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城乡规划局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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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肇庆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809-1241ZQG3B312/01项目名称: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肇庆市城乡规划局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二一二年三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三章 规划任务书19第四章 合同(样本)33第五章 附 件42附件1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43附件2 自查表44附件3 投标书46附件4 投标一览表48附件5 详细报价清单(格式自定)49附件6 详细服务方案(格式自定)49附件7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0附件8 项目组成员一览表51附件9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52附件10-1 2007年以来投标人

2、编制城乡规划项目获奖情况一览表53附件10-2 2007年以来投标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项目一览表54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5附件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6附件13-1 投标保证金57附件13-2保证金退还说明57附件14-1 关于资格文件声明的函58附件14-2 资格文件59附:评标文件60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肇庆市城乡规划局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0809-1241ZQG3B312/01,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2年3月14日至2012年3月20日五个工作日。 一、招标编号:0809-1

3、241ZQG3B312/01二、项目名称: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三、项目类别:服务类四、招标项目内容、招标项目的性质及要求1、招标项目内容: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2、项目任务安排和进度要求:1)中标人必须于2012年4月15日前,提交实施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供市规划局组织内部技术审查。2012年4月25日前,提交实施评估报告成果(必要时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审查会,中标人收到审查意见15日内,提交实施评估报告成果)。 2)中标人必须于2012年5月20日前,提交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充实完善成果(征求意见稿),供市规划局组织内部技术审查。

4、2012年6月15日前,提交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充实完善成果(专家评审稿),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审查会,中标人收到审查意见15日内,提交成果。3)中标人必须于2012年6月10日前,提交强制性内容专题报告(征求意见稿),供市规划局组织内部技术审查。中标人收到市规划局内部技术审查意见10日内,提交强制性内容专题报告(专家审查稿),连同实施评估报告,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审查会,中标人收到审查意见15日内,提交成果。4)招标人于2012年4月15日,进行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进度检查与技术交流;5)中标人必须于2012年4月25日前,提交肇庆市城市总体规

5、划(2012-2020)纲要成果(迎接全市城市化工作会议);6)中标人完成上述内容并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同意后10日内完善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纲要成果,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纲要成果审查会;7)中标人收到专家纲要成果审查意见后20日内,修改深化规划纲要,编制完成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初步成果。市人民政府组织初步成果的公告、公示、广泛征求部门和公众意见;8)中标人收到各方面汇总意见20日内,编制完成总体规划成果(审议稿)。向市规委会、市人大提交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成果(审议稿);9)中标人收到规委会、市人大审议意见20日内,向市

6、人民政府提交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成果(报批稿),由市人民政府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10)省人民政府委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成果审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成果审查会。中标人收到成果审查意见15日内,向市人民政府提交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成果(修改稿);11)中标人收到省政府批复意见后10日内,提交最终规划成果。注:上述具体任务安排和进度要求可能视情况作出调整,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总体规划评估及充实完善工作的最新精神为准。3、招标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详见第三章规划

7、任务书)。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3、投标人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4、2007年以来(含2007年)投标人必须编制过地级以上城市(含地级市)总体规划的经验(以项目签订时间为准);5、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六、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相关资质证书、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到本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2年3

8、月14日至2012年4月5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通过转账支付购买。通过转账支付购买的方法如下: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开户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肇庆分行营业部 账号:107015512010017209 汇入地点:广东省肇庆市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购买0809-1241ZQG3B312/01号招标文件”

9、)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另付特快专递费用¥60.00元。款到指定账户后,招标机构即向合格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5、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 八、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

10、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九、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递交时间:2012年4月6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4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投标及开标地点/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肇庆市财政大楼二楼评标室。4、联系人及联系方法:按采购人、招标机构联系方式。十、采购人、采购办、招标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肇庆市城乡规划局联系人:夏小姐联系电话:0758-27651832、采购办: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黎先生、黄先生联系电话:0758-23131523、招标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机

11、构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 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区小姐 联系电话:0758-2313165 财务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8-2313165 传真电话:0758-2313395 电子邮箱:zqhl2313165 评标结果公示网站: http:/、http:/及http:/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内容1项目名称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2项目编号0809-1241ZQG3B312/013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12、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3、投标人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4、2007年以来(含2007年)投标人必须编制过地级以上城市(含地级市)总体规划的经验(以项目签订时间为准);5、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投标。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2年3月14日至2012年4月5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

13、退还。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或通过转账支付购买。5项目答疑会本项目不集中举行答疑会。6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7投标有效期90天8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交纳人民币壹拾肆万伍仟元整(¥14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以银行划帐或电汇方式提交,并于2012年4月5日前到帐;9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4月6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4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投标及开标地点/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肇庆市财政大楼二楼评标室。10评

14、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规划技术部分90分,价格10分。投标人须知1.总体说明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服务采购。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3.关于投标项目投标人需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招标机构。1.4.合格的投标人1.4.1.具有投标邀请中所述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合格的投标人。1.4.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行业、地方法规。1.4.3.本次招标的总控制费用为人民币1450万元,即本项目不接受超过人民币1450万元的报价。1.5

15、.关于定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必须是固定的,且只能作一个最有竞争力的报价和方案,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6.定义1.6.1.“采购办”系指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1.6.2.“采购人”系指用户单位,即肇庆市城乡规划局。1.6.3.“招标机构”系指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1.6.4.“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机构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6.5.“实质性响应”系指符合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利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

16、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1.6.6.“甲方”系指用户单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1.6.7.“乙方”系指中标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1.6.8.“伴随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乙方须承担的有关后期服务。1.6.9.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该作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或解释。1.7.合格的服务1.7.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1.7.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服务,并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1.8.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

17、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9.关于投标人1.9.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好,有经营实力和履约能力,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行业、地方法规。1.9.2.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参加投标、开标仪式,在评标过程中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就投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并及时如实予以解答、澄清。1.9.3.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投标人承担所投项目能力和资格的有关资格、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

18、投标人基本情况;(2)项目实施及服务情况;(3)其他能够证明投标人承担项目能力及资格的资料如:相关资质证书,近年承担类似项目编制的业绩证明,近年承担规划项目编制获得的奖励或荣誉等。1.10.纪律与保密事项1.10.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1.10.2.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在确定中标投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1.10.3.在确定中标投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

19、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10.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1.10.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规划任务书、规划文本、图纸等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投标人须归还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规划任务书(4)合同

20、(样本)(5)附件(6)评标文件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如需澄清招标文件的疑点,可用书面提交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其通知应确保招标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七天前收到。2.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2.3.1.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招标机构提出质疑)。2.3.2.考虑到补充、修正通知及答疑纪要的影响,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21、时间3天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2.3.3.所公布的补充、修正通知及答疑纪要等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确认。2.3.4.考虑到补充、修正通知及答疑纪要的影响,招标机构可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2.4.招标文件不可偏离部分招标文件中,凡带“*” 号部分为不可偏离条款,投标人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总则3.1.投标文件的编写3.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制作并递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

22、标人在投标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废标,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3.1.2.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1.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1.4.投标人须用人民币报价。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

23、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1.5.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一切税费;投标人应自行增加项目实施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使用授权、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规划服务实施整个过程工作中出现任何的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甲方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1.6.投标人在详细报价中须列出规划任务书的所有项目,投标人认为必要的但在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其它项目应在报价表后面做出补充,所补充的内容应在详细报价清单加以详细说明。3.1.7.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唯一的数字“0”,则视报价为

24、零;如出现空白,视为未响应。3.1.8.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每页编制页码,同时编制清晰的索引目录,方便评标小组成员评审。3.2.投标注意事项为确保各投标人充分理解项目要求,请各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我方组织答疑会,请各投标人务必参加,否则因此引起的不利于投标人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3.投标文件的组成3.3.1.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1) 投标书(2) 投标一览表(3) 详细报价清单(4) 详细服务方案(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 项目组成员一览表(7)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表(8) 2007年以来投标人编制城乡规划项目获奖情况一

25、览表(9) 2007年以来投标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项目一览表(10)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适用于投标人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12)投标保证金以及保证金退还说明(13)关于资格文件声明的函/资格文件及其他的授权书(14)规划任务书以及规划技术响应性评审表中所提出、设计的需要提供的资料等(1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文件资格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份。3.3.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单独提交。3.3.3.所有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3.3.4.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3.4.投标3.4.1.全部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投标文件一

26、份;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电子版要求磁盘或光盘介质,WORD或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副本五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副本与正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所有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3.4.2.投标人应对投标服务提供完整的详细的实施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项目要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投标中清楚地注明。3.4.3.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即投标邀请书中所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投标、开标地点(即投标邀请书中所规定的地点),交予招标机构专职负责人员,任何迟于这个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3.4.4.所有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及电子版)必须放在完好的信封或包装内密封,在封

27、口及骑缝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投标一览表单独放在小信封内密封,封口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供唱标用),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收件人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装内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一览表/保证金退还说明信封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 系 人:联系电话:在规定的开标时间2012年4月6日上午9:30前不得启封3.4.5.招标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3.4.6.招标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快递、邮寄投标。3.4.7.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5.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

28、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有效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有效期。3.6.投标保证金3.6.1.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人民币壹拾肆万伍仟元整(¥145,000.00元)投标保证金。3.6.2.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以银行划账或电汇方式提交,并于2012年4月5日前到账:收款单位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肇庆分行营业部账 号:107015512010017209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将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29、,并附上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详见附件13-2)交给招标机构。3.6.3.如投标人未按3.6.1和3.6.2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3.6.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条件:(1)如果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保持的约束力,直至中标人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并向招标机构交回一份合同正本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回其投标;或被通知签约后拒绝签约;或未能执行缴交中标服务费的规定,则招标机构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6.5.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予以退还。3.7.投标的修改

30、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修改其投标,在投标截止后不得修改其投标。3.8.投标的撤回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可以撤标,在投标截止后不允许撤标。4.开标、评标与定标4.1.开标4.1.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4.1.2.开标由招标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4.1.3.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备查)。4.1.4.开标时,由采购办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完成时间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31、。4.1.5.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均当众予以拆封、宣读,除非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4.1.6.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4.1.7.开标会后,要求投标人派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出席评标会并对本规划方案构思进行陈述,如投标人放弃陈述或陈述人不是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则该投标人在其陈述评审项得分为0分。4.1.8.陈述: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才有陈述的机会。陈述的先后顺序将通过随机抽签的形式确定。按照抽签确定的陈述顺序,投标人逐一陈述其规划方案构思,每个投标人只有一次陈述机会,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4.2.评标4.2

32、.1.评标委员会(1)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五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用户代表一名,其余评委均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即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响应的依据是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证据。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和关键条文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投标。4.2.2.评标原则(1)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否决所有投标。4.2.3.评标委员会将推荐被确定为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

33、合评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本次评标的评分权重为:规划技术评分权重占90%,价格评分权重占10%(详细评标方法见附评标文件)。4.2.4.以下情况将可能导致废标(1)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可能导致废标。(2)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包括招标项目价格、完成时间、项目计划、技术规范、合同的主要条款),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的;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4)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书的;5)不满足规划任务书中主要原则及要求,或严重超出和偏离的;

34、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7)投标报价不固定的;8)投标文件密封封口不加盖投标人公章的;9)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不真实。10)投标人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由于不按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规定进行投标的一切后果。4.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招标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4.2.6.投标文件的澄清(1)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澄清外,从开标

35、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相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2)为有利评标,在开标后,可随时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加以澄清,澄清的内容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以书面形式表达并加盖公章的答复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4.2.7.相关注意事项(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过程有接触

36、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与评标无关的人员。(4)评标委员会不直接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4.2.8.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否决后,依法重新招标。4.3.定标评标委员会提出推荐中标意见,经用户单位确认,由采购人、招标机构与预中标人进行最终澄清及对预中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再次审查,形成最终合同的基础文件。如在最终澄清过程中,发现预中标人存在重大问题造成其履约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视其实际情况,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最终澄清完成后,由招标机构向中

37、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招标机构在以下网址:、及http:/公告中标人名单,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落标,招标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中标人应依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5.签约及中标服务费5.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5.2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后,签约前按如下标准和规定向招标机构直接缴交中标服务费。5.2.1.以中标通知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5.2.2.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 1980号)执行。本项目类型为服务类(详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中标

38、总金额在100万以下的部分,中标服务费按成交总金额的1.5%计算;100万到500万的部分,按0.8%计算;500万到1000万的部分,按0.45%计算;1000万到5000万的,按0.25%计算;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5.2.3.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中中标价的币种相同。第三章 规划任务书规划任务书1.规划编制背景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自2003年开始编制,于2010年7月获广东省政府批复并正式生效。该规划编制以来,尤其是近几年来肇庆发展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1.1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对区域一体化发展提出新要求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

39、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首次从国家层面将肇庆整体纳入珠江三角洲范围,全面提升了肇庆区域发展战略地位,将有力地推动肇庆与珠三角各市一体化发展,为肇庆与珠三角各市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发展和互利共赢,建设成为广东未来发展的新增长极,提供了更加宽阔的平台和有利条件,为肇庆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肇庆要积极参与到珠三角区域合作,加快与珠三角核心区产业、同城化、区域协调发展等领域的全面对接,并整合内部发展,提升自身竞争力。1.2肇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需要城乡规划落实推动“十二五”时期(20112015)是肇庆市融入珠三角一体化发展,尽快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珠三角城市的关键时期,

40、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需要城乡规划来落实推动。1.3 “肇庆新区”建设需要新的法定规划在省委、省政府打造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大背景下, 2011年11月,肇庆市委提出实施“两区引领两化”战略,决定以鼎湖为主体规划建设肇庆新区,以肇庆新区引领新型城市化,将肇庆建设成为能够代表珠三角科学发展成果的理想城市。建设肇庆新区,对于加快“东拓南连”步伐,推动城市空间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肇庆市中心区域城市群融入珠三角一体化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原规划编制时,新区建设发展战略还未启动,现有规划未能与新区建设相协调,对整个新区发展不能实施有效指导,因此迫切

41、需要新的法定规划全力推动新区建设。1.4 提升城市化水平需要新的城市行动计划2011年12月7日,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全省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对已经制定但不适应发展要求的规划,要及时修改完善。2012年6月底以前,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完成对现有重要城市规划的评估、修编工作”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粤发201123号)也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明确,并将对各市实行定期工作考核制度。肇庆市还与深圳、珠海、河源一起被列为广东省低碳城市的建设试点城市。为提高肇庆城市化水平,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新一轮的审视与修改是必要也是可行的。综上

42、所述,当前肇庆处在新的历史起点,其发展形势和外部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更加有效地指导城市发展和更好发挥城市规划宏观指导作用,实现肇庆城市的“扩容提质与转型升级”,实现肇庆“历史文化、岭南山水特色和现代文明相融合”,加强与珠三角城市群特别是广佛都市区的规划对接,特组织本次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以下简称“城市总体规划” )的修改。2.规划范围与年限2.1规划范围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法定内容要求,结合肇庆发展实际情况,本次规划范围包括以下三个层次。(1)市域肇庆市域范围包括端州、鼎湖两区和广宁、德庆、封开、怀集四县及肇庆高新区(大旺),代管高要、四会两市,市域总面积约1.5万平方公

43、里。(2)中心区域肇庆市中心区域包括端州区、鼎湖区、肇庆新区、肇庆高新区(大旺)和四会市、高要市,辖32个镇,11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约4000平方公里。(3)规划区规划区范围包括端州区、鼎湖区、肇庆新区以及肇庆高新区(大旺)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约1000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为在2012-2020年的规划期限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主要指端州区、鼎湖区、肇庆新区和肇庆高新区(大旺)集中成片的规划建成区,总面积约240-270平方公里。2.2规划年限本次城市总体规划修改,规划期至2020年,同时需对2030年规划内容提出远景安排。3规划目标以现行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

44、0-2020)为依据,衔接肇庆新区概念规划、肇庆新区总体规划(在编),以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中共肇庆市委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市城市化发展水平的实施办法为指导,突出发展优势,整合特色资源,构建城乡一体的城乡规划体系。重点突出:(1)以打造“大肇庆”城市发展格局为目标,强化肇庆中心城区功能,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凸显肇庆岭南山水特色、历史文化特色,对接广佛都市区,加快融入珠江三角洲核心区;(2)突出肇庆高新区(大旺)和肇庆新区在肇庆城市空间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按照“两区引领两化”战略,以肇庆高新区引领新型工业化,以肇庆新区引领新型城市化,实现城市的扩容提

45、质与转型升级,打造珠三角科学发展理想城市;(3)构建端州、鼎湖、肇庆新区、四会、高要、肇庆高新区(大旺)区域统筹和城乡一体发展格局,实现中心区域城乡规划的统筹安排;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我市城市化水平的实施办法,突出中心区域各城区的主体功能和城市特色,将端州区加快建设成为宜居智慧城区,鼎湖区加快建设成为绿色低碳城区,四会市加快建设成为绥江经济走廊的龙头城市,高要市加快建设成为宜商宜居现代化中等城市,肇庆高新区建设成为现代科技工业城,形成组团化、一体化、集约化城市发展格局。(4)推动城市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三规融合”,促进城市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产业规划协调衔

46、接。(5)对照文明宜居、可持续发展、承载力强的要求,完善目标体系、明确实施路径,引导城市建设从形象导向转向人本导向,从粗放扩张转向高效紧凑,从片面注重开发建设转向资源保护利用与开发建设相统筹,从片面强调生产转向生产与生活发展相协调。4重要规划依据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2007第74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等相关技术标准;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发201020号);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20);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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