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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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建设单位:惠州市公路管理局2013年10月目 录(一)建设项目概况1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12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13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方案比选,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3(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54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5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6(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76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类型、排放浓度、排放量、处理方式、排放方式和途径及其达标排放情况,对生态影响的途径、方式和范围77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78按不同环境要素和

2、不同阶段介绍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109按不同环境要素介绍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及效果,生态保护措施及效果1210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19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2012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2013建设项目防护距离内的搬迁所涉及的单位、居民情况及相关措施2014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21(四)公众参与2215公众参与22(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5(六)联系方式25(一)建设项目概况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龙门位于广东省中部,是惠州市北部门户型重镇。近几年来龙门县新一届领导坚持以科学发展

3、观统领全局,大力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旺县、农业稳县”发展战略,县域经济和城镇建设快速发展,有力带动和促进了城镇建设发展,增强了龙门对外的吸引力,一批实力强劲的工业企业和第三产业项目落户龙门,为龙门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对城市建设的综合环境质量和建设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龙门经济发展战略需要,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布局,提出了稳步改造利用旧城,适度开发建设新区的举措,重点对新城中心区进行开发建设。 省道S119 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起始于广河龙华互通,起点桩号为K97+700,经龙华、四围、飞鹅、朱坑、井头、在新城中心区跨增江,至龙门县城清溪村附近,接金龙大道(S244 线),终点

4、桩号为K116+900,是龙门县城的西部的重要出口,全长19.2 公里。全线于2002 年按两车道的二级公路建成通车,公路路基宽度12m,沥青混凝土路面宽度9 米。通车10 年,对沿线乡镇的经济发展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随着沿线和周边地区经济快速发展,交通流量迅速增长,2011 年日交通量的7846辆/昼夜。历经10年的运作,仅9米宽的路面已不适应沿线乡镇经济发展要求,特别是近年来受大吨位超载车辆的碾压,全线路面破裂、下沉非常严重,路面损坏相当严重,初步估计破损率超过50%,也基本到路面设计寿命末期。路面损坏严重造成了沿线群众出现困难,制约了沿线经济的发展。另外,广河高速建成通车后,省道S119

5、 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将成为龙门县城的西部的重要出口,也是龙门上高速公路最短的通道,因此对该项目升级改建是非常必要的。2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项目名称: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工程内容: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路线起点在广河龙华互通,起点桩号为K97+700,经龙华、四围、飞鹅、朱坑、井头、跨西林河,至龙门县城清溪村附近,终点接金龙大道(S244 线),桩号为K116+900,路线沿原旧线布置,仅为单边或两侧拓宽,路线全长19.2km,路基宽度24.5米,双向四车道(按六车道征地),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 km/h,采用水泥砼路

6、面结构。项目性质:扩建总投资:57897.40万元环境保护投资:8150.3万元,占14%施工期:22个月(2014年1月2015年 10月)道路施工方案:1、临时工程由于本项目为扩建工程,交通方便,因此本项目不设施工便道,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食宿租用沿线当地村屋解决,施工作业及临时堆放等均在道路红线范围内进行。2、路基施工采用机械施工为主,适当配合人工施工的方案。对于土方路段施工,本项目所在地区雨季在每年的3-9月,降雨量集中,要做好施工的临时排水,尽量保持路基在中等干燥状态;应切实控制路基填料的最佳含水量,确保路基压实度符合规范要求;石方开挖可以考虑采用采用大型机械加松土器开挖,困难路段

7、亦可选择爆破,爆破方式要采用光面爆破及微差爆破,并做好施工安全管理。软基处理要控制填土速度,预留充分的排水固结期,搅拌桩要按照要求做好复喷工序。填挖交界的过渡路段,应采取必要的设计及施工措施,防止产生不均匀沉降的发生。3、路面施工路面施工应优先采用全机械化施工方案,利用宽幅摊铺机和配套搅拌设备,实现全集中拌和,严格控制材料用量和材料组成,实行严格的工序管理,做好现场监理与工序检测,确保施工质量。4、桥梁施工本项目为拆除一幅新建一幅,待新桥通车后,再拆除一幅新建一幅。新建桥梁的施工应特别注意对原有桥梁的影响。根据拆除重建方案及考虑对东江航道和周围居民等的影响,不能采用爆破拆除,主要采用机械切割和

8、机械凿除的方式进行。下部构造采用桩基础,在原基础两侧进行施工时要特别注意新基础对原有基础的影响,采取充分的保护措施。本项目桥梁施工的桩基础采用钻孔灌柱桩,施工时在四周设置钢护筒,按陆地钻孔灌柱桩一般施工工艺施工。桥墩采用钢模搭支架分段施工。现浇箱梁采用满堂支架法分段浇注。考虑到运输和吊装的需要,钢箱梁横由工厂预制,板块结合部分现场焊接。技术标准: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技术标准见表2-1。表2-1 项目主要技术标准序号项目单位规范值1公路等级一级公路2设计速度km/h803路基宽度m24.54停车视距m1105圆曲线最小半径m4006圆曲线不设超高最小半径m25007最大纵坡%58最

9、小坡长m2009凸型竖曲线最小半径m300010凹型竖曲线最小半径m200011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公路-级12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13桥涵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 1/300;大、中桥 、小桥、涵洞1/1003 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方案比选,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3.1 项目选线合理性分析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区域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不经过水源保护区。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情况,拟建项目总用地规模中25.37%为原老路基,4.92%为居民点、沟渠、水工建筑物等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占72.99%。根据对龙门县规划部门的调查了解,S11

10、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已按24.5 m路基宽进行规划用地控制,因此项目选线较合理。3.2 与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协调性分析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为升级改造工程,工程总体沿旧路走向加宽改建,K97+700K116+900段采用一级公路标准。拟建项目总用地规模中25.37%为原老路基,4.92%为居民点、沟渠、水工建筑物等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占72.99%。根据对龙门县规划部门的调查了解,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已按24.5 m路基宽进行规划用地控制,因此本项目的实施与土地利用规划是一致的。本项目为老路改造,在满足路网规划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利用老路,避免公路的重复建设,节约用地。项目

11、注意与供电、通讯、给排水等管道杆线的相互协调,尽量减少拆迁。重视环境保护,处理好公路建设与沿线建设和环境的协调。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粤国土资规划函20122235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增补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项目的复函”,省道119线龙门段扩建工程用地,已列入惠州市各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表”的建设项目。3.3 与所在地区路网规划协调性分析S119线是惠州市的交通要道,也是龙门上高速公路最短的通道,本项目的改建可保证通往西部地区的车辆及出入广河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无阻,并推动龙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因此本项目

12、符合惠州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与区域路网规划。3.4 与相关部门规定相符性分析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用地红线宽度,不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目录(2012年本)等文件禁止和限制的范围内,符合国土部相关规定。3.5 与惠州市环境功能区划的相符性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不涉及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工程区域属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工程与现有交通道路连接紧密,所在区域声功能区为2类区和4a类区;工程所经地区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是相符的。(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4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4.1 地表水环境现

13、状从地表水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本次调查水体中,2个断面的溶解氧、pH值、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等各项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标准的要求,悬浮物指标能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水作作物灌溉水质要求。可见,本项目附近水体由于污染源较少,水体现状较好,可以达到类水体的水质目标要求。4.2 地下水环境现状从地下水现状监测结果可知,2个监测点的所有监测项目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14848-93)类标准的要求。目前项目附近的地下水水质现状良好。4.3 环境空气现状从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评价区内2个环境敏感点

14、SO2、NO2连续7天小时平均、日均浓度、TSP日均浓度超标率均为零,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4.4 声环境现状从项目沿线各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沿线敏感点现状昼间除龙华村大埔头第一排、龙华镇、四围村第一排、四围小学、花竹村刘屋第一排、石下塘第一排、大坪村飞鹅、樟潭村朱坑第二排、水西村第一排、星辉南湾第二排、雅云小区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类区标准要求外,其余各敏感点均出现超标现象,超标最严重的为龙华学校第一排首层,超标8.1dB(A);夜间项目各敏感点均出现超标情

15、况,超标10dB(A)以上的包括水西村第二排、星辉南湾第一排,超标最严重的为水西村第二排,超标10.8 dB(A)。主要是由于受到S119线机动车噪声的影响,各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均有不同程度超标,夜间超标较昼间严重。总体而言,项目沿线声环境质量现状一般。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参考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005-96)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对建设项目环境评价范围的有关规定,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见表5-1。表5-1 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评价因子评价范围环境空气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

16、00米范围声环境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米范围生态环境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米范围的区域水环境、风险增江及其支流车仔坑、石下塘水、四围水(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6 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类型、排放浓度、排放量、处理方式、排放方式和途径及其达标排放情况,对生态影响的途径、方式和范围6.1 噪声6.1.1 施工期噪声源强分析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源主要是各种工程施工机械等。各种类型工程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声级值一般在7692dB之间。6.1.2 营运期噪声源强分析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通车营运后的噪声源主要是路面行驶的机动车。路面行驶

17、机动车产生的噪声主要由发动机噪声、排气噪声、车体振动噪声、传动机械噪声、制动噪声等声源组成,其中,发动机噪声是主要的噪声源。6.2 大气6.2.1 施工期大气源强分析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施工期对大气的污染主要来源于扬尘污染。6.2.2 营运期大气源强分析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机动车尾气中的HC、CO和NOx(以NO2计)。6.3 污水6.3.1 施工期污水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施工期间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的泥浆水、冲洗水等。6.3.2 营运期污水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营运期污水主要为路面雨水。7 建设项目评价

18、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敏感点一览见表7-1。表7-1 项目主要声环境、环境空气敏感点一览表序号敏感点名称性质桩号方位第一排敏感点与现状车行道边线距离(m)第一排敏感点与规划车行道边线距离(m)平均高差建筑物朝向建筑物结构路边首排建筑评价范围内建筑现状主要噪声源备注首排建筑规模项目建设前后声功能区二排建筑规模评价范围内其他建筑规模建设前后声功能区1龙华村大埔头居民K97+900K98+150西北20130151250正对砖瓦15栋24层住宅2类、4a类/2类、4a类15栋24层住宅30栋23层住宅2类/2类交通噪声生活噪声2龙华学校学校K98+150K98

19、+350西北207015650斜对砖混2栋4层教学楼2类/2类2栋3层教学楼2栋3层教学楼、5栋24层宿舍2类/2类3龙华镇居民K99+250K99+750东140170130165-1正对砖混16栋24层住宅2类/2类15栋24层住宅25栋24层住宅2类/2类4四围村居民K100+600K101+500两侧20115151200正对砖混23栋23层住宅2类、4a类/2类、4a类20栋23层住宅40栋23层住宅2类/2类5四围小学学校K100+750K100+800北1651600斜对砖混1栋2层教学楼2类/2类-6花竹村刘屋居民K104+800K104+950东10705650正对砖瓦8栋2

20、3层住宅2类、4a类/2类、4a类8栋23层住宅30栋23层住宅2类/2类7石下塘居民K106+100K106+550两侧154010350正对砖瓦12栋23层住宅2类、4a类/2类、4a类12栋23层住宅30栋23层住宅2类/2类8将军帽小学学校K106+850K106+900西北2520-2侧对砖混1栋1层教学楼2类/2类-9大坪村飞鹅居民K109+200K109+350东南259020850正对砖瓦3栋12层住宅2类、4a类/2类、4a类2栋12层住宅8栋12层住宅2类/2类10樟潭村朱坑居民K110+100K110+200西北203015250侧对砖瓦5栋12层住宅4a类/4a类5栋1

21、2层住宅6栋13层住宅2类/2类11水西村居民K114+600K116+000两侧1016551600斜对砖瓦45栋13层住宅2类、4a类/2类、4a类40栋13层住宅120栋13层住宅2类/2类12星辉南湾居民K116+400K116+800南40350正对钢混13栋6层住宅楼,首、二层商业2类/2类16栋6层住宅楼43栋6层住宅楼2类/2类13雅云小区居民K116+450K116+650北95900正对钢混4栋13层住宅楼2类/2类5栋13层住宅楼-2类/2类14龙翔花城(在建)居民K116+800K116+900南40350正对钢混3栋20层住宅楼2类/2类-8 按不同环境要素和不同阶段

22、介绍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8.1 环境空气环境影响及预测评价结果8.1.1 施工期环境空气环境影响分析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扬尘、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等,将对项目沿线及施工场地的空气环境产生影响。8.1.2 运营期环境空气环境影响分析根据预测分析结果,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建成运行后,公路上机动车排放尾气中的NO2虽然会造成一定的落地浓度增值,但项目周围及敏感点仍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本项目机动车尾气不会对周围及敏感点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8.2 声环境影响及预测评价

23、结果8.2.1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噪声昼间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 12523-90)39 dB(A),夜间超123 dB(A),对施工场地附近50米的范围将产生一定的影响,特别夜间施工时的影响更为严重。8.2.2 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声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结果表明,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随着车流量的增加,从近期到远期,机动车噪声影响范围将逐渐增加。在未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机动车噪声会各敏感点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部分敏感点的第二排建筑也受到一定的影响。8.3 水环境影响评价8.3.1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评

24、价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桥梁水中墩开挖产生的泥浆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冲洗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下雨时冲刷浮土、建筑泥浆、垃圾、弃土等产生的地表径流等。8.3.2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评价道路建设项目本身并不产生污水,但由于路面机动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多扩散于大气或降落于道路周围路面上,随着降雨的冲刷带到项目所在地附近水体中,路面雨水含有少量石油类、SS等污染物,在降雨初期污染物浓度较高,雨水流入增江及其支流,会对水体会造成轻微影响。8.4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8.4.1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评价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

25、是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和施工过程的弃渣等。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集中收集处理。根据本项目公路施工特点,施工弃渣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路基修建过程中开挖的大量土石方在进行充分的回填利用后剩余的弃方,工程建设结束时,需对弃土场进行植被恢复。另一方面是路线规划红线内的拆迁建筑所产生的弃渣,主要为建筑垃圾,需严格遵守惠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处置。8.4.2 营运期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由于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主要承担客、货运输和城镇车辆交通等,运营期间会有汽车装载货物的撒落物和汽车轮胎携带的泥沙形成,道路清洁人员应注意及时清扫,统一收集后定点堆存,避免雨水冲刷后进入河道污染水

26、体。营运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8.4.3 生态及水土流失影响评价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所在地域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雨季长,降雨量大,因此施工建设需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根据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预测结果,在工程建设期,将扰动地表面积119.33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66.91hm2。工程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21196.20t,新增水土流失总量20246.21t,新增水土流失主要来源于施工期的主体工程区,因此施工期是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时段,主体工程区是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施工期应采取临时拦挡、临时排水沉砂和

27、临时遮盖等措施,以防治水土流失。9 按不同环境要素介绍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及效果,生态保护措施及效果9.1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9.1.1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道路开挖、钻孔和拆迁过程中以及汽车运输所经过的道路,要经常进行清扫,洒水使作业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道路扬尘(洒水可使降尘减少70%)。(2)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交通高峰时段和居民住宅小区、村庄、学校等敏感区行驶。(3)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

28、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4)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存放散装物料的堆场,应尽量用蓬布遮盖;运输车辆加蓬盖,且出装、卸场地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5)工地主要道路应该硬化并保持清洁,防止和减少物料、渣土和垃圾外溢;施工土方和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料堆应严密遮盖或在库房内存放;工地应设立临时密闭式垃圾堆,堆放不能及时清运的垃圾、渣土。(6)施工结束时,地内裸露泥地应采取覆盖、地面硬化或简易绿化等防止扬尘措施,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9.1.2 营运期环

29、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1)对污染源采取控制措施本项目的大气污染源就是路面上行驶的机动车,机动车属流动源,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控制,单靠一条或几条路桥采取措施,是很难开展的,而且又是较难收到效果的。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控制应是一个城市或区域内的系统工程,所以,对本项目路面行驶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控制与整个惠州市甚至广东省乃至国家的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政策措施密切相关。因而,对于本项目路面上行驶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措施应与地方及国家的机动车尾气控制政策措施结合起来。本项目的建设单位及管理单位应在行动和意识上积极支持国家及当地各级部门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

30、,并力所能力及地采取一些相应措施对本项目路面上行驶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进行控制,具体来讲,本报告建议采取以下措施:A. 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目前,惠州市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实行了路检和年检,为了减轻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本项目经营管理部门,可禁止超标机动车通行,这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空气污染。目前,惠州市机动车尾气污染日趋严重,要从根本上防治整个惠州市及本项目可能产生的机动车尾气污染,必须严格控制单台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只有全市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惠州市的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才不至于越来越大,这也符合国内外机动车工业发展之潮流。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只有全

31、力降低单台机车的排放量,才能保证在机动车拥有量迅猛增加的同时不至于造成环境空气质量的显著下降。 B.加强机动车的检测与维修实践表明,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与发动机是否处于正常技术状态关系甚大。在用车排气经常超标,主要因为是低水平维修、发动机技术恶化等。机动车在使用无铅汽油、安装尾气净化器后,检测、维修将显得更为重要。因此,一定要加强对在用车的检测与维修,使在用车经常保持在良好的状态,以减少尾气污染物的排放。 C. 降低路面尘粒 由于道路扬尘来自沉降在路面上的尘粒,减少这些尘粒的数量就意味着降低了污染源强。营运管理公司和养护中心的洒水车每天都必须对路面进行洒水清洁,保证每天对本项目所属路面及时

32、进行清洁,以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D. 支持配合当地政府搞好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因机动车尾气污染是一个城市或一个区域内的系统控制工程,单靠一条或几条路对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尾气污染的。因此,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搞好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E. 研制净化装置、推广清洁燃料 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及其对人群健康的影响,还有一项有效的措施是改进燃料质量。要坚持推广使用无铅汽油,减少燃料中硫的含量,以减少柴油车颗粒物和黑烟的排放。 积极研究、推广使用机动车尾气净化装置,推广使用清洁燃料,从根本上解决机动车排气污染问题。以天然气为例,用天然气为燃料的机动车所

33、排放的CO比汽油车减少97%、HC减少72%、NOx减少39%,可大降低机动车大气污染物的排放。(2)对大气污染物扩散采取控制措施 A. 增加大气污染物扩散距离研究表明,污染源到接受体之间的距离会直接影响到接受体污染物浓度,距离越远,到达接受体的污染物浓度越小。因此,若增加道路与道路沿线敏感点之间的距离,使机动车与周围敏感点之间的自由空间增大,这有利于污染物在输送过程中的稀释,降低到达接受体时的污染物浓度。建设单位应与规划部门合作,建议第一排建筑物应尽量向后退缩,与道路保持一定的距离,这在一定程度可缓解机动车尾气与扬尘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B. 利用植被净化空气试验证明,道路两侧的阔叶乔木具有一

34、定的防尘和污染物净化作用,建设单位应按照广东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在道路两侧进行绿化,以充分利用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9.2 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9.2.1 施工期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间(12:0014:00)和夜间(22:006:00)进行施工,减少对居民的影响。(2)土方工程应安排多台设备同时作业,缩短影响时间。施工现场固定的振动源,可相对集中以减少振动干扰的范围。(3)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场地应安排在远离住宅区一侧。(4)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如工地用的发电机要采取隔声和消声处理。(5)对个别从事操作于产生强振动和强噪声设备

35、的工作人员,应对设备加装减轻设备和配备隔声耳塞等,以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6)对施工工地做好围闭,尤其是临近敏感点处的围闭,同时可考虑在施工阶段对敏感点安装机械通风隔声窗。9.2.2 营运期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在可能的情况下,路面尽量采用改性沥青低噪声路面,这样可以降低机动车行驶时产生的噪声3dB(A)左右,对高速行驶的车辆及平坦的路面最有效; (2)在道路邻近居民住宅处安装限速摄像头,严格限制行车速度,特别是夜间的超速行驶;(3)作好路面的维修保养,对受损路面应及时修复;(4)根据噪声的预测结果,在道路两侧区域进行新建建筑物规划时,距路边50m范围内以及200m范围内向路第一排建筑尽

36、量不要建设学校、医院等对声环境要求较高的建筑;若一定要建设,需将向路一侧的建筑设置为声环境要求较低的功能用途,建设同时需要落实噪声防护措施如安装通风隔声窗等。(5)原则上对施工范围内路边超标严重的第一排房屋向路一侧的窗户采取安装机械通风隔声窗,第二排房屋向路一侧窗户安装自然通风隔声窗。9.3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9.3.1 施工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改建工程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水污染物排放量较小。(2)施工中的废油及其它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倾倒或排入水体,也不得堆放在水体旁,保证及时清运至当地允许放置的地点。施工物料堆场远离地表水体,并设置在径流不

37、易冲刷处,粉状物料堆场配有草包蓬布等遮盖物并在周围挖设明沟防止径流冲刷。(3)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防止机械跑、冒、滴、漏,防止施工船只油料倾倒水体中引起水污染。(4)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物质等的堆放地点远离水体,防止暴雨冲刷进入水体,并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5)公路部分路段邻近河道,严禁将土石倾倒至河道内。(6)选在枯水期对河边道路、桥梁进行施工,施工时严禁堵塞河流。(7)施工过程的施工污水以及雨水中含有大量泥沙等污染物,如未加处理直接排入水道将影响水质,排入土壤则将污染土壤,因此施工废水作过滤、沉淀等净化处理后,排到增江支流。9.3.2 营运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S119线龙华至龙门县城段

38、改建工程不设服务设施,不设施工营地,运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为路面径流。根据有关类比监测资料,路面径流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石油类和SS,路面雨水中污染物浓度经历小大小的变化过程,污染物浓度在降雨0-15分钟内达到最大,随后逐渐降低,在降雨后1小时趋于平稳。路面径流基本可达到国家及省排放标准,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增江及其支流,不会对受纳水体造成明显不良影响。在特殊情况下,如运载有毒有害危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危险品倾泻、泄漏等,应及时尽可能收集,少量的无法收集的用较大水量冲洗,避免或减轻对地面水与周边作物的污染,根据调查类比,发生交通事故时一次泄漏量大致在3-5立方米,因此在桥梁两侧及

39、K99+400K100+100段、K105+300K106+000段、K109+500K109+700段、K110+500K110+700段、K111+100K111+300段、K112+200K114+500段设计封闭完善的排水系统,在桥梁两侧还设有缓冲池,将桥面径流和路面径流引入路基排水沟和缓冲池内,以防止运输的危险品泄漏物直接进入增江及其支流。9.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9.4.1 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在指定的受纳地点排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回收可利用废料,以节省资源。(2)对于施工材料以及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做好临

40、时储存场地四周编织袋土拦挡墙的设置,降雨时需用塑料薄膜进行覆盖,在临时堆土场四周开挖临时排水沟,在排水沟引出位置设置沉砂池1座,出接收临时堆土场径流外,同时接收施工场地地面径流,径流经沉淀去掉大部分悬浮物后,用槽车运走,沉砂池淤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定期清理。(3)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按指定路段行驶。(4)实施封闭式施工,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5)施工车辆的物料运输应尽量避开敏感点的交通高峰期,并采取适当防治措施,减轻物料运输

41、的交通压力和物料泄漏,以及可能导致的二次扬尘污染。(6)严格遵守惠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要求,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也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中处置。(7)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在红线范围内堆放施工材料及建筑垃圾。9.4.2 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公路建设项目在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路面磨损及坠落物等。这些固体废物为一般城市垃圾,可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经妥善处置后,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污染影响。9.5 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9.5.1 施工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合理安排,预防水土流失。a、路面的排水工程与土方工程应尽量争取同步进行,预防雨季路面形成的径流直接冲刷坡面而引

42、起水土流失。路基两侧的排水沟要加高筑固,防止泥沙进入水域b、施工土料应定点堆放,并做好堆放点的水土保持措施。对高填方路段和桥梁施工,应设置必要的水土保持防护措施。c、施工单位应及时和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降雨特点时间和特点,合理规划工期,避免雨季造成土壤侵蚀。(2)加强管理,减少对生物的影响。a、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以外的林区活动,以免影响动植物栖息地,并不得随意破坏植被;b、道路建设堆方时,应注意减少破坏地表植被,并设置排水构造物;c、通过林地、果园时,除因影响视线、妨碍交通或砍伐后有利于获得视线景观者外,应充分保留原有树木,以降低对动植物栖息场所的影响,保护原有植被。d、为减少植被破坏及

43、节约成本,道路扩建时尽量留存原有行道树,建议进行移植处理,作为新道路的行道树或两侧绿化带树木。(3)落实规定,做好复垦绿化。a、对于路基工程,应开挖一处、填筑一处、防护一处、恢复一处,施工完毕后,应及时平整覆土,恢复地表绿化,减少开创面。b、对于临时占地工程,包括弃渣场、表土堆放场等在工程完工后要保证全部复垦利用,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表层土保留及回填,恢复临时占地原有耕地功能。并充分利用表层土造林种草,选择适合当地环境条件的植物恢复林草植被。c、对于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坏,应注意及时复绿,加强中央绿化带和两侧绿化带的建设,弥补生物量的损失。d、实施植物措施时,所选物种应具有生长快、覆盖度

44、大、根部连土性强、多年生、与周围环境基本相协调的特点。(4)做好弃渣场、表土堆放场的防护措施。a、按照“先拦后堆”的原则,堆渣、堆土前应修建好拦挡措施,同时修建好周边排水措施。b、堆渣前应将弃渣场表层熟土剥离,堆放点设置在弃渣场周边,待弃渣完成后用于渣场土地整治用土c、弃渣场终止使用后,堆积边坡应及时防护,防护措施可采用框格植草护坡。d、弃渣场、表土堆放场堆渣堆土结束经土地整治后,在形成的平面上乔、灌、草混交,充分发挥植物固土、保水的功能,恢复原地貌生产力,把因堆渣、堆土引起的水土流失降到最低限度。9.5.2 营运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对遭到破坏的土地资源进行土地复垦。土地复垦指在生产建

45、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的状态。它是解决公路建设和土地破坏间矛盾的最有效途径。土地复垦可分为工程复垦和生态复垦两个阶段,工程复垦的作业过程为:表土采集、堆存废弃物料回填、压实场地平整表土覆盖土地整形。生态复垦一般是在工程复垦之后,采用不同的手段和措施对工程复垦地进行熟化和改良,最后在已复垦的土地上进行各种垦后作业,如种粮、植草来充分利用遭到破坏的土地。(2)加强工程征地范围内的绿化工作。项目建成后,对施工后未能得到恢复的裸露土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对建成区、裸露地加强绿化;对受到损害的林地、园地、草地进行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农用地仍复垦为农用地,其周边则结合当地的农田网营造绿化林带,使公路沿线地区减少的生物量最大程度地得到补偿。植被恢复和沿线区域绿化应优先选用本地物种,避免引进外来物种影响当地群落结构。增加种植植物的层次结构和种类,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3)合理设计道路绿化。进行科学合理的景观设计,建设道路特色景观。在保留现有树种的同时,道路两侧种植以高大物种为主,乔灌草结合的绿化带,建议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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