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南通外向型农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招标文件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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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通外向型农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招标条件 南通外向型农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已由如东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业主为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由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工程地点: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2)工程规模: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先期启动区)污水处理厂远期总规模为1.5万m3/d(平均日),工程总投资约5300万元。(3)招标范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含大纲)编制,环

2、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含大纲)评审、报批直到取得批复文件,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的初稿,初稿汇报后10天内报送有关部门安排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专家评审后10天内出具正式成果并报送审批。(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研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及环保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3.1.1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社会区域类)。 3.1.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环评(社会区域类)工程师证。3.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近五年有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的社会区域类

3、(含污水处理厂或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业绩(提供合同、项目批复文件或者中标通知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形式,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开标时须现场签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

4、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2月20日14:3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一楼。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千元整。 8.联系方式招标人: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招标人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季洁联系电话:0513-8411768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

5、38号国际大厦413室联系人:张贤玉、马建峰联系电话:0513-85156010传真:0513-85125256南通外向型农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RDX专20140100901 招标人: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一四年一月目 录 招标文件备案表. (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一、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二、 投标人须知. (6)第二章 工程规模及技术要求 (16)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细则 (18)第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 (19)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3)工程招标文件备案

6、表编制人(签字): 日 期: 2014年1月22日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2014年1月22日 (备案)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1.1工程名称南通外向型农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环境影响评价项目21.1建设地点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31.1建设规模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先期启动区)污水处理厂远期总规模为1.5万m3/d(平均日),工程总投资约5300万元。41.1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研究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及环保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51.1

7、报告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的初稿,初稿汇报后10天内报送有关部门安排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专家评审后10天内出具正式成果并报送审批。61.1资金来源自筹71.2招标范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含大纲)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含大纲)评审、报批直到取得批复文件,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89.1投标报价方式固定总价914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015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1116.1踏勘现场本工程不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与招标人联系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1217.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320

8、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一楼)收件人: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截止时间:2014年2月20日下午14:30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1420开 标开标时间:2014年2月20日下午14:30时。开标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一楼)1525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用语音系统自动通知。1629履约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5%签约合同价履

9、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联系方式招标人: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招标人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季洁联系电话:0513-8411768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413室联系人:张贤玉、马建峰联系电话:0513-85156010传真:0513-85125256二、投 标 人 须 知(一)总 则1工程概况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2. 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

10、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社会区域类)。(2)财务要求: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近五年(2009年1月1日以来)有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的社会区域类(含污水处理厂或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业绩(提供合同、项目批复文件或者中标通知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4)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5)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环评(社会区域类)工程师证。(6)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2013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

11、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书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须在招标文件发出后3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邮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

12、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3日内以无记名邮件方式发至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邮箱,所有答复也在网上公开回复。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在网上公开发布,各投标人可在南通工程建设网及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

13、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6.2补充通知报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供,电子文件在南通工程建设网及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在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须密切关注招标人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

14、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6.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6.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进行研究的合理时间,招标人可按规定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 投标文件7.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标两部分组成。8.1资格审查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8.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8.1.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8.1.3资格审查申请书

15、;8.1.4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8.1.5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内容(1-7);注:以上8.1.5中所有要求内容必须提供原件备查,除投标保证金原件、投标被授权人身份证随身携带外,所要求提供的备查文件均需按招标文件第16.4条规定密封。所要求提供的备查文件必须随资格审查文件同时提交,不能按要求提供备查文件者,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商务标”不参加评审。8.2商务标应包含以下内容:8.2.1投标函;8.2.2报价清单9、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必须单独编制,分别密封,否则该文件无效。10、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第四章)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

16、式进行扩展。11、投标文件的签署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印鉴。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投标时须将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带至开标现场。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含银行汇票)缴纳,现金缴纳方式无效。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从经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否则不予接受。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帐户备案的投标人请提前到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具体要求详见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通知公告” 如东县公共资

17、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备案的通知),本工程不接受未经备案帐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为如东县财政专户,收款人:如东县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账号:1111323109000056513。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第11项,投标人必须将银行确认的入帐凭证或银行汇票带至开标现场,开标前提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保证金应随同单独提交】。12.2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12.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12.3.1 中标单位应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前,将已签订的合同报送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18、心综合科备案。合同备案时,中标人应当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已签订好的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和所有副本(加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章后退还)。12.3.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相关规费并签订合同后且向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二份经备案的合同后予以退还(无息)。12.4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发生串标、抬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查处的。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合同协议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13、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双方与投标

19、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均应使用汉语。14、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60日历天内有效。(四)投标报价15、投标报价及计价依据15.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所要求投标人完成南通外向型农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含大纲)编制等后续服务以及应由投标人支付的规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15.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投标报价,按固定总价报价。(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6.1投标人应准备叁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6.2 投标文件应

20、按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资格审查文件”或“商务标”,同时在封袋上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章。16.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章。16.4 资格审查文件所要求提供的原件的密封与标志:本资格审查文件所要求提供的备查文件(除投标保证金原件、投标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外)应密封,在封袋上应标明“资格审查原件”,同时在封袋上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章,且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16.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

21、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16.6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7、投标截止时间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要求的时间将投标文件递给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代理单位。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17.2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

22、) 开标、评标和定标19.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评标方法的具体做法参见第三章。20.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签字后(经确认无误签字确认后,不再接受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的异议或投诉),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21评标委员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招标人只能派一名代表参与评标,且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

23、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并在抽取评标专家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报备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必须全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招标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代理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22.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3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23.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3.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23.3如投标函加盖企

24、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23.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3.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23.6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23.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3.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3.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3.10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价款结算支付办法的;23.1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23.12不同投标人

25、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3.1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4.评标、定标工作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25.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

26、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26.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27.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将在评标报告之外按照统一格式公布下列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在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一并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公布的时间为三日。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包括:(一)投标文件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判定废标的依据;(二)每一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各投标人技术标部分的评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不公布);(三)各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以上

27、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可以根据具体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具体的评审因素作出适当调整。(六)授予合同28.定标后,招标人在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28.1.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28.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组成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29.合同授予标准29.1本招标工程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所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

28、件资料进行核实,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发现其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及附件30.中标通知中标公示期满后12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应按相关规定要求到如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相关规费办理中标通知书手续31.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必须交纳中标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有效的银行保函形式。履约保证金在报告书经有关部门评审通过后15日内退还(不计息),无息。32.合同的签订3

29、2.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32.2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第28.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取消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2.3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中标人的损失予以赔偿。33.取消中标资格条件投标人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另行加入

30、不合理条件;(2)中标人不履行投标文件所作的承诺;(3)中标人有违法行为;(4)合同签署前,中标人未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金的(担保的形式为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并且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若发生中标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由招标人依照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人。34. 立书面合同7日内,招标人必须将合同报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35.中标人在中标后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第二章

31、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一、相关区域路网现状及规划(包括道路及交通工程设施现状及规划) 见图纸。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1、该项目为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先期启动区)污水处理厂。2、总规模为1.5万m3/d(平均日),工程总投资约5300万元。三、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含大纲)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含大纲)评审、报批直到取得批复文件,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也不得将本项目转包给他人承担。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细则1.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多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

32、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确定的评审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价格折算,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得分相同的中标候选人通过抽签确定中标人。2.评分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如出现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废标处理。2.1.1形式评审标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

33、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2资格评审标准:(需提供原件核验)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应包括(社会区域类)报告书编制)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须在近五年有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的社会区域类(含污水处理厂或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业绩(提供合同、项目批复文件或者中标通知书等有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资格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且登记方向为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方向,工程师职称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代

34、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和近期社会保险缴费凭证(2013年以来); 2.1.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范围符合投标人须知1.2项规定报告周期符合投标人须知1.1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投标人须知1.1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2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2详细评审标准2.2.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2.2.2技术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评审标准为符合性评审通过。2.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

35、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2.2.4投标报价(100分)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价的最低价。投标报价与基准价一致得100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之差每上浮1个百分点扣1分;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第四章 合同条款(格式)委托方:_ 法定代表人:_ 地址:_承包方:_ 法定代表人:_ 地址:_经双方协商,由委托方委托承包方承 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方在合同签

36、订之日起50天以内,向承包方提供所有与研究工程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1.提供数据、资料的内容如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含大纲)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含大纲)评审、报批直到取得批复文件,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2.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承包方,必要时可吸收承包方参加本工程研究的人员参加。 第二条 合同工期:按合同规定的执行。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的初稿,初稿汇报后10天内报送有关部门安排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专家评审后10天内出具正式成果并报送审批。工程提出重大变更,甚至原始资料、数据有

37、重大变动,有可能导致承包方对环境影响评价作修改甚至返工时,须经双方协商,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加任务变更附件,或另订合同。 第三条 合同支付方式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元整( )。包括为完成本招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的一切费用,包括按合同规定应完成的评价编制费、本底监测费、专家评审费和后续服务费(招标配合和施工配合)各种会议的会务费用以及咨询、利润、税金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项目成果提交合格,通过评审并获批复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该项目全部费用。 第四条 违约罚金 1.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环评报告书时,每拖期一天,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1%,作为违约罚金。 2.承包方提供的环评报告书

38、中出现错误,且此等错误系承包方造成者,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10%30%,视错误性质严重程度而定。 3.因委托方责任造成的环评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商定。 4.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费时,应偿付给承包方以逾期违约罚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规定费用的1%计算。 第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修改或补充规定。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一份。甲方:(单位全称)(盖单位章) 乙方:(单位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39、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附件廉 政 合 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该项目 标段的中标人 (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项目名称) 标段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

40、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力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

41、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

42、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失效之日止。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标段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本身具有同等

43、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一份。甲方:(单位全称)(盖单位章) 乙方:(单位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正(副)本南通外向型农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日 期: 年 月 日一、资格审查(后审)文件提交材料要求,各投标人须严格按此要求编制资格审查文件,否则,将以“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作废标处理。二、资格审查文件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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