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五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U型槽...(共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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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平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五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U型槽采购招标招标文件【合同编号:LPSXNS/2014-UXC10】招 标 人:乐平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四年九月目 录第1章 招标公告3第2章 招标需求81. 工程概况82. 采购需求83. 技术指标需求8第3章 投标人须知10投标人须知附表101. 总则122. 招标文件133. 投标文件134. 投标145. 开标146. 评标157. 合同授予158. 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159. 纪律和监督16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6第4章 评标办法18第5章 合同主要条

2、款及格式23第6章 工程量清单291. 工程量清单说明292. 投标报价说明293. 其他说明294. 工程量清单29第7章 投标文件格式32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7三、授权委托书38四、投标保证金39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0六、资格审查资料41(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1(一)材料复印件42七、承诺函43(一)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函43(二)交货期承诺函44 第1章 招标公告乐平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五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施工、施工监理及U型槽采购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乐平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五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已由江西省

3、水利厅赣水农水字【2014】7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施工监理及U型槽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乐平市境内;2.2招标范围: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2.3计划工期:138日历天,预计2014年 10 月 29日开工,2015年3月15日完工。2.4招标金额:详见附表乐平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五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招标情况表;2.5标段划分:详见附表乐平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五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招标情况表;2.6质量要求:符合国

4、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等级。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施工标段投标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含外省施工企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级临时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须取得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以江西省水利厅网站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质检员必须执有水利工程有效质量检测员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人员均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在社保部门数据库中调取的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本条所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该建造师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

6、、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如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否则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7)投标人于招标公告发布后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注: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已办理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新笔签名)的单位。3.2施工监理标段投标资格要求:(1)具备法人代表证明材料或其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居

7、民身份证;(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3)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4)拟派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至少拟派驻现场注册监理工程师1名,每个标段必须至少派1名现场监理员;(5)外省监理单位必须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3.3 U型槽采购标投标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预制砼构件生产合法经营资格(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同时具有江西省水利水电企业协会颁发的并通过年检的U型槽U3

8、0、U40、U50、U60质量合格证和小农水建设混凝土预构件厂家生产能力认证书,缺少任何一种生产规格要求,视为不满足招标条件;3.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景德镇市或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施工标:有意参加施工标投标人,请于2014年9月29日至2014年10月10日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景德镇市本级)(网址:)下载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标段,交易系统使用费200元/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前缴纳,必须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费用,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

9、00。上述费用一经交纳,则不予退还。5.2监理标及U型槽采购标:凡有意参加监理标及U型槽采购标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9日至2014年10月10日在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标段招标文件资料费”,以便招标人查询。6.资格审查方法本次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内容。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本次施工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4年10月21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地点: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2本次监理标及U

10、型槽采购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4年10月21日上午9时00分至2014年10月21日上午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4年10月21日上午10 时00分,开标地点: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若未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7.4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项目建造师在开标会之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签到,且需在开标会现场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

11、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7.5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开标会。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8.有关事项说明8.1本次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8.2本次施工监理及U型槽采购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8.3根据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文规定,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开标现场递交其投标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

12、具的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档案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否则无效)。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未按规定递交或提交的原件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8.4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8.5若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否则视为主动

13、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8.6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8.7各投标人可以对施工标段任意三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一家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按照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开标、评标,投标人若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将不再进入其它招标控制价较小标段的中标排序(不进入排序标段投标文件在电子评标响应性评审阶段按无效标处理,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

14、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乐平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地 址:乐平市水务局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79851003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0791-83800108 18979135299网 址:() 监 督 单 位:景德镇市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监 督 电 话:0798-85808532014年9月29日附表:乐平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五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

15、程招标情况表标段名称合同编号建设地点招标金额(约 元)乐平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五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1标LPSXNS/2014-SG01乐平市后港镇2688768.32乐平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五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2标LPSXNS/2014-SG02乐平市乐港镇2030449.09乐平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五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3标LPSXNS/2014-SG03乐平市农科园3379196.91乐平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五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4标LPSXNS/2014-SG04乐平市塔前镇3552116.63乐平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

16、利重点县(第五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5标LPSXNS/2014-SG05乐平市乐港镇1924611.27乐平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五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6标LPSXNS/2014-SG06乐平市乐港镇4189475.76乐平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五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7标LPSXNS/2014-SG07乐平市镇桥镇2421037.79乐平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五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8标LPSXNS/2014-SG08乐平市镇桥镇3385291.52乐平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五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9标LPSXNS/2014-SG09乐平市镇

17、桥镇3007338.01乐平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五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U型槽采购标LPSXNS/2014-UXC10950000乐平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五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标LPSXNS/2014-SGJL11乐平市后港镇、乐港镇、镇桥镇、塔前镇450000第2章 招标需求1. 工程概况1.1.1 乐平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区涉及塔前、后港、乐港、镇桥、礼林等5个乡(镇),新园村、万家村、太安村等41个行政村。共库中型灌区包括新园灌片、杨家坞灌片、状元山灌片、塔杨灌片、进仁坞灌片、兰桥灌片、西冲高桥灌片、菱田灌片、陶兴灌片、大田灌片、山塘灌

18、片、程家灌片、鸣山灌片、曹家边灌片、芦密刘支渠灌片等18个灌溉片。马桥灌区、蔡家百乐灌区、官山灌区、吊钟灌区、孙家灌区、小草灌区、下西源灌区等19座小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2.44万亩,本次建设灌溉面积2.71万亩,其中,改善灌溉面积1.1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1.52万亩。2. 采购需求采购货物需求表标段名称采购内容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用途U型槽预制砼U型槽U30m26239乐平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五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渠道衬砌安装U40m700U50m600合计3. 技术指标需求3.1 技术指标需求货物技术指标需求表构件名称砼强度等级含筋量(kg/块)重量(kg/块)单块长度

19、(cm)截面尺寸制作质量指标U30C15无502详见招标图符合江西省小型农田水利灌排渠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与检测指南制作要求及检测标准。U40C15无502U50C15无5023.2 其他要求3.2.1 构件尺寸:每种规格型号的预制砼U型槽外形尺寸应一致,如因生产设备原因不能全部统一时,最少应保证供应片区的构件外形尺寸一致,且须确保其外形尺寸偏差3mm;3.2.2 构件质量:要求供货商严格执行江西省小型农田水利灌排渠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与检测指南规定的制作相关要求及原则,产品质量符合检测标准。每5000块预制构件为一检测批次,检测不合格的该批次预制构件,招标人不予接收。3.3 构件制作与供货需求3

20、.3.1 构件制作与供货强度需求U型槽构件制作与供货强度需求表标段名称采购内容U型槽构件型号单位数量计划供货期供货强度(m/日)U型槽预制砼U型槽U30m2623952日历天700U40m70021U50m600123.3.2 供货地点要求序号标段名称供货片区地点名称单位各规格型号预制砼U型槽构件数量供货点至乐平市县城平均距离(km)U30槽U40槽U50槽1U型槽乐平市境内m2623970060030第3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乐平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地 址 :乐平市水利局联 系 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979851003

21、1.1.3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翠林路鹿璟名居D栋2801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91-83800108 18979135299 1.1.4项目名称乐平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五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1.1.5建设地点见招标文件招标情况表1.1.6现场管理机构乐平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部1.2.1资金来源中央及地方配套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乐平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五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U型槽砼预制构件制作与供应1.3.2计划工期供货工期:52日历天计划供货开始日期:2014年10

22、月29日计划供货完成日期:2014年12月19日1.3.3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第4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3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10月21日10时00分1.11分包不允许,且中标企业不得委托其它单位加工生产,否则招标单位不予其签订供货合同。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 元整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汇入以下帐户:账户名称: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乐平市支行行政中心分理

23、处指定账号:1503229409000002343到账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0日17:00时之前。汇出账户要求:投标人基本账户。在此时间之前,未汇到上述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在银行办理转账时,必须要求银行注明“乐平市2014小农水U型槽保证金”。 注:为了保证相关费用及时到账,投标人应适当提前汇出,以确保上述费用及时到账。3.4.2招标文件费资料费的形式:转账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招标文件费在规定时间前汇入以下帐户:户名: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昌海关桥支行账号:7281310182600020218到账时间:2014年10月10日17:0

24、0时之前。汇出账户要求:投标人基本账户。有关要求说明:汇出时应注明“乐平市2014年小农水U型槽资料费 ”字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以到帐时间为准,在此时间之前,招标文件费未到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投标)。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再向招标人提供2份)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14 年10月21日10时 00 分开标地点: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江西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

25、机抽取。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函(或现金转帐)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交的原件开标时查验需要的原件及本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第四条资格审查部分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原件,未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10.2中标人须支付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10.3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现场并签到,且须出示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证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

26、会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U型槽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27、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

28、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4)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29、的;(9)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0) 被责令停业的;(11)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2)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

30、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 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

31、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发布澄清通知(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及时查看。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招标项目分包的项目内容及分包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1.12 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 招标公告;(2) 投标人须知;(3) 评标办法;(4) 供货协议书格式;(5) 工程量清单;(6) 投标文件格式;(7) 技术标准和要求;(8) 图纸;(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

32、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的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否则,在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签到视为确认收到。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网站发布。

33、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通知;否则,在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签到视为确认收到。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 承诺函(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函、交货期承诺函);(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 投标保证金(5) 己标价工程量清单(6) 项目管理机构(7) 资格审查资料(8) 其它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6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

34、6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投标有效期从本章第1.1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35、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投标保证金收取单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 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在

36、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本招标文件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要求编制其资格资料。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本卷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

37、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工程量清单必须每页签字、盖章,其他见本卷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确认。3.7.4 投标文件正本1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

38、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除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外,封套上还应写明以下内容:(1) 所投标段名称和合同编号;(2)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3) 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时,须注明联合体名称,联合体牵头人的名称、地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

39、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

40、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1.1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按评标办法的规定派代表出席开标会,否则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介绍参加开标大会的现场来宾与前期招标工作情况;(2) 邀请出席开标大会的有关领导讲话;(3)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与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名称,并查验投标人出席开标会人员有效证件及本人身份证;

41、(4) 在招标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随机抽取投标人代表抽取合理低价期望值系数;(5) 在招标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6) 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7) 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投标人报名的先后顺序;(8)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前查验投标文件封装标识情况,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及其他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9) 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 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

42、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4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4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

43、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标明推荐顺序并在政府规定的网站进行公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在政府规定的网站进行公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5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5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

44、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8. 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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