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倒班宿舍消防系统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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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倒班宿舍消防系统工程招标文件文件编号:CDXS-CGB-ZBWJ015招 标 人(盖章) xx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 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时间: 2010 年 12月 8 日投标邀请书致: (投标人全称)” ,现已接受贵单位报名,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xx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倒班宿舍消防系统工程建设地点:(xx厂址) 建筑总面积: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包括: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为准,现场施工以及相关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检测及运行验收通过。三、工

2、程承包方式:总承包,即: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范围,负责承担本工程项目的优化设计、采购、施工、运行服务、消防部门的验收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四、资格审查方式:后审五、发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12月09日09:00-17:30。六、领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人(章): 联 系 人: 采购部 联系电话: 2010.12.09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前附表序号项目内 容 规 定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xx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倒班宿舍消防系统工程 2工期要求(1) 总工期控制在30天内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通过消防部门验收,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投标单位

3、应自报质量处罚承诺,若达不到质量要求,按工程结算造价的20%扣罚。4招标范围办公楼倒班宿舍消防系统(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5承包方式总承包,即: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范围,负责承担本工程项目的优化设计、采购、施工、运行服务、消防部门的验收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6资金来源自筹7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同时具备下列资质1.投标人须有5年以上同类工程的经验,并有在成都市1年内刚完工的项目。2.投标人必须是经成都市/双流县建委、消防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审查合格认可为有能力承担同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否则即使招标人接纳投标人的投标,双方以为已构成的合同也不会生效,而

4、招标人还要保留向投标人追讨因此而造成一切损失的权利。4.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无不良售后服务记录;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业绩资料投标方所报业绩、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均以政府有关部门业绩库备案资料为准。9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60天。10投标保证金无1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12招标文件发放领取招标文件日期: 2010年12 月9 日 9:00 时到 17:30 时。13标书分数投标文件份数: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各为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版一份(光盘/U盘)14现场踏勘自行前往15答疑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发送给

5、招标人答疑16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递至地点:xx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 17投标截止投标截止日期:2010 年 15 月 23 日 17:30 时止。18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计息)确定中标人后3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将其直接转成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19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交纳:按中标价的10%交纳,采用转账或现金方式交纳,也可以提供银行保函。退还:验收合格完后15内全部退还。 (二) 工程综述1.工程说明1.1 工程名称见前附表第1项所述;1.2 工程地点见前附表第1项所述;1.3 工程规模和特征见前附表第1项所述。1.4 工程相关方:招标人、监理、跟踪审计。

6、2.招标范围:2.1 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见前附表第4项所述。3.资金来源3.1 本工程资金来源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4.承包方式4.1 本工程的承包方式见前附表第5项所述。5.质量要求5.1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前附表第3项及合同要求。6.工期要求6.1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2项所述。7.投标方资格7.1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和相应的施工资质。7.2 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投标方)至少须满足前附表所要求的资质等级。7.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方应提供下列资料,以证明其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l 法定代表人资格

7、证明书(见投标附件一)l 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不需提供)l 有关资信证明资料(见投标附件三)l 安全生产许可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l 投标函(按招标方规定填写)l 报价书(按要求分项汇总报价,并注明所选设备和材料的品牌、生产厂家和联系方式)l 按招标方要求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l 按招标方要求交纳合同履约保函(投标保函可自动转化为履约保函)8.投标费用8.1 投标方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招标阶段的会议和磋商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2 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的规定见前附表。9.现场条件9.1

8、 中标方必须负责从招标方指定的施工现场的水、电接口排管线至施工场地,施工所需的费用,投标方在投标时应在措施费中单独列支(如不单独列支,招标人则认为此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的报价中),中标后包干使用。中标方进场后自装管线及计量表具,施工中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中标方按每月的抄表数及均摊项缴付,电费价按政府收费标准。9.2 施工场地内通讯线路由中标方与招标方协调安排,但费用由中标方自理。9.3 各投标单位应认真踏勘工程现场,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周围交通道路、地下管线等情况,招标方负责提供相应图纸(原有系统图纸)、地质资料,中标方应核实上述资料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合同价款的直接资料,并

9、在投标书中考虑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一切因素。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竣工日期等要求,对此,招标方将一概不予考虑。 10.工程总承包范围、内容10.1详见技术规范书10.2工程承包方式10.2.1 本工程的承包方式:总承包,即: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范围,负责承担本工程项目的优化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通过消防部门验收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但不限于此范围。10.2.2 中标方在承包工程期间,未经招标方认可不得将工程任何部分分包给他人施工,若有违规行为,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11.工程管理要求

10、11.1本工程通过邀请招标确定中标方后,由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11.2中标方应严格按照已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无条件地接受招标方委托的施工监理单位和招标方项目组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对招标方和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中标方必须无条件接受。11.3中标方在投标书中承诺选定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及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应按约进场组织施工,工程施工过程中,如中标方的项目组中有不胜任工作的成员,招标方有权要求限期改正,或者撤换相关人员。11.5工程质量要求和竣工验收要求11.5.1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全部达到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即工程质量一次合格率

11、达到100%并一次性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如果施工质量没有达到一次竣工验收合格标准,中标方将被处以工程总造价的10%的处罚并按招标方的要求立即进行整改直至合格。11.5.2 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按设计院编制的施工图以及现行国家、部颁、成都市的机电工程技术(验收)规定、规范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1.5.3 中标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成都市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若干规定进行施工。招标方将组织设计、勘察、监理和中标方等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1.5.4 为保证工程质量,中标方应接受招标方现场工程部门和质量监督部

12、门的监督和检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如中标方违章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现场工程监理部门有权要求返工或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中标方负责。11.5.5 工程竣工后中标方须按招标方要求编制竣工资料,并确保本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按规范化、标准化和系统化的要求整理编制,施工结束后中标方提交6份竣工资料给招标方。11.6 工期要求、11.6.1 本工程竣工日期为 2011年 月 日,总工期是本工程需求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的工期(包含指定分包项目工期),投标方必须满足总工期的要求,并自报本工程施工总工期。11.6.2 投标方可自行测算其投标工期,并作出有依据的施工进度计划表,

13、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工期延误实行惩罚,按每延误一天(日历天)招标方以扣除施工合同总价的0.5%的金额对中标方进行处罚,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标书汇总表中对此作出承诺,承诺书盖章并有法人签字。11.6.3 工程竣工,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交竣工报告,由招标方组织验收,验收时间不作为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则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应予以整改,直到达到要求为止,整改时间作为工期累计。12.进度计划12.1 中标方应尽快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包括现场布图及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表4套。招标方工程师应在收到上述文件后2天内,予以审核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在任何时候,中标方必须按批

14、准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招标方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如果在工程进行期中发生特别情况,或者在招标方代表看来工程的实际进展与招标方工程师已经同意的施工进度计划不符时,中标方应根据招标方代表的要求,重新编制一份修改的施工进度计划,并说明为保证工程按期完工而对施工进度计划所做的修改和改进措施,以保证工期的完成。为确保进度计划如期进行或在必要时作出修正,中标方有责任向招标方书面报告任何发现的有可能出现于其工作或物料供应上的延误。如中标方未能遵守上述规定,则可能影响其申请竣工期限延长时的批准。中标方向招标方提交以上进度计划(如适用,包括修改后的进度)的批准不能免除中标方对于本项目的任何责任

15、和义务。(三)招标文件综述13.招标文件13.1 投标方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 3 日内向招标方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方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方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4.招标文件的解释与澄清14.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招标方。如果投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存在矛盾或前后不一致的,投标方应书面提出,否则按有利于招标方的为准。投标方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方

16、予以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3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送至或传真至招标方地址。不论是招标方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方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方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3 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澄清纪要,同时将澄清纪要寄送或传真给所有投标方。投标方收到招标方书面答复时,应办理签收手续。招标文件的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14.2 如有必要,招标方将就投标方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答复,并发至所有投标方。15.招标文件的修改15.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的,招标方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方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7、。15.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寄送或传真给所有投标方,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15.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函件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15.4 招标方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函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方。16.招标答疑16.1 投标方应按照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或招标方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提交书面材料,招标方将书面澄清到所有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7.1 投标方与

18、招标方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标准汉语言,以下同)。投标方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并且为了解释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7.2 除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投标文件的组成18.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组成。 18.1.1技术标技术标包括下列内容:包括企业信誉及综合实力,施工组织计划等 18.1.1.1企业信誉及综合实力,包括企业年营业额,企业的设计施工业绩,企业获得的荣誉, 18.1.1.3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设

19、计,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施工方案, 详细说明施工中的施工方法及采取的措施, 包括质量目标, 保证质量的 技术措施, 关键工序、复杂环节的施工措施,编制时可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2) 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包括工期目标及保证工期的详细措施,劳动力计划,施工机具及仪器计划等,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 包括安全,文明,环保目标及保证目标所采取的措施4) 项目组织机构及专业力量配备,包括项目经理资质,业绩, 整个项目团队各专业工程师的资质,业绩等5) 系统测试方案6)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提出的合理的优化方案 以上内容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

20、表及格式要求附后。*以上内容将列入合同条款, 作为合同内容之一18.1.2 商务标18.1.2.1 投标函(见附件);18.1.2.2 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工程项目总价表、设备和主要材料价格表、安装费用等)。18.1.2.3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总价为准。投标方对每项工作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方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18.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8.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8.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8.2.3投标函;18.2.4投标保函或招标方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讫的凭证(原件);18.2.5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8.2.6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

21、公章); 18.2.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方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9.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9.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6条中规定的内容,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0.投标文件的数量要求20.1 投标方应按前附表第13项规定份数提交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签署21.1 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加盖投标方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21.2投标文件的技术标书必须经投标方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签字认可。21.3 除投标方

22、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方加盖投标方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22.投标报价22.1编制依据: 1)采用图纸计算工程量,确定承包价。投标人所作报价为图纸施工内容的全包价(如图纸没有反映的工程量,具体施工中必须做的工程量也包含在内)。本招标文件提供图纸为正式施工图纸,作为投标报价基础。各投标人应在认真审核图纸、相关资料及勘察现场后作出报价。投标人应该对所有图纸、招标工程内容说明反映的招标项目作出报价。图纸有反映该部分内容,但投标人在报价时没有这一项(或空缺),招标人则认为该部分造价已包含在投标人报价的其他部分里。投标人应认真复核项目内容并准

23、确计算工程量后再作出报价,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报价,同时投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提供的图纸及项目作出修改和补充。对于错算、漏算的工程量及投标价,由投标单位负责;一经中标,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报价。2)本次招标的工程内容应符合图纸及设计文件的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内容说明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对该工程现场进行勘察后编制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中应包含较详细的施工技术方案,包括对现场进行勘察后对施工的合理建议(如果有)等。3)本工程按施工图纸工程内容采取包报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和包中标综合单价和总价、包验收(政府消防部门验收)的大包

24、干形式承包。除非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内容的变更,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外,其他情况不作调整。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程内容的变更需进行工程结算时,投标报价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按投标报价进行项目结算;当原报价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则双方协商单价进行结算。当结算总价与报价总价相差在5%内(含5%)时,结算价不作调整(中标价即为结算价);当相差超过5%时,按实际结算价作为结算价。4)投标报价应是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报价应包括设备货款、管理费、施工用水电费、保险、材料费(包括主材、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人工费、机械费、与其他工种的配合费用、利润、税金及承包商应交

25、纳的各种政策文件规定的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后作出报价。投标人应按大类分开报价,主要分为:主要设备货款、主要材料费、安装费及其它费用(不限于这几大项)。5)如果该投标人中标后,应负责完成相关的政府部门的报建工作及消防部门的验收工作。23.投标货币23.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24.投标有效期24.1 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4.2 特殊情况下,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方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方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方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5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订:25.5.1 如果数字表示的

26、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5.5.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招标方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5.3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方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方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方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投标方的替代方案26.1 本工程投标不采用替代方案,但是投标方可以向招标方提出自己的优化方案以供参考。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2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7.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正本和副本)和技术标部分(正本和副本)应

27、分别密封包装在三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相应注明“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或“技术标部分,并分别注明工程名称、投标方名称,商务标和技术标需刻录成光盘或U盘电子文档密封在密封袋中。27.2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在外密封袋上注明“投标文件”、“工程名称”、“投标方名称”,并加盖投标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按附表所述的时间和地址递交。27.3涉及报价的内容必须每页加盖投标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28.投标截止时间28.1 投标方应根据前附表第13项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2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9.1 投标方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

28、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方。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9.2 投标方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4条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9.3 根据本须知第25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30.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对答辩人的要求30.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方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方应当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报价和其他实质性内容。30.2 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方的

29、答辩人要求:拟进行投标答辩的,技术标答辩人必须是投标方拟派往该项目的投标方法定代表人;商务标答辩人必须是在该商务标签字盖章的投标方法定代表人。30.3投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派出答辩人及时作出答辩的,招标方可能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作出不利于投标方的判定。(六)开标、评标与定标31.投标文件的受理31.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方将不予受理:31.1.1 在本须知第25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1.1.2 未按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密封、标记和骑缝加盖投标方公章的;31.1.3 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的;31.1.4投标函部分的密封袋内无投标保函

30、原件或招标方出具的已收讫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原件的(注:不包括对投标保函内容的审查)。32开标、评标与定标方式32.1本次招标的开标、评标和定标将在招标方内部进行,谢绝投标方参加。32.2 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招标方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方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数据,投标方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有关实质性内容。书面答复须经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签,签字或盖印签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3 招标方将把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照本招标文件综合评比最优的投标方作为中标候选人。对未中标的投标方,招标方将不作任何

31、解释。33.签署中标通知书33.1招标方确定中标方后,将签署中标通知书,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未中标通知书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方。 (七)合同的授予34.合同授予34.1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3条所确定的中标方。34.2 招标方与中标方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工程合同,合同价为双方的确认价。34.3 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并且不得更改合同条件。34.4 中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工程施工,不得将中标工程整体转让和肢解转包给他人施工。35.履约保证金35.1 在签订工程承包

32、合同的同时,中标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向招标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35.2 如果中标方不能按本须知第35.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方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中标和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函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5.3 中标方履约担保必须采用经招标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不可撤消的保函,不得在工程担保有效期内解除担保。36.本投标须知,将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均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第三章 招标方有关投标及合同的特殊要求第一条 关于投标1本工程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投标方的报价包含了本工程的设计工作、所有

33、主材及辅材、人工、运输、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临时设施费、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政府规费、维修期间费用以及其他所有费用,无论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中包含与否,投标方均应考虑所采取的施工方法中所需的辅助材料及保证该项目按合同要求完成而采取的施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2关于主要材料价格报价,对主要材料表由招标方明确了品牌(产地)的材料,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指定品牌(产地)的材料进行报价;招标方未指定品牌材料由投标方根据自身了解的材料市场价格报价,但必须在投标报价表中明确主要材料的品牌。 3本工程实施后,任何施工间歇期间的窝工费、施工机械设备间歇后再次施工的进出场费均不另行支付,其发生的费

34、用由投标方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在报价中。第二条、关于合同1投标方的投标承诺书内容作为合同文件组成之一,并遵照执行。2若投标方投标中有漏项,均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其他项目中。3对于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招标方根据工程实施情况而需要进行需求变更的部分,涉及到该部分的合同价格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a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标单价格,按合同已有的标单价格变更价款;或由招标方指定的审计公司进行审计处理。经双方确认后执行。b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标单价格,参照类似标单价格变更价款;或由招标方指定的审计公司进行审计处理。经双方确认后执行。c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标单价格,由承包方或招

35、标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或由招标方指定的审计公司进行审计处理。经双方确认后执行。d变更按照投标方投标报价中相应部分价格的90计算。 除上述条中的情况外,中标方的合同总价在实施过程中不作调整。 其他未涉及的调整因素及办法,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进行约定。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划分说明1. 工程承包项目和施工范围划分的描述,只是概括的,不应该认为是全面的、完整无缺的,应认为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纪要所包括的所有涉及本工程的项目(合同文件约定招标方另外发包的除外)。2. 中标方被认为已详细阅读过构成本合同文件的其他有关文件,尤其是已充分研究了合同文件、技术要求、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纪要等,中标方须按招标

36、文件要求,负责完成整个工程所有的施工任务(合同文件约定招标方另外发包的除外),包括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成品或半成品保护及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不论是永久性质的和临时性质的。3. 工程承包范围所要求完成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据本工程技术规范书、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政府法规,政府文件所要求的和(或)根据实际情况可推断出的为完成一个完整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4. 措施项目费是中标方在投标前已清楚并充分考虑了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资料、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招标文件、承包范围、施工图纸等因素的情况下,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37、包含了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完成该招标工程所需发生的全部措施费用,特别是与其他承包商的配合费。中标后,此费用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会因为所招标工程的工程量的增减、工程量的变更、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及其它因素而调整。本工程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见工程措施项目报价表)投标方不报价视为费用已被包含在工程报价单各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当施工现场需发生此类费用时,投标方具有承担该部分支出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投标方通过现场考查认为尚有其他措施项目需在措施费用清单中开列,可自行列项增加。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不获批准。第四章工程工作范围及技术规范(见图纸)第五章 工程量报价

38、单及设备报价(一)工程报价单及设备报价说明1本工程招标方仅提供工程报价单格式、工程项目,投标方必须按该报价单格式结合招标文件和图纸认真填写工程报价单(工程量、综合单价、合价)、工程措施项目报价单和主要材料设备报价单;招标方将根据情况有可能决定招标方直接采购其中的某些设备或某些工程,同时从投标方报价中直接扣除相应部分的报价;投标方对上述决定不得有异议,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好相应工作。2.本工程“工程报价单格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封面;.总说明;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招标范围、工程报价单编制依据、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的特殊要求、预留金及暂定金额的情况等。.分部分项工程报价单;(4)主要设备材料

39、价格表;指招标方要求投标方报价时填写的工程中使用的主要设备材料价格等情况的表格。该价格表中所填单价与“分部分项工程报价单”中采用的相应设备材料的单价应是一致的,该价格表中应注明采用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和产地。3.本工程要求采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作为本工程招投标双方进行工程招投标和结算计量、计价的共同依据。4.对“分部分项工程报价单”的说明和报价要求:.该报价单所列的工程量由投标方根据招标范围、招标图、规范、技术标准。投标方计算出的工程量应包括招标方要求全部工作,是投标方应完成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方应准确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量,由于投标方工程量计算错误而要求增加费用将会被拒绝。

40、.该报价单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应包括设备采购、施工、机械、劳务、管理、材料、安装、检测、验收、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施工措施费、材料损耗、承担的风险和其他所需费用。但涉及到招标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项目不得计入。.该报价中的每一单项均需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其费用视为已包括在清单的其他综合单价或合价之中,同时投标方应清楚地加以说明。投标方认为报价表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有遗漏的,应用不同字体补上,并填写相应的工程量、综合单价和合价;无论投标方是否填写,都视为报价表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已包括招标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投标方中标后,不得以有未包括的项目为由提出增加费用。

41、.该报价单中不再重复或概括工程及材料的一般说明,在编制和填写工程量报价单的每一项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时应参考投标须知的有关条款。第八章 废标条件和有关事项10.1 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未附带电子文件拷贝软盘或光盘的。10.2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方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的。10.3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0.4 投标方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10.5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0.6 投

42、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图纸资料后应进行核对,如有遗漏应立即提出,并向招标方索取。10.7 领到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投标单位,因故不参加投标,应在领取文件、资料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并退回全部图纸、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否则押金视情况全部不退还。10.8 定标后五日内未中标方退回图纸和有关资料,招标方退还投标保函。10.9 定标后五日内我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方在规定时间内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10.10 中标后,所签署的标准合同文本、合同附件与招标文件、合同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图纸和资料等视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样效力。10.11 招标文件由 有限公司 项目招投标小组负责解释。第

43、九章 合同文件一、合同文件招标方(全称): 中标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适用招投标工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发、中标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以下简称为“本工程”)工程规模及特征: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作范围按照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报价单所列全部工作属于本招标(或合同)工作范围,(招标文件或合同另有要求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描述仅是对工作范围的概述,投标方应全面、充分地研究现场情况,招标文件,图纸,技术说明,补充文件等

44、所有招标文件及附件,这些文件互为说明,包含在任一文件中的内容都是投标方应完成的工作,文件中没有描述但却是完成本工程所必须进行的工作也包含在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内。第四条: 工程总价本工程总价计人民币 元整(RMB 元整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第五条: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 月 日(预计)竣工日期: 月 日(预计)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 第六条:付款办法1. 预付款:10%2. 进度款:乙方按每月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申请工程进度款,同时乙方将本次付款申请金额的商业发票提供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和商业发票并审核无误后10天内,按每月实际发生工作量的70%进行支付给乙方。如需要,

45、招标方可以随时邀请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工程量审计,如审计后发现实际进度未达投标方每月所报工作量的95%,当次所发生的审计单位的审计费用全部由承包方来支付。3. 进度款在整个工程完工,并调试结束后,最高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4. 验收款:整个工程项目在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到合同金额的95%。5. 招标方保留工程结算总价5%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保修期(两年)满并收到发票7天内,经招标方确认中标方履约完毕,招标方于15日内支付所余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6. 变更增加金额在进度款时不予支付,待验收合格,最终决算审计支付。7. 招标方发现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有权中止付款,至中止付款原因消除为止:1)工程施工有重大缺陷或中标方有任何违约行为,经招标方通知改善而未能改善或迟延改善时;2) 工程进行中,中标方有应负责赔偿的事由发生,经招标方提出而未予解决前;3) 中标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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