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道(林兆路外环东路段)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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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建设项目概况1.1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天津市的中心城市结构体系以海河为纽带,规划建设形成一主(小白楼城市主中心)、两副(西站副中心、天钢-柳林副中心)的组织形式。天钢-柳林地区处于海河上游后5km两岸,规划面积约14.5km2,四至为:东起外环线,西至昆仑路,南起大沽南路,北至津塘路。天钢-柳林地区将建成面向国际,以商务会展、商业娱乐、创智产业及休闲居住(国际社区)于一体的,集中展现天津大气、洋气城市形象的生态型城市副中心。天钢-柳林地区作为新一轮开发的核心地区,国盛道(林兆路-外环东路段)工程位于规划中的天钢柳林地区副中心,是海河两岸综合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工程的建设是以天钢柳林地

2、区城市副中心的规划实施为背景的,并且作为基础配套工程对本区域的建设开发起着极为重要的引导、推动和基础保障作用。为了加快天钢柳林地区城市副中心的建设,完成地区路网布局,国盛道(林兆路-外环东路段)工程的建设迫在眉睫。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拟投资59560.76万元,进行国盛道(林兆路-外环东路段)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的建设。本项目位于津南区,位于规划的天钢-柳林地区城市副中心。工程西起规划林兆路,东至外环东路。 1.2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国盛道(林兆路-外环东路段)道路全长1947m,林兆路吉兆路段道路等级为城市

3、次干路,行车速度40 km/h,规划红线宽度30m,修筑长度480m;吉兆路外环东路段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行车速度50 km/h,规划红线宽度40m,修筑长度1494m。本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征地拆迁工程。工程总投资59560.76万元,计划在2013年11月开始建设,预计到2014年6月竣工;试运行期为2013年7月。1.3建设项目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1.3.1与天津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在国务院批准的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中提出,天津市城市性质为“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要逐步建设成为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城市职能之

4、一为“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现代服务中心”。与此对应,在总体规划中提出城市交通的发展目标是“构筑沿城市主要发展轴和发展带的复合交通走廊,优化城市道路网,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创造良好的自行车和步行交通环境,构建各种交通方式转换便捷的快捷、高效、安全、绿色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道路系统建设规划包括“规划区间快速路,连接主城区和滨海新区内各城区、组团,并与高速公路衔接。在中心城区外围地区利用部分区间快速路形成快速环路”。本工程的建设可以有效提升当地交通服务水平,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1.3.2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1)本项目促进海河综合开发,提升、治理海

5、河两岸生态环境的需要 随着海河综合开发工程建设的逐步推进,海河两岸景观设施的不断完善,海河已经逐渐成为美化城市环境、带动天津市经济和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而本工程范围内的海河堤岸两侧多为村庄民房、厂区和旱地,与市区海河两岸建设进度相比相差甚远,极大的影响了海河两岸乃至天津市的景观。本工程的建设为保证堤岸的连续性提供了良好的平台。(2)本项目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城市化的进程将大大加快,人口和经济越来越向城市集中,经济社会活动日趋集约化和社会化,城市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这就要求城市拓展发展空间,增大城市面积,解决城市增容,从而加快城市化进程。根据天津市

6、城市总体规划,津南区位于天津“一轴两带三区”市域空间布局及城市发展轴带上的重要节点,承担疏解中心城区人口、聚集新的产业、带动区域城镇发展的任务。其先期实施的效果将率先实践津南区的发展规划,对津南区内其它地块陆续的开发具有很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3)本项目完善本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及路网功能的需要国盛道(林兆路-外环东路段)工程位于海河西岸的津南区,本段设计范围起于规划林兆路,止于外环东路,为规划柳林地区道路网络骨架之一。本工程的尽快实施对加快海河综合开发改造的步伐,促进实现地区规划建设将起到重要作用。同时对带动沿线的地块开发及经济建设发展,加强本地区对外尤其是与外环东路以东地区的联系将起至关重要的

7、作用。(4)本项目是是交通量日益增长的需要目前在本区域内由市区通向外环东路的交通主要集中大沽南路上,随着本区域内交通量的日益长,必将为大沽南路带来更大的交通压力,极大的影响附近居民及单位的出行方便。本工程的实将实现柳林区与外环东路之间又一条干道的贯通,为外环东路与市区的沟通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在解决周围居民的出行问题的同时,可以大大缓解相邻道路的交通压力。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国盛道(林兆路-外环东路段)位于津南区,位于规划的天钢-柳林地区城市副中心。工程西起规划林兆路,东至外环东路。 2012年津南区环境空气质量统计结果可知,该地区常规大气污染物中SO2、NO2

8、、PM10年均值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何庄子村楼房、海河园居民楼临路一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海河园住宅区昼、夜现状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何庄子村楼房昼、夜间现状噪声值均超过声环境质量1类标准,说明该区域受何庄子农贸市场社会噪声影响显著。工程终点(靠近外环线处)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现状监测值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昼、夜间标准,昼间最大超标量9.6dB(A),夜间最大超标量16.5 dB(A)。主要噪声源为外环线车辆通行时产生的交通噪声。道路永久占地面积约7.1万m2。工程主要占地类型为企事业

9、单位,另有大量荒地和一条沟渠等。道路所需沥青混凝土采用外购方式,不设搅拌站。本项目施工材料堆放、临时路拟设在道路永久占地范围内,不新增临时占地。线路所经地区目前尚未发现国家级保护和珍稀、濒危动植物,未涉及珍稀动植物物种以及需保护的栖息地、动植物资源。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生态:为路中心线两侧300m及施工临时占地;(2)噪声:施工期:施工期场界外200m; 营运期:道路交通噪声评至距离路中心线200m处。(3)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为路中心线两侧200m。(4)水环境:重点为施工区域及附近范围,营运期对路(桥)面径流污水排放进行分析。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0、3.1工程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3.1.1噪声(1)施工期施工期所使用的施工机械主要包括钻机、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起重机、摊铺机、压路机、振捣棒、空压机等;运输车辆主要包括运输卡车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这些设备是施工期的主要声源。(2)营运期营运期间噪声源主要为道路上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其噪声源强约为7075dB(A)。3.1.2大气(1)施工期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工地扬尘、车辆运输扬尘和使用沥青敷设路(桥)面时产生的沥青烟。(2)营运期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行驶车辆排放尾气中的NOx,NOx排放情况与车辆数量、种类、行驶工况等多种因素有关。3.1.3废水(1)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包

11、括车辆冲洗废水和工人的生活污水。(2)营运期营运期污水主要是路面汇集的雨水形成径流,其排放可能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含融雪剂的残雪还可能对绿化植被造成不利影响。3.1.4固体废物根据工程特点,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指工程弃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三个方面。(1)工程弃土工程弃土主要包括清理现场土地产生的废弃土,雨水、污水、再生水等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回填剩土方,以及破旧路产生的废路面材料等。(2)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为工程建设及企业厂房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如碎砖块、水泥块、废木料等。(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废纸、塑料、食物残渣等生活废物。固体废物按有关要求处置后

12、,一般情况下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问题。3.2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表3-2-1 表3-2-1 噪声及大气环境敏感目标汇总序号环保目标位置性质、规模方位与红线距离(m)与路中心线距离(m)现状声功能类别建成后声功能类别行政区1何庄子村住宅楼K0+0506层住宅楼(一层为商业用房)共50户南,正对5201类4a类津南区2海河园K1+7405排6层住宅楼,共300户北,正对60801类1类津南区3规划的学校及居住用地沿线两侧南、北方向1类1类津南区3.3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3.3.1声环境影响评价施工期机械的噪声源强约在75-105dB(A),通过严格执行天

13、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100号令的相关内容和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施工噪声不会产生显著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能恢复到现状水平。营运期间噪声源主要为道路上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a、达标距离国盛道(林兆路吉兆路)路段,对于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区域,昼间均达标,夜间均不达标;国盛道(吉兆路外环东路)路段,对于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区域,昼间均达标,夜间不达标。对于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区域,国盛道(林兆路吉兆路)路段,昼间达标距离97m(距道路红线112m),夜间为192 m(距道路红线207m);国盛道(吉兆路外环东路)路段,昼间达标距

14、离190m(距道路红线210m),夜间为349m(距道路红线369m)。b、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2013年执行1类标准的海河园住宅楼昼间最大超标6.2dB(A)、夜间最大超标10.0dB(A);2019年昼间最大超标8.7dB(A)、夜间最大超标12.6dB(A);2031年昼间最大超标10.1dB(A)、夜间最大超标14.0dB(A)。 2013年执行4a类标准的何庄子村楼房昼间叠加值基本达标,夜间有超标现象,夜间最大超标量为1.7dB(A);2019年执行4a类标准的何庄子村楼房昼间、夜间有超标现象,最大超标量为2.5dB(A);2031年执行4a类标准的何庄子村楼房昼、夜间都有超标现象

15、,昼间超标量1.7dB(A),夜间最大超标量为3.5dB(A)。本工程建成后,由于路况改善、车流量逐年递增,各预测年环保目标受交通噪声影响增大。2013年各环保目标处噪声叠加值与现状监测值相比,昼间增量最大达到9.8dB(A)、夜间最大10.7dB(A);2019年昼间最大增量12.3dB(A)、夜间最大增量13.3dB(A);2031年昼间最大增量13.6dB(A)、夜间最大增量14.7dB(A)。可见,本项目的建设将使沿线声环境质量受国盛道交通噪声影响更加显著。3.3.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和运输、铺设沥青过程产生的沥青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

16、施工扬尘和运输、铺设沥青过程产生的沥青烟。建设过程中通过采取合理的调度施工计划、缩短沥青运输车辆在现场等待时间等防控措施,预计不会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营运期间大气污染源主要是路面上行驶的机动车产生汽车尾气,其中的大气污染物将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a、营运期下风向NO2的浓度均随着与工程距离的增加而逐渐衰减,即距离本工程越近,NO2的浓度越高。b、在本项目投入运营后的2013年,一般气象条件下,工程下风向20m以远处NO2浓度预测结果与背景值叠加后均能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要求(0.08mg/m3);2019年和2031年,一般气象条件下,工

17、程下风向40m以远处NO2浓度预测结果与背景值叠加后均能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日均浓度要求(0.08mg/m3)。 c、最不利情况下, 2031年项目下风向200m范围内预测点NO2浓度均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一次值(0.20mg/m3)要求。3.3.3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过程中废水,主要为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废水以及冲洗车辆废水等工程废水及各项工程施工人员宿营地排放的生活污水。其中工程废水经有效处理后回用、抑尘,生活污水通过设置环保型厕所并委托当地市容部门清运处理,上述处理方案合理可行。此外,施工期间还应注意对海河的保护,避免污染水体。项目投入运营后,道路的路面

18、径流含有一定量的低浓度污染物,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含融雪剂雪水对工程附近绿化植被造成损害。3.3.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工程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少量生活垃圾。本项目弃土方量约4.8万m3,运至渣土部门指定地点。固体废物处置方式可行,预计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3.3.5环境风险评价本项目所在区域目前没有雨水管道、电力等公共设施,工程的建设施工期将不会对现有设施进行拆迁、切改等,所以施工期对环境造成风险的可能性小。本工程为天钢-柳林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国盛道路周边居民区密集。因此,国盛道运营期对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将严格进行管理

19、。结合工程所在区域周边环境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本项目建成后,将对运输危险品运输车辆实行禁止通行,并在道路期末点设置危险品禁止运输标志,由此因危险品运输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可能性基本不会发生。3.4环境污染防治措施3.4.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环境空气治理措施建设单位应根据天津市防尘、抑尘的有关要求,做好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设置文明施工费用以及相关的施工方案,对运输过程进行扬尘控制;当出现4级以上风力天气情况时,禁止进行产生施工扬尘的作业。施工场地采取围档、硬化、洒水抑尘、冲洗车轮等措施。通过采取上述防治措施,预计能够将施工扬尘控制在最低限度。(2)施工噪声防治措施建设

20、单位应根据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天津市二十一条禁令等有关规定,采取低噪声设备、控制夜间施工、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等措施。(3)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进行隔油、沉淀等简单处理后,在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的前提下运输至有市政污水管网的地区排入市政管网,经管网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同时,施工现场应设置环保型厕所,粪便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冲洗车辆的污水以及施工产生的泥浆污水应进行沉淀处理,除去其中的泥砂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或者修建水泥蒸发池处理。(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处理。弃土及淤泥可作为工程填

21、土,不可利用部分应按照天津市工程弃土管理规定进行处置,运输须采用密闭或者封闭良好的车辆,禁止超载运输,防止弃土散落。3.4.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3.4.2.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期应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施工21条禁令等文件的要求,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制定防止泄露遗撒污染环境的施工方案、合理设置散体物料堆场等。运营期针对路面行驶机动车排放尾气,须采取的防治措施包括加强对道路的养护、加强汽车保养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运输管理,限制重污染车型;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优质、清洁能源等措施;对路面实行清扫、洒水制度控制路面扬尘污染。3.4

22、.2.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隔油、沉淀等简单处理后,在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的前提下运输至有市政污水管网的地区排入市政管网,经管网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同时,施工现场应设置环保型厕所,粪便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冲洗车辆的污水以及施工产生的泥浆污水应进行沉淀处理,除去其中的泥砂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或者修建水泥蒸发池处理。针对营运期路(桥)面径流污水,应设置满足水利部门要求的雨水管网及排放口;另外,设计时还应统筹考虑本地区冬季融雪盐的污染问题,应采取及时清扫等有效措施,严禁冬季雪后清理路(桥)面时将含融雪盐的残雪就近铲到路边绿

23、化带内,避免对区内绿地造成不利影响。3.4.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污染建设单位应根据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天津市二十一条禁令等有关规定,采取低噪声设备、控制夜间施工、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等措施。本项目营运后,建议针对道路两侧应划定一定的防交通噪声距离,避免噪声敏感建筑物受到地面交通噪声的显著干扰,临路第一排不宜建设噪声敏感建筑,即住宅、机关、科研单位、学校、医院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如果设计上无法避免,则需在未来建筑设计时,应合理安排房间的使用功能,如居民住宅在面向道路一侧宜设计作为厨房、卫生间等非居住用房,以减少交通噪声干扰。项目建成后,对于附近敏感点出现的噪声超标现象,建

24、设单位需采取安装隔声窗资金的防治措施,以减轻噪声影响,满足其使用功能。3.4.2.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为减少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防治措施:(1)对于施工垃圾,要求分类集中收集,合格的弃土可就近用于道路的填方等;不可利用部分应和有关部门签定处置协议,外运到指定地点。(2)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统一回收,委托市容部门统一处理。(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好渣土、拆迁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排放的手续,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同时应尽量做到一次弃土到位,防止多次倒运造成反复污染环境。(4)弃土的装卸、运输应尽量避开雨季进行,弃土堆放边坡要夯实,做好

25、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有条件应设置弃土堆放的护墙和护板。(5)弃土运输须采用密闭或者封闭良好的车辆,禁止超载运输,防止弃土散落。(6)针对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须设集中暂存点,并加罩棚或封闭,及时清运到市容部门指定地点,避免长期堆放遇大风或沙尘暴天气产生大量扬尘,从而严重影响周围环境。(7)将弃土运输、最终处置中的环保措施列本项目的弃土处理协议中,有关单位按照协议规定具体落实这些措施。(8)对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加强管理,防止固体废物随意堆放。3.5经济损益分析结果根据工程分析以及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可知,本项目建设的施工期及营运期不可避免地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些不利

26、影响通过人为的合理规划和控制可以将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本项目的建设能够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本项目拟采取的环境影响控制措施有:施工期扬尘与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和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态恢复性措施及绿化、营运期安装隔声窗资金以及竣工验收调查费用等。本项目总投资59560.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839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3.1%。3.6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3.6.1环境监测计划3.6.1.1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1)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对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及时制止和纠正不符合管理办法的施工行为;(2)调查、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污染或扰民

27、问题;(3)将本项目土地整理过程环境影响纳入监理范围,保证土地整理的质量同时避免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4)重点加强施工期扬尘、噪声的监理工作;(5)向天津市蓟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环境管理阶段报告,同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6)对于施工单位不按要求执行的,监理人员有权令其改正,拒不执行的,监理人员有权签发停工通知单。当地环境监测站负责承担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对施工期的各项污染因素进行监测,监测重点是施工噪声和扬尘,防止对附近声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显著现象。3.6.1.2营运期环境监测计划本项目建成后,必须加强各项工程的环境管理工作,至少应设1名环保兼职人员,对营运期间产生的

28、污染物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本项目环境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1)本项目的环保机构除执行主管领导的各项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指令外,还应接受天津市津南区环保局的检查监督,定期与不定期地上报各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以及各项有关环境数据,为区域整体环境管理服务;(2)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按照“三同时”及“一控双达标”原则实施环境管理;(3)组织制定、修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4)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等规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环境保护规则和计划,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5)配合当地环境监测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环保机构分为环境管理和环

29、境监测机构两部分,按管理和监测实施主体的不同又分为内部与外部两个方面,本项目涉及的环保机构组成见图3-6-1。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环境管理 环境监测 内部管理 外部管理 托谱尼测试 本项目环保部 津南区环保局 图3-6-1 建设项目环保机构系统示意图3.6.2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管理应根据建设单位的特点与主要环境因素,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方针、目标、指标和实现的方案;结合建设单位组织机构的特点,由主要领导负责,规定环保部门和其他部门以及员工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并予以制度化,使之纳入建设单位的日常管理中。为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30、,完善各项操作规程,其中主要应建立以下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管理内容和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并签定环保管理责任书。 检查制度:按照日查、周查、月查、季度性检查等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设施定期检查制度,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培训教育制度:对环境保护重点岗位的操作人员,实行岗前、岗中等培训制度,使操作人员熟悉岗位操作规程及环境保护设施的基本工作原理,了解本岗位的环境重要性,掌握事故预防和处理措施。结合本公司管理模式和本项目的特点,提出以下环境管理措施:(1)制定各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定期维修制度,使各项环保设施在生产过程中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2)

31、对技术工人进行上岗前的环保知识法规教育及操作规范的培训,使各项环保设施的操作规范化,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3)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如环保设施出现故障,应立即停产检修,严禁事故排放;(4)专人负责固体废物收集和暂存场所的维护工作,防止固体废物在厂内产生二次污染。(5)加强环境监测工作,重点是各污染源的监测,并注意做好记录,监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排放;(6)定期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环保工作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建视性监测结果。(7)建立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档案,包括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操作和管理情况;监测记录;污染事故情况

32、及有关记录;其他与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等。4、公众参与4.1公众参与信息公开(1)第一次公开环境信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a、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b、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c、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d、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e、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f、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根据上述要求,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已经在本项目环评大纲编制阶段结合现场踏勘将上述含有上述信息的文字材料向沿线公众进行了公示,同时在评价单位网页上设置了公示内容网络

33、链接。(2)第二次信息公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在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环评报告书报批前)需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a、建设项目情况简述;b、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c、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d、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e、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f、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g、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h、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项目第二次公开信息工作计划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完成后进行,将含有上述有关项目信息的文字材料免费发

34、放给工程选址周边公众,同时评价工作组在天津市环评中心网页上及报纸上进行公示说明。4.2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形式本评价拟主要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计划发放调查表不低于30份(调查问卷见附件)。另外在第二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发表意见。4.3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调查表中所述意见均代表个人意见,具体调查结果见表4-3-1。表4-3-1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基本看法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您所在地区整体交通条件的改善有利不利无影响30人0人0人100%0%0%您认为本项目建成后是否方便您的出行很方便方便无影响不方便18人9人3人0人60%30

35、%10%0%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地区生态景观环境影响如何无影响严重破坏轻微破坏改善生态景观12人0人0人18人40%0%0%60%施工期影响项目施工期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有哪些噪声扬尘振动垃圾其它24人0人6人0人80%0%20%0%项目施工期对您生活或工作将能产生哪些不利影响休息学习工作出行收入没有影响其它1人0人9人0人20人0人3%0%30%0%67%0%运营运期影响您认为本项目运营期所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噪声大气生态其它24人3人3人0人80%10%10%0%您认为所在区域的现状主要噪声源是什么无显著噪声源交通工厂企业社会活动其它0人30人0人0人0人0%100%0%0%0%项目

36、建成后给您带来哪些有利影响出行收入没有影响其它28人0人2人0人93%0%7%0%项目建成后给您带来哪些不利影响休息学习工作出行没有影响其它0人0人0人30人0人0%0%0%100%0%您希望采取哪些措施减轻影响限速禁鸣绿化合理补偿隔声窗其它10人0人20人0人0人0人33%0%67%0%0%0%你对本项目的整体态度是积极支持基本同意反对无所谓28人2人0人0人93%7%0%0%根据调查统计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被调查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地区整体交通条件的改善;(2)绝大多数的公众认为项目的建成后将方便其出行,只有2人表示对其出行无影响;(3)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对地区生态景观环境的影

37、响,60%的公众认为会改变目前的生态环境,其余40%的公众认为无影响;(4)在项目施工期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调查中,80%数的公众均认为噪声和扬尘问题同时存在,其余20%的公众认为是建筑垃圾;(5)关于项目施工期对公众生活或工作等方面的不利影响,67%的被调查公众认为没有影响,33%的公众认为会影响其出行或休息;(6)对于本项目运营期所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80%的公众认为是噪声,其余10%的公众认是汽车尾气;10%的大众认为对生态造成破坏。(7)所有被调查公众均认为所处区域现状主要扰民的噪声源为交通噪声;(8)对于项目建成后所带来的有利影响,93%的公众认为是方便出行,7%的公众认为没有影

38、响;(9)所有的被调查公众均认为项目建成后对其不会造成不利影响;(10)关于项目建成后可采取哪些减轻环境影响的措施,67%的公众选择采取绿化措施,33%的公众选择采取限速措施;(11)所有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持积极支持或基本赞同的态度,调查过程未出现任何反对意见。综上所述,接受调查的公众普遍能够理解和支持本项目的建设,被调查人员都持有积极支持和基本赞同的态度,没有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建设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工程施工期将对大气、水、声环境及生态和社会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采取措施后可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39、,施工结束后这些影响大部分也将消除;营运期主要是道路噪声对工程沿线环境敏感点处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通过合理规划的措施进行有效控制。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相关环保法规、政策以及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其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6、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联系人:陈超联系电话:13752363792(2)评价机构联系方式评价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联系人:李姗电子邮箱:ysys_512联系电话:022-87681901联系传真:

40、022 87671901联系邮编:300191目 录1、 建设项目概况11.1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11.2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11.3建设项目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1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4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4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4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53.1工程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53.2环境保护目标63.3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63.5经济损益分析结果113.6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114、公众参与134.1公众参与信息公开134.2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形式144.3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14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76、联系方式17国盛道(林兆路-外环东路段)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二一三年三月本项目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1:10000)附图2 本项目周边环境简图规划林兆路黄庄子村海河园外环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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