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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管理办法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一节 一般规定1第二节 组织体系 机构 职责1第二章 合同向对方自信管理1第三章 合同评审与签订管理1第一节 招(议)标文件评审1 第二节 合同谈判策划与投标文件评审1第三节 承包合同签订评审1第四节 分供方合同签订评审1第五节 征地拆迁合同签订评审1第六节 其它1第四章 合同印章管理与存档1第五章 合同履行管理1第一节 合同交底1第二节 合同风险管控策划1第三节 合同风险动态调整与管控1第四节 索赔与签字管理1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第六节 合同争议解决1第七节 合同总结1第六章 责任与奖惩1第七章 其它1第八章 附件1第一章 总 则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一条
2、 为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建立XX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风险防控体系,提升企业合同风险防控能力,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结合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指引、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合同管理制度和授权管理制度、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在原合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第三条 合同管理以减免企业合同风险、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和社会声誉为目的,以招投标源头、合同签订、合同交底、履约管控以及竣工后总结为工作主线,以合同风险特别是重大风险的识别、预警、消解和优化为工作重点,以分层、分级管理为工作手段,构筑由合同管理部门牵头、相关职能系统齐抓共管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合
3、同风险管控体系。第四条 本办法中所称“合同”指公司在经营、生产过程中,与其他企业法人等各类市场主体,就经济交易事项协商一致达成的各种协议,包括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项目开发、融资、投资、资产处置、设计、采购、服务、劳动人事以及内部管理等合同。第五条 合同实行法人管理原则,以股份公司、局和公司名义签署合同的,原则上由公司按照本制度管理。第六条 合同管理施行分级管理制度,分级审核(或称评审,下同)、用印以及实施履约监控。第七条 合同管理实行评审和用印归口管理,合同履行过程管理按照职能划分实行分口管控。第八条 本办法中所称“其他合同”包括以下合同:联营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对外投资合同(包括土地使用
4、权出让和转让、股权收购或转让、合作投资等等)、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合同、公司合并分立等企业变更合同、技术合同、法律服务合同、以及其它业务系统可能涉及的非施工类合同,以及在项目施工或企业运营中涉及到的其它合同。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分公司”指公司所属路桥分公司、轨道分公司、铁路事业部、北京分公司、铁路工程设备分公司和XX试验检测中心,本办法中所称“关联部门”指合同评审、履约过程管理以及其它合同要素管理涉及的职能部门。第十条 本办法中所称“元”除非特指,均指人民币。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的数据,“以上” 不含本数,“以下”含本数。第二节 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十二条 合同实行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管理体系。第
5、十三条 公司设立合同评审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任,总经济师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公司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职能定位为对重大合同事项的签订和实施提供参考意见。合同评审委员会下设合同评审小组:实行法人授权下的总经济师负责制,总经济师担任组长,成员由公司总法律顾问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合同评审小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审核、审批一般合同。第十四条 公司商务管理部是公司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公司业务机构体系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建设和相应制度的落实监督,负责提供相关业务支撑和服务以及实施公司层面的有关合同管理职能。1. 按照本办法的授权,参
6、与总承包工程招投标文件的评审、投标书的评审,负责总承包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组织督导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的招议标工作,以及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其他合同的草拟、谈判、评审、会签、交底及履约监督。2. 合约、法律授权书出具。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3. 负责相关合同的企业示范文本制定并推广、制定合同评审表、建立合同台账及合同的收发与保管。4. 总承包合同、劳务(专业)分包合同履行信息动态监控、收集、传递和预警等。重大或风险合同和局监控项目履行监控。5.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八局有关制度的宣传贯彻。6. 负责公司参加守合同重信用等级评比及年审工作;7. 负责对各二级单位及总部机构合同管理实施监督
7、、检查,提供支持服务。8. 查处与协调处理合同及其管理问题。第十五条 公司合同管理关联部门的职责1. 市场部是公司的客户信用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客户的运营及现有资产状况、经营业绩和社会声誉、股权组成、项目资金来源、以往合作情况等相关信息,分析评估资信风险,做好相关记录。承担签约前客户资信评估和过程管控的首要责任。2. 工程管理部负责劳务、专业分包商的资源组织和考察,对劳务分包商、专业分包商的证照、资质、生产能力、施工组织、人员配备、作业水平、业绩、诚信度等进行考察、评价的责任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合格分包商考评程序和相关制度,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录。3. 物资设备部负责本部门主办合同的合同对方的资源
8、、供应能力、业绩、诚信度等进行考察、评价,承担签约前合同对方履约评估和过程管控的首要责任。重大或风险合同对口条款的专业性评审,包括风险识别和意见出具等。重大或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专业性风险补充识别、监控和处置。组织物资、设备采购、周转料具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大型机械设备、模板、实验仪器的招议标、草拟、谈判、交底及合同实施过程的监控。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大型机械设备、模板、实验仪器等所有构成公司固定资产的物品的加工、购买首先将所需购置的设备等明细以投资申请表的形式上报公司财务部,公司领导评审通过后由公司物资设备部根据投资申请表的审批意见组织招标采购。4. 财务部、资金部负责本部门主办合
9、同的合同对方的资源、履约能力、诚信度、资信等进行考察评价,承担签约前合同对方资信评估和过程管控的首要责任。重大或风险合同对口条款的专业性评审,包括风险识别和意见出具等。重大或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专业性风险补充识别、监控和处置。组织各类借贷合同、信贷协议、投融资合同等资金业务合同的草拟、谈判、交底及合同实施过程的监控。5.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公司各类劳动用工合同、用工协议等合同文件的草拟、谈判、交底及实施。6. 其他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主办合同的合同对方的资源、履约能力、诚信度、资信等进行考察评价,承担签约前合同对方资信评估和过程管控的首要责任。重大或风险合同对口条款的专业性评审,包括风险识别
10、和意见出具等。重大或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专业性风险补充识别、监控和处置。职责工作范围内的合同文件,包括订阅信息刊物、购买软件、委托制作等各类合同,由相关部门组织草拟、谈判、交底及合同实施过程的监控。 7. 公司评审意见应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具,参加合同评审的人员,必须明确表述意见并签名。部门负责人可授权部门其它人员代为行使审核权,即视为部门负责人意见。第十六条 分公司应设立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管理岗位,配备专职合同管理人员。主要负责本单位业务机构体系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相应的落实监督,并提供相关服务,实施分公司层面的有关合同管理职能以及对本单位签订和实施的合同从洽商、签订、再谈判、用
11、印到交底、履行、收尾、总结全过程构建合同风险指标一体化的管控机制并监督实施。合同管理关联部门的职责参照公司合同管理关联部门的职责执行。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应按照规定设置项目商务经理(兼法务经理)或法律联络员,商务经理在项目经理和分公司总经济师的领导下工作。符合公司重大工程标准的必须配置项目法律顾问。第十八条 本办法中的评审适用于使用公司资质承建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合同文件的评审。使用上级资质承接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合同文件的评审除应执行本节要求外,还应执行上级的规定。第二章 合同相对方资信管理第十九条 合同相对方资信管理应按照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实施合同前、中、后三个阶段体系化地
12、动态管理。合同签订前应对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进行充分评估;合同履行中应对合同相对方履约情况进行动态评价;合同履行完毕应对合同相对方资信和履约能力进行总结评价(附件: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调查评估表)。第二十条 客户的资信评估,是签约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是合同签订的必备条件之一,必须满足合同履行的可行性以及合同权利义务的保障性,应多种渠道搜集相关信息,制定评价标准,分析评估资信风险,做好相关记录。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相对方的公司性质、股权组成、经营业绩和社会声誉、公司运营及现有资产状况、合作事项的资金来源、以往合作情况等相关信息。第二十一条 合同相对方的资信情况作为签约的参考,合同相对方有以下情
13、形之一且对方未提供有效担保的不得与之签订合同:1. 不具有独立的民事责任能力,没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2. 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因违法经营、未正常年检等原因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 注册资本与合同标的额不相应,或者资产明显不足保障履约的;4. 财务状况恶化或有明显恶化趋势;5. 进行过欺诈、单方毁约、恶意索赔、拖欠合同款项等不诚信行为且比较严重的;6. 法律纠纷案件比较多,且案件多为其过错引发的;7. 由于诉讼、仲裁、欠缴税款,被法院、银行或税务部门查封、冻结,对其生产经营有较大影响的;8. 其它现象或行为足以表明其不具有履约能力,或有潜在信用危机。第二十二条 合同管理部门要参与客户信用的过
14、程评价,随合同履行动态而动态调整,合同终止后协同进行结论性评价。履约评价应作为合同相对方资信状况动态调整的重要内容之一。第二十三条 公司与合同相对方有过合作、合作情况表明其资信良好,或者相关情况足以表明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良好的,可以不进行资信调查,但属工程承包合同的,应在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调查评估表“综合评估意见”栏做出说明,填写评估意见,并由合同实施单位的业务分管领导(含)以上负责人签字确认。第二十四条 合同实施单位以“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其他方式进行了资信调查和评估的,可不再填写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调查评估表,但合同送审时应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关资料。第三章 合同评审与签订管理第二十五条 合
15、同签订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分级管理权限和职责进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评审以及谈判策划和谈判。第二十六条 评审意见应由各关联部门负责人和具备审批权的领导出具,部门负责人可授权部门其他人员代为行使评审权,部门其它人员出具的意见即视为部门负责人意见。第一节 招(议)标文件评审第二十七条 经营报告书等前期市场准入文件必须经过公司市场部统一审批。具体执行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第二十八条 招(议)标文件评审由市场营销部门牵头组织。招(议)标文件评审以满足合同约定的履约可能、风险程度分析及是否可控等作为评审重点(附件:招(议)文件评审记录表)。第二十九条 以局、股份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执行局、股份公司相关
16、制度。第三十条 招(议)标文件评审要素包括但不限于:1. 发包方资信情况、拟投标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2. 合同条件的完整性、合法性和明确性以及合同权利义务分配的合理性;3. 工程结算方式、结算依据以及结算期限的可行性; 4. 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的合理性、合同价格与工程预测成本匹配情况、项目毛利率合规情况;5. 施工现场条件、施工组织能力、材料供应及机械设备等与施工生产有关的生产要素调配和供应能力、工期和质量约定满足能力;6. 技术规范约定的合理性、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能力、技术方案可行性和合理性、技术服务支撑与保障、质量奖项约定可行性;7. 付款条件、工程应收帐款、担保和工程保险等的合理性以及
17、工程资金保障性、筹融资方案可行性、资金安全性;8. 安全与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能力。第三十一条 由于时间紧迫来不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且工程项目在技术、质量、工期、环境保护、设备、价格、资金等方面没有特殊要求或以往合作顺畅的老客户项目,确有履约能力时,可由职能系统进行简易评审。第二节 合同谈判策划与投标文件评审第三十二条 招(议)标文件评审评审后,对其中涉及到的重大不可控风险以及可能存在的改善性条款要进行谈判,谈判前应进行策划,制定谈判策略,选择谈判时机,控制谈判进程,保证达到预期目标。市场部是工程投标阶段合同条件谈判策划、投标文件制定与评审的牵头组织单位。第三十三条 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从各自专
18、业角度对投标文件和承诺书进行风险识别和分析,并出具谈判签约工作的建议以及是否同意提交投标文件的结论性意见。报价牵头单位的营销主管领导和公司经理须在投标文件评审表上签字表明意见。评审范围和内容划分如下:1. 报价部门负责报价的合理性评审并出具成本测算书。2.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投标承诺书中关联内容可行性的评审。评审结果应以评审记录表(附件)的形式传递至公司商务管理部。评审记录表必须阐明以下问题:l 报价组成的合理性和预计盈亏额;l 施工方案的合理性;l 投标承诺的可行性。3. 工程管理部门与技术部门汇同报价部门负责投标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对成本影响程度的评审。4. 招、投标阶段的对外承诺,构成合同条
19、件的应进行公司评审后方可出具。第三十四条 投标审批记录是合同评审环节中程序性审查的必备条件之一,须经公司市场部(含)及以上领导审批,不具备该评审资料的合同不予办理评审和用印(附件:投标审批记录表)。具体执行公司现行文件第三节 承包合同签订评审第三十五条 合同签约权必须集中在法人层次。任何合同均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评审程序、权限和职责严格评审,并经相应层级的书面批准后方可用印。第三十六条 公司商务管理部是承包合同评审的牵头组织单位。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实行分公司、公司二级评审,未进行评审会签的合同一律不得签订。第三十七条 合同以招、投标文件与拟签订合同的符合性为评审重点,并对满足合同约定的可行性、风
20、险程度及是否可控进行最终评审,制定相应化解措施。未采用招投标方式且无招(议)标文件的,对合同的评审同前述招、投标文件评审。合同与招(议)标或投标文件有重大原则性出入且违背我方意愿,或评审中发现重大风险,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应会同市场管理部门积极与发包方再次进行沟通谈判,争取最大程度解决争议和改善合同条件。报公司评审的施工合同需提供的资料:合同、市场营销部的经营报告书、合同对方资信情况调查评估表、招(议)标文件评审资料、投标项目成本会签表、投标文件评审记录表、二级单位评审表及其他需向公司书面说明的事项。第三十八条 本节所述合同(公司名义)根据以下标准划分为重大合同、风险合同以及一般合同三类。(一)重
21、大合同:1. 施工承包合同额在1亿元以上;2. 以局、股份公司名义签订;3. 联合体形式对外签订合同;4. EPC合同和其它涉及复杂法律关系的合同;5. 战略合作协议;6. 其它公司认为应当列入重大合同的合同。(二)风险合同:1. 合同主体与实际招标单位不一致;2. 无工程预付款、月形象进度付款75%以下且结构封顶时付款比例85%以下;3. 节点付款比例80%以下且累计赊销额度5000万元以上;4. 合同约定我方缴纳现金履约保证金的;5. 合同未约定结算时间,或合同约定的结算时间超过工程竣工后六个月且结算后付款比例95%以下的;6. 固定总价合同或固定单价合同且无价差调整约定;7. 项目毛利率
22、于6%以下;8. 工期履约难度大且工期不予顺延、工期违约责任重大;9. 合同约定我方无停窝工损失等索赔权;10. 保修金预留超过5%,或保修金返还期限超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修期的;11. 保修期超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期限;12. 其它有必要列入风险合同的合同。(三)一般合同:指上述标准之外的合同。(四)以局、股份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按照局、股份公司的标准划分合同类别。第三十九条 合同实行分级评审。一般性合同实行一级评审,即由分公司对合同实体内容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法人单位合同管理部门用印、登记和备案。重大合同和风险合同进行两级评审,即由分公司和公司的合同评审委员会进行两次评
23、审。重大合同须由分公司法律顾问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合同最终签订权由公司的总经理行使,亦可授权同级单位总经济师行使。第四十条 重大合同包含风险合同标准中涉及的风险点的,在进行一级评审时即进行相应的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估,并进行相应的变更谈判策划和修改合同,确实谈判不能无法修改合同条款且此条款又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的,在上报公司评审时应就相应风险点的应对举措连同其他评审资料(包括风险点关联项涉及的现金流量表或投标项目成本会签表)一并上报。第四十一条 风险合同应由分公司在进行一级评审时按照第四十条的要求处置,报公司评审时,由公司评审委员会单就存在的重大风险点进行评审,其余内容不再评审。第四十二条
24、分公司一级评审时未识别出相应风险点的,由公司二级评审识别后依旧要求分公司就相应的风险点进行变更谈判、修改合同或出具应对预案。第四十三条 合同评审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市场准入和营销授权审批、招(议)标文件评审和投标文件评审并具备完整的记录。合同审核实行退改重审制度,对审核中发现的重大错误、疏漏和不妥之处,合同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明确并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应当重新提交审核。合同管理部门对以下情形的合同有权暂缓或停办评审和用印事务:1. 未取得法人单位市场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招、投标评审审批记录;2. 不具备中标通知书;3. 不具备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调查评估资料;4. 不具备完整的实施公司合同评审记
25、录表。第四十四条 关联部门应从各自专业角度对合同进行专业性评审,识别风险,出具合同交底及履行的建议以及是否同意签订合同的结论性意见。分公司法律顾问、总经济师和总经理须在合同评审表上签字表明意见。公司总法律顾问和总经济师应参与重大合同和风险合同审核会签。评审职责根据本办法规定和部门职能划分进行。合同评审要素包括但不限于: 1. 合同与招标文件的符合性;2. 合同中专业条款的评审,就同一事项招(议)标文件与合同约定相同并已对招(议)标文件进行评审的,应汇集和补充风险点,判断风险可控性并提出具体防控措施;3. 识别的风险和制定的防控措施;4. 重大合同必须出具法律意见;5. 最终结论性意见。(附件:
26、承包合同评审记录表)第四十五条 拟签订合同的内容和合同额与营销立项审批手续不符的,需经公司市场管理部门对经营报告书重新确认审批。第四十六条 就同一合同事项分别签订备案合同和实际履行合同的,先行签订的合同应严格评审,分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应对备案合同与实际履行合同进行分析比照并提炼出差异条款,涉及的关联部门参与评审,相同内容不再重复评审。分公司总经济师对差异点的真实性、全面性承担首要责任。重大合同和风险合同的备案合同如无重大原则性变动,公司商务管理部进行程序评审,否则仍需执行复评程序。第四十七条 合同需签订补充协议的,分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应在合同评审表中列明补充协议所涉及的主要条款变化情况,包括但不限
27、于合同主体、工作范围、工程量、质量等级、工期、计价方式、合同价款以及违约责任等,变更条款,补充合同的签订应经评审通过后方可用印,具体评审流程执行主合同分级标准项下的评审流程。对影响合同工程价款计付的备案合同主要条款进行重大变更的补充协议,必须及时备案。第四十八条 可能的情况下公司应积极争取合同起草权,法律专业人员应参与制定文本。我方编制和起草合同文件的,一般应采用企业标准文本或参照有关范本和实例制定,保障合同文件的合法性、完备性和严谨性。第四节 分供方合同签订评审第四十九条 分供方(包含指定分供方)是指劳务(专业)分包、物资采购、小型设备、机械、料具租赁合同对方。第五十条 分包合同签订评审权限
28、1. 公司组织招议标的分包合同按以下项目和额度划分权限(1)铁路项目:铁路临建、复耕、桩基、承台墩身、现浇连续梁、箱梁制作、箱梁提运架、桥面系、路基、路基桥涵、隧道、砼生产运输泵送;其他单项总额度在500万元以上分包工程。(2)路桥、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单项总额度1000万元以上的分包工程。(3)房建工程:单项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分包工程。保证合同价格与评标报告一致,且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一致,经分公司会签后,公司商务管理部复核后用印。2. 分公司组织招议标的分包合同按以下项目和额度划分权限(1)铁路项目:单项总额度500万元以下的分包工程;(2)路桥、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单项
29、总额度在1000万元以下的分包工程;(3)房建工程:单项总额度1000万元以下的分包工程。由分公司组织评审签订,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附完整的招议标、合同资料)。公司合同管理部门有权对报公司备案合同可能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第五十一条 物资设备合同签订评审权限1. 公司组织招议标的物资设备采购合同(1) 一次采购量2000吨以上的钢材、3000吨以上的水泥、10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30000平方米以上的竹木胶板、10000立方米的商品砼以及其他采购额度20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采购额度200万元以上的定型模板、周转料具。(2) 机械设备:单台套采购额度在50万元以上,或每批次采购额度在2
30、00万元以上。(3) 预计使用时间三个月以上、租赁费100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租赁。(4) 房建安装工程采购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的成套设备、配电箱(柜)、电缆电线、阀门、通风空调设备。保证合同价格与评标报告一致,且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条款一致,经分公司会签后,公司商务管理部复核后用印。2. 分公司组织招议标的物资设备采购合同(1) 一次采购量2000吨以下的钢材、3000吨以下的水泥、1000立方米以下的木材、30000平方米以下的竹木胶板、10000立方米以下的商品砼以及其他额度200万元以下的物资采购;额度100万元以下的定型模板、周转料具、临设房采购。(2) 预计使用时间三个月以下、
31、租赁费100万元以下的机械设备租赁。(3) 机械设备:单台套采购额度在50万元以下,或每批次采购额度在200万元以下。(4) 房建安装工程采购额度在100万元以下的成套设备、配电箱(柜)、电缆电线、阀门、通风空调设备。由分公司组织评审签订,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附完整的招议标、合同资料)。公司合同管理部门有权对报公司备案合同可能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3. 公司直管项目部的物资设备采购合同(1) 公司组织招议标:钢材、地材、水泥、竹木材、商品砼、定型模板、周转料具、临设房;其他一次性采购额度50万元以上的物资;所有机械设备采购;预计使用时间两个月以上、租赁费50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租赁;(2)
32、 项目部组织招议标:50万元以下的零星物资采购;50万元以下的机械设备租赁。由项目部组织评审签订,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附完整的招议标、合同资料)。公司合同管理部门有权对报公司备案合同可能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第五十二条 报审分供方合同需向公司提供的资料:1.合同电子版(必须电子版报公司评审、必须根据公司制订的分供方合同文本或国家工商局文本起草)2.公司及分公司评审表3.完整的招议标资料4.盈亏分析(报审资料中必须要有内部类似项目价、市场价、劳务合同价、对业主报价、成本价四价对比)5.合同对方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7.合同对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原件。
33、这些证件如果是复印件则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对方的有效印章。同时,各分公司及铁路项目部负责审核原件的人员要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于 年 月 日已核实,真实有效。审核人(签名):”。8.其他相关资料等。第五十三条 分供方合同评审要素(包括但不限于)1是否严格执行公司关于严禁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的相关规定;2审查分供方选择是否符合公司对合格分包商名录和招议标选择的相关规定,审查合同中与职能相关联的要素;3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及相应资质与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相匹配性和其它合法合规情况的比对和审查;4对合同价款与我方成本的比对和审查;5对合同付款与总包合同同期收入以及我方同期现金流量比对和审查;6分供方合同条
34、款与总包合同义务的承接,包括合同主要条款涉及权利义务的传承。第五十四条 指定分供方合同评审要素(包括但不限于)1本办法第五十三条;2指定分供方合同是否赋予我方对指定分供单位的有效管理权,包括但不限于付款审批权、施工管辖权等,如发包方直接付款前的我方签字确认权。3因指定分供单位违约对我方的免责条款,或对我方的赔偿与我方向发包方承担总承包管理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关联性和匹配性;4是否签订了三方合同或我方具备发包方指令该分供方参与施工的书面证明性文件。第五十五条 分供方合同评审内容职能划分1公司商务管理部是分包合同评审的牵头部门,负责将各职能部门专业意见及领导意见反馈给分公司。2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合同中专
35、业条款的评审、风险识别和提出措施。评审范围和内容划分同第十五条。分公司工程部、公司工程部对合同对方的资质负责审核。 第五十六条 分包工程经过分包招标程序确定分包单位,招标文件及评标报告经过公司评审通过的,分公司报审合同时,商务管理部复核拟签订的合同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的一致性,若文本一致,则不再进行公司评审,可以直接办理用印手续。第五十七条 以局名义承接的工程,签订的分供方合同,执行局合同评审程序,加盖局合同专用章。经局审批和签订的分供方合同,由公司商务管理部将合同评审资料上报局法务合约部。 第五十八条 签订境外合同和风险合同,由分公司初评后,公司合同评审委员会复审,委员会主任审批。第五十九条
36、 分供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必须要求分包单位出具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办理业务签字有效的授权书。此授权书签章必须是与分包合同签章名称一致的印章。第四节 征地拆迁合同第六十条 征迁费用的确定,原则上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标准,具体由项目部组织洽商确定;第六十一条 征迁费用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征地拆迁办2人经办签字、商务负责人、项目书记、项目经理审批签字,经分公司审核会签后,报公司商务管理部备案。第六十二条 征迁费用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部按第五十九条的要求会签后,经分公司审核会签,上报公司商务管理部组织二次评审批准后签订合同。第六十三条 由于征地拆迁工作机动性强,不可预见性多,签订要求及时,为
37、了做好本项工作,监督相关人员廉洁自律,对于以上征迁费用的资金流向,由分公司汇总每月上报公司财务资金、纪检部门审核。公司财务资金部、纪检部负责监督管控,每季度形成书面文件报告总经理。第五节 其 他第六十四条 其他合同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上述合同评审要求和审批权限牵头评审,公司商务管理部参与评审。 第四章 合同印章管理与存档第六十五条 按规定须经上级及公司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 第六十六条 无公司的明确印章授权,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和协议性文件,必须加盖“XX建设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以下简称合同专用章)。对劳动合同、借款合同、综合授信协议、银行承兑汇票协议、内
38、部管理类合同等特殊合同必须加盖行政印章,以及合同相对方有特殊要求需要加盖行政专用章的,由业务对口部门向商务管理部做出书面说明,经商务管理部审核、办公室同意后加盖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第六十七条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应邀出席签约仪式并现场亲自签约,或应合同对方要求等情形外,一律通过授权委托形式,由我方授权代表在合同上签字。 第六十八条 合同用印前应确保合同文本已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评审要求和审批权限要求进行联签。第六十九条 总包施工合同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用印:1具备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复印件)2具备有效经营报告书;3具备合同对方资信情况调查评估表;4具备完整招(议)标、投标文件和分级合同评
39、审记录,经由各级授权人签批且意见明确;5具备投标项目成本会签表; 6具备项目现金流量计划和编制说明;7具备合同卡片;8具备总法律顾问法律意见;9具备授权申请书且合同已按规定进行联签;10用印审批流程已完成。除非特殊情况并经法人代表或者授权公司总经理批准,合同应在上述条件齐备情况下办理用印事务。第七十条 分供方合同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用印:1分供方从公司合格分供方名录库中选取或者在公司工程部已备案通过资质审核的;2分供方的选定,采用招(议)标的程序进行并有相关工作记录;3已通过会签审批流程,经各级授权人签批且意见明确;4各评审意见已落实整改完毕。5分供方提供了签订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6分供方法人或其
40、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有效印章。合同已按规定进行联签。除非特殊情况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合同应在上述条件齐备情况下办理用印事务。对分供方合同,在不能双方同时签署、盖章的情况下,必须先由对方签字和盖章(加盖骑缝章),公司合同管理人员要与合同底稿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盖章。第七十一条 指定分供三方合同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用印:1已通过公司会签审批流程,经各级授权人签批且意见明确;2合同已按规定进行联签。除非特殊情况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合同应在上述条件齐备情况下办理用印事务。第七十二条 其它类合同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用印:1对外投资合同、担保合同以及公司合并分立等企业变更合同前期对投资风险、担保风险、投资方案可
41、行性、投资回报、合同对方资信能力等的论证审批,以及企业变更合规性和担保合规性等报批已通过;2已通过分级评审会签流程,经各级授权人签批且意见明确;3合同已按规定进行联签。 除非特殊情况并经法人代表或者授权公司总经理批准,合同应在上述条件齐备情况下办理用印事务。第七十三条 对于按规定应加盖而未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径直加盖公司行政公章或加盖其他印章的合同,公司不予承认,资金、财务部门将不予办理保函、结算、拨款手续。同时按公司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经济、违纪及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 公司商务管理部指定专人管理合同用章。公司合同专用章要严格按照合同用章审批制度,在获得有批准权的主管领导书面审批同意后才能使用,未
42、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使用。“正本”、“副本”章与合同专用章配套使用。第七十五条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应在7日内将合同正本原件报公司商务管理部备案。工程竣工办理完结算后,由商务管理部负责将合同送公司档案室归档。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手续的,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合同鉴证、公证完毕后,由财务部门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印花税缴交手续并保存。第七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统一归由公司商务管理部进行管理。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合约资料由项目商务经理收集、整理、归档。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信函电报、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结算书、来往文书、经济签证、
43、变更记录等资料均是企业经济活动的原始资料,分公司或者铁路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的以台帐的形式向公司商务管理部报告,公司不定期督导、检查、考核。 第七十七条 合同编码由公司商务管理部统一编制,格式为:项目名称的第一个字母大写-年份-合同类别-数字顺序号码。其中合同类别为LW(劳务分包合同)、ZY(专业分包合同)、WZ(物资采购合同)、ZL(租赁合同)、SB(设备采购合同)、QT(其他合同)。例如:HX-2010-LW-001(汉孝项目2010年第一份劳务合同)第七十八条 以局名义签订的合同,在给公司商务管理部报送时增加一份副本,由公司商务管理部负责报送局合约法务部存档。第七十九条 施工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由市场部负责存档。第八十条 分供方合同印章管理:分公司组织招(议)标的项目以分公司行政章签订合同,报公司备案。第五章 合同履行管理第一节 合同交底第八十一条 公司所有工程施工合同、分供方合同(包括指定分供方合同)必须进行合同书面交底,根据内容的机密性、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