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保障性住房工程 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 竞争性比选文件 ....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2712820 上传时间:2023-02-23 格式:DOC 页数:46 大小:16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庆市涪陵保障性住房工程 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 竞争性比选文件 ....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6页
重庆市涪陵保障性住房工程 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 竞争性比选文件 ....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6页
重庆市涪陵保障性住房工程 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 竞争性比选文件 ....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6页
重庆市涪陵保障性住房工程 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 竞争性比选文件 ....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6页
重庆市涪陵保障性住房工程 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 竞争性比选文件 ....doc_第5页
第5页 / 共4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重庆市涪陵保障性住房工程 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 竞争性比选文件 ....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市涪陵保障性住房工程 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 竞争性比选文件 ....doc(4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重庆市涪陵保障性住房工程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竞争性比选文件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江普住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0一二年五月 目 录第1章 竞标人须知1 一、 竞标公告 3二、 总则 4三、 招标文件要求4四、 竞标文件的编制5五、 竞标文件的递交8六、 开标9七、 评标12八、 合同的授予 13九、 项目有关情况及其它要求14第2章 合同条款16 第3章 技术要求及规范27第4章 投标文件格式32一、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32二、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37第一部分 竞标人须知 重庆市涪陵保障性住房工程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竞争性比选公告1. 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重

2、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江普住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根据相关规定,重庆市涪陵保障性住房工程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招标方式将采取竞争性谈判。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涪陵区22 投资:约50万元。23 项目采购范围:未来印象(330KW)、至上美地(220KW)、华墨公寓(175KW)、兴涪公寓(150KW)、南滨公寓(150KW)。包括发电机、发动机、控制屏、日用油箱等按国家标准必须配置的所有配件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保修、培训等工作内容。按不同的项目分别签订合同。2.4 计划工期:40天。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

3、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职能部门颁发的生产资质,具备柴油发电机组及其控制屏、日用油箱等按国家标准必须配置的所有配件设备的能力,并取得同类产品的生产证书的生产厂家;若是代理商则需授权书原件。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5 月 9 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4.3 竞标文件每套3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4、止时间,下同)2012年 5 月 16 日上午10:00, 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江普住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3-72370961传真:023-7237086竞标人须知序号具体信息或数据竞标人须知条款号1工程名称:重庆市涪陵区保障性住房工程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工程地点:重庆市涪陵区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质量标准:合格招标方式:竞争性比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竞标文件(或答疑)的获取方式

5、:在涪陵公共交易信息网()自行下载。1.11.11.32.52.62.7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实行“交钥匙工程”,本次采购范围分别是:未来印象(330KW)、至上美地(220KW)、华墨公寓(175KW)、兴涪公寓(150KW)、南滨公寓(150KW)。包括发电机、发动机、控制屏、日用油箱等按国家标准必须配置的所有配件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保修、培训等工作内容。按不同的项目分别签订合同。2.13发电机的供应、安装及调试时间要求: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供货到现场,安装、调试时间为10天,总供应、安装及调试时间为40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1.34计价方式:“交钥匙工程”,采用大包干价11

6、5竞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之日后的60天12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形式:从竞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截止时间:2012年5月15日17:00前。账户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涪陵支行,账号:0154016430000073)或(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涪陵渝涪支行营业部,账号:50001310100050205903) 。进账单应注明:发电机采购保证金联 系 人:常 文 联系电话:023-72240077137竞标文件份数: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48招标时间安排:1、递交答疑截止时间:2012年5月11日17:00时前在重庆市涪

7、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上提出(质疑问题时应注明工程名称);答疑回复时间:2012年5月14日17:00时前,竞标人在网上下载()。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2年5月16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开标时间和地点:2012年5 月16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9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按时到现场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并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投标保证金交款证明(原件)

8、,否则不予参加开标会,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还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验明身份后,如有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可不参加后续阶段的会议,但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后续阶段的开评标会议。每个投标人最多派2名代表参加开标会。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按要求装入投标文件,也要随身携带壹份以供监督人员核实身份10招标有关事宜联系地址及人员: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江普住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联系人: 黄先生联系电话:023-72370961 传真:023-7237086111本次招标的5台发电机最高限价为:50万元 第二部

9、分 一、总则1 工程概况1.1工程慨况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江普住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按相关规定对未来印象(330KW)、至上美地(220KW)、华墨公寓(175KW)、兴涪公寓(150KW)、南滨公寓(150KW)项目的柴油发电机采购进行竞争性比选。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3发电机组的供应、安装及调试时间要求: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供货到现场,安装、调试时间为 10 天,总供货、安装、调试时间为 40 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2 本次招标的范围及其它情况2.1本次招标范围重庆市涪陵区未来印象(330KW)、至上美地(22

10、0KW)、华墨公寓(175KW)、兴涪公寓(150KW)、南滨公寓(150KW)。包括控制屏、日用油箱等按国家标准必须配置的所有配件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保修等工作内容,并通过综合验收。2.1.1柴油发电机组的柴油发电机推荐品牌:广西玉柴、江苏南通、上海凯普、上海乾能;柴油发动机推荐品牌:广西玉发、江苏爱尔玛、扬州中顺、佛山朗特。2.1.2柴油发电机组的技术参数要求见第3章技术要求及规范,特别提醒:须达到技术参数要求中柴油发动机及发电机功率要求,否则视为废标.2.2交货地点:各项目施工现场。2.3安装界限:卖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不负责电缆,电线,土建以及修复工作。2.4交货方式:供货方将

11、货物运到指定安装地点并负责下车安装、调试。2.5质量标准:合格。2.6招标方式:竞争性比选。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8招标人: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区江普住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 竞标人的合格条件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职能部门颁发的生产资质,具备柴油发电机组及其控制屏、日用油箱等按国家标准必须配置的所有配件设备的能力,并取得同类产品的生产证书的生产厂家;若是代理商则需授权书原件,开标前需查看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厂家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有通过商务文件资格审查的单位才为合格的竞标人。4 现场考察4.1 竞标人若

12、需考察现场可自行前往,招标人给予必要的支持或介绍。4.2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竞标人发生的食宿、交通、安全等一切费用,均由竞标人自行负责。4.3 凡未参加现场考察的竞标人,由此产生的后果(包括因不熟悉现场情况而造成投标报价中的失误等)自行负责。5 答疑会议 本次招标不举行答疑会议。6 投标费用竞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交通、食宿、安全、资料等,不论投标中标与否,均由竞标人自行承担。二、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内容7.1 竞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7.2 竞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有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映,并对招标文件的

13、内容保密。7.3 招标文件除下列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书、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章节内容如下: 章 次 内 容第1章 竞标人须知第2章 合同条款第3章 技术要求及规范第4章 竞标文件格式及工程量清单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8.1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竞标人,应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提出问题,招标人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时间答复竞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9 招标文件修改9.1 招标人在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时间内,可能因任何原因或竞标人某项询问或要求(包括按本须知第8条提出的问题),以发出答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 答遗书由竞

14、标人在网上下载(),各次答遗书应按时序编号,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竞标人都有约束力。9.3 为使竞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纳入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必要时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6条的规定,酌情延长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三、竞标文件的编制10 竞标文件的组成10.1竞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标、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技术标分别包括下列各项内容:10.1.1商务标包括:(1) 投标函;(2) 投标总报价表;(3) 设备清单报价表;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以上资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5)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国家职能部门颁发

15、的生产资质,以及具备柴油发电机组及其控制屏、日用油箱等按国家标准必须配置的所有配件设备的能力。 (6)如果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必须出具厂家授权书。 (7)投标文件其它资料包括: a.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b.工作配合承诺; c.经营信誉资料; d.产品业绩资料; e.其它资料。10.1.2技术标包括:(1)产品的性能及标准资料; (2)产品的先进性及可靠性描述及有关资料;(3)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和方法;(4)机组降噪功能措施(机房不做特殊的降噪措施); (5)维修服务、备件供应;(6)产品的运输、包装、安装、调试方案。(7)柴油发动机、交流发电机及控制屏在交货时须提供原产地证明

16、(均为中文)、生产厂质量保证书(均为中文)。10.2 投标文件的编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4章中提供的格式或大纲,除另有规定者外,竞标人不得修改。11 投标报价11.1竞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包括完成本须知第2条招标范围及相关说明所述的全部供货及缺陷修复的投标报价,并以竞标人在设备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额价为依据。11.2设备清单投标人必须填报主要材料明细表。11.3本次为“交钥匙工程”,因此投标报价应已包括所有设备费、质检费、材料费、包装运输费、上下车费、安装费、调试费(机油满足机组正常使用量,柴油每台机组配500元)、培训、措施费、缺陷期修复费、保险费、管理费、税费和利润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包括

17、材料涨价因素等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应由业主支付的费用。包括排烟管道安装以及凿洞修补费用。11.4本次竞标项目的最高限价为50.00万元。11.5竞标人对本项目的投标一律用人民币报价,单位“元”。12 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后的60天。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根据合同的约定,在合同终止前一直有效。1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根据需要向竞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要求,请各竞标人留意发布的消息。13投标担保13.1竞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所要求的投标保证金。13.2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从竞标人基本账户

18、转账或电汇。账户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涪陵支行,账号:0154016430000073)或(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涪陵渝涪支行营业部,账号:50001310100050205903)。进账单应注明:发电机采购保证金。联 系 人:常 文 联系电话:023-7224007713.3 对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竞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符合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3.4 对不是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证保金,在公示期结束后无息清退;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保证金,除中标人的投标证保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外,其余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了供货合同协议书后无息清退;13.5没收投

19、标保证金条件:a.在投标有效期内竞标人自行撤回投标文件;或b.竞标人不接受依据本须知第22条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的算术错误的修正;或c.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提供履约保证金。14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14.1竞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标、技术标两部分,按本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一式三份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4.2投标文件应用不退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或复印,由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若系授权代理人签署,应将投标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内。投标文件中的任何一页,都要有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草签或盖章。14.3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

20、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草签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商务标、技术标分别装入资料袋并密封,密封后在封面上注明“重庆市涪陵保障性住房工程柴油发电机组采购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或商务标或技术标或投标文件其它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印章;资料袋由投标人自行选择。15.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标书将原封退回投标人。15.3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须有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1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址见投

21、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16.2在特殊情况下,根据本须知第9条的规定发出补遗书后,如果决定推迟投标文件的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不因此推迟而受到改变。16.3 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合格投标文件少于3个时,招标人将依法进行谈判采购。17迟到和无效的标书17.1在本须知第16条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17.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 投标文件未密封;(2) 投标文件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签章;(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而影响评标、定标;(4) 未按

22、时缴纳投标保证金;(5)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18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18.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允许投标人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此种要求必须书面提出,并经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撤回的要求,可先以电传通知招标人,但随后应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确认书必须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送交招标人签收。18.2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递交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记和送发。18.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时,必须按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办理。18.4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则按本须知第13.5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保证金。五、开标1

23、9开标19.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派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19.2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19.3对已按本须知第18.1条规定要求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19.4开标时,招标人将当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及投标担保的提交情况等进行核查,以确定其完备性。19.5只对符合第15条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投标报价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细节。招标人将做好开标的会议记录,存档备查。19.6若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机构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

24、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19.7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事先应书面(信函、传真)通知招标人,并认为该投标人将默认开标结果。19.8开标顺序:技术标、商务标;只有满足竞标要求的竞标人,才能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审。20保密20.1开标以后至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工作,都应在保密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20.2投标人在此过程中也不得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干预的行为,否则将导致取消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21符合性鉴定规定21.1 符合性鉴定21.1.1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应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

25、行审查。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标委员会应认定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3)投标供货时间不能满足招标供货时间的要求;(4)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明确的各项技术要求和验收要求;(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投标人的成本价,并且投标人对此投标报价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上述任何情况之一的,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21.1.2. 如果发现投标人投标文件

26、与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规定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特别是在对本工程招标范围、工程质量标准或工程实施等方面有重大改变,或工期安排有实质性偏离,或对保险、税务、调价、供料、预付、支付条款提出重大修改,或者对合同中规定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有实质性限制,而且调整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时;或者投标人条件若比发出投标邀请书时已下降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则对出现上述情况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21.1.3 开标后对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允许投标人更正或撤回其不符合规定的部分,而再使之符合规定。22算术性复核22.1对于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

27、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对其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有算术上的和累加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a. 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金额为准; b.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值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置位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c. 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和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时,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3 投标文件的澄清23.1 招标人在评标阶段认为需要时,可通知投标人要求澄清其投标文件中的问题,或者

28、要求补充某些资料,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23.2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进行,投标人不得借澄清的机会,与招标人及评标人员私下接触或对原投标价和内容提出修改,但在评标中对发现的算术性差错进行的核实、修正,则不在此列。招标人不接受主动的澄清。六、评标24 评标组织机构24.1评标委员会由涪陵区评标专家库成员组成,确保招标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24.2 评标委员会的负责人由评委推举产生。25 定标办法只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审,有效的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依次排序。凡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总报价为废标。26. 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

29、标通知书后15日内因故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应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中标人。七、合同的授予27 合同授予的条件27.1招标人仅将本招标项目的合同授予第六章确定的中标人。28 招标人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29中标通知书29.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在投标书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 招标人无需对未中标的原因作任何解释或说明。29.3 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协议书后的7天内,招标代理机构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30合同协

30、议书的签署30.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如果中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签订合同协议书,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30.2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0.3履约担保: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三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合同总价的10%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账户转账或电汇至招标人账户。30.4根据不同的工程项目,分别签订合同。八 项目有关情况及其它要求31项目有关情况31.1 项目名称:重庆市涪陵区保障性住房工程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31.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1.3发电机的供应、安装及调试

31、时间要求: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供货到现场,安装、调试时间为10天,总供应、安装及调试时间为40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32技术要求及规范详见第3章 技术要求及规范。33付款方式33.1 合同签定后,并且招标人签发供货通知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 20% 的订金。33.2 货到现场安装完成,招标人对成品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合同总价 50 % 。33.3中标方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到合同总价 97% 。33.4 余款合同总价款的 3% 作为质保金,1年质保期(在验收合格证明书签字确认之日起计),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15日内无息支付质保金。34售后服务34.

32、1 质保期内,凡属正常操作情况下,出现的质量问题,供货方应免费维修更换;34.2 无论在质保期内、外,凡接到招标人故障通知后,供货方应在12小时内答复,24小时之内派人赶到现场维修。34.3中标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招标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中标方承担。35其它其余尚未确定的内容和细节,招标人保留与投标人协商确定的权利。第2章 合同条款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卖方的总价格。(3)

3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物品、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资料。(4) “服务” 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卸货、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其它类似的服务。(5) “买方” 系指购买货物的单位。(6) “卖方” 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实体。(7) “现场” 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使用的地点。(8) “验收” 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2.技术规范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

34、标文件的规格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的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专利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4. 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 装运

35、标志5.1 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1) 收货人: (2) 合同号: (3) 装运标志: (4) 收货人代号: (5) 目的地: (6)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 毛重/净重(公斤): (8)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注明“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记。6. 交货的方式6.1 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到现

36、场,卸货在现场指定地点。有关运输、卸货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30天内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的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买方。6.3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和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7.装运通知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

37、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货号、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方式通知买方。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8. 保险8.1由卖方办理货物运抵现场的保险。9.付款方式付款方式见合同特殊条款。10.技术资料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10.1 合同生效后60天之后,卖方应将防火卷帘门及挡烟垂壁材料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技术说明书、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提供给买方。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10.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

38、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提供给买方。11质量保证11.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1.2 根据法定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索赔。 11.3 卖方在收到

39、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11.5 除特殊条款规定以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12检验12.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验收。如发现货物的规格

40、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买方验收结果或法定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12.3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将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12.4 买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13.索赔13.1 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买方有权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卖方索赔。13.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

41、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还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3.3买方在发出索赔通知7个工作

42、日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预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弥补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4.延期交货14.1 卖方应按照“招标货物清单”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4.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4.3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

43、裁: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15.违约赔偿15.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迟交一周,按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6.不可抗力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抵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抵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抵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7.税费17.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17.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17.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