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施工合同0908(商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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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恒祺置业有限公司恒祺克拉公馆消防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 范 文 本)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二零一一年九月目 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第一部分 协议书 -3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省略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5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15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16附件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17附件4:项目综合管理办法-23 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浙江恒祺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浙江振大实业建设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

2、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恒祺克拉公馆消防系统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三里亭原蔬菜批发市场 工程内容:施工图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消防安装工程(包括:火灾报警及联动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清单分为1#、2#、3#、4#楼及地下室消防工程),消防投标报价书中约定明确的其他事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图招标范围内的消防安装工程(含火灾报警及联动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答疑及询标承诺等为准。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20 年 月 日

3、(以实际竣工报告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00 天,是总承包工期的日历天数。消防工期与总包工期同步完成。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争创“优质样板”工程。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叁佰伍拾万元整 元(人民币)¥: 3500000元(不含总包配合费),总包配合费的计取,按询标承诺第19条履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消防安装工程施工任务。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 施工招标文件、询标承诺、中标通知书、最终报价承诺、承诺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施

4、工图纸(7)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11年 9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杭州市新塘路58号新传煤产业大厦22楼浙江恒祺置业有限公司。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 后生效。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电话

5、: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省略)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最终报价承诺、承诺书、询标承诺、招标文件及答疑、材料品牌指定、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与有关技术文件、 施工图纸、投标报价预算书、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其它文件 。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

6、民共和国招标法、建设质量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省市有关规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3.3.1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施工图进行验收,建设部颁发的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不提供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双方另行商定 。 4、 图纸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正式签订7天内提供三套。承包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复印或加晒,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竣工验收前发包人另提供5套施工图做竣工图使用。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转借、复印等。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费用 。 二、双方

7、一般权利和义务5、 工程师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宣闻浪 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5.2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详见工程监理合同执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外,凡涉及到需要追加合同价款和需要增加费用的工程联系单,应事先与发包人工程师协商,取得发包人同意后,监理工程师方可签认,事先签认的不能作为结算依据。批准确认必须三方签字、盖章。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鲍建国 职务: 工程部经理 职权:负责现场全过程管理,具体包括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涉及工程进度、变更签证等按照建设单位相关流程办理。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

8、 。 7、项目经理姓名: 章建山 职务: 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 已具备施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由总承包人提供水、电接口,本专业工程承包人负责计量表的安装并承担费用与总包协商解决。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开通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按主体施工同步,满足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 。 (5)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9、合同签订7天内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6)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按杭州市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7)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按双方约定执行 。 (8)总承包人为本专业工程承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提供分包工程需要的水电接口、安全护栏、消防器材、垂直运输及脚手架费用,负责与施工有关的土建部分的填塞、浇注;提供临设搭设位置及材料堆放位置,施工中提供必需的轴线尺寸和标高。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负责承包范围内消防验收的有关事项,费用已含入合同总价,确保消防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

10、约定时间的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时间: /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周工程监理例会前一天提交周工作计划和工作汇报;每月25日提供下月计划及本月工程进度工程量报表。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按通用条款9.1条第(3)款 。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执行杭州市“双标化”标准和相关规定要求 。 (6)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按通用条 款9.1条第(6)款。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

11、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按通用条 款9.1条第(7)款 。 (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杭州市有关文明施工和标化工地的要求执行。确保“优质样板”工地现场管理目标。(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7天提供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接到承包人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后五日内确认。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按发包人统一确认施工进度计划履行。13、工期延误: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

12、他情况:如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时间按时开工,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工期顺延、但费用不增 。 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主体进度要求分别进行中间验收。19、工程试车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 施工范围内的调试、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五、安全施工安全施工:承包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一条、四十四条、四十五条、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五十一条执行,并由承包人承担费用。文明施工:确保按杭州市“优质样板工程”标准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

13、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含招标文件明确约定内容、询标承诺等相关招标事项资料、设备、主材价格均实行闭口包干不予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因素已包括在投标总价内。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设计变更;、符合合同约定的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和文件;、暂定价;、工程量清单调整:如误差在1%范围内不作调整,超出1%,则超出部分作相应调整(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与发包人核对完毕,逾期视中标人全部认可招标时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以上4项内容发生时允许调整合同价款。 具体调整方法如下:工程设计联系单:工程设计联系单由设计院、发包人出联系单,其它

14、变更的联系单内容等,必须经设计、监理、发包人确认,工程联系单的变更内容必须经发包人确认并签字盖章方为有效。设计变更及有关联系单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调整,投标报价有的,按投标价;原投标报价中无相应的单价,按投标报价类似的相应单价同口径计算,工程量增减调整同比例下浮优惠调整。暂定价调整:如有暂定价按该条款约定履行,(1)、材料及设备暂定价仅调整材料、设备价格,其他内容不予调整,具体如下:材料及设备的签证价与暂定价之差计补差价;(2)、当承包人对暂定价未按设定的暂定价报价时,按以下方法调整:投标报价低于设定的暂定价时,按设定的暂定价为基数进行调整;当承包人的暂定价材料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暂定价时,按发包人

15、签证的价格进行调整;(3)、如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内容执行,发包人有权终止结算,所造成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无。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无。 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一次性包干(不作调整) 。24、工程预付款(无)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工程进度款付款申请及相关结算资料应于每月25日提交监理单位审核,报审核完毕后再由发包人审批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26.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予埋阶段付款形式:A、0.000以下基础完成按实际工作量的

16、70%支付一次;B、主体结构结顶后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0%再支付一次; . 主体结构结顶后按当月完成工作量的70%支付,所报工作量须经监理、项目工程部、预算主管(分专业)初审后,送公司经营预算部审定;要求在每个月25日上报,次月5日之前支付;如有甲供材料,则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全额扣回;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造价的85%, 余款待竣工结算审计定案报告确认后30天内支付至结算造价的95%,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设计变更及工程联系单增减引起的造价变更不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待审计确认后一并支付。 26.2合同价款确定: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后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17、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的计算规则为依据。规定的计量单位和计算规则进行工程量审核,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提交给招标人,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审核后确定最终工程量,并按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核对调整后的工程造价作为合同价款支付依据。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无 ;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

18、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27.5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 。 28、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执行;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28.2 除甲供材料、设备外,其余材料设备均由承包方采购,但承包方应在施工前向发包方、监理方提供主要材料的样品、品牌、产地、检验报告等有关书面资料,经发包方认可后方能投入使用,乙供材料、设备未经监理方、发包人确认就擅自进场使用,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方有进一步处罚的权力。28.3 对甲定乙供的材

19、料设备采购,当发包方确认价格及质量合格后,因经济原因承包方不履行订货合同,逾期不付款的,发包人有权直接支付,并从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甲定乙供材料按发包人确定的价格承包人收取10%综合费用(含税),不进直接费。28.4 由承包人采购需经业主认可的材料品牌(询标承诺品牌),承包人应在图纸会审后的15天内提供进场计划清单(含品种、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并在这些材料、设备需进场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会同监理方落实实施。八、工程变更:31.1凡是对施工图纸的任何改变,均属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院、发包人出联系单。承包人不得对设计进行变更,若擅自变更,发包方除责令承包方

20、恢复原貌外,还将追究其责任,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给与赔偿。因工程设计变更增减造价进入结算款,不追加合同款,不进入进度款支付。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之日前7天,提供5套完整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竣工验收之日起28天内提供完整竣工结算资料报送发包人。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和总包同步33、竣工结算通用条款33.1、33.2、33.3修改为: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贰份报送发包人,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

21、计。咨询服务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文件浙价服200984号执行。审计咨询费核增核减由承包人承担,审计咨询费在工程尾款结算时根据审计效益扣除该项费用。33.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贰份,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33.3审计定案报告确认后,双方一个月内根据审计定案表结算工程款项和尾款(扣除质保金、各项违约金、甲供材料款等应当扣除的款项)。质保金为结算价款的5。 34、质量保修 本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家规定,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房

22、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按规定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条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期延误处罚按本条款13.2、13.3条执行。由于设计变更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可予以延长但延期费用不予增加。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施工范围内的消防质量验收不能一次性达到协议书

23、约定质量标准的,承包人除负责修复更换达到协议书约定标准外,扣罚结算总价的3。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节点分别执行扣除。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按本合同实际竣工日,乙方逾期完工,每逾期一天,按每天2000元支付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总体验收不能达到合格工程,则扣除工程总价的3%;若施工范围内的消防工程因乙方原因不能一次性检测合格,造成影响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则扣除工程总价的3%;承包人必须投入足够并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施工队伍。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承包人的现场管理班子及施工队伍的素质、力量和机械设备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整、充

24、实施工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否则罚没人员、设备到位率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本工程按照杭州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标准要求施工并达到此项标准,未达到此标准,罚没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70%。若在施工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扣罚全部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责任人相应责任。由此引起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方如果延误工期达到一个月之久,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相应履约金,还将追究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37、争议37.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一致时,约定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签署地为 江干区 。十一、其他

25、38、工程分包38.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39、不可抗力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停电、限电、停水不作为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40、保险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由发包人自行解决。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执行通用条款。 (2)承包人投保内容:1、承包人必须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从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享受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是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施工管理的人员;2、承包人尚未竣工移交的在建工程、自身的财产及施工现场内的自身员工的人身伤害及财产,从事危险作业员工的意

26、外伤害,第三人人身伤害及财产、项目工程保险、民工工资保证金、(社会保障费、定额测定费、住房公积金)。其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41、 担保41.6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承包人按招标询标文件约定条款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造价5%,共计费用为¥17.5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伍仟元整。46、 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47、补充条款 (1)为适应发包人各项管理制度

27、需要,对于联系单费用签证应按发包人有关程序规定办理,发包人在14天内审批完毕,承包人不得以联系单签证为借口随意停工。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发包人同意除外)否则停工一天按工期逾期一天处理,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若有),统一由承包人免费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当而引起的材料破坏或破损由承包人承担损失。(3)材料质量保证:双方必须对各自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复试报告。任何一方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均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要求复验方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材料采购方承担。(4)项目经理为章建山、技术负责人杨

28、中南。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应定员定岗,并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人员进行考勤,发包人进行抽查,发现一次未到岗罚款200元/人次。机械设备的到位率100%;机械设备未全部到位发包人将视情况进行扣罚,直至扣罚人员、设备到位率履约保证金的50。对主要管理人员,若各方面工作无法达到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项目经理要求到岗率不得低于80%(按每月30天计算)。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和投标时所报一致,否则发包人将按规定处罚,直至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5)本工程工期要求: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必须符合总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节点。影响总包节点工期,每逾期一天罚款2000元

29、;不能按约定工期通过竣工验收,扣除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同时每逾期一天罚款2000元,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工期及经济损失。(6)由于工程施工引起的周边环境、居民纠纷等问题,由承包人全面负责解决,并承担费用。(7)工程竣工结算时若审计单位核减额超过承包人送审额的5,本专业工程竣工结算核增核减部分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本专业工程纳入总承包人的管理,本专业工程承包人应与总承包人签订协调配合管理协议书,对各自投标承诺的条件和工作程序相互进行衔接配合,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本专业工程承包人需按规定向总承包人缴纳有关配合及管理费用,并由发包人在结算时代扣代缴经商议确认。(9)1、2号楼0.000以

30、下消防电的预埋及消防水的预留孔洞已由总包单位完成,与此相关的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核对时予以扣除,因预埋管堵塞、预留孔洞埋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所引的工程费用均由建安总承包人承担。十二、其他要求1、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发包人与承包人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项目综合管理办法和三方责任协议书。2、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并在签订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前,支付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缴存至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作为放弃中标资格处理,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31、偿。3、工程量清单漏项的工程量及单价确定: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有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经核对后,按照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调整,单价按投标价不变。无投标报价材料,按发包人确认并签证的价格计算。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水由承包人自行与总包方协商处理。5、在施工期间,由于承包方对工期,质量造成失控局面,发包方有权调整承包范围。6、工程竣工后在 7 天内应做好场内清理工作,并撤离施工现场,逾期未能撤离从而影响发包人下一步工作安排的,发包人有权进行处理,且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如产生费用,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该费用。7、本工程因施工场地狭窄,临时设施及材料的堆放必须服从发包人和总包方的统

32、一管理,设备、材料二次搬运费应包含在总价内。8、本工程总承包配合管理费按3%计,配合费的计取,按询标承诺第19条履行。同时必须无条件服从总包方、监理方、发包人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全方面的管理。9、本工程施工场地及临时道路:投标方应进行现场踏勘,场地和道路以踏勘时的现状为准,所有涉及场地堆放均需得到发包人及总包方同意。10、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需经设计部门同意,业主和监理代表共同确认。变更设计后实物工程量增减,按招标文件确定的结算办法进行,凡擅自先行变更,事后证求设计部门、业主和监理代表鉴证的,一律不予认可。11、根据本项目工程进度的工期及计划表,要求对施工总进度的配合进行承诺,

33、对土建、安装的配合要求详细说明。12、技术服务费(系统调试费)在工程量清单中单列报价并计入总价(未列入视为优惠),不列入综合单价。13、凿、预留洞口的修边补烂工作由承包方负责。14、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原则:按浙地税函2004436号文件执行。 15、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交纳基数为中标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在施工过程中如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6、履约保证金包括质量保证金40%,进度保证金30%,现场文明施工15%,项目班子10%,现场配合5%。如承包人不能按投标承诺和合同要求履约,发包人将有权扣除相应约定事项比例的履约保证

34、金。履约保证金达到以下标准方可退还:退还比率形象进度质量保证金40%进度30%文明施工15%项目班子10%施工配合5%0.0002525主体252550完工5050100100与物业交房验收完成50注:在履约过程中,承包人如在上述五个方面出现违约,发包人有权依据合同要求直接在上述保证金中酌情给以罚没;工程交付使用后,经与物管移交和确认全部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城建档案归档要求。达到以上标准发包人在玖拾天内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无息)。17、为适应发包人各项管理制度需要,对于联系单费用签证应按发包人有关程序规定办理,承包人不得以联系单签证为借口随意停工。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发包人

35、同意除外)否则停工一天按工期逾期一天处理,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8、材料质量保证:双方必须对各自采购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试验报告、复试报告。任何一方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均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其相关费用由要求复验方支付,复验不合格其经济损失及复验费用由材料采购方承担。19、本工程工期要求: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必须符合总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要求。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不能按约定工期完成,不能按约定工期通过竣工验收,扣除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同时每逾期一天罚款2000元,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工期及经济损失。20、本工程主要材料设备材料乙方均需提供样品、产品合格

36、证、检测报告,并经发包人认定型号、规格、厂家后方可用于本工程。主要产品必须由发包方认质审批确定,认价主要材料及设备品牌必须执行招标时确定的品牌。若发包人根据楼盘需求,楼盘的品质要求,发包人有权对主要材料及设备品牌进行调整。如:报警系统、水泵、电线电缆、消防箱、配电箱等。21、在施工承包期内实行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验收、文明施工,施工人员的安全等全部由承包人负责管理。22、项目经理到位率由发包人现场管理工程部、监理公司负责考核。 23、本合同条款未详尽之处由工程监理例会纪要及其它书面文件约定。24、消防检测费,根据招标疑问答复第14条执行,该项目的检测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不予计取。25、

37、若有暂按品牌材料及设备,材料设备品牌变更,必须经发包人签证审批确定并作为结算依据。26、承包人与发包人项目工程部签订的项目综合管理办法补充协议书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项目综合管理办法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结构层数跨度设备安装内容工程造价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恒祺克拉公馆消防工程350万元(不含总包配合费)以开工报告为准与总包同步完成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 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1详见招标文件约定按工程进度2详见招标文件约定按工程进度3详见招标文件约定按工程进度4详见招标文件约定按工程进度5详见招标文件约定按工程进度6详见招标文件约定按工程进度7详见招标文件约定按工程进度8详见招标文件约定按工程进度9详见招标文件约定按工程进度101112131415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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