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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综合甲级 证书号:A144004317宝钢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自备电厂2350MW机组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总承包项目消防保卫管理办法F2271-GEDI-HS-QS-005 Rev.0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宝钢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自备电厂总承包项目部2013年 7月批 准: 审 核:校 核:编 写: 会 签:版本记录版本编号版本日期说明修改人02013-7第一版目次前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与定义14职责14.1项目经理14.2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14.3HSE部24.4施工管理部24.5行政部24.6保卫人员24.7施工项目部25内容与要求25.1总则25
2、.2消防安全组织机构25.3消防安全一般规定35.4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35.5易燃易爆物品运、存、使用规定45.6施工用电防火规定45.7动火作业规定45.8动火作业安全规则55.9重点防火部位65.10重点防火部位控制65.11消防培训75.12应急与响应75.13保卫工作一般要求75.14保卫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75.15一般保卫规则75.16物品进出现场75.17紧急措施85.18个人行为85.19照相85.20门卫控制85.21施工项目部的门卫85.22奖惩86附录8附录A(规范性附录)记录表样9前言为规范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宝钢湛江总承包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通过本
3、次的修订,在内容与要求中增加了对施工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等要求。本办法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总承包项目消防保卫管理办法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消防保卫管理的术语和定义、职责、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以及消防安全管理的内容与要求。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宝钢湛江总承包项目消防保卫安全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ZJ-GGZ-
4、013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暂行)3 术语与定义3.1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3.2消防器材: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4 职责4.1 项目经理a) 对总承包项目的消防及保卫管理工作负责;b) 协调、解决总承包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c) 组织监督检查总承包项目各施工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消防安全措施的实施及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d)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4.2 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a) 在
5、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总承包项目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b) 建立消防设备设施台账并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建立消防设备设施台账;c) 指导、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d) 组织、协调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e) 组织制定消防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f) 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按照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组织落实施工现场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测、更换;g) 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并落实整改措施等。4.3 HSE部a)负责督促各施工项目部制定安全防火管理制度、落实各级防火安全职责。b)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控制,督促或组织各施
6、工项目部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时,通知有关施工项目部进行整改。4.4 施工部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的消防安全管理。4.5 行政部负责组织现场保卫工作和对办公场所和生活区消防工作全过程监督及管理。4.6 保卫人员严格遵守保卫规则,敬岗爱业,及时巡视现场,掌握现场治安动态。4.7 施工项目部其主要职责是:a) 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是所在分包项目施工所辖区域生产、生活、的消防及保卫工作贯彻与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层层分解落实消防保卫管理责任,对项目的消防保卫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b)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施工项目部消防保卫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c) 负责组织建立分包项目消防保卫管理体系,确保体
7、系的有效运行,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消防职责。d)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提出限期整改要求。5 内容与要求5.1 总则为了确保项目部消防保卫管理工作,落实各级人员的消防职责,加强施工消防管理, 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消除因火灾引起的财产损失、人员伤害和不良社会环境影响,特制定本办法。5.2 消防安全组织机构5.2.1 总承包项目部消防安全委员会:主 任:总承包项目部经理副主任:总承包项目部副经理施工项目部经理成 员:总承包项目部各部门经理、施工项目部副经理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5.2.2 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
8、公室,办公室设在总承包项目部HSE部。主 任:HSE部经理副主任: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负责人成 员:HSE部和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总承包项目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落实消防安全职责。5.3 消防安全一般规定5.3.1 各管理部门、各施工项目部、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5.3.2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 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部门、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 不得阻拦报警。5.3.3 发生火灾时, 任何部门、个人必须立即组织力量灭火和组织应急疏散。5.3.4 施工项目部应建立相应的消防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9、5.3.5 发生火灾时, 各施工项目部义务消防队要在总包单位防火责任人的指挥下, 对火灾现场实施警戒、灭火和引导疏散。待公安消防队进入火场后, 义务消防队则配合开展扑救工作。5.3.6 施工现场消防工作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施工项目部必须接受总承包安全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5.3.7 现场实行区域管理,施工区、材料堆放区、办公区要有严格明确的划分。5.3.8 施工现场车道,必须保持畅通,禁止在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车道。5.3.9 施工现场严禁流动吸烟,在各施工区域设置集中吸烟点。5.3.10 临时建筑、仓库、各类建筑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5.3.11 生
10、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应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5.3.12 总承包项目部组织各施工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排查、识别、确定现场重点防火区域和部位,建立本部重点防火部位或场所清单。5.3.13 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设备旁应有相应的灭火器材,并建立消防设备设施台账。5.3.14 重点防火区域要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5.3.15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经审批采取措施后方可进行。5.3.16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申报、审批、许可的要求。5.
11、3.17 各单位应对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区现场周围动火作业实施有效的监督。5.4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5.4.1 消防设施、器材应有专人管理,并建立档案。5.4.2 消防设施、器材必须合格,器材型号规格必须与灭火类型相匹配。5.4.3 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消防水畅通,灭火器有效。5.4.4 消防水带、灭火器、砂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严禁挪作他用。5.4.55.5 易燃易爆物品运、存、使用规定5.5.1 易燃易爆物品供应必须由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供应。5.5.2 不同品性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同一车
12、辆运输。5.5.3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储在专用仓库内,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并有防火防爆措施,不准在密闭的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5.5.4 在油库、木工制作间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并在明显位置设“严禁烟火”标志,及制定相应的灭火措施。5.5.5 氧气、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 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 米。建筑工地内禁止氧气、乙炔瓶混杂存放。5.5.6 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5.5.7 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防护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
13、材料。使用时必须严格审核,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5.5.8 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遵守相关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人看护。5.6 施工用电防火规定5.6.1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放置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灯具。5.6.2 运行的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器火灾时首先切断电源再进行扑救。5.6.3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末经批准确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在工程中明火保温及在施
14、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5.6.4 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要求,严禁私拉乱接。5.7 动火作业规定5.7.1 动火作业的种类:气割、焊接作业;喷灯、明火熬炼作业;易燃易爆设备、管道本体及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电钻、砂轮、风镐作业。5.7.2 氧气、乙炔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工种作业的合格特种操作证。5.7.3 动火等级划分: (1)一级动火区域1) 所使用过的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或易燃气体、易燃液体包括其它甲乙类危险物品的设备、贮罐、库房、输送管道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的本体。2) 各种已充有介质的受压设备及管道。3) 高处气割、焊接作业,且作业面下方为贵重设备、存储甲、乙类危险化学物品或堆
15、放有其他易燃、可燃物资的场所。4) 已形成施工要害部位的电气室、操作室、计算机房及这类设施所属各地下室(含夹层)、液压站、油库、煤加站、气保站、电缆隧道等。 (2)二级动火区域1)各类煤气、油类、氢气、氧气、乙炔气及其它甲、乙类危险物品的设备、贮罐、库房、输送管道周围10米以内。2)高处气割、焊接作业,且作业面下方周围有已安装的设备或有存储甲、乙类危险化学品或堆放有其他易燃、可燃物资场所的10米以内。3)电气室、操作室、电缆隧道、地下室(含夹层)、液压站、油库、煤气站等场所尚未进入能源介质开通、设备安装、电缆敷设阶段。5.7.4 动火审批手续及期限1)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动火作业的,由动火单位填
16、写动火申请许可证。2)一级动火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保卫部门或项目经理审批,并报总包项目部备案,有效期最长为5天;(施工进入设备安装、能源介质开通阶段,有效期最长为3天)。3)二级动火由施工单位的安全部门的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审批,有效期最长为15天;(施工进入设备安装、能源介质开通阶段,有效期最长为5天)。4)三级动火由各施工单位班组长直接审批。有效期最长为20天(施工进入设备安装、能源介质开通阶段,有效期最长为7天)5)动火单位按动火作业申请表的要求,写明具体的动火部位、动火时间、动火人姓名、操作证号码、现场监护(确认)人等,再按动火级别审批权限审核批准。一张动火申请许可证只能核准一个动火
17、作业点。5.8 动火作业安全规则1) 气割、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动火申请许可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随身携带,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2)必须根据动火等级配备相适应的灭火器材,落实防火措施。施工期间的灭火器材由施工方负责配备。3)除固定动火作业外,一、二级动火作业必须设动火监护人,监护人必须佩带统一标志。监护人未到场,未经确认签字,动火人不得动火。三级动火作业必须经审批人和动火人共同确认安全后,方能动火。4)动火防范措施不落实,动火时间已逾期、动火地点、动火作业人员、监护人与申请表不符,均不准作业。5)动火作业人员不了解动火现场周围情况,不准盲目作业。6)动火作业人员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
18、全时,不准焊、割。7)盛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彻底清洗,不准作业。8)有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玻璃钢、聚丙烯薄膜、稻草、沥青等)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火星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前不准作业。9)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作业。10)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作业。11)与外部单位相接触的部位,在没有弄清外部单位有否影响,或明知有危险性又未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作业。12)气割、焊接作业场所与附近其它工种互相有抵触时,不准作业。13)凡有易燃易爆危险液体、气体的厂房、设备(塔、贮罐)
19、或管道上,在动火前必须卸液并用蒸气、氮气或水置换清洗干净,然后把其设备与别的设备相连通的所有管道堵上盲板,有水封的要保持满流,经测爆合格后才能动火。对确实无法拆卸的焊割件,要把焊割的部位或设备与其他可燃物质进行严密隔离。14)动火过程中,遇有设备跑、冒、滴、漏易燃油(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有关部门,经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作业。15)气割、焊接作业必须使用良好的工器具,有完善的安全附件和安全装置。乙炔瓶、氧气瓶的存放和使用,必须距明火10米以上,瓶距在5米以上。乙炔气瓶阀门处应加装回火阻止器。16)在有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设备、管道上动火时应做到接地可靠,接地线与电焊线要二线平行,不
20、得随意乱接,以免产生火花而引起其它设备、管线起火或爆炸。17)六级及以上大风和雷暴天气,禁止在高处动火和室外动火。18)动火作业结束后,监护人必须认真检查现场,在确认无火种隐患,并在动火申请许可证上签字后,方可离开动火作业现场。19)凡高空动火作业及动火作业时火星飞溅可能影响到周围可燃物的,动火作业结束后半小时至四十五分钟之内,双方监护人必须再到现场进行一次检查、确认。20)凡在已敷设电缆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其他有电缆的地方的动火,动火作业结束后,监护人除在半小时至四十五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外,一小时至一个半小时之内,必须到现场再进行一次检查。5.9 重点防火部位5.9.1 材料库。5.
21、9.2 油库。5.9.3 各类易燃易爆物资。5.9.4 办公区域资料室。5.9.5 职工集体宿舍。5.9.6 配电房。5.9.7 食堂。5.10 重点防火部位控制5.10.1 各单位对重点防火部位应建立档案,设置禁止烟火标志,配备消防器材, 实行严格管理。5.10.2 落实专人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5.10.3 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培训。5.10.4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5.10.5 总承包项目部建立本部动态的重点防火部位或场所清单和档案,清单报安全与标准管理部备案。5.10.6 总承包项目部对施工项目部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区域及区域内的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22、和维修检查、台账的建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督促施工项目部建立重点防火部位或场所档案和动态防火部位或场所清单。5.11 消防培训施工人员,必须接受消防知识安全学习、培训,并能够操作、使用各种消防设施、器材;施工人员应掌握本区域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的种类,紧急情况时的处置方案。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由各施工项目部负责管理,要做到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性和有效性,并做好检查记录。5.12 应急与响应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当火情发生且预计现场的灭火器无法控制火情时,要立即拨打应急电话向总承包商HSE部和消防部门(119火警)报告火情,同时要报告HSE
23、部,HSE部负责向项目经理报告。火灾发生区域的责任单位,要组织人力利用现场配置的灭火器材进行火势控制,同时按照项目火灾应急预案,疏散人员和物资,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自救。5.13 保卫工作一般要求5.13.1 总承包施工现场周边、出入口等地方应配备适当、持续的警卫力量。5.13.2 所有办公室和仓库都应上锁,夜间保持部间断的治安巡逻。5.13.3 在总图布置时,应尽量合理安排临时仓库,设置围栏,防止偷盗事件的发生。5.14 保卫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总承包项目部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当地治安条件,建立保卫组织机构,配备保卫人员。在建立组织机构、定义工作责任时应考虑一下几个方面:a) 换班的次数;
24、b) 每班的人身;c) 换班的时间;d) 岗哨亭;e) 巡逻路线;f) 要求特殊巡逻的班次;g)特别重要人员的接待工作;h) 紧急事故程序和报告。5.15 一般保卫规则5.15.1 人员进出现场。进出大门的工作人员应向门卫出示ID卡;外来人员需在门卫登记,取得访问卡后方可进入,出场时由保安人员收回访问卡。5.15.2 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随时携带ID卡或访问卡,并挂在显眼的位置。5.16 物品进出现场5.16.1 进入总承包现场的设备、材料、工器具必须实行登记制度 。5.16.2 出场物资必须办理材料通行证,经行政经理或现场安全工程师批准并由门卫确认后方可离开。5.17 紧急措施在发生火灾、爆炸和
25、其它人身伤害事故时, 现场保安人员 应立刻采取紧急措施, 按照事故响应程序实行警戒、 撤离等工作。具体参照工程项目编制的事故应急预案相关内容 。5.18 个人行为5.18.1 施工现场严禁嘻戏和打闹行为。5.18.2 严禁流动抽烟。5.18.3 严禁携带凶器、毒品进入现场,严禁在现场出售禁售药品。5.19 照相未经行政经理书面许可,部允许在施工现场拍照。5.20 门卫控制5.20.1 门卫人员。门卫人员必须进出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ID卡,符合后方可准其进入现场,并有权没收过期、私制的ID卡。5.20.2 访问者。临时访问者应履行登记手续,如实填写姓名、单位、进入原因、区域以及被访问人的姓名和工作
26、单位等内容;门卫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确认被访问者,并征得被访问者同意后,向访问者发放访问者通行证,访问者方可进入现场。5.20.3 不予进入行为。工作时间访问工人、小贩、带酒或喝过酒的人、带凶器的人。5.20.4 物质进入门卫的控制:a) 总承包项目部的行政经理或现场施工安全工程师批准的物质,门卫核实无误后放行。b) 当施工项目部要带走他们的物资时,使用物质通行证,报请总承包项目部行政经理批准,门卫核实无误后放行。c) 车辆。进入现场的施工车辆,保卫部门应统一发证,统一管理,并停放在指定区域;临时车辆应征得许可后,由门卫发放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离场时,门卫应对车辆所载物质进行核查。5.21 施
27、工项目部的门卫5.21.1 必须建立现场保安队伍,对各自的仓库、货场进行不间断的巡查,紧急情况时配合总承包方的应急行动。5.21.2 保安人员应对现场的消防工作负有责任。5.22 奖 惩5.22.1 对在防火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 应当予以奖励。5.22.2 对违反本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混乱,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或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全文明施工奖惩规定,由项目部消防领导小组追究违规者以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给予罚款和取消当前节点奖金,渎职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6 附录附录A (规范性附录)记录表样表A.1动火作业申请许可证项目名称申请单位申请
28、者作业点附近情况电缆油脂氧气氢气煤气其它危险品其它可燃物动火等级一级动火动火的具体内容动火点现场设备简图动火点安全防火措施二级动火申请者: 年 月 日绘制人: 年 月 日制定人: 年 月 日三级动火消防器材泡 沫只二氧化碳只干 粉只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动火种类电焊动火单位动火人姓名特种作业操作证号码气割气焊其它动火前确认可、易燃物:清除隔离封堵;危险化学品:吹扫清洗置换取样分析;18%氧含量22%;一氧化碳含量25ppm;带压设备:完全卸压;防火间距:符合标准;是否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其它:监火人姓名审(核)批部门意见审核人: 审批人: 年 月 日说明:1.此表一
29、式三份,审批部门、动火单位、动火人各收执一份。2、动火人将许可证随身携带,便于检查.动火作业时,监火人未到现场,不准动火。3、此表经各级审批部门审批后生效。动火人动火前确认签字: 年 月 日动火前监火人签字: 年 月 日动火人动火结束后确认签字: 年 月 日监火人动火结束后确认签字: 年 月 日动火人动火前确认签字: 年 月 日动火前监火人签字: 年 月 日动火人动火结束后确认签字: 年 月 日监火人动火结束后确认签字: 年 月 日动火人动火前确认签字: 年 月 日动火前监火人签字: 年 月 日动火人动火结束后确认签字: 年 月 日监火人动火结束后确认签字: 年 月 日动火人动火前确认签字:
30、年 月 日动火前监火人签字: 年 月 日动火人动火结束后确认签字: 年 月 日监火人动火结束后确认签字: 年 月 日动火人动火前确认签字: 年 月 日动火前监火人签字: 年 月 日动火人动火结束后确认签字: 年 月 日监火人动火结束后确认签字: 年 月 日动火人动火前确认签字: 年 月 日动火前监火人签字: 年 月 日动火人动火结束后确认签字: 年 月 日监火人动火结束后确认签字: 年 月 日动火人动火前确认签字: 年 月 日动火前监火人签字: 年 月 日动火人动火结束后确认签字: 年 月 日监火人动火结束后确认签字: 年 月 日动火人动火前确认签字: 年 月 日动火前监火人签字: 年 月 日动火人动火结束后确认签字: 年 月 日监火人动火结束后确认签字: 年 月 日动火人动火前确认签字: 年 月 日动火前监火人签字: 年 月 日动火人动火结束后确认签字: 年 月 日监火人动火结束后确认签字: 年 月 日A附录B (资料性附录)文件修订记录表文 件 修 订 记 录 表序号修 订 内 容页 码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及批准日期原改后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