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滨州港海港港区泊位工程第章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评报告.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2804314 上传时间:2023-02-25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9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滨州港海港港区泊位工程第章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评报告.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滨州港海港港区泊位工程第章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评报告.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滨州港海港港区泊位工程第章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评报告.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滨州港海港港区泊位工程第章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评报告.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滨州港海港港区泊位工程第章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评报告.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滨州港海港港区泊位工程第章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评报告.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滨州港海港港区泊位工程第章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评报告.doc(1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14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管理以保护环境为目标,清洁生产为手段,发展生产与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严格的环境管理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确保人们的生产和生活能健康、有序地进行,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环境监测是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行业了解并掌握排污状况和排污趋势的主要手段。监测数据是执行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进行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的依据。因此,应建立并完善环境监测制度。14.1 环境管理14.1.1 环境管理目的以贯彻“三同时”制度为建设指导思想,在拟建工程投产运行后,必须加强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使各种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有关排放

2、标准要求,从而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社会环境质量,使企业得以最优化发展。为此,本项目应当配备专门的环境管理及监测机构,并确定相应的职责,制定监测计划。14.1.2 环境管理机构14.1.2.1公司现有环保机构及运行现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管理和治理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通过管理可以防止新污染、促进治理、巩固和发挥治理效果。公司现有环保主管部门为环保质量办公室隶属于业务处,设有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环保质量管理员三名。负责公司的环境管理工作。14.1.2.2环境管理机构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组织制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体系。3.组

3、织制定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并负责环境保护统计和上报工作。4.制定企业环境管理办法、规章和制度,定期进行环保安全检查和召开有关会议,对职工,尤其是处于生产一线人员进行环保安全方面的培训、宣传,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5.领导并组织污染源调查和环境监测工作,掌握“三废”排放情况和“三废”处理情况,建立污染源排放、“三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数据。6.制定周密、具有可操作性的各种可能发生事故预防措施,应急计划和应急措施,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演练,配备各种必要的维护、抢修器材设备和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等。一旦发生事故,除保证能及时到位处理,保证及时联系、组织环境监测、事故原因调查分析

4、和处理工作外,还应尽早实施恢复补偿措施,认真总结事故经验教训,并将有关结果及时上报。7.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监督管理。8.监督检查环境保护专用设施的运行和维护。9.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技术档案。10.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和信息、技术交流活动。11.负责排污申报,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排污总量,申领排污许可证,申请排污口设置。14.1.3 施工期环境管理14.1.3.1工程“三同时”检查工程建设期间,应根据国家、山东省和滨州市各级环境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重点检查工程进展情况是否符合“三同时”原则,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按计划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14.1.3.2严

5、格督察,控制施工环境影响1.疏浚挖泥施工时是否按环保对策执行保护措施。2.建筑材料堆放、装卸、运输是否按对策措施要求落实。3.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是否依据有关法规控制噪声污染。4.建筑工地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是否进行妥善处置。5.根据交通部交环发2004314号文“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施工期环境监理制度。6.施工期监测制度是否落实等。14.1.3.3落实竣工后的环境恢复工程竣工后,有关的环境恢复监测和环境恢复计划要逐项加以落实。此外,施工单位应及时将工地建筑垃圾清除干净,建设单位应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处置和清运率达到100%要

6、求。14.1.4 运营期环境管理运营期的环境管理的重点是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和维护,日常的监测及污染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14.1.4.1港区环境管理1.加强对进出港区船舶的管理,严禁船舶随意向港区水域排放油污水、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应加强水面巡查,发现违章,应及时纠正,严肃处理。2.加强对港区油污水的管理。港区内严禁船舶排放机舱含油污污水。3.建设单位应与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船舶垃圾收集处理合同,严禁在港区内倾倒各类生活垃圾。4.加强对进出港船舶的交通管理,避免船舶碰撞、触礁,造成泄漏污染。5.加强水体监控和水质监测。14.1.4.2污染事故防范与应急处理1.联合相

7、关海事部门,建立有效的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并确保港区和航道在其控制范围之中。2.应建立一个有效的污染事故防范体系。建立起一套严格的日常的检查制度,有当班人员的自查,环保负责人的日查,各工段的月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安全环保监督部的季度检查和年度评估总结。3.对于可能发生突发性事故,如油料大量泄漏、火灾等情况,须建立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组织演练,并证明有效。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资源,应保证24h都有人值班,保证报警系统和通讯联络迅速、畅通,各种器材和交通工具可以随时到位。4.港区应配备围油栏、吸油毡、溢油分散剂等器材及应急船只,以便随时应对溢油事故。在海上溢油事故发生时,应及时赶赴现场,迅速

8、施放围油栏,防止溢油的扩散。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预案进行补救。同时迅速报警,请求港监、海政、消防等部门支援,协力施救,减少污染和损失。5.港区各生产和生活场所都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设置报警系统,一旦发生火灾可及时应对。情况紧急时,可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预案进行补救。同时迅速报警,请求消防、公安等部门支援,协力施救,减少污染和损失。6.污染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事后应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公司及省、市环境保护局,报告应归档。14.1.5 对重点环境保护目标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14.1.5.1对周围保护区的保护要求严格遵

9、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有关规定,施工期、运营期工作人员不得对工程周围保护区造成破坏。14.1.5.2对周边水域生态的保护严禁船舶向海水中排放废水、固体废物。施工期加强周边养殖区悬浮泥沙浓度监测,若养殖区浓度超标则停止施工,采取措施减少悬浮泥沙产生量。按照规定布设固定式围油栏,配备溢油应急设备,防范溢油扩散对周边水域生态保护目标产生影响。14.1.6 施工期环境监理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环发2004 314号)的要求,实施环境监理工作。 环境监理包括生态保护、污染物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的所有方面。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应作为工程监理

10、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工程监理体系统筹考虑,并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和监理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和目标任务。14.1.6.1环境监理机构环境监理工作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监理单位,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中环境保护的内容和签订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合同,实施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14.1.6.2环境监理的工作方式环境监理工程师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在“环境监理日志”中;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措施要求和施工设计文件,审查好施工单位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措施,并做好施工现场检查,采取旁站、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施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的落实,发

11、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在环境敏感区域若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进行监测,并提供监测数据,依据监测结果,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整改措施。14.1.6.3环境监理重点本工程环境监理的主要内容有如下几方面:1.工程周边养殖区水环境质量是否达标。2.检查施工船舶是否将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和船舶垃圾统一收集后处理;严禁将固体废物和废水随意倒入海中。3.挖泥船开工前施工设备检查,施工点位是否准确。施工过程中应密切注意有无污染物泄漏的现象,如有立即采取措施。4.对疏浚物应严格管理,确保抛至管理部门划定的抛泥区,严禁随意乱抛;加强抛泥船舶运输管理,泥驳边缘应采取围挡措施,防止泥沙沿水

12、路抛洒。5.认真听取、客观记录附近村民或相关单位意见。14.2 环境监测计划14.2.1 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14.2.1.1大气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点位:在港区南厂界布设1个无组织排放监测点。监测项目:TSP、PM10、PM2.5。监测频率:施工高峰期监测一次,以后每季度一次。监测方法:按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有关要求进行。14.2.1.2海水水质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点位:3万吨级散杂货码头前沿设置1个监测点位、拟建工程港池内设置1个监测站位、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北角设置1个监测站位、东营河口浅海贝类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西北角设置1个监

13、测站位、无棣海旺贝类养殖三区东南角设置1个监测站位,共计布设5个海水水质环境监测点位。监测项目:SS、石油类、CODMn、无机氮。监测频率:施工前选择大潮和小潮期进行一次监测,施工期内的每个潮汐年的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进行大、小潮期的监测,施工结束后进行一次后评估监测。港池疏浚施工期间,前七天每天监测一次,若各保护区、养殖区内水质均达标,以后每周监测一次;若不达标,查找可能的原因,采取进一步减小疏浚速率等环保措施,每天监测一次水质。监测方法:按照海洋调查规范(GB12763.1-2007)与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1-2007)中的有关要求进行。14.2.1.3海洋沉积物监测计划监测站

14、位:布设5个监测点位,点位布设同海水水质监测。监测项目:重金属、石油类。监测频率:施工开始时进行一次,施工期每年监测两次,施工结束后进行一次后评估监测。监测方法:按照海洋调查规范(GB12763.1-2007)与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1-2007)中的有关要求进行。14.2.1.4海洋生态监测计划监测站位:布设5个监测点位,点位布设同海水水质监测。监测项目:叶绿素a、浮游动物、浮游植物、底栖生物。监测频率:施工前进行一次监测,施工期内选择春、秋两季分别监测,施工结束后进行一次后评估监测。监测方法:按照海洋调查规范(GB12763.1-2007)与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1-200

15、7)中的有关要求进行。14.2.1.5环境噪声监测计划监测站位:在港区南厂界设一个站位。监测参数:Ld、Ln和Lmax。监测频率:施工高峰期一次,以后每季度一次,监测时昼、夜各监测一次。监测方法: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详见表14.2-1、图14.2-1。14.2.2 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14.2.2.1大气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点位:在港区南厂界布设1个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设置方法布设点位。监测项目: SO2、NO2、TSP、PM10、PM2.5、非甲烷总烃。监

16、测频率:每年监测一次,监测时间应选择装船速率最大时进行。监测方法:按照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有关要求进行。14.2.2.2海水水质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点位:分别在码头前沿、港池边界、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北角、东营河口浅海贝类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西北角、无棣海旺贝类养殖三区东南角各布设一个监测点位,共计布设5个海水水质环境监测点位监测项目:pH、SS、CODMn、石油类、无机氮。监测频率:在一个潮汐年的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进行一次大、小潮期的监测。若运营期间出现污染事故,应立即进行监测,并在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后,加大监测频率,直至恢复

17、正常水平。监测方法:按照海洋调查规范(GB12763.1-2007)与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1-2007)中的有关要求进行14.2.2.3海洋沉积物监测计划监测站位:布设5个监测点位,点位布设同海水水质监测。监测项目:粒度、硫化物、有机碳、重金属、石油类。监测频率:在一个潮汐年的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进行一次大、小潮期的监测。监测方法:按照海洋调查规范(GB12763.1-2007)与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1-2007)中的有关要求进行。14.2.2.4噪声监测计划监测点位:对港区南厂界进行噪声监测。监测项目:Ld、Ln和Lmax。监测频率:每季度一次,昼、夜各监测一次。监测方

18、法: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有关规定执行。14.2.2.5固体废物统计对拟建工程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船舶垃圾以及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及处理情况进行统计,月统计一次。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详见表14.2-1、图14.2-1。表14.2-1 拟建工程环境监测计划监测期类别监测站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施工期大气环境在港区南厂界布设1个无组织排放监测点TSP、PM10、PM2.5施工高峰期一次,以后每季度一次水环境分别在3万吨级散杂货码头前沿、拟建工程港池内、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北角、东营河口浅海贝类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西北角、无棣海

19、旺贝类养殖三区东南角各布设一个监测点位SS、石油类、CODMn、无机氮施工前选择大潮和小潮期进行一次监测;施工期内的每个潮汐年的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进行大、小潮期的监测;施工结束后进行一次后评估监测;港池疏浚施工期间,前七天每天监测一次,以后每周监测一次。海洋沉积物布设5个监测点位,点位布设同海水水质监测重金属、石油类施工开始时进行一次,施工期每年监测两次,施工结束后进行一次后评估监测。海洋生态布设5个监测点位,点位布设同海水水质监测叶绿素a、浮游动物、浮游植物、底栖生物施工前进行一次监测,施工期内选择春、秋两季分别监测,施工结束后进行一次后评估监测。噪声在港区南厂界设一个站位Ld、Ln和L

20、max施工高峰期一次,以后每季度一次,监测时昼、夜各一次运营期环境空气在港区南厂界布设1个无组织排放监测点SO2、NO2、TSP、PM10、PM2.5、非甲烷总烃每年一次,监测时间应选择装船速率最大时进行水环境分别在码头前沿、港池边界、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北角、东营河口浅海贝类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西北角、无棣海旺贝类养殖三区东南角各布设一个监测点位pH、SS、CODMn、石油类、无机氮在一个潮汐年的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进行一次大、小潮期的监测海洋沉积物布设5个监测点位,点位布设同海水水质监测粒度、硫化物、有机碳、重金属、石油类在一个潮汐年的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进行一次大

21、、小潮期的监测噪声在港区南厂界设一个站位Ld、Ln和Lmax每年季度一次,昼、夜各一次固体废物拟建工程固废产生量及处理情况每月一次14.2.3 风险监测计划为了掌握本工程所运输油品发生泄漏的风险情况下引起的污染影响范围和程度,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本次评价提出了风险事故状态下的监测计划。监测内容详见表14.2-2。表14.2-2 风险事故状态下应急环境监测内容一览表序号事故类型监测(调查)站位位置监测(调查)因子目标1原油泄露事故发生区pH、CODMn、石油类掌握事故对水环境的影响程度,保证水质安全码头附近水域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pH、CODMn、石油类、海洋生物东营河口浅海贝

22、类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马颊河文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最近养殖区2汽油泄漏燃烧码头平台SO2、CO掌握事故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程度滨州港集团办公楼14.2.4 监测仪器的配置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基础工作,是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判断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保设置效果及环保管理的重要手段。本工程需设置环境监测实验室,对pH、TSP、石油类、CODMn、SS、噪声公司进行独立监测。公司在3万吨级散杂货码头工程补充环境影响评价中已承诺进行配备。14.2.5 人员培训为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对于现场的采样、分析及其数据的处理,都需要监测人员具有一定的相关能力和素质。因此,应针对监测项目的监测人员进行技术

23、培训与考核,合格后上岗。14.3 绿化工程14.3.1 指导思想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鲁环评函2013138号)中的有关要求:根据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的特点,提出相应的绿地规划或绿化工程方案。绿化要注重生态效应,根据生态承载力,合理搭配树种,注重速生与慢生、常绿与落叶树种的搭配,并进行适当密植。在环评管理过程中强化和细化各项绿化要求:。二是加强企业厂区绿化、要因地制宜地选择污染物高耐受性植物,尽可能多种植乔木,沿厂界要设置乔木绿化带,努力把企业建在“森林”中。14.3.2 拟建工程绿化情况拟建工程码头主体采用高桩结构仅建设工作平台以及引桥,占

24、地面积小,纵深全部为油品装卸管线以及环保设施,场地全部硬化,不适于植物生长。根据实际情况,拟建工程本身不进行绿化,公司绿化全部集中在后方罐区。工程绿化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鲁环评函2013138号)中的有关要求。14.4 “三同时”验收方案拟建工程建成投产后应积极进行竣工环保验收,“三同时”验收方案见表14.4-1。表14.4-1 拟建工程“三同时”验收方案一览表类别环保设施及污染物名称设施数量验收目的验收监测因子验收标准废气油气回收装置1是否满足废气处理要求1600m3/h,位于拟建工程南侧罐区用地内,油气回收效率98%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

25、烃厂界浓度是否达标非甲烷总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限值废水事故水池1是否满足事故废水收集需要1200m3,与后方罐区工程合并建设事故水池容积为10000m3,位于罐区工程南侧集污池3是否满足泄露物料收集需要34.5m3生活污水、装卸区冲洗水、机修油污水、事故废水及初期雨水收集、输送系统是否满足生活污水、装卸区冲洗水、机修油污水、事故废水及初期雨水的收集、输送需要噪声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效果如何/厂界噪声是否达标LeqdB(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固废一般固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统计种类、产生量、处理方式、去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船舶固废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2013年修改单(GB18597-2001),依托3万吨级散杂货码头工程风险溢油应急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JT/T451-200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