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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春市第二十九中学运动场、大门、围墙等维修改造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编号:20120708-GC05-A招 标 人: 长春市第二十九中学(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盖章)编制日期: 2012年07月目 录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 总则 14 工程概况14 招标文件组成16 投标文件17 投标20 开标20 评标21 合同授予21 重新招标22 纪律和监督22 需要补充的内容23 附件一24附件二25附件三26附件四27附件五28附件六29附件七30第三章 评标办法 31 附件A37 附件B42附件C43评标标准4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8 通用
2、条款49 专用条款50 合同附件格式5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56第二卷第六章 图 纸85第三卷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88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109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11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20708-GC05-A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第二十九中学运动场、大门、围墙等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第二十九中,建设资金来自筹+财政拔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一标段:面积7500平方米,学校大门维修,收发室扩建维修,校园路等,运动场改造,消防设施改造。
3、二标段:面积2174平方米,实验楼维修改造。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福安街1157号2.3工期要求:计划2012年7月28日开工,2012年11月15日竣工;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2.5 计划投资:一标段460万元,二标段350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一标段、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一标段、二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注册
4、建造师二级资质。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外埠投标人应按吉建管【2011】32号文件要求,在我省办理入吉备案手续。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7 _月_3 日至 2012 年 7 月_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_ 11 时,下午_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A区施工报名窗口 持单位介绍信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3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5)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4.2招标文件获取,请于 2012 年 7 _月_3 日至 2012 年 7 月_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_ 11 时,下午_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高新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13号搂303室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售价 700元,售后不退。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
6、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 上发布。六.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市第二十九中联系人:闫永群电 话:18604452085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百慧电话: 043185542581 2012 年7月 3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长春市第二十九中学运动场、大门、围墙等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福安街1157号联系人:闫永群电 话:18604452085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超
7、达磐谷国际商务港13#楼联系人:张百慧电 话:0431-85542581电子邮箱:baihui01191.1.4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十九中学运动场、大门、围墙等维修改造工程项目1.1.5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福安街1157号1.2.1资金来源自筹+财政拔款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一标段:面积7500平方米,学校大门维修,收发室扩建维修,校园路等,运动场改造,消防设施改造。二标段:面积2174平方米,实验楼维修改造。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07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08月20日有关工期
8、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业绩要求:类似业绩信誉要求:没有列入政府不良记录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外埠投标人应按吉建管【2011】32号文件要求,在我省办理入吉备案手续。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
9、场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如有疑问以文本形式加盖公章递交至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将电子档疑问发到baihui0119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时 间:投标截止日期2012年7月11日联系人:张百慧电 话:0431-85542581传 真:043185832429电子邮箱:baihui0119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日期2012年7月23日1.11分 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 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施工图
10、纸、工程量清单。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2012年7月11日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07月23日0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4、法人、专职安全员及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6、入吉备案证明书(外阜企业)3.3.1投标有效期90天3.4.1
1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以现金、个人户头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 肆 万元,二标段:叁 万元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长春分行民丰大街支行户名: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3307 0144 0000 0016 银行地址:民丰大街1188号 电 话:87602380(交易中心)89217366(银行)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 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 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 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
12、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于投标人名称全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5份(正本一份,即一正四副,共5份)3.7.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
13、应按以下要求装订:分册装订,共分 2 册,分别为:商务标、 技术标。 每册采用书册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整齐、便于保管和利用、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 点: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二)开标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二)开标室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与行政监督部门同时 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以电脑录入顺序为先后。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
14、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符合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规定),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外聘专家从长春市建设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聘。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7.2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金额5%(千元以下舍去)履约保证金账号:长春市财政局221000611018170019330长春交行德惠路支行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15、或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一标段460万元,二标段350万元10.3 “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长春市第二十九中学运动场、大门、围墙等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所投的标段号)招标文件专用光盘所要求的内容。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一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商务标专用光盘、技术标专用光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人一个密封袋
16、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是,投标人需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五份(一正四副)。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10.7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
17、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长春市财政局采购办的监督。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18、;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 总则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长春市二十九中学1.1.3
19、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十九中学运动场、大门、围墙等维修改造工程项目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福安街1157号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自筹+财政拔款。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100%。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一标段:面积7500平方米,学校大门维修,收发室扩建维修,校园路等,运动场改造,消防设施改造。 二标段:面积2174平方米,实验楼维修改造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20、:2012年07月27日2012年08月20日。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合格。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3)业绩要求:近三年;(4)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5)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1、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
22、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本次招标项目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行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以文本形式加盖公章递交至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将电子档疑问发到baihui0119。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2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偏离。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
24、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
25、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开标一览表(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联合体协议书;(6)投标保证金;(7)保修服务及优惠条件(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施工组织设计; (10)项目管理机构;(11)资格审查资料;(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2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5)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
27、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拟中标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到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未中标通知书后,须携带未中标通知书和银行存款凭证原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八楼1815室退返投标
28、保证金。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到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退还投标保证金证明。中标人须携带中标通知书和银行存款凭证原到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八楼1815室退返投标保证金。退款银行:民生银行长春分行各个网点均可办理网点名称网点地址电话分行营业部长春大街500号大庙斜对面88553006一汽支行创业与越野路交汇处85742838胜利大街支行胜利大街吴太大厦斜对面82660629净月支行彩宇大街与世光路交汇处89107006红旗街支行同德路158号红旗万达广场南侧3号楼89117778卫星支行人民大街8668号卫星广场89202668民丰大街支行民丰大街1188号89217
29、366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
30、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2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
31、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资格审查部分(明标,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
32、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暗标) 技术标部分为暗标,暗标部分不分正、副本,技术标书以招标代理机构提
33、供的封皮作为统一封皮,封皮外不允许增加任何塑料膜及其他附属物。技术标书要求使用5号宋体字、编制目录不标注页码打印。技术标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能识别投标人的字样、标识或内容、不得涂改或增删。技术标书要求左侧纵向黑色热熔装订条装订。投标文件电子版 电子版须用记号笔将投标人单位名称写在光盘上,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技术标书统一装封在一包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将所有的投标文件统一密封在一个包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
34、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的骑缝处加盖密封章。4.1.2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用于唱标,所有原件单独封装备查,且应在原件外包装上注明持带的原件清单,同时在包装里侧放入相同的一张持带的原件清单。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
35、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
36、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37、;(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38、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签订合同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
39、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
40、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41、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_
42、(项目名称)_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_年_月_日_时_分序号投标人名称企业施工资质等级投标报价(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无)质量目标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备注小数点后保留四位有效数字注:1、填报的内容必须和投标文件及投标函中的内容一致。2、本表为开标时唱标用,应单独用小信封密封、送达。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附件:质疑问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 年 月 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