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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工程名称:福州市*有限公司厂房招标编号:*建字(2004)第045号 招标人: 福州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5号光电大厦6层邮政编码:*联系电话:0591-*传 真:0591-*联 系 人:林 浩 日期:2004年5月10日 目 录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协议条款、合同格式 02第一章 投标须知 05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 21第三章 合同专用条款 22第四章 合同格式 25第二卷 投标文件格式 27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7第三卷 技术规范第六章 技术规范 45第四卷 图纸第七章 图纸(另附
2、)第五卷 工程量清单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 (另附)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协议条款、合同格式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1 (5)一、总则 (6)1、工程说明 (6)2、资金来源 (6)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6)4、投标费用 (7)5、现场勘察 (7)二、招标文件(7) 6、招标文件的组成(7) 7、招标文件的澄清(8) 8、招标文件的修改(8)三、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招标工程控制价编制说明 9、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招标工程控制价编制说明 (9)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1)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11、投标文件的组成(12) 12、投标有效期(12) 13、
3、投标保证金(13) 14、投标预备会(13)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志 (14) 17、投标截止期 (14) 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六、开标 (15)19、开标要求 (15)20、开标会议程序 (15)七、评标 (16)21、评标 (16)22、评标过程的保密(17) 23、投标文件的澄清(17) 2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17) 25、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18) 26、投标文件评价与比较(18) 27、评标办法及标准 (18)七、评标 (17)八、合同的授予(21) 28、合同授予标准 (21) 29、中标
4、通知书(21) 30、合同协议书签订(21)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第三章 合同专用条款 第四章 合同格式第二卷 投 标 文 件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书 (31)三、投标报价计算书 (32) 报价汇总表 (32).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土建工程) (33) .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装饰工程) (34) 人工、材料、机械清单及计价表 (35)综合单价费用分析表(36)设备清单及报价表 (37) 四、投标保证金证明(38)五、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9)六、授权委托书(40)七、投标辅助资料表(41) 项目经理简历表 (41)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另附略)(41) 主要施工管
5、理人员表 (42)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42) 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资料 (43)八、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44)第六章 技术规范 (44)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1项号条款号内 容11.1工程名称:福州市*有限公司 厂房工程性质:丙类厂房建设地点:福州市结构类型及层高:单层钢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建筑总高度5.7m。建设规模:3260平方米、约287万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要求:合格工期要求:为150日历天招标范围:土建、装饰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投标人资质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29.2.8采用的合同价格方式:固定价格加风险包干32资金来源:
6、自有资金、银行贷款412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53.2资格审查方法:资格预审69.2.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613投标保证金:叁万元人民币收款人: 福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 号:* 4218 2002 7665 449开户行: 福州建设银行五四支行76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04年5月19日上午9:00时后地点: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85踏勘现场时间:2004年5月19 日9:00时地点: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集中914投标预备会:2004年5月22日上午9:30时地点: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101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1117投标文件递交至:单位:福州*建
7、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点: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1217投标截止日期:2004年6月10日上午9:00时1319开标日期:2004年6月10日上午9:00时地点: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1427评标办法:百分制综合评估法一 总 则1、工程说明1.1 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1.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已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福建建设报、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信息网络、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资金来源建设单位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
8、的合理支付。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32投标人合格条件:32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2 2002年度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就位的建筑业企业;323 2002年度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4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并已在福建省及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企业;325 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三级及以上的土建(工民建)专业资质且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通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符合招标工程要求且未在其它中标工程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326 “五大员”施
9、工员、材料员、预算员(土建、装饰)、安全员、质检员须配备齐全并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并为投标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职工;327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328 投标申请人按照本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提交完整、真实、有效的资格预审资料并按规定盖章和签署。33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预审标准及要求详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现场勘察51招标人将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
10、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要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3现场勘察过程中,投标人发生的人身伤亡、财物和其他损失,不论何原因造成,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除了以下内容外,招标单位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效答疑纪要和其他有效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格式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11、合同通用条款第三章 合同专用条款第四章 合同格式第二卷 投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 技术规范 第六章 技术规范第四卷 图纸第七章 图纸(另附)第五卷 工程量清单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62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本咨询公司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6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7、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不论是招
12、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招标代理机构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在答疑会后以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招标文件的修改8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的任何时候,本咨询公司可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8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书的内容考虑进去,本咨询公司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83上述的投标预备会纪
13、要或答复、补充通知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4招标文件、投标预备会纪要或答复及补充通知书发放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单位,投标人应签字确认已收到本条所述的文件纪要或修改补充通知。三、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招标工程控制价编制说明9、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招标工程控制价编制说明91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及说明911工程量清单依据福建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2002版、福建省建筑装饰工程综合预算定额2001版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情况、招标文件和补充通知等资料进行编制,向投标人提供统一的工程项目、计量单位、工程量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
14、基础。(工程量清单另附)。912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七天内与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开始核对工程量清单,二十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核对。并由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与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以确认,有增加或减少工程款的,应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款(计算时的单价仍按投标报价为准,若无报价的项目按现行有关定额计算,其他费用仍按投标报价计取)作为竣工结算依据。92投标报价9.2.1、本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单价采用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即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包括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风险费、利润、规费和税金。9.2.2、每个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投标报价。9.2
15、.3、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投标预备会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等资料,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代理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投标预备会纪要、补充通知等有关资料,参照福建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人工单价、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及其他有关规定,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市场变化和企业自身潜力自行确定。9.2.4、投标人应填写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和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其他单价和总价中。投标报价时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
16、民币表示。 9.2.5、投标报价有降低的,必须体现在各单项项目综合单价的费用组成中,不得总报价降低(其中规费和税金不参与竟价)。否则,投标文件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9.2.6、建筑垃圾处置费、渣土受纳费、环保噪音费、预制构件、商品砼和铁件增值税暂不计,待中标后按有关规定执行。建筑税金及附加费按3.445%计取,应计入投标报价。 9.2.7、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费按*建2003价1号关于福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费计取试行办法的通知执行。9.2.8、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加风险费包干方式,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动。投标报价应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化因素(政策性调
17、整和市场波动)以及不可预见费、包干费、施工技术措施费,现场因素费用、保险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风险因素。包干风险系数的计价基数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之和为基数乘以风险费率计算。投标人自行确定,计入投标报价。9.2.9、中标单位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与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核对工程量清单,如有异议,按规定调整,并经招标人核准后作为合同价款及竣工结算的依据。93招标工程控制价编制说明招标工程控制价编制依据:9.3.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投标预备会纪要、补充通知。9.3.2施工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9.3.3施工现场情况9.3.4 建筑工程依据福建省建委颁发的福建省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
18、额2002版、福建省建筑装饰工程综合预算定额2001版;材料价格按福州市2003年9月材料信息价,机械台班为2003年度机械台班价格,造价模板为福州通用造价模板(含文明施工费),劳保费取为乙B。安装工程依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定额,材料价格参考2002年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1、2、4册)提供的材料信息价,并根据市场行情进行调整;9.3.5工程控制价风险包干系数按0.5% 计取,包干费的计价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综合费之和,计入工程控制价。9.3.6规费、税金、劳动保险费不参与竞价,工程控制价也不应计入。9.3.7工程控制价于截标日期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19、。投标人对招标工程控制价若有异议的,应在截标日期前六天前以书面方式提出质疑,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工程控制价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于截标日期五天前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投标人。9.3.8其它:环保噪音、 预制构件、商品砼和铁件增值税、建筑垃圾处置费、渣土受纳费暂不计,在签订合同时按有关规定执行;税金及附加费按3.445%计取;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费按*建2003价1号关于福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费计取试行办法的通知执行。人工按“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建筑200354号”进行调整。(6)招标工程控制价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审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有关计价规定进行编制、审核并核
20、对,于投标截止日期五日前同时向所有投标人公开;投标人对招标工程控制价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质疑,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招标工程控制价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书面答复所有投标人。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应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书;投标书附录;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人工、材料、机械清单及计价表;综合
21、单价费用分析表;设备清单及报价表;投标保证金;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辅助资料:项目经理简历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表112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二卷提供的表格格式,可以增加、扩展格式内容,但不允许删减格式内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人工、材料、机械清单及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费用分析表”的格式允许使用电脑软件自动生成的格式)。12、投标有效期121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2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
22、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3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向本咨询公司提交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此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132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缴入指定银行帐户。并在投标截止前一天递交到福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其开出投标保证金的收款收据。提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出的收款收据原件。 13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
23、响应招标而拒绝其参加投标。13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图纸应于接到招标结果通知后10天内退回,同时取回图纸押金(无息),超过时间图纸押金不予退还。13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因违反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除外。 13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3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362投标人不接受本须知第25.1条款规定对其投标报价进行修正;136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施工合同;1364投标套、串标或弄虚作假的。 14、投标预备会 141投标人派
24、代表于前附表1第9项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预备会。 14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143投标预备会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代理机构将以正式的书面答疑纪要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投标答疑纪要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8.1、8.2款规定执行。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投标人按本规定内容,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四份投标文件“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5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
25、或书写。15.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书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5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55投标报价计算书由本单位具备相应专业资格并已注册登记的预算员或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投标书中应附有预算员或造价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开标时应将原件带来核
26、对。156投标人若委托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投标报价计算书,应将委托协议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预算员或造价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中介机构单位公章),并在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开标时应将预算员或造价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原件带来核对。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每份“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内,并在包封上标明“正本”或“副本”,然后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内、外层包封的密封处均应盖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16.2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写
27、明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在外层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地址和邮政编码。 16.3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本咨询公司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投标截止期 171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期之前按规定的地点递交至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内福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咨询公司做好签收和接收时间的记录工作。 172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投标须知第8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
28、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73招标代理机构在本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原投标人。 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能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18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6条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外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否则,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无效。 六、开标 19、开标要求191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
29、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在招标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进行。192代表投标人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应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并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在会议过程中,未经同意不得中途退场;并应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安静。开标会议上有关部门查验身份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能出示以上证件、资料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入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 20、开标会议程序201 招标单位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02 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203
30、 招标单位代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办事机构代表一同检 验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证件;20.4 主持人宣布公证、唱标、监标、记录人员的名单;20.5 由各投标单位代表交叉检验各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20.6 由招标单位代表启封投标文件,对未按规定密封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20.7 由招标单位代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投办事机构代表一同检验已开封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是否完整,并宣读核查结果;20.8 唱标、宣读投标单位在其投标书上承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单位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内容。唱标顺序按各投标单位报送投标文件时
31、间先后逆顺序进行,唱标内容应做好记录,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认;20.9 由主持人公布审查后的工程标底(有两家以上投标单位对标底提出疑问的,监督管理部门应重新组织审查标底);20.10 由主持人宣布评标小组成员名单(投标单位认为评标小组某个成员与本单位有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其回避);20.11 宣布评标、定标办法;20.12 宣读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20.13 休会、进入评标阶段;20.14 主持人宣布复会;20.15 公布评标结果;20.16 开标会议结束。七、评标21、评标211开标会议结束后,随即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取保密的方式进行,评标工作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
32、门监督下,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21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7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应当由招标人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的,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评标委员会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2、评标过程保密22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人的推荐情况,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22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
33、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23、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和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按照本须知第25条规定的错误修正原则进行修正的算术错误除外。2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24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42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
34、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43如果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投标。24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 、投标文件未按第15条规定签署的;(2) 、投标文件未按第16条规定密封标志的;(3)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填写不完整、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或删改处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章或其书面确认的校对章的(此处的实质性内容是指投标书、投标书
35、附录、投标报价中涉及单价及费用的内容);(4)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5) 、未按规定交付投标保证金的;(6) 、投标文件经符合性鉴定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7) 、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的;(8) 、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9)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情形。 25、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 251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 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
36、价计算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3) 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252按以上原则进行错误修正,调整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同意,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6、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26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予以评价与比较。对出现第24.4条的无效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262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按第25条的规定对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调整,确定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 2
37、7、评标办法及标准 27. 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27. 2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此处自行编写27.3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估法评审和比较,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推荐三名按得分高低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27.4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序第
38、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依序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7.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有效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或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新招标。27.6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八、合同的授予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招标人将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授予其投标人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确定的中标人。 29、中标通知书 291评标结
39、果公示在有形建筑市场公示3天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92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0、合同协议书签订 30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协同招标人向有关部门办理合同审查、鉴证以及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30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0.1条款的规定与招标
40、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权,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0. 3 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断合同、追回所付款项,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0. 4 中标人的项目经理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常驻现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若发现中标人的项目经理易人,招标人有权中断合同,追回所付款项,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执行。第三章 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内容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