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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费改革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影响调查XX年9月 XX年,我县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行了农村税费改革。我县税费改革前XX年农民税费负担为7260万元,人均为63.60元,税费改革后XX年农业税为2677万元,人均为23.45元,减负率为63.1%。这次税费改革,对于发展农村经济、稳定农村改革、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绝大多数农户在税费改革中受益。但税费改革后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特别是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税费改革给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带来的问题及成因 (一)农村基层政权运转困难。税费改革往往导致乡村可用财力进一步减少,乡村组织的运转困难明显增大。 乡村财力存在缺口,村委会基
2、本开支难以维持。目前一个村的基本开支项目有办公经费、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等。税费改革前,这些费用主要靠村提留来支付,税费改革后村级收入大幅度减少。我县税改前XX年全县村级“三提”收入共1113万元,税改后XX年新的农业税附加只有441万元,减少幅度为60.4,平均每个村减少收入8125元。现在大些的村的农业税附加有1万元左右,多数村只有几千元,一些计税面积较少的村,农业附加税很低,如清水乡最小的一个村河马村XX年农业税附加仅1975元。我们调查的水口乡税费改革后新的农业税附加只有4.68万元,而目前村级支出年需10.5万元,收支缺口达5.82万元。虽然个别村村级收支缺口可以从集体收入中解决,
3、但从大面上看,村级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绝大多数村并无集体收入来源,村级支出资金缺口将会无着落,这不仅导致村里贫困户生活无法保障,村级事务无人管理,还可能导致村民自治组织 村委会的名存实亡。 乡村债务负担沉重,缺乏有效的化解途径。目前乡村欠债问题突出,乡村债务是由历史原因造成的,是长期积累下来的,但是税费改革后这个问题突显出来。一些乡村逐年积累起来的债务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原本指望通过统筹和提留来维持周转并逐步得以消化,但农村税费改革后,统筹提留以及集资摊派全部取消,化解债务便成为了头等难事。据调查,清水乡累计负债额达 230万元,比全乡XX年的农业税及附加总和还要多;村一级也是如此,该乡7个村
4、,村村都负债,负债额超过60万元。税费改革导致农业附加税也相应减少,使得一些全靠附加税来维持正常运转的村级基层组织感到了困难,更不用说去偿还那些陈年旧帐。 (二)农村基层干部存在难癣难当、难留的“三难”问题。税费改革后,村级财务的缺口最终将大部分落到现任干部的工资上,村干部一年忙到头,有的只能拿到部分工资,有的甚至拿不到工资,严重挫伤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村干部待遇偏低。税费改革后,村组干部工资由收取农业税附加进行支付。我们调查了2个具有代表性的乡,较边远的票草乡村支书的年工资为1000人以上的村1600元,1000人以下的村1500元,村主任、村会计分别递减100元;在县城郊区的水口乡村干部工资是按天数计算,每天7元,XX人以上的村支书每月按24天计算,XX人以下的村支书每月按22天计算,村主任、村会计分别递减1天,也就是大村支书年工资为2016元,小村支书为1848元。显然,每年平均不足XX元的基层干部待遇相当低,平均每天报酬在5元左右,这对农村稍有能力和本事的人都缺乏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