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教学楼项目施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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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教学楼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教学楼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一标段:YCJS(2011)031二标段:YCJS(2011)032招标人(盖章):三峡大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二一一年元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1前附表1一、总则3二、招标文件4三、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5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9五、开标14六、评标14七、授予合同20第二章 投标文件详细评审细则22第三章 合同27一、合同协议书27二、通用条款28三、专用条款28四、附件36第四章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技术规范42第五章 图纸(另册)42第六章 投标函格式43一、投标函及附件

2、43二、资格审查资料49第七章 商务标部分格式64第八章 技术标部分格式75第九章 工程量清单77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 附 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教学楼项目21.1建设地点宜昌市大学路8号(三峡大学校内)31.1建设规模及结构层次一标段:三峡大学科技学院1#教学楼建筑面积9399.47平方米二标段:三峡大学科技学院2#教学楼建筑面积15260.57平方米框架结构,主体6层41.2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51.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6标段划分一标段:三峡大学科技学院1#教学楼二标段:三峡大学科技学院2#教学楼72.1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

3、、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玻璃幕墙、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暖通、消防工程等)82.2工期要求每标段施工总工期:不超过240日历天93.1资金来源三峡大学自筹105.1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115.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11.1工程计价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1315.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60日内有效1416.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专区内通过农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打印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回执单(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156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各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考察与踏勘。169.1招标文件发放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1年元月28日至2月13日17时投标人登录并按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提示在网上银行缴纳工本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17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本工程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可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上提交投标疑问。网上提问开始时间:2011年元月

5、28日9时网上提问截止时间:2011年2月13日17时网上发布澄清、修改时间:2011年2月16日15时投标计价培训时间:2011年2月16日15时整,地点: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行政服务中心)八楼812室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本项目不接受替代方案1917.1投标文件份数每标段需提供:投标文件一套正本两套副本共三份清单报价电子光盘一套正本两套副本共三份备注:中标单位另提供投标文件副本两套。中标单位另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全费综合单价分析表(含技术措施费用组成明细)两套,费用自理。2019.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至: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行政服务中心)

6、七楼707室接收人: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3月3日上午9时30分2121.1开标会地点:宜昌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7室时间:2011年3月3日上午9时30分2223.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2333.2履约担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人民币):为合同价款的10%招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人民币):为合同价款的10%24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应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招投标中心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鄂价房服【2009】45号及市物价局核发的服务价格(收费)监审证(证号2009334)文件的规定缴纳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其费用由招标人和中标人

7、各承担一半。一、总 则1.工程说明1.1工程概况:三峡大学科技学院教学楼项目新建1#教学楼和2#教学楼,位于三峡大学校内,6层框架结构。1#教学楼建筑面积9399.47平方米,2#教学楼建筑面积15260.57平方米,总建筑高度24米。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1.2本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1.4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1.5本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

8、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见前附表第7项。2.2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三峡大学科技学院1#教学楼二标段:三峡大学科技学院2#教学楼2.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8项。3.资金来源3.1本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前附表第9项。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合格的投标人5.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10项。5.2 投标人合格条件及审查标准详见本须知第25款。5.3 本工程采用前附表中第11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4 本工程的投

9、标人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6. 现场踏勘6.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不集中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各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考察,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6.2投标人可以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的结论均不负责任。二、招 标 文 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及所有按第8款发出的澄清、修改通知: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投标文

10、件详细评审细则第三章 合同第四章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第五章 图纸第六章 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七章 商务标部分格式第八章 技术标部分格式第九章 工程量清单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3招标人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应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内容一致,否

11、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招标人承担。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招标人将不集中组织答疑会,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专区对应项目中进行网上提问(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企业操作指南)。8.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15日前将以书面形式报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会员专区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可在会员专区对应栏目下载澄清或修改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8.3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

12、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4任何未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口头上的修改、澄清、补充一律视为无效。9.招标文件的费用投标人可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专区,每标段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后,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投标人须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农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具体步骤详见发放的投标企业操作指南。三、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10.投标报价10.1投标报价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其中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

13、单项目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以及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规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10.2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所有单价与合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项目编码所对应的工程内容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备注所包含的内容以及合同明示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费用,同时为完成该项目所必需发生的工作内容和相关费用也应包含在报价中。若清单内无另外注明的项目,单价应包括制作安装、半成品及材料的场内外运输、弃物的场内外运输、建筑垃圾处置费(包括环卫部门收取的建筑渣土处置费、施工期间道路污染清扫费)。10.3所有综合单价报

14、价已综合考虑本工程不同施工条件要求所产生及增加的费用,材料或构件场内外运输及损耗,周边场地条件、环境限制等施工中各种不利因素导致的降效损失、二次运输等增加的费用。10.4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为达到其承诺的工程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及安全目标所发生的相应费用,因其承诺标准高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标准而引起的任何增加费用,招标人不对此另行计价支付。10.5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招标文件及当地管理部门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完成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和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各项费用。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0.6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

15、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将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在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该项价款。10.7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序号、编码、名称、特征、单位、数量,除非招标人以修改通知的形式变更外,各投标人不得更改。10.8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0.9投标报价中的混凝土项目,必须按市建委关于禁止在城

16、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宜市建2006138号)文件规定采用预伴混凝土进行报价。10.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自行考虑地基与基础施工对原有临近的、地上地下的建、构筑物及管线的破坏损失风险,市场物价风险(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按相应条款执行)、固定单价不变风险(含工期延迟、工程变更增减等)、土石方实际运距与工程量清单、投标的差异风险、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风险、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不予调整。(发包人监购材料除外)。10.11本工程所有安全文明施工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农民工工伤保险、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服务费等费用均由承包人缴纳,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并按有关规定计入总报价中。10.12投标人应

17、根据企业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企业定额或参照工程消耗量定额、市场价格,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必须与施工方案相结合,不应脱离施工方案进行报价。10.13检验试验费计入材料价格中。检验试验费不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及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但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将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测方案按规定程序报监理、发包人审批。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检验试验结果不合

18、格,而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费用由施工企业承担。10.14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严格执行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鄂建文2008216号)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费用,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降低费用标准。10.15建筑装饰分部及建筑水、电安装等分部中除材料暂估价表中的材料价格按照材料暂估价格报价外,投标人应在满足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的前提条件下,其他主材按行业的中等档次考虑,并依据投标单位自行选定的材料采购品牌进行报价,并在材料价格表中注明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等,若未注明,发包人有权指定中标人采购任何生产厂家、品牌的材料,其单价不作调整;一旦中标,中标人将按自行承诺

19、的品牌或不低于承诺品牌质量进行采购,但自行承诺的生产厂家、品牌的材料低于中等档次,发包人有权指定中标人采购任何生产厂家、品牌的材料,其单价不作调整。10.1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不可竞争费用应严格执行有关费用标准,不得降低标准进行竞标。不可竞争费用包括:税金(3.41%);应缴纳的各项规费;招标文件中明确的由建设单位暂定的部分材料价格及暂列金额;安全文明施工费法规规章、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可竞争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综合费(施工管理费等);利润;工程特殊费。10.17投标报价编制完成后,应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和编制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

20、)的执业专用章。10.18投标报价必须使用符合宜昌市数据接口标准的计价软件经典清单V6.1.001(宜昌专用版)进行报价,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与投标文件书面清单报价完全一致的清单报价电子标书(电子标书要求为刻录的光盘,一正二副共叁份),用档案袋密封后注明投标人名称及工程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光盘刻录内容必须包括计价软件生成的源格式文件、MDB格式文件、接口生成的评标文件。10.19在评标过程中,当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与提交的书面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不一致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进行书面询标。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须在一小时内重新提交与原书面工程量清单报价完全一致的电子标书,

21、否则作废标处理。10.20材料暂估单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除非招标人以修改通知的形式变更外,各投标人不得更改。10.21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10.21.1招标文件及其所附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拟签订的合同条款。10.21.2本项目施工图。10.21.3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0.21.4参照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消耗量定额或投标单位的企业定额。10.21.5投标报价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可实行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自定、价格自选,全面竞争、自主报价。10.22分包10.22.1按国家相关规定允许劳务分包。10.22.2网络通讯工程由发包人按相关合作协议指定分包。10

22、.22.3其它不允许分包。10.23本工程水电价格,水价按3.17元/m3,电价格按1.24元/度。在工程正式移交并投入使用之前的水电费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11.工程量清单11.1程量清单编制的基本依据是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施工现场条件和工程具体情况。12.拦标价12.1本招标项目拦标价,作为招标人期望的最高限价在开标时公布。由招标人具备相关资格人员编制,采用与投标报价一致的编制依据及计价方法,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反映市场平均水平的控制价。12.2拦标价编

23、制完成后,应当由编制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招标人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椭圆章),否则无效。12.3开标时,当投标报价低于拦标价的投标报价数量少于投标人总数三分之一时,则评标中止。将由评标委员会审核,或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由其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并以审核后的价格作为招标控制价使用,恢复评标。12.4拦标价应一式三份(附电子光盘),应在投标截止的同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拦标价未能及时报送备案的,拦标价作废。四、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13.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及货币13.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应使用汉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24、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13.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3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4.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二部分组成,均为明标。14.2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附件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回执单(2)资格审查资料A、资格审查申请书及附表附表1、投标人一般情况附表2、近三年工程营业额数据表附表3、近三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附表4、财务状况表附表5、房屋建筑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附表6、其他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交的资料B、营业资质证

25、书C、法人营业执照D、安全生产许可证E、外来企业备案证F、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证明G、项目负责人情况(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业绩)H、技术负责人情况(职称证、聘用合同、业绩)I、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情况K、企业相似工程业绩L、辅助资料表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简历表表2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表3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表4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表5 投标人(企业)业绩表表6 劳动力计划表表7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3)投标报价部分一、投标总价 二、总说明三、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四、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五、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七、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

26、析表 八、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九、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十、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十一、暂列金额明细表 十二、材料暂估单价表 十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十四、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 十五、材料价格表十六、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14.3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确保基础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及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2)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3)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及进场计划;(4)劳动力安排计划;(5)主要材料投入计划安排;(6)确保工程工期、质量及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7)确保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技术组织措施;(8)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

27、(9)季节性施工措施;(10)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平面图、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及网络图。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用本须知第8款的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农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打印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回执单(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投标人需将投标保证金缴

28、纳成功回执单装入商务标书中。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16.3对非中标候选单位,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综合招投标中心将通过综合招投标中心设立的投标保证金专户,将其投标保证金转帐至投标人设立的网银帐户。16.4对中标候选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转为不出借资质的承诺保证金,承诺保证金须经招标人核实进场人员后方可退还。如发现进场人员与中标项目部人员不符,有借资质挂靠嫌疑的,一经查实,即解除合同,其承诺保证金不予退还,转入招标人账户。16.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6.4款

29、规定修正报价;(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中标人对评标质询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作出承诺。16.6投标人涉嫌有违规行为,在调查处理期间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16.7招标项目有投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中标公示期内书面通知综合招投标中心,待投诉处理完毕后方可退还。16.8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利息。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19项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30、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本工程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采用胶包装订方式)。17.2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7.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8.1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可将投标文件统一密封或将

31、正本和每份副本分别密封,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18.2标志:投标人应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19.投标截止19.1投标人应在前附表中第20项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及按要求应提交的相关证明原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收到的日期和时间作书面记录。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所提供证明资料原件的清单一份当场验证并提交给招标人,同时投标文件中需另附一份与核查原件相一致的复印件。原件在开标核查完毕后5日内退还给投标人。19.2投标人未按规定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

32、交易()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工本费后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9.3招标人可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19.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19.5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20.2投标人的修改

33、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17、18款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0.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五、开 标21.开标21.1招标人按前附表第21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公开开标,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应同时携身份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必须为第二代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21.2开标时,由招标人及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21.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21.4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21.5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投标人未按要求准时参加招标会的或投标书逾期送达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六、评 标22.评标委员会与评标保密2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

35、人依法组建,所有评委均由市综合招投标中心评委库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含5人),负责评标活动。由评委推举产生评标组长,评标组长与其他评委具有同等表决权。22.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工作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2.3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2.4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2.5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

36、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3.评标办法和程序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评标程序分为评标前的准备、资格后审、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应依序开展评审工作。24.评标前的准备24.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了解工程概况,并熟悉招标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和招标的目标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同时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应考虑的相关因素要充分掌握。25.资格后审25.1资格后审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按照招标文件

37、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要求,各标段资格审查条件主要包括:(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副本原件)(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原件)(4)投标人应具备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出具的有效备案手续;且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须提供原件)(5)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8、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投标单位,并且必须是在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须提供原件)2008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类似工程(指框架结构、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施工管理任务,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如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要求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6)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是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须提供职称证原件),专业为建筑工程(建造师证或职称证上任一证上有均可)。(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各1人,

39、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且拟承担岗位与“建筑行业基本信息查询系统”的信息一致;(8)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200万元流动资金用于本工程的信贷证明;(证明必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支行及以上级别出具的有效信贷证明,存款证明为无效证明,须提供原件)(9)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严重违约等失信行为。(须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无效,出具证明的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之后)(10)投标单位业绩要求:2008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完成施工建筑面积达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

40、建筑工程。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如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要求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二个标段投标,但须承诺若成为两个标段的得分最高者,只保留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若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者,将废标并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提供相关证据备案。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25.2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后审时,应登录宜昌市建设网-建筑管理

41、-“建筑行业基本信息查询系统”,对照投标人提交的相应原件进行对比核查,如发现与“建筑行业基本信息查询系统”备案信息不符且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2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证件如因遗失、年检或办理等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以及法人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不能提供原件理由的证明原件,且证明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未合理说明理由的证明无效。25.4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后审时,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

42、准和办法。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25.5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必要时可按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核实,或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查询及澄清结果将作为审查的依据。25.6 若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者,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25.7只有通过全部资格审查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可进入下一个评标阶段。26.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6.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具体包括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以及投标报价的修正。26.2.符合性评审26.2.1符合性

43、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有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废标处理:(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回执单一并装入商务标中);(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或有委托代理人签章而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导致无法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审的;(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工

44、程项目工期、质量、安全承诺及经济处罚措施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的;(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报价有效的;(7)投标总报价高于拦标价或审定后拦标价的;(8)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数量和计量单位进行改动且对计价产生影响的;(9)投标报价中出现任何费率为负或负报价的;(10)投标报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未按规定标准计取的;(11)未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暂估价或预留金编制报价的;(12)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内容有明显雷同的且有如下情形的,有串通投标嫌疑,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属实的:几家投标单位标书编制内容相同;几家投标人标书类似,特别是编制风格,可找出几个关键相同点;总报价不一致,但编制的报价预算资料大体相同,以及材料价格取定相同;几个标书同时多次(3次及3次以上)出现相同的错误;不同投标人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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