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命水涌(五桂山至博览中心段)河涌整治及污水输送管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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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命水涌(五桂山至博览中心段)河涌整治及污水输送管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建 设 单 位 : 招标代理单位: 日 期:2011年3月 政府工程投标风险提示为了使投标人更好地了解政府工程建设的特殊风险,特作出如下说明:1)各投标单位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理性报价,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2)政府工程实施专业化管理,对拖延工期等违约行为,将严格执行合同有关处罚条款。3) 政府工程的变更,签证程序有严格规定,不要企图通过变更(含签证)或其它方式达到增加造价的目的。4) 政府工程属公共设施,严格按照设计图纸、验收规范、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等验收,决不允许降低质量标准及要求。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41招标条件4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3投标人资格要求44投标人报名45招标文件的获取56投标文件的递交57发布公告的媒介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1 总则102招标文件133投标文件144投标165开标176评标177合同授予18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9纪律和监督2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第三章 评标办法3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9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60第六章 图纸61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2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63(一)备查资料63(二)技术标63(三)商务标函65附件一:承诺书66附件二:拟投入本工程现场施工管理主要人员明细表68附件三:施工组织设计70附件四:投标报价汇总表7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长命水涌(五桂山至博览中心段)河涌整治工程及污水输送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命水涌(五桂山至博览中心段)河涌整治及污水输送管工程 (项目名称)己由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立项编号)中发改审批【2010】4号 、中发改审批【2010】6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造价约为人民币 1552万元, 计划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2.2 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4、资质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3.2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建造师须为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或以上资格(报名时需提供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岗位人员IC卡),且须证企相符,专业不符或证企不符不予受理。3.3 其他要求:1)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年审合格的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技术负责人要求为市政或给排水等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报名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3 月 14 日至 2011年 3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

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在中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报名。4.2本工程须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11 年 3 月 23 日 15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到中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中山市中山四路45号)参加发标会议,并购买招标文件。发标会不集中;开标会不设延时,迟到作自动弃权处理。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6、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4 月13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中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2011年3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地址:中山市公园路东区孙文公园侧联系人:朱明哲电话:0760-8823238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7、: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36号联系人:余辉电话:0760888606761.1.4项目名称长命水涌(五桂山至博览中心段)河涌整治及污水输送管工程1.1.5建设地点中山市五桂山1.1.6工程概况对河涌东侧挡墙进行整治,主要输送五桂山长命水片区的污水,并沿途收集排入长命水涌的污水,具体以招标文件、中介预算及施工图纸为准;1.1.7建设规模河涌长729米、宽约22米、排污水管线总长5650米,最大管径D1000mm;1.2.1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拨款1.2.2出资比例政府财政出资100%1.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到位100%,已经政府财政部门核定落实。1.3.1招标范围本工程

8、施工招标范围为中山市规划设计院于2009年设计的长命水涌三溪村至博览中心段河涌整治工程、长命水涌(五桂山-博览中心段)污水输送管工程的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1 年 4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1 年 9 月 20 日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年审合格的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资格(报名时需提供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岗位人员IC

9、卡);且须证企相符,专业不符或证企不符的不予受理。3、技术负责人要求为市政或给排水等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2011年 月 日 时 分;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预备会(答疑会),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解答,应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送达(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收。传真:0760-88860653,电子邮箱:xinhuaguojigd,招标人的澄清(答疑回复)将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送达已报名投标人。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1 年 3 月 28 日 16 时

10、 00 分;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1 年 3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1.11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 不允许 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施工设计图、中介预算及招标答疑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 年 3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将需要澄清和解答的问题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2.2.2投标截止时间2011 年 4 月 13 日 9 时 0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个工作日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

11、间2个工作日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3.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为6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中山市内各大商业银行开具的投标保函。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叁拾万元 其它要求:投标保函有效期为2011年3月14日至 2011年5月 13日,并须在报名时将保函原件交至市交易中心,逾期作弃权处理;有效期满投标人自行到市交易中心领回保函原件。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技术标和商务标函的正本须在封面、标函内容中要求盖公章之处及侧面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副本须在封面及侧面骑缝处加

12、盖投标单位公章。承诺书、拟投入本工程现场施工管理主要人员明细表、投标报价汇总表等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备查资料一式一份,技术标和商务标函均为一式五份(其中正本1份,须为原件;副本4份,为正本的复印件。 正副本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正副本的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3.7.5装订要求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的内容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函分别装订成册。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中山市公园路东区孙文公园侧 标函名称:长命水涌(五桂山至博览中心段)河涌整治及污水输送管工程投标文件(技术标或商务标函)在2011 年 4 月 13

13、 日 9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即2011 年 4 月 13 日 9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中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按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开标评标程序”的规定(5)开标顺序:按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开标评标程序”的规定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出

14、具的担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人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后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中标价(合同总价)的15,且不低于中标价与投标控制价上限之间的差额,并自行负责取得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备注:本招标文件所提及的注册建造师,岗位人员IC卡也包含注册建造师证。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项目概况:见招标公告。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注册建造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

16、知前附表。1.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

17、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

18、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

19、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

20、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

21、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细内容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备查资料;(2)技术标;(3)商务标函。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

22、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函,投标保函的复印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

23、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如有),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6 备选投标方案本工程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函附录)。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

24、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

25、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和商务标函须分别单独包装密封,但正本与副本须包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在密封袋的正面及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每个密封袋上分别写明标函(技术标或商务标函)名称和投标人全称。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封面上均须注明本工程名称、标函名称、投标人名称,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4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或第4.1.3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6、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27、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

28、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

29、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单位的确定:评标委员会在备查资料检查、基本资料评审及商务标函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选取工程有

30、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高于最低价的投标人分别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中标人的工程投标报价。若出现投标报价并列最低者的情形,招标人通过公开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

31、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参加发标会的投标人少于5个的;(2)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3)备查资料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

32、个的;(4)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 个的;(5)商务标函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 个的;(6)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改变招标方式或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

33、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

34、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工程的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以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为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没有规定的,以广东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为准。中介预算材料价格按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中山市分站发布的中山市市区建设工程主要建筑材料信息价编制。(2)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技术要求、图纸等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3)招

35、标人根据全套施工设计图纸,按照招标文件和标准定额的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中介预算。投标人在规定日期前对招标人提供的中介预算工程量、施工图设计文件等有疑问的,应在答疑会前规定时间内用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于答疑会统一书面回复。若投标人对中介工程量无异议的,或明知中介工程量等有误而不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默认投标文件规定的工程范围、施工内容,中标后按施工图文件执行,工程承包总价不作调整。若投标人出现较大的不平衡报价,且不能提供招标人信服的充分理由,则视为无效标。(4)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总报价。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各工程细目的综合

36、单价和总造价。投标人没有填入综合单价和总报价的工程细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细目的综合单价和总报价中。(5)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为按技术规范与技术要求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按技术规范、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国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山市现行计价办法等要求为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工程量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除非投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列出,否则视为已被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各项目综合单价中。提示:投标人所填报的该项单价均已包含了完成与该分部分项工程有关的一切必要的工序和工作内容以及达到合格工

37、程质量要求的一切工程费用和措施性费用(措施项目清单内单列的除外),即包含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的但施工中必须发生的一切工作内容所需费用。(6)承包人因承包本项目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价中。(7)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实行总价包干。投标人应按照施工图及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等的要求,按照答疑会后公布的中介机构编制的该工程中介预算(或工程量清单),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结合市场情况和自身竞争能力自行确定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将被视为投标人完全理解了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中的全部项目、数量及内容。中标后,中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实际施工完成量(不含非承包

38、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与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时,差异部分不作调整。工程变更按本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执行。投标人应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将工程的所有临时设施(如施工工棚、施工排水、施工通道等)、场地租用、保险费、税、停水、停电以及排除影响施工的各类障碍等考虑在投标报价中。(8)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考虑并承担一定的风险,如物价、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的变化及其他意外困难等。投标人认为必要采取的任何施工、技术施工、辅助工程、临时工程等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9)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目须填入综合单价或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入综合单价或合价的细目,其费用均视为已分配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综合单价与合价之中。(10)投

39、标人应做好对本工程周边建、构筑物等的保护工作,尤其要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做好对沿线埋设管线的保护,因措施不当,防护不力而引发的问题概由中标人负责,此措施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11)本工程招标人提供的中介预算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文件且答疑会后招标人提供的中介预算的实体工程量原则上不允许改动,各投标人应根据中介预算的实体工程量、施工图纸及现场情况等进行报价,一旦确定了中标人和中标价,除另有规定外,招标人将执行中标价结算。(12)投标报价范围内的工程造价除设计变更或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中允许的调整范围以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中府办200885号文件允许的建筑主材调差外,其余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调

40、整。在计费时,投标人应将施工风险系数等费用考虑入工程投标总报价中。(13)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参考的主材品牌除满足设计、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外,品质还需不低于中介预算参考品牌。在工程实施阶段,承包人采购的主材产品,需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批同意方可采购。(14)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调整 由于非承包方原因,由设计单位所作的工程修改、变更,按以下方式结算:1) 合同中已有使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变更合同价款。2) 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参照类似单价变更合同价款。3) 合同中没有使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单价,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和发布的价格信息,依据

41、工程变更签证,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按本招标说明的规定作出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后结算;结算单价按中标价与中介预算价的相应比例折算执行。变更、修改设计的工程内容施工单位不得拒绝承担,所增减工程的工程量不超过中标工程量的10%,工期不作调整。如因设计、规划调整变更等原因,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和内容。(15)违约 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该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承发包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补偿:1)投标人在参加发标会后,若放弃继续投标的,未在开标会前5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单位或招标人的;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

42、标或者与投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3)中标人拒绝执行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拒绝执行其报价标函的承诺;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本项目或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或拒绝按中标价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以他人名义参加投标的;6)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投标资格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8)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9)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未在现场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施工管理,或承担其它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16)竣工验收及移交承包单位按相关专业部门的要求,编制竣

43、工技术文件,并在向建设单位提供竣工报告的同时一起移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建设单位认可后28天内,承包单位按中山市财政局有关要求向建设单位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本合同工程移交管养证书签发前承包人应全面负责照管本合同工程设施。(17)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中标人在向招标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向招标人出具质量保修书,如属施工质量引起的问题,由中标方全部负责并无偿保修。质量保修金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预留,在质量保修期满后十四天内清还给承包人。(18)工程价

44、款支付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完善施工许可手续,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的拨付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经本工程的监理单位核实,建设单位认可的70%工程款上报拨款。工程至竣工验收时拨付至工程承包合同总价的70%,余款(扣除质量保修金外)待工程结算审定后一年内分期支付。(19)罚则1)放弃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均被没收,招标人将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2)因承包单位责任达不到合同工期的,视情节纪录在案。情节严重的取消半年至一年的投标资格。3)对无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要求,对建设等方所提的整改意见不见成效,按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处罚。4)本工程中标后不得转包,否则作违约处理,视情节追究企业法人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同时进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中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人员相符,其有关规定按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管字200410号文)执行。5)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在现场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施工管理,不得承担其他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在建设单位组织的不定期检查中,若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在建设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若没有及时改进或没有实质性相应的,情节严重的建设单位有权单方解除施工合同,同时提交给中山市建设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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