郦城国际社区一期智能化配套工程招标文件.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2712836 上传时间:2023-02-23 格式:DOC 页数:28 大小:15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郦城国际社区一期智能化配套工程招标文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郦城国际社区一期智能化配套工程招标文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郦城国际社区一期智能化配套工程招标文件.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郦城国际社区一期智能化配套工程招标文件.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郦城国际社区一期智能化配套工程招标文件.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郦城国际社区一期智能化配套工程招标文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郦城国际社区一期智能化配套工程招标文件.doc(2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郦城国际社区一期智能化配套工程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 : 淮安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 放 时间: 2010年 09月 14 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工程名称淮安郦城国际社区一期智能化配套工程建设地点淮安市翔宇中道132号(会展中心旁)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招标方式邀请招标工程规模郦城国际社区一期由1、2、3、4、5、6、7、8、9、10号住宅楼、商业A、B、C及人防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约16.3万平方米。招标范围郦城国际社区一期小区建筑红线范围内的智能安防系统工程包括:1.1周界防盗报警系统;1.2闭路电视监控系统;1.3无线巡更系统;1.4可视对讲系统、室内报警系统;1.5门禁一卡通系统

2、;1.6道闸管理系统;1.7公共广播系统;1.8室外LED显示屏信息系统;1.9监控室(机房)设备布置、弱电井内设备布置;1.10与本项目智能化相关的其它及配套内容(图纸设计范围内)。工期要求满足本项目建设进度和交付期限要求。(预埋与土建同步)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联 系 人王顺中王甫东投 标 保证金数额图纸押金: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采用现金或银行进账单形式)。电 话0517-83762088-801213852329142(淮安)15161766427(淮安)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60日内有效投标文件份数壹正本、壹副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翔宇中道132号投标截止时间201

3、0年 09月29日17时00分开标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开标时 间另行通知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最低投标报价法一、总 则工程说明1、定义项目名称:郦城国际社区一期智能化配套工程。招标人:是指依照招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本项目招标人为:淮安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具备承担项目施工能力及良好资信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准许在淮施工的智能化施工企业;(2)、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被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单位;(3)、承担本项目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

4、资质等级为二级及以上。中标人:是指最后中标的投标人。3、现场施工条件:已具备。4、工程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5、本工程采用 邀请 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二)工程招标技术条件及相关要求:1、项目概况:郦城国际社区位于翔宇大道西侧、里运河北侧,紧邻会展中心南侧,规划总用地面积163465.3m2。规划总建筑面积451397 m2,本项目建设分二期进行。一期项目建筑面积164982 m2,由10栋高层住宅楼(6栋17+1层、2栋27层、2栋32+1层)、沿街商业A及人防地下室等裙楼组成。小区一期项目已于2009年5月上旬开工,预计4年内完成楼盘开发任务。本次智能化工程为一期建设项目的配

5、套工程,投标人需满足下列条件:2、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需参与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的智能化工程施工(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合同等),施工小区数量至少不低于4个。3、工程招标范围:郦城国际社区一期小区建筑红线范围内的智能化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1周界防盗报警系统(电子围栏);1.2闭路电视监控系统;1.3无线巡更系统;1.4可视对讲联网、室内报警系统;1.5门禁一卡通系统;1.6道闸管理系统;1.7公共广播系统;1.8室外LED显示屏信息系统;1.9监控室(机房)设备布置、弱电井内设备布置;1.10与本项目智能化相关的其它及配套内容(图纸设计范围内);1.11部分智能设备所需的基座、基础(支

6、座外观品质必须与本小区高档社区定位相适应,对图纸未有说明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详细做法、材质等明确的产品参数,基础做法及安全性必须满足相关规范和规定要求,对图纸未明确的基座及基础,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施工前,必须提供详细做法方案经招标人审定后方可施工);小区智能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方开挖、回填、土方运输、以及施工场地的平整恢复等;对其它专业的成品、半成品产生破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4、施工技术要求及验收条件:4.1满足淮安市、江苏省、国家有关智能安防的规范、规定及要求。4.2中标人负责提供智能化相关竣工技术资料:包含智能化线路原理图、主支干线路示意图、小区管线走向图、安装工程材料表、各种智能安防设备

7、功能及使用说明。(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四)现场考察1、由投标人自行组织施工现场考察,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淮安市相关主管部门及国家、省相关方面的政策文件规定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3、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

8、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及损失,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五)招标日程安排1、领取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资料时间:2010年月 09 月 14 日17:00时前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翔宇中道132号三楼办公室2、现场勘察投标人可随时到工程所在地(淮安市翔宇中道132号)进行现场勘察,勘察时应与招标人工程部负责人王甫东联系。联系电话:15161766427/0517-83762088转8007。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提问(可采用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时间:2010年09月19日17:30

9、时前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翔宇中道132号三楼办公室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问题进行答复时间:2010年09月21日17:30时前(电子邮件或传真回复)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0年09月29日17:00时前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翔宇中道132号三楼办公室6、开标时间时间:由招标小组确定二、招 标 文 件(六)招标文件的组成1、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第、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招标答疑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合同第三章 施工技术标准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格式,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

10、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七)招标文件的澄清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传真形式予以解答,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2、投标人在收到图纸、施工技术要求后,必须对图纸、施工技术要求进行复核,但无论复核与否,除特别说明外,本工程图纸所描述的施工内容或在施工中必然发生的施工项目、工序等均已包含在报价中,签订合同及结算时不再调整。3、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

11、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请各投标单位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含施工设计图纸、合同条款以及合同中明确的工期、付款方式),招标文件中如有表述不清的或与法律法规有出入的,影响公开、公正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疑问,请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认真研究后以书面形式回答投标人的所有异议。在开标后不再受理任何针对招标文件中存在问题而进行的投诉。(八)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寄(送)或传真给所有投标人,各补充通知按时序编号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

12、同等约束作用。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3、当招标文件与补充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三、投 标 报 价(九)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作、临时工作、机械进退场及运输、施工安全措施、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原材料检测、调试、维护、验收、利润、税金、市场波动风险、政策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2、投标总价的计价方法:按招标人提供的智能化配套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投标人可根据自身

13、优势,根据本项目各智能化功能需要及招标人提供的智能主材、设备,对各智能设备间线路系统进行优化,并单列相应的优化减少费用),招标人对每项主材、设备分别提供了一至三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选其中排在第一排的品牌的产品进行投标报价,其余品牌的设备、附件材料(若有)应单独列表报“设备、材料价格”,并将第二、第三品牌主材价汇总至投标总价,列出第二、第三投标总价。投标人也可根据投标人公司自身优势增列招标文件以外的一个品牌并单列报价,同时应提供产品说明及材料、设备样品。3、根据本项目分阶段开发及交付的特点,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明确智能化各系统施工的先后顺序,必须确保分阶段验收及分阶段智能化安保系统的阶段使

14、用功能。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综合单价今后不作调整(包括政策性调整)。5、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费,现场施工的水、电将单独计量,由施工单位向总包或甲方缴纳。6、投标报价要充分考虑材料的检测、试验及调试费用(含已有质保书和检验报告,以及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复试的费用)。7、无论投标人采用何种形式的报价,投标报价均包括下列相关政策规定的应计费用,投标人不得以漏计或少计为由在签订合同及结算时要求增加工程造价(包括政策性调整):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劳动保险及公积金;省、市级以上财政、税收、物价等部门批准的税金和行政性规费;8、投标

15、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中要求的工期、付款方式做出明确响应,也可自报工期及付款方式,但必须明确。9、投标人投标文件应作以下明确响应本项目计划分三阶段进行开发建设:第一阶段建设3、4号楼、商业A、商业B、地下人防车库(二区);第二阶段建设1、2、5、6、9、10号楼、商业C、地下人防车库(一区);第三阶段建设7、8号楼、地下人防车库(三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承诺,一旦中标,不得因招标人分阶段实施或因开发需要,调整开发建设计划而要求增加工程造价;投标人应明确一旦中标后,负责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承诺由投标人施工的工程包验收通过,包括因招标人需要而进行的分阶段验收,包分阶段

16、提供智能、安防各项使用功能。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响应程度,经综合评定确定中标人。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十)投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如有授权);企业营业执照;“(九)款”投标报价所要求的投标报价内容;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参与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的智能化工程施工(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合同等),施工小区数量至少不低于4个;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30个日历天。1、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后30个日历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

17、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做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担保,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十一)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十一)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及图纸押金,其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现金或银行划款)。(与投标文件同时或提前递交)投标人应优先采用银行划款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无论

18、投标人采取何种形式提交,招标人返还投标保证金将均采用银行划款的方式,不以现金的方式返还,请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工行城南支行;银行账号1110020109200018133;淮安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保证金递交招标人。投标担保有效期为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如投标有效期延长,则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也要相应延长。3、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中标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供工程中标价的 5% 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4、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

19、收:投标人在招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虚假材料的;以不正当手段影响本次招标或相互串标抬高投标价的。(十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一份投标文件“副本”,并在文件封面右上角醒目处注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按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和签字(不得复印)。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十三)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正本、副本分别封装,在封套上须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写明

20、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投标人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置于正本密封袋中。2、因密封不严而造成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十四)投标截止时间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八)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

21、人。(十五)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封袋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并说明补充、修改、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六、开 标(十六)开标1、开标由招标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2、开标时,由招标人当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以确定其完备性。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

22、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3、招标人只对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开标,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招标人按本文件规定的要求对投标书中投标价格、工期、质量等级标准、项目经理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内容将做好开标的会议记录存档备查。七、评 标(十七)评标1、评标工作评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2、本工程采用经评审合理最低投标报价法并结合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程度进行评标。(十八)初步评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

23、供投标保证金的;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以他

24、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人在数据计算上采取弄虚作假行为,以谋取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初审中,对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合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分项合价汇总不等于总价时,以分项合价汇总修正总价;.2如果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数据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3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标委员会将对价格最低的23家的各子项价格逐条核对审查,如确系计算错误,则按上述原则予以修正。如属弄虚作假以谋取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十

25、九)详细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技术标和商务标作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有效投标报价中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二、三中标候选人。(二十)投标文件的澄清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进行重点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报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的;投标文件中所列出的成本节约措施,优惠条件的理由,内容不完整、不全面、缺乏说服力的;投标文件中所列出的保证质量、安全、工期、降低成本的技术措施内容不完整、不全面、缺乏说服力的;投标文

26、件中所列出的保护周围环境措施内容不完整、不全面、缺乏说服力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其他重大的、需要澄清或说明的问题的。评标委员会不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二十一)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八、定 标(二十二)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将提出书

27、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在十五天内确定中标人,最迟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二十三)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定标办法依次排出前三名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二十四)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

28、名第三的中标人候选为中标人。九、授 予 合 同(二十五)中标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后,应在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二十六)合同签订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2、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十、其 它(二十七)纪律与监督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有任何不正当

29、商业行为,也不能采取任何方式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压力或干扰正常的评标工作,否则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若与招标人相关人员存在行贿、受贿等权钱交易的,除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投标人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二十八)版权招标文件对所提供的资料及本工程的科研成果拥有版权,未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不得复制或出版。第二章 合 同发包人(全称):淮安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郦城国际社区一期智能化配套 工程施工,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30、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如下:第一条 工程名称:郦城国际社区一期智能化配套 工程。第二条 工程地点:淮安市翔宇中道132号(会展中心旁)第三条 工程内容及验收要求:3.1、郦城国际社区一期小区建筑红线范围内的智能化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1.1周界防盗报警系统(电子围栏);1.2闭路电视监控系统;1.3无线巡更系统;1.4可视对讲联网、室内报警系统;1.5门禁一卡通系统;1.6道闸管理系统;1.7公共广播系统;1.8室外LED显示屏信息系统;1.9监控室(机房)设备布置、弱电井内设备布置;1.10与本项目智能化相关的其它及配套内容(图纸设计范围内);1.11部分

31、智能设备所需的基座、基础(支座外观品质必须与本小区高档社区定位相适应,对图纸未有说明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详细做法、材质等明确的产品参数,基础做法及安全性必须满足相关规范和规定要求,对图纸未明确的基座及基础,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施工前,必须提供详细做法方案经招标人审定后方可施工);小区智能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方开挖、回填、土方运输、以及施工场地的平整恢复等;对其它专业的成品、半成品产生破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3.2、本项目计划分三阶段进行开发建设:第一阶段建设3、4号楼、商业A、商业B、地下人防车库(二区);第二阶段建设1、2、5、6、9、10号楼、商业C、地下人防车库(一区);第三阶段建设7、8号

32、楼、地下人防车库(三区)。承包人不得因发包人分阶段实施或因开发需要,调整开发建设计划而要求增加工程造价或提出影响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的其它要求。3.3、智能化系统工程应满足智能化相关技术要求,中标人在小区智能化系统施工过程中负责与智能化相关主管部门沟通,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工程结束后,本项目工程质量须经淮安市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3.4中标人负责提供智能化相关竣工技术资料:包含智能化线路原理图、主支干管线线路示意图、小区管线走向图、安装工程材料表、智能化安防设备使用说明。第四条 单价、总价和承包方式4.1、总价人民币: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完成施工任务所发生的

33、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总包单位配合费、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费、检验、试验费(含智能化系统的试运行等现场检测及配合检测的费用)、临时设施费(发包人不单独提供搭设临时设施的场地、由承包人与土建总包单位协调解决)、税金、市场风险金、政策风险金及按国家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等一切费用。4.2、承包方式:采用上述合同总价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税金的方式一次性包死,固定合同单价、总价均不作调整,包括政策性文件以及淮安市智能化相关主管部门现行或将要执行的强制性文件规定均不调整。4.3、总价中所包括的人工费为完成本合同义务的劳务费,甲方与乙方工作人员不存在劳

34、资关系。第五条 计量与结算5.1、承包人不得因发包人分阶段实施或因开发需要,调整开发、建设计划而要求增加工程造价;5.2、承包人不得以地质情况与投标报价时考虑的难度不同而要求增加费用,承包人施工时形成的垃圾必须自行运出现场,剩余土方必须运至发包人指定的小区红线范围内堆放,此费用已含在承包人投标报价内(无论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是否列出此项费用),承包人在进行土方开挖时无论是否遇到地下任何障碍物,均不增加任何费用,仅在承包人遇到钢筋混凝土大型障碍物时,双方才可协商处理。5.3、本项目智能化各设备之间管线(含桥架及其配件)单价无论何种原因,均不调整(包括原设计规格无法满足规范要求而进行的调整),但设计

35、变更取消或减少的除外。第六条 付款条件与期限6.1、无预付款,分阶段智能化工程通过验收且满足智能化安防使用功能后支付分阶段合同总价的90%,分阶段合同总价=与本阶段智能化系统工程直接相关的工程内容清单相应合同单价;6.2、本智能化配套工程全部竣工,工程质量经淮安市智能化工程技术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经专业测试智能化安防功能满足设计使用功能,并办理竣工结算后,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6.3、余款5%(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二年)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无息)。具备上述付款条件,且付款额已经甲方审核确认,14日内支付上述应付款项。乙方在收取上述款项时,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淮安市地税局

36、开具且符合发包人财务要求)。甲方在支付上述比例工程款的同时,需扣除同期发生的施工水、电费和应赔偿甲方的损失或甲方对乙方的罚款(如果发生)。6.4、乙方未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本工程,每延期一天,甲方有权处以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罚款,同时应承担对甲方及土建总包单位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款约定同样适用分阶段工期,阶段工期以审核后的施工计划工期为准。6.5、结算审核期限:通过竣工验收并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整合格结算资料后28天内发包人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6.6、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发包人将有权拒付应付工程款:、承包人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付款要求的,本项目以6.1至6.3款付款原则进行工程款支付;、承包人未按工期

37、(包括分阶段工期)、质量要求完成本工程验收交付的;、其它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重大损失或本项目验收交付存在重大延误损失的。第七条 合同工期7.1本合同工期以满足本项目建设进度和交付期限要求为准(预埋与土建同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开工令由明确的分阶段工程施工开工日期、分阶段工期、分阶段竣工日期组成,明确的工期包括材料的采购、运输、现场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交付的全部工作内容。因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乙方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以减轻可能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事件发生后 3 天内提供有效证明,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工期顺延。7.2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情况:重大设计

38、变更(结构体系改变,建筑面积增加100m2以上)经监理和发包人书面认可,工期可以顺延。一般设计变更不顺延工期。第八条 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8.1.0、甲方委托 为现场甲方代表,负责现场相应的协调工作。8.1.1、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含进度款和结算款);8.1.2、负责现场施工的协调指挥、进行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工程的验收手续,以及现场交验;8.1.3、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相关的图纸、资料;8.1.4、甲方可以随时对工程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乙方施工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有关技术规范,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停工或返工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9、8.1.5、其他应当由甲方负责的事项。二、乙方责任8.2.0、乙方委托 为现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执行本合同。8.2.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国家颁发的有关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甲乙双方的技术交底文件和甲方的书面指令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代表的监督、检查,对甲方、监理组织的周例会及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会议必须参加;8.2.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随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复印件或原件,具体以满足相关规定为准,按时组织施工,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8.2.3、负责根据本合同关于施工内容的有关资料(如图纸、甲方指

40、令等)编制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并报甲方、监理审批;8.2.4、乙方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进场后一周内提供进度和材料总计划。按周分别向发包人、监理和土建施工单位提供本周进度统计和下周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分别向发包人、监理和土建施工单位提供下一个月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当月已完工程量报表、承包人采购材料计划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8.2.5、制定妥善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非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及进度达不到有关规范验收标准及合同要求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8.2.6、进场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乙方应将上述证件复印件提交甲方,经确认合格

41、登记后进场施工;8.2.7、乙方应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险部门办理施工人员的劳动、社会保险和人身保险,以及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8.2.8、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给发包人后的成品保护由发包人负责;发包人如需承包人提供特殊保护的,其费用由发、承包双方另行商定。8.2.9、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办理,承包人应积极主动地配合其他单位,以使工地达到市级文明工地要求。交工前做到工完料清。8.2.10、若因乙方原因未完成上述约定工作或因造成损失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甲方可先行处理,所发

42、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其它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8.2.11、乙方因本专业需要预埋的管线,必须在混凝土浇筑及墙体砌筑前或同时进行,不得事后敲凿,乙方因专业需要而预留的孔洞由乙方自行负责修补,除设计有特别要求外,修补后不得突出结构平面。为保证乙方本专业预埋的准确性,乙方在浇筑混凝土等关键节点应建立旁站制度,并做好旁站记录,若未建立上述制度或虽已建立,但未严格执行,造成本专业预埋管线偏差或被掩埋,其责任完全由乙方自行承担。对于先期由土建总包单位预留的孔洞和预埋的埋件,承包人在进场后5天内完成验收交接,逾期或完成交接后,承包人不得以预留偏差及其它理由向发包人要求增加费用。8.2.12、承包人应

43、爱护其它分包人的工程成品。承包人损坏其它分包人的工程成品致使发包人受到其它分包人的索赔,该索赔损失将由承包人承担。8.2.13、负责办理合同备案以及与淮安市智能化主管部门协调工作,做好本项目的竣工验收协调及配合工作,确保本项目通过淮安市智能化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工作,包括因需要而进行的分阶段验收。8.2.14、为完成合同项下的工作,应当由乙方负责的其他事项。第九条 竣工验收9.1、工程验收依据:国家颁发和国务院各部、委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和竣工的验收规定、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说明文件、技术交底文件和书面指令等;9.2、乙方在完成本项目施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移交给土建总包单位及甲方,同时应试验、检测

44、、调试需要,进行相应的配合工作。9.3、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的同时提供叁套完整的竣工图(发包人提供三套新施工图给承包人用于制作竣工图),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提供全套竣工技术资料和竣工结算及其他资料。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等资料应交监理和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审查,如未交发包人指定的专人或发包人确认资料不完整则发包人不予接收并不组织审计,结算审计起始时间为发包人接收承包人完整、合格资料的时间。9.4承包人保证承建的全部智能化配套工程由其协调淮安市智能化主管部门完成,并保证承建的智能化工程最终通过淮安市智能化主管部门的验收。第十条 安全施工10.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

45、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包括对第三者所造成的损失);10.2、监理、甲方及土建总包单位对乙方违章操作行为提出整改,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延误工期概由乙方负责;10.3、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及通知甲方代表。甲方应为抢救提供有利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0.4、承包人应服从土建总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统一管理。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1.1、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并

46、赔偿发包人的损失,包括第三者对发包人索赔的损失。11.2、乙方连续14天不能按照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施工造成工期延误且无有力措施保证工期时,或施工质量很差,对甲方发出的关于工期、质量的整改二次以上书面催告无明确响应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在三日内无条件退场。同时乙方须承担合同价10%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一切甲方经济损失。11.3、合同中止或者解除后,乙方应主动退场,尽快办理结算和验收事宜,乙方拒不退场或以其他方式妨碍甲方自己施工或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的,视乙方同意放弃甲方应付乙方剩余部分工程款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及土建总包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11.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额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11.5、经政府主管部门鉴定,如确因承包人责任,即:因智能化工程而使整个项目达不到预定的质量标准,发包人除有权按合同总价的20%向承包人索赔外,承包人还须承担土建施工单位的质量违约金,其款项可由发包人在向承包人支付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承包人仍须承担使工程达到约定质量标准所发生的费用。11.6、承包人在接收设计变更后七天内向发包人、监理报送修改的施工方案,并按工程需要组织施工,延期递交方案,属于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承担违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