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临江河道推行“河长制”管理的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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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萧临管201369号关于在临江河道推行“河长制”管理的实施方案各局室(街道),农一农二总场、投资公司,各村(社区),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浙江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推进清水治污行动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和提升园区水环境质量,营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现代化宜居宜业宜游临江新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争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根据关于在全区开展“清水治污”专项整治的通知(萧委办发20137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临江实际,现就在临江河道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实

2、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经济高端、城市智慧、生态优美、城乡一体、文明幸福的美丽萧山为总要求,按照“源头治水、联动治水、科学治水” 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考核”的原则,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统筹实施园区水环境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清水与清岸相结合、建设与管控相结合的河长制管理工作,加强在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遏制水污染、重建水生态等方面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健全管理体制,强化工作举措,落实河长制管理责任,努力从根本上提升和改善园区水环境质量。二、基本原则标本兼治,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系统推进,分步实施,在着力解决当前影响水环境突出问题的

3、基础上,更加注重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牢牢把握“治水先治污”的根本策略,加大排污口封堵力度,加快截污纳管建设,“零容忍”工业排污,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减控生活污染,切实控污减排,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水环境的各种问题。综合治理,建设与管控相结合。把科学治水理念贯穿于水环境治理的各个环节,综合运用水环境治理的新技术和行之有效的新举措,加大综合整治建设和管控力度,统筹运用护岸、疏浚、清障、保洁、绿化、调水配水、生态修复等综合措施,建管并重,依法行政,切实改善和提升园区内江河、湖泊、溪流等水质、水秩序、水生态。统筹兼顾,清水与清岸相结合。坚持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以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着力构建优美农村生态环境

4、。健全完善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建立健全以园区“最清洁城乡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农一农二总场、各行政村(社区)为主体,建设、经发、社发等部门参与的集河道、道路、集镇、农村保洁于一体的长效保洁机制,实现“水陆同保洁、责任一体化”的目标。属地管理,区块与条段相结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园区各部门,农一农二总场、各行政村(社区)在治水工程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切实履行治水工程各项建管职能,确保履责到位。同时,兼顾河道上下游、左右岸,统筹协调整条河道的综合治水,确保区块与条段的有机结合,全面推进。三、工作目标实施范围为临江区域内区、街道、场村级河道。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5、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建立起由管委会全体区管干部担任相应河道“河长”,各局室(科室)担任河长单位,管委会、农场、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的“河长制”管理网络,根据联系、包干河道的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属地开展推动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违章清理、河道疏浚、河岸绿化、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以区级骨干河道水环境面貌、水质的持续改善,带动提升临江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成效和水平。到2013年年底实现全园区河道“河长制”全覆盖,2014年起实行“河长制”考核。四、职责分工(一)“河长”的设置和职责根据区、街道、场村级河道的性质,分别确定区级重要河道、街

6、道、场村级河道的“河长”。区级重要河道、区级其他河道及镇村级河道的“河长”是所联系、包干河道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担负对属地河道治理工作责任主体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推动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违章清理、河道疏浚、河岸绿化、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工作,“河长”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副河长”单位具体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属地“河长”负责河道的日常巡查管理、宣传引导工作。(二)相关部门科室职责园区各有关部门在园区“清水治污”领导小组农村河道治理组的组织协调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动治水工程和“河长制”管理工作的落实。社会事务科:负责园区“最清洁城乡

7、”工程的牵头协调,并将河道保洁等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园区“最清洁城乡”工程内容,做好治水工程、“河长制 ”等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及时收集处置市场垃圾,加强对市场经营户的宣传教育,杜绝向河道倾倒垃圾;加强对路边、水边、村边生活垃圾等污染监督检查;推进农村改厕和无害化户厕的改造工作。负责河长制管理考核工作中群众满意度测评。纪检监察科:督促农一农二总场、各行政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做好治水工程和”河长制”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责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园区效能督查。综治民政科:负责打击各类污染水体、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对于行政、刑事事件及时移送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加强农贸市场管

8、理。招商一科二科: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把好项目准入关。企业管理科: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制订落后产能关停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环保能源科:负责编制工业水污染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污染源执法监督和水质监测工作,牵头做好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做好河道交接断面水质监测点水质监测。农业与旅游管理科:负责园区河道的整治、保洁和日常监管;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和“农家乐”休闲旅游项目的监管、指导;负责农业种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建设与土地管理科及规划科:编制园区河道治水工程方案并组织实施,规划落实河道疏浚堆土

9、场地,确保疏浚清淤工作的正常开展;负责治水工程中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及涉河农村集体土地违规用地的依法查处;负责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工作。财政预算科、金融审计科:负责落实治水工程、“河长制”管理所需的财政资金保障。总工会: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加强对“河长制”管理工作中的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卫生意识。团工委:指导青年志愿者协助做好“河长制”管理工作,加强宣传和引导。街道妇联:负责“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指导巾帼志愿者配合做好“河长制”管理工作,加强宣传和引导。属地农场、村(社区):根据“河长制”工作要求,具体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负责属地河道的日常巡查管理、宣传引导工作。五、实施步

10、骤(一)制定方案。2013年 10 月上旬,下发推行“河长制”管理的实施方案,确定园区河道河长制管理分工,10月中旬,各部门,农一农二总场、各行政村(社区)制定完成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确定辖区内区、镇村级河道河长制管理分工,抄送园区“清水治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具体分工见附件)。(二)宣传发动。2013年10月至11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媒体全面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管理的重大意义,通过公示牌等形式公开每条河道的“河长”、“副河长”和“河长”单位等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开展园区各部门,农一农二总场、行政村(社区)两级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副河长”和“

11、河长”单位的工作职责,部署年度“河长制”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明确相关要求。(三)实施管理。2013年11月起,同步启动园区各部门,农一农二总场、行政村(社区)二级“河长制”管理,各级“河长”、“副河长”和“河长”单位履行所联系、包干河道水污染防治的管理职责,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根据“河长制”管理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河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到2015年底,初步达到实施“河长制”管理的工作目标。六、工作内容(一)摸清河道基本情况。了解河道淤积情况、水环境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开展河道排污口等污染源的排摸工作,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

12、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一河一档”。及时掌握群众举报、水质考核、河道挂牌督办整改等工作信息,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落实河道治理措施。研究确定联系、包干河道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一河一策”。指导督促属地责任主体采取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控源截污纳管、改善河道面貌的要求,以入河排污口治理为工作核心环节,由河及岸,追溯源头,倒推产业准入、转型升级、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等各项治理工作前道环节;按照河道“三清”(清水面、清河岸、清淤泥)要求,着力推进河道疏浚和长效保洁工作,加强河道绿化及管护,在有条件的河道逐步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三)督促问题河道整改。建立

13、现场巡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横向和纵向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舆论宣传、河道信息、水质监测、环保执法、项目安排、技术支撑、资金筹措等方面提供有效服务,切实帮助属地责任主体解决实际困难。(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督促属地责任主体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积极开展河道保洁、河道疏浚、绿化养护、渔业资源管理等水生态修复措施,强化河道保护和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督促属地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河道、河岸保洁质量的监督和考核,完善对沿岸新增排污口“早发现、早处置、早封堵”的工作机制。(五)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农一农二总场、各村(

14、社区)属地“河长”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负起属地河道的巡查管理职责、做好日常宣传和引导工作。要组织农一农二总场、各行政村(社区)班子成员、村级水务员等对流经本村的河道开展好日常巡查,并认真做好台账记录。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并报告当地“河长”单位。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河长制”管理工作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园区“清水治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园区农村河道治理组,具体负责“河长制”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园区各部门,农一农二总场、各行政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治水工作落到实处。(二)

15、凝聚工作合力。园区“清水治污”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水环境治理综合规划、政策制定、协调管理和监督考核等职责,制定河长制年度工作目标,组织开展年度考核等。园区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河长”、“副河长”和“河长”单位要认真履行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的工作职责,按照河道水质改善目标,建立定期通报和会商等工作机制,明确治理工作各环节的任务。要积极发挥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动员和带领属地干部群众齐心协力,明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合力治水的工作氛围,发挥“治理一河、造福一方”的工作成效。要创造性地开展“河长制”管理的各项

16、工作,积极探索和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不断丰富和完善“河长制”管理的内容和方法。其他各级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形成园区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群众监督、社会参与的治水新格局。(三)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在治水工程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治水工程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设立“河长制”管理财政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治水工程各项建设项目的推进和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积极引导社会各类资金和力量投入治水工程,鼓励符合条件的融资公司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治水工程。(四)强化考核

17、督查。园区农村河道治理组牵头定期对园区河流交接断面、河道水质进行考核,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建立重点挂牌督查制度,对严重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对水环境的专项督查。实行以河流为单位、以“河长”为对象的“河长制”年度目标考核。开展评优评先,对治水工程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实行行政约谈、通报等措施,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失误或者执行不力,造成影响的,实行效能责任追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五)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水环境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的知情平台,建立群众性志愿组织,畅通公众参与的监督渠道,将群众的参与扩展到水环境治理的各个方面,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持续开展声势浩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坚决抵制破坏水环境、浪费水资源的行为,积极倡导有益于水环境保护的文明生活方式,让广大群众成为水环境问题的监督者、水环境保护的参与者、水环境变好的见证者。 附件:园区重要河道河长制管理分工表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11月1日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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