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贸道路配套工程招标文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粮贸道路配套工程招标文件.doc(6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金华市粮贸市场配套道路工程 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人: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1 年 1 月 11 日 目 录第 一 卷.3第一章招标公告.41、招标条件.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3、申请人资格要求.44、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55、其它资料.56、资格审查方法57、报名时间.58、报名地点.59、招标文件的获取610、联系方式.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 总则.112招标文件.133投标文件.144投标.185开标.196评标.207合同授予.20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9纪律和监督.2110
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附表一:开标记录表.23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23附表三:问题的澄清.24附表四:中标通知书.25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26附表六:确认通知.27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8评标办法前附表.281、评标方法.312、评审标准.313、评标程序.3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4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34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34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35第 二 卷.36第六章 图纸.37第 三 卷.38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0第 四 卷.40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41 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1、招
3、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华市粮贸市场配套道路工程已由金华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金发改投资【2011】2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 2,480 万元人民币,(已落实 50 %,计人民币 1240 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建筑面积 / ,层数 / 层,最大跨度 / m, 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2.2 招标范围: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内容;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金竹路北侧;2.4 计划工期
4、:180日历天;2.5工程质量要求: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资格的建造师并且无在建工程;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3.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3.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
5、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3.5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6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3)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注册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
6、须附任职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6)外地进金施工企业尚须提供:a、备案过的进金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档案登记表和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b、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含义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证明、拟任项目负责人(原称项目经理、下同)身份证明。c、属外省的进金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d、企业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社保单位出具的养
7、老保险证明、医保单位出具的医疗保险证明;(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8)按本招标公告第3.6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9)其他: 。5、其它资料:(1)报名事宜由投标人专职交易员携带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办理,未办理交易员资格证的投标人,应提前向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所需资料详见关于办理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的通知; (2)交易席位证。6、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7、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5日 2011年12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 11:00 时,下午 14:00 时 16:00 时(北京时间)。8、报名
8、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处工商大楼二楼)联 系 人:周毅 经纬 联系电话:82384848 831872089、投标人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份,售后不退。10、行业监管部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监督电话:83187250招 标 人: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环球商务大厦A座6楼办公地址:李渔路1103号宝莲广场A座9楼联 系 人:周毅联系电话:82384848联 系 人:程林子联系电话:83748163传 真: 邮政编码: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9、 月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 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地址: 环球商务大厦A座6楼联系人: 周毅电话: 8238484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李渔路1103号宝莲广场A座9楼联系人:程林子电话:837481631.1.4项目名称金华市粮贸市场配套道路工程1.1.5建设地点金华市金竹路北侧1.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经落实50%1.3.1招标范围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10、 1.3.3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1.3.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中标人必须按金华市建设局及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安全文明施工 1.3.5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 国标清单 定额清单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财务要求: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资格的建造师并且无在建工程;其他要求: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
11、限内。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2011年12月7日14时 召开地点: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1年 月 日 时 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
12、1年 月 日 时1.11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偏离 不允许 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投标预备会会议纪要和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补充。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12月29日 09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1.10.1
13、条规定的时间内,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应在1.10.3条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3.2.3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 22043092 元3.3.1投标有效期 60 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600000元截止时间: 2011年12月27日(以到账时间为准)全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帐号:3370006040180100977610905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咨询电话:0579-83187213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年3.5.
14、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它材料 3.7.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投标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投标文件壹份。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 天内,必须再向招标人提供纸质副本 肆 份。招标人可凭中标通知书到开标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刻录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开标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随光盘出具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水印码确认书一份,以供招标人核对该电子投标文件与投标人再次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副本内容是否一致。3.7.5装订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装订 4.1.2封套上写
15、明招标人的地址:环球商务大厦A座6楼招标人名称: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金华市粮贸市场配套道路工程 技术标(含资格审查资料)及信用标/商务标投标文件在2011年12月29日 09时3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口,金华市工商局新大楼 三 楼)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金华市工商局新大楼三楼开标室5.2开标程序( 4 )密封情况检查:按本章4.1.1和4.1.2要求 ( 5 )开标顺序:先打开技术标(含资格审查资料)和信用标;再打开商务标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
16、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共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从金华市工程招标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4 人(其中:经济专家2 人,技术专家 2 人,其他专家 / 人);从异地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 人(其中:经济专家 / 人,技术专家 /人,其他专家 / 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组长1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主持评标工作。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2 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支票、汇票(金华市本级施工企业可以用本地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按中标价的10%(四舍五入到万元)(在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实施中标通知
17、书备案之日算起15个工作日内缴纳至指定账户)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公证机构金华市正信公证处 10.2 10.2.1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18、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
19、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
20、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 2008 年 1 月 1 日 2011 年 10 月 31 日)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21、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22、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
23、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24、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
25、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资料);(2) 商务标部分;(3)信用标部分。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的要求填写相应表
26、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2.3本工程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详细内容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 3.2.4 投标报价说明及报价格式:3.2.4.1投标报价编制主要依据及格式:(1)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按照关于统一使用电子招标、电子投标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通知(金招投标办200712号)、关于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升级的通知(金公资中200918号)及关于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升级的通知(二)(金公资中20111
27、6号)的要求执行。(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浙江省补充条款(适用于国标清单招标);(3)国家或省级、市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4)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5)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6)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7)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市场的实际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投标人结合自身能力编制的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等情况,同时考虑一定的风险。(8)其他相关资料: / 。3.2.4.2工程量清单报价包括完成本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3.2
28、.4.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为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由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等组成。3.2.4.4 风险费用的计取范围投标人应考虑为了防范、化解、处理由于施工期内可能出现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上涨、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拖延及政策风险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本工程项目施工期间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价格涨跌调价方案为:详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2.4.5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编制的施工方案计算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和施工组织措施费用,不得删除招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不发生的措施项目。投标人若增加措施项目,应填写在相应的措
29、施项目之后,并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序号栏中以“B”示之, “”为编码顺序码,“”为增加的措施顺序号;措施清单项目计价,对于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一律以“0”计价。3.2.4.6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以低于以下费率报价: 建筑工程; ; 装饰工程; ; 市政工程; 4.01% ; 安装工程; ;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 ; 其他工程 。3.2.4.7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检验试验费不得以低于以下费率报价: 建筑工程; ; 装饰工程; ; 市政工程; 0.97% ; 安装工程; ;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 ; 其他工程 。3.2.4.8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规费
30、必须按以下规定的费率计取(其中规费2指民工工伤保险费费率,规费3指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费率): 建筑工程规费1为 ;规费2为 ;规费3为 。 安装工程规费1为 ;规费2为 ;规费3为 。 装饰工程规费1为 ;规费2为 ;规费3为 。 市政工程规费1为 11.96% ;规费2为 0.11% ;规费3为 0.12% 。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规费1为 ;规费2为 ;规费3为 。 其他工程规费1为 ;规费2为 ;规费3为 。3.2.4.9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税金必须按以下规定的费率计取: 市区为 3.577% 。 城(镇)为 。 其他为 。3.2.4.10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格式(详见附件)中的任何内容
31、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在工程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的其他综合单价和合价中。中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结算时有数量增减,其增减部分的费用按投标文件的组价原则结合2010版的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有关子项重新组价出综合单价进行调整。3.2.4.11暂列金额: 105万元 ,列入其它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在竣工结算时按实结算。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32、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 个工作日内, 向除中标
33、候选人以外的所有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拒绝配合招标人办理中标通知书事宜或拒绝签收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详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
34、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
35、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6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将采取电子招标、电子投标以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人必须根据关于金华市实施建设工程计算机远程评标的通知(金市监20108号)、关于统一使用招标、电子投标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通
36、知(金招投标办200712号)、关于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升级的通知(金公资200918号)及关于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升级的通知(二)(金公资中201116号)的要求,参与此次招投标活动。3.7.7 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投标人应按电子招标文件和补充招标文件(如有)内容,分别编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资料,含和信用标)和商务标,且必须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光盘编制和生成电子标书。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在编制技术标电子标书时,应分别将技术标电子标书包括的各部分内容(含与投标相关的证件、文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导入到光盘指定位置。由于导入位置不正确,造成评审内容与投标人导入的标书内容不
37、对应,评标专家无法进行评审的,按废标处理。(3)投标人应将最后一次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印为纸质投标文件,如果要重新刻录电子标书到光盘,无论是否修改了电子标书内容,已经打印的书面投标文件均作废,必须重新打印,否则将造成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水印码不一致。由于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水印码不一致或水印码模糊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是否一致的,按废标处理。(4)投标人在编制商务标投标文件时,分部分项工程量项目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变更书面通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一致(包括清单排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否则按废标处理。(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
38、投标文件导致电子标书无法录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和远程评标系统,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按废标处理。如经查实属故意情形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6)其他: / 。3.7.8 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标书无法录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无法对电子标书进行评审的,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可以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如果经查实属故意废标情形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第一部分为技术标(含资格审查资料)及信用标(含正副本),第二部分为商务标(含正副本),两大部分应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包装的接缝处加贴封条,密封袋(或箱)正面加贴封套,封条(或封套)与密封袋(或箱)的接缝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放置在招标人提供的光盘袋中,光盘袋封口粘贴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然后再和相应的纸质投标文件包装在一起。4.1.2 投标文件密封袋(或箱)的封套上应注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4商务标包装袋内的电子标书放置在招标人提供的光盘袋中,光盘袋封口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