理单位联系人:叶剑锋 电 话:0577-66805115/15158601796 2014年12月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招标人名 称:瑞安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瑞安市塘下镇联系人:项先生 电 话:0577-652255502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瑞安经济开发区天瑞路佳鸿芝园15幢101室联系人:叶先生电 话:0577-66805115 传真:0577668051153项目名称瑞安市塘下镇沙岙二号地块(2)标

5、准厂房工程4建设地点瑞安市塘下镇沙岙二号地块5资金来源自筹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招标范围包括沙岙二号地块(2)标准厂房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8计划工期150日历天9质量要求合格10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且具有钢结构专业工程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或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人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单位),且注册资本金符合建设部建建【2001】82号文件要求;项目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二级以上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约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

6、上企业),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主办人传递。2、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1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9日前传真至代理公司1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4年12月16日下午17时前14偏离不允许 允许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5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中心网站上发出的答疑纪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补遗内容16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12月31日9 时 30 分17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适用18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适用19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商务标(投标函及商务部分)、资格

7、后审资料、证书原件等。20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60天内有效。2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以收方银行单据或开具的收据为准)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且必须存入指定的账号,并取得收费窗口开具的收据。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人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帐户如下:户 名:瑞安市塘下镇公共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温州塘下支行账 号:333002051012010002029122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23投标报价综合单价24签字或盖章要求均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5投标文

8、件份数商务标(投标函及商务部分)一份正本,五份副本;资格后审申请书一份正本,三份副本;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作无效标处理。26装订要求标函袋封口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27封套上写明招标单位:瑞安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名称:瑞安市塘下镇沙岙二号地块(2)标准厂房工程 投标单位: 2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收件人:瑞安市塘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点: 瑞安市塘下公共服务中心开标室 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29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证书原件除外30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4年12月31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瑞安市塘下公共服务中心开标室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9、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三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3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各标段中标候选人数:3人。33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提交形式:以银行支票/银行转账/银行汇票方式提交,在合同签订7天之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款 10 %备注1、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交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打印时间或最后缴费时间须为投标截止前2个月内),如授权委托人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建造师的,可提供项目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不能提供的则视同不

10、是本单位人员】,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2、对于不配合业主及招投标中心人员工作的、在招投标中心喧哗、吵闹、滋事的投标单位将予以记入黑名单,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3、投标人凭有效投标保证金银行入账凭证至开标现场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4、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70%收取,本工程清单、标底编制收费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的收费标准*70%,由中标单位支付该两项费用,开标工作完成后一次性付清。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考虑该两项费用,不用单独列项,分摊在各项目中报价。二、投标须知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11、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瑞安市塘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

12、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由两个及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1.4.1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4.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1.4.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1.4.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

13、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1.4.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1.4.2.6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1.4.2.7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亦指联合体各方。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

14、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二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踏勘现场1.5.1 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

15、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如各投标人踏勘现场后认为需另外处理施工现场,如三通一平等,其费用计入其他措施项目,一次性包干,今后不予调整。1.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6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7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

16、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8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9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0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7)工程量清单;(8)图纸(另册)。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

17、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的要求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8、13项的规定和方式予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规定时间2天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补遗。2.3.2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招标答疑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瑞安市塘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将在瑞安市塘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均以在瑞安市塘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

19、清、修改、补遗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或公告)为准。2.3.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遗通知中予以明确。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后审申请书(含相关资料)部分和证书原件部分等部分组成。3.1.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与商务部分一起装订): 3.1.2.1封面; 3.1.2.2目录; 3.1.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1.2.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

20、.1.2.5投标函; 3.1.2.6投标函附录; 3.1.2.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3.1.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序号商务标正本内容商务标副本内容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2编制说明编制说明3投标总价投标总价4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5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暂不提供。8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9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0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暂不提供。1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

21、机分析表12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3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14暂列金额明细表暂列金额明细表15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6计日工报价表计日工报价表17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18主要工日价格表主要工日价格表19主要材料价格表主要材料价格表20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3.1.4 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内容包括:3.1.4.1资格后审申请书;3.1.4.2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3.1.4.2.1投标人一般状况;3.1.4.2.2投标项目建造师一般状况;3.1.4.2.3承诺书;3.1.4.2.4施工企

22、业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审查表3.1.4.2.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1.4.2.6驻现场项目部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3.1.4.3资格后审申请书相关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3.1.4.3.1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1.4.3.2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1.4.3.3建造师资质证书;3.1.4.3.4安全生产许可证;3.1.4.3.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A类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担任这四个岗位的相关人员应当提供“三类人员”A类证书。前三个岗位必须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上载明的情

23、况一致);并提供相应的A类、B类、C类证书。不能或不能完全提供相应的A、B、C类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做废标处理。3.1.4.3.6提供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文件。3.1.4.3.7“五大员”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只需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3.1.5证书原件部分内容包括(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提供以下证书原件):3.1.5.1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1.5.2申请人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1.5.3建造师注册证书;3.1.5.4安全生产许可证;3.1.5.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A类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

24、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建造师的相应B类证书;驻现场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相应C类证书;前三个岗位必须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上载明的情况一致);企业主要负责人的“A类证书”若能在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站上查询到,则可不需提供原件,只在资格后审申请书中提供复印件,否则必须提供原件;B类、C类证书均须提供证书原件(如证书原件报相应主管部门延期,则须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延期证明);3.1.5.6提供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任职文件;3.1.5.7“五大员”证书(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安全员只需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3.

25、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

26、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以收方银行单据或开具的收据为准)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且必须存入指定的账号,并取得收费窗口开具的收据。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人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帐户如下:户 名:瑞安市塘下镇公共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温州塘下支行账 号:3330020510120100020291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27、收据。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收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自始至终参加投标的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七日内予以退还。3.4.3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2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3.4.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按本须知第 7.4 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 7.3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7日内予以退还。 3.4.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或修改投标文件的;(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的;(3)存在串标、围标、抬标、陪

28、标等行为的;(4)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3.4.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3.4.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

29、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4.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7)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3.4.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30、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认定为“挂靠”行为:(1)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2)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3)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4)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的其他行为。3.4.10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4)投

31、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6)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7)国家、省、市另有规定属无效标范围的;(8)本标文中另有规定属于无效标的。3.5 资格审查资料 同投标人须知3.1.4款。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

32、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妥为密封,标函封袋、商务标部分和资格审查申请书部分相应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签署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

33、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认定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所需的证书原件一份。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编制4.1.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1.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4.1.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

34、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1.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1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 投标文件的密封:商务标、资格后审文件应该分别密封。证书原件另单独密封,且在密封袋上列出证书原件清单。所有标函的封袋和封条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

35、文件签署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清楚地分别标明“商务标”、“证书原件”及“资格后审申请书”字样。4.2.3 投标文件的标记:投标人应注明商务标、资格后审申请书的正本和副本。4.2.4 未按本须知4.2.1或4.2.2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4.2.5 未按本须知4.2.3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4.3 投标文件的递交4.3.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3.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

36、.3.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4.1 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4.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4.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的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议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并出示由法定代表人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打印时间或最后缴费时间须为投标截止前2个月内)以证明其身份(企业授权委托人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建造师的,可提供项目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签到确认,并提交该工程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投标人未满足以上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5.2 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

38、标:(1)开标由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主持,瑞安市塘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监督;(2)开标前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4) 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5.2.2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5.2.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5.2.3.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作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4.2.2条的要求密封;(2)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9、(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未递交资格后审申请书或证书原件的;(4) 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5.1条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

40、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7.1.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第6.3条所确定的中标人。7.1.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料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的,招标

41、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1.3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7.2 中标通知7.2.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瑞安市塘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招标情况书面报告。7.2.2瑞安市塘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则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

42、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料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

43、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4.2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7.4.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

44、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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