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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名称:荔红路以西商住楼项目住宅楼(自编F-1F-5栋) 委托单位: 广州市信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二一四年八月项目名称:广州市信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荔红路以西商住楼项目住宅楼(自编F-1F-5栋)承担单位: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站长:梁汉超 项目负责:姚 芸报告编写:韦秋良签发: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负责单位)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公益大道府西一街6号电话:020-86970705传真:020-86970705邮编:510800报 告 编 制 说 明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2、规的要求,本站负责对广州市花都区排放污染物单位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2、 本报告只对来样或自采样负监测技术责任。对本报告若有疑问,请向监测站办公室查询。对监测结果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本报告10日内向办公室提出复测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对不可保存的样品以及超出保存期的样品,恕不受理。3、 本报告涂改无效,无报告编写者、签发者签字无效。4、 本报告无监测站业务专用章及计量章无效。5、 未经本站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本报告。广州市信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荔红路以西商住楼项目住宅楼(自编F-1F-5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1. 前言广州市信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荔红路以西商住楼项目住宅楼(自编
3、F-1F-5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荔红南路1号(东经:113.183748,北纬:23.376756),由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对其进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受广州市信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负责对荔红路以西商住楼项目住宅楼(自编F-1F-5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进行验收监测。我站监测人员于2014年8月份期间进行了现场监测,现制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2. 验收监测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4、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2.4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246号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2.5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荔红路以西商住楼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6 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文件花环监字2010第037号关于荔红路以西商住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7 广州市信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花都区环境监测站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委托书。3. 建设项目概况3.1 基本情况3.1.1建设规模广州市信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荔红路以西商住楼项目住宅楼(自编F-1F-5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荔红南路1号。该项目总用地面积75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554
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该项目规划建设5栋11层住宅楼(不含地下一层),住宅总套数226户,小区配套变电房、停车场、卫生站、肉菜市场等公共设施,由于肉菜市场尚未营业,营业后须另外办理竣工环保验收。3.2 主要设备400KW柴油发电机 1台。3.3 环境保护设施和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情况 3.3.1 废水该项目位于新华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排水按雨污分流排水体制设计和实施。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由于项目尚未正式交付使用,居民未入住,暂无法采集生活污水水样进行监测分析。3.3.2废气该项目废气主要为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由专
6、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3.3.3 噪声该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发电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减振、降噪等处理后,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该项目已委托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对室内声环境进行检测,监测报告内容见附件。4.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4.1 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址处建设。4.2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按该项目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轻到最低程度。重点要求如下:4.2.1按报告表中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做好该项目施工现场的环保工作,防止施工粉尘、噪声和污水等对周围环境
7、造成影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减轻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对居民正常作息造成影响。4.2.2建筑工程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规定。4.2.3小区应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国家认可的清洁能源;合理布局小区生活垃圾桶放置位置、垃圾房位置,避免臭气扰民;须采取除臭措施消除肉菜市场异味;小区发电机仅在市电停电时应急使用,发电机废气经净化处理达标后由内置烟道引至所在建筑物天面高空排放;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抽出后排入内置共用烟井至住宅楼楼顶排放;做
8、好地下停车场的通风排气设施,排风口避开人行道和居民楼等敏感点,减少废气污染;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标准。4.2.4小区排水系统须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卫生站医疗废水须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纳污管网送至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水污物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医疗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4.2.5项目产生的医疗垃圾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的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对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有医疗废物处
9、理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市政环卫部门作无害化处理,不得随处倾倒或焚烧。4.2.6发电机房、泵房、配电房等应独立设置、合理布局,防止振动、噪声污染扰民。应选用低噪声的工艺设备,各种声源须经减振、降噪处理后,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之2类标准。4. 3项目环保设施建成后,须向我局提出主体工程实物运行备案申请,经检查同意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试运行;项目自试运行之日起三个月内,报我局验收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发给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正式使用。4. 4本文为我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建设的依据。项目建设还须依法办理发改、国土、规划、建设、消防、工商
10、等有关部门相应的手续。 4. 5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5.1废气评价标准本次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GB20891-2007)第二时段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的严者,标准值见下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 (GB20891-2007)第二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
11、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的严者 监测因子二氧化硫(mg/m3)氮氧化物(g/kwh)颗粒物(g/kwh)执行标准5006.00.25.2 噪声评价标准本次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之2类标准。6. 验收监测内容6.1 废气监测6.1.1 监测点位、因子和频次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发电机废气发电机排气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1次6.1.2 监测分析方法项目监测方法方法来源二氧化硫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氮氧化物颗粒物6.2厂界噪声监测6.2.1 监测点位、因子和频次
12、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厂界噪声噪声源设4个监测点位等效声级dB(A)1次6.2.2 监测分析方法项目监测方法方法来源等效声级dB(A)仪器法GB12348-20086.3 监测分析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6.3.1验收监测中使用的布点、采样、分析测试方法,首先选择目前适用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分析方法、监测技术规范,其次是国家环保总局推荐的统一分析方法或试行分析方法以及有关规定等。6.3.2 本站已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并获得广东省优质实验室称号。6.3.3 参加验收工作的监测采样人员和分析测试人员均持有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监测资格证,持证上岗。6.3.4 验收监测工作中使用的监测仪器设备均符合国家有关产
13、品标准技术要求,并通过计量检定,在进入现场前对现场检测仪器及采样器进行校核。6.3.5 监测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本站质量手册进行。6.3.6 验收监测期间,经现场检查,确保该企业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负荷及污染物处理设施负荷均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6.3.7 验收监测的采样记录和分析测试结果,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三级审核。7. 验收监测结果和评价7.1本站监测人员于2014年8月对广州市信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荔红路以西商住楼项目住宅楼(自编F-1F-5栋)进行了现场监测、采样和实验室分析。验收监测期间,广州市信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荔红路以西商
14、住楼项目住宅楼(自编F-1F-5栋)运行正常,运行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7.2 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7.2.1 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监测点位二氧化硫(mg/m3)氮氧化物(g/kwh)颗粒物(g/kwh)400KW发电机排气筒85.21.6010.116 标准值5006.00.27.2.2 监测结果评价废气排放的监测因子浓度均达到该项目审批要求的验收监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GB20891-2007)第二时段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的严者的要求。7.3 厂界噪声
15、监测结果和评价7.3.1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监 测 地 点 和 编 号噪声级 Leq dB(A)标准 Leq dB(A)编号监 测 点 名 称昼 间夜 间昼 间夜 间1东面边界外1米57.6-60-2南面边界外1米57.1-60-3西面边界外1米58.2-60-4北面边界外1米58.9-60-7.3.2 监测结果评价厂界噪声排放达到该项目审批要求的验收监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之2类标准。8. 验收结论和建议8.1 监测结果讨论8.1.1 该项目废气排放的监测因子浓度均达到该项目审批要求的验收监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GB20891-2007)第二时段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的严者的要求。8.1.2 该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该项目审批要求的验收监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之2类标准。8.1.3 该建设项目基本达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要求。8.2 对委托方的建议8.2.1 接受当地环境监测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的不定期日常监测和管理,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便于环保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企业自身内部监督管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