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瑞鼎置业有限公司解放南路地区27号地安置商品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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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建设项目概况1.1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河西区是天津市中心区之一,位于市区东南部,因地处海河西岸而得名。区境东临海河与河东区相望,西迄卫津南路、卫津河与南开区、西青区交界,南沿双林农场引水河与津南区毗邻,北抵徐州道、马场道、津河与和平区接壤。随着天津市文化行政中心、梅江会展中心的逐步建成,天津的城市重心整体南移,城市西南板块(梅江地区)也逐步成熟起来,这些均为解放南路周边地区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随着津港高速的通车,解放南路地区将成为滨海新区进入中心城区的重要入口之一。解放南路地区规划范围北起海河,南至城市外环,西起解放南路,东至微山路,整体规划范围约16.66平方公里。其中起步区位于

2、解放南路地区南侧,北起陵水道、浯水道,南至城市外环,西起解放南路,东至都市绿洲、微山路,总用地规模5.7平方公里。解放南路地区开发建设是天津市“十二五”期间重点规划建设项目,对落实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提升城市功能等均具有重要意义。天津瑞鼎置业有限公司拟投资261814万元建设的解放南路地区27号地安置商品房项目,本项目位于河西区解放南路地区27号地,东至太湖路、西至沂山路、南至渌水道、北至梦湖西道。1.2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天津瑞鼎置业有限公司拟投资261814万元建设的解放南路地区27号地安置商品房项目,占地面积为72640.7m2,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44005m2,

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2705m2,地下建筑面积64500m2,夹层6800m2。住宅面积为165705m2,公建7000 m2。本项目共建设住宅楼15栋,其中2栋30层住宅、8栋27层住宅、5栋22层住宅、3栋配套公建用房。本项目设有地下停车场,地下停车泊位1279辆。该项目拟于2013年7月开工建设,预计于2015年6月竣工。1.3建设项目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1.3.1与天津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提出要加快城市住宅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提高人均住房面积;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质量。优化公共设施布局,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

4、文化需要。本项目选址区域已经规划为居住用地,且已经得到天津市发改委的备案认可。且本项目拟严格按照该区域的建设用地规划和其他部门相关要求进行建设,本项目方案设计很好的考虑了与周边规划建筑良好的衔接。本项目的建设对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实现天津市整体规划具有重要意义,符合相关规划。1.3.2 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地区27号地,东临规划太湖路、西临规划沂山路、南临规划渌水道、北临规划梦湖西道。随着解放南路地区的开发配套建设,该地区的给水、排水、燃气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支持,其选址公共设施及交通出行条件较为理想。根据区域污染源调查,周围1000米范围内没有大的废气、噪声工业污

5、染源。由工程分析和污染物排放影响预测可知,工程运行后,对污染物采取措施,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选址临主干路、次干路有超标情况,通过对采取居民楼安装隔声窗等措施可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以本项目选址周边2.5km范围为外污染源调查范围。本项目东南侧约2300m的小海地供热中心燃煤废气及西南侧2000m大任庄供热中心燃煤废气影响值浓度均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不会对本项目居民产生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可行。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2011年河西区常规大气污染物中PM10及NO2年均值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

6、准(二级)标准,SO2超标,达到和优于级良好水平,达到或优于级良好水平天数占全年监测天数的86.6。本项目东侧边界和南侧边界声环境现状均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要求。北侧和西侧边界昼夜间均不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要求,北侧边界昼间最大超标8.1 dB(A),夜间最大超标13.0 dB(A);西侧边界昼间最大超标6.9dB(A),夜间最大超标9.5 dB(A)。永久占地面积约72640.7m2,工程占地现状为空地,不存在原有环境问题。目前尚未发现国家级保护和珍稀、濒危动植物,未涉及珍稀动植物物种以及需保护的栖息地、动植物资源。2.2建设项目

7、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及当地气象条件、自然环境状况确定各环境要素各评价时段的评价范围见表2-2-1。表2-2-1 评价范围 评价时段环境要素评价范围施工期使用期区域污染源工业企业场界外1km,高架污染源调查范围至场界外2.5km水环境评至津沽污水处理厂大气环境评至场界外延200m噪声评至建设项目边界外1m及周围敏感点本项目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以及外环境噪声源对本项目的影响图2-2-1 大气评价范围示意图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工程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3.1.1噪声(1)施工期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过程的土方、基础、结构和装修等阶段

8、,不同施工阶段采用的施工机械不同,噪声污染情况也有所区别。(2)使用期本项目使用期地下设备噪声主要为给水泵房、换热站、地下专用变电站等,源强约为7080dB(A);高层建筑电梯机房电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源强约为6070 dB(A);室外噪声主要来自公用变电站、燃气调压站、源强约为6575dB(A); 早点铺油烟风机噪声,源强为6570dB(A)。另外还有进出小区机动车噪声,源强约6570dB(A)。本项目电梯电机等的房间隔墙、顶板、门等都做隔声处理,管路采用软连接、各设备采取加装减振底座。通过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预计本项目使用期室内设备噪声不会对项目本身及外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室外噪声经

9、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居民楼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3.1.2大气(1)施工期施工现场是一个排放扬尘的污染源,可在短期内明显影响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扬尘来自于土地清理、挖掘、回填、土方转运和堆积,大部分是由车辆在工地的来往行驶引起的。(2)使用期a、燃气废气本项目建设住宅楼共15栋,住宅燃用天然气,计算出本项目居民总用气量为4.71105m3/a。天燃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污染物的年排放量为烟尘0.066/a、SO20.085t/a、NOX0.829t/a。b、汽车尾气本项目拟设置地下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停车位1279个。由于地下停车场停放车辆比较集中,汽车尾气将对附近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

10、响,地下车库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汽车所排放的废气中所含CO、THC和NOx。c、油烟本项目在社区公建内设有早点铺,早点铺内设有厨房。在厨房烹饪食品过程会产生炊事油烟,商业公建餐饮厨房预计属于中型规模、托老所厨房、早点铺厨房预计属于小型规模。类比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对部分食堂、饭店油烟的监测结果,预测本项目厨房废气中油烟浓度约5.0mg/m3。d、公厕异味本项目在社区公建用房内设有2处建筑面积80m2的公厕,公厕使用过程中如果未能及时清洁或者冲水设施发生损坏等情况下将产生异味影响。e、垃圾收集点异味根据工程设计资料,本项目地块北侧独立设置1处垃圾转运站,与4#居民楼最近距离约21m,垃圾收集站用于堆

11、放居民住户的生活垃圾,居民生活垃圾采用袋装收集,统一放置于楼前垃圾桶内,运至垃圾转运站暂存。3.1.3废水(1)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民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地下基础施工时产生的泥浆废水以及冲洗车辆的废水。(2)使用期使用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放,预计排放口水质可以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的相关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津沽污水处理厂,排水去向合理。3.1.4固体废物(1)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程废土等建筑垃圾和民工产生的生活垃圾。(2)使用期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拟分类袋装收集,由市容部门定时清运。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期间产生少量的医疗废物应按卫生部和天

12、津市对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分类收集与消毒工作,并及时上交上一级医院集中处理。3.2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现场踏勘调查结果,本工程范围内施工期和使用期环境保护敏感目标为西侧300m320m的水晶小学和万科水晶城维漫园、规划幼儿园、南侧和北侧在建的居住区以及项目自身居住环境。 图3-2-1 环保目标分布示意图3.3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3.3.1声环境影响评价(1)施工期由于施工机械噪声源强较高,施工噪声将对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较大的影响,当其施工位置距离施工场界较近时,将会出现施工场界噪声超过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的现象。本项目施工期环保目标水晶小学和水晶城维漫

13、园均位于解放南路西侧,本项目施工场界与环保目标有解放南路相隔,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水晶小学和水晶城维漫园的声环境影响不大,与现状值叠加后,基本维持现状水平。但为将使施工期的声影响降至最低限度,避免对周边声环境质量造成显著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进一步强化隔声降噪措施。(2)使用期本项目使用期地下设备噪声主要为给水泵房、换热站、地下专用变电站等,源强约为7080dB(A);高层建筑电梯机房电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源强约为6070 dB(A);室外噪声主要来自公用变电站、燃气调压站、源强约为6575dB(A); 早点铺油烟风机噪声,源强为6570dB(A)。另外还有进出小区

14、机动车噪声,源强约6570dB(A)。本项目电梯电机等的房间隔墙、顶板、门等都做隔声处理,管路采用软连接、各设备采取加装减振底座。通过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预计本项目使用期室内设备噪声不会对项目本身及外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室外噪声经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居民楼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3.3.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1)施工期本地区在采暖期天气干燥且多大风,施工扬尘在春季的影响范围将更大,预计可能超过200m,本项目环保目标水晶小学和万科水晶城维漫园与施工场界最近距离约300m,又有解放南路阻隔,施工扬尘不会对环保目标产生明显影响。(2)使用期a、居民燃气废气本项目建设住宅楼共15栋,本项目住宅燃用天然气,本

15、项目居民等总用气量为4.71105m3/a。燃气废气年排放量为烟尘0.066/a、SO20.085t/a、NOX0.829t/a。本项目燃用的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在确保天然气充分燃烧、燃气废气能够通过建筑内置烟道及时排放的情况下,对于附近的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不利影响。b、地下车库汽车尾气车库内通风换气系统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本项目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不会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c、公厕、垃圾收集站异味本项目在社区配套公建内设有公厕和垃圾收集站,在及时清理、消毒、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产生异味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显著影响。同时,对于公厕、垃圾收集站异味须采取必要的管理、控制措施防止异味的产生。d、

16、油烟本项目早点铺和公建厨房油烟排放系统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满足标准要求,废气中油烟最高浓度小于2.0mg/m3;油烟排放系统应做到密封完好,选用经有关部门认可的单位生产的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口应尽量远离住宅楼设置,朝向避开周边建筑。3.3.3水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期施工期间主要污水为建筑工人的生活污水,由于条件所限,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在经过简单沉淀处理的前提下,可就近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冲洗车辆、施工场地以及基础施工过程产生污水应进行沉淀处理,可以设置水泥蒸发沉淀池进行处置、施工后对蒸发池及时平整并覆土掩埋;也可以除去废水中的泥砂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

17、施工期废水产生量较少,并且水质简单、容易处理,通过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对地表水环境没有显著影响。(2)使用期使用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放,预计排放口水质可以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的相关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津沽污水处理厂,排水去向合理。3.3.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要设暂存点,并加罩棚或封闭,及时清运到市容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要集中袋装,定时清运,禁止随意乱扔,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挖方弃土不得在场内长时间存放,应按照天津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规定委托相关单位将其运至指定

18、收纳地点,并保证日产日清,预计不会产生二次污染。(2)使用期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拟分类袋装收集,由市容部门定时清运。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期间产生少量的医疗废物应按卫生部和天津市对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分类收集与消毒工作,并及时上交上一级医院集中处理。3.3.5区外污染源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建成后临渌水道和太湖路住宅楼处昼间声环境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夜间超标;临沂山路和梦湖西道住宅楼声环境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昼夜间限值。为确保区外交通噪声不会本项目居民产生显著影响,建设单位须合理布局、安装隔声窗等措施,以降低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

19、影响。本项目东南侧约2300m的小海地供热中心燃煤废气及西南侧2000m大任庄供热中心燃煤废气影响值浓度均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不会对本项目居民产生不利影响。3.3.6 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污水年排放量20.2万m3/a,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CODcr80.8t/a、氨氮6.06t/a。本项目污水最终排入津沽污水处理厂,污水中COD、氨氮等污染物排放总量纳入津沽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总量中,因此本项目排放污染物对地区总量控制指标没有影响。3.4环境污染防治措施3.4.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环境空气治理措施建设单位应根据天津市防尘、抑尘的有关要求,做好施工扬尘的污染防治措

20、施。主要包括:设置文明施工费用以及相关的施工方案,对运输过程进行扬尘控制;当出现4级以上风力天气情况时,禁止进行产生施工扬尘的作业。施工场地采取围档、硬化、洒水抑尘、冲洗车轮等措施。通过采取上述防治措施,预计能够将施工扬尘控制在最低限度。(2)施工噪声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根据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天津市二十一条禁令等有关规定,采取低噪声设备、控制夜间施工、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等措施。(3)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进行隔油、沉淀等简单处理后,在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的前提下运输至有市政污水管网的地区排入市政管网,经管网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同时,施工现场应设置

21、环保型厕所,粪便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冲洗车辆的污水以及施工产生的泥浆污水应进行沉淀处理,除去其中的泥砂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或者修建水泥蒸发池处理。(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工程弃土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处理。弃土应按照天津市工程弃土管理规定进行处置,运输须采用密闭或者封闭良好的车辆,禁止超载运输,防止弃土散落。3.4.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3.4.2.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居民燃气使用的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各种污染物排放量较小,预计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地下停车场的汽车尾气由排气系统集中排放,按地下停车场面积比例确定排气筒位置及数量,排放口朝向避

22、开人群密集区。公厕在保持正常清理、及时清运的条件下,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垃圾收集站的设置应尽量远离住宅楼等环保目标,采用封闭设置并添加除臭剂,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早点铺和公建厨房油烟排放系统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满足标准要求,废气中油烟最高浓度小于2.0mg/m3;油烟排放系统应做到密封完好,选用经有关部门认可的单位生产的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口应尽量远离住宅楼以及规划幼儿园设置,朝向避开周边建筑。3.4.2.2水污染防治措施(1)生活污水经化粪井沉淀处理达到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后,最终

23、排入津沽污水处理厂。(2)根据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本项目须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该地区规划有中水管道,建设单位拟在建筑内安装中水利用管道系统,待该地区市政中水系统建成后,本项目即可引入中水用于绿化和冲厕等。3.4.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固定设备噪声选用低噪音型设备,消除设备与基础之间的刚性连接,可有效降低设备振动及噪声。设备间的门窗采用隔声门、窗,防止噪声向外传播。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管道上设置消声装置避振吊架。设备间顶部应安装吸声材料,确保设备间产生的噪声不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2)为电机配备隔声罩、减振座、避振喉等。(3)场区机动车辆进出口应设置禁鸣标志,禁止车辆鸣放喇

24、叭;场区及地下停车场机动车辆进出口设置减速路拱,控制车速降低噪声;加强管理。(4)经营性公建招商单位必须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履行环保手续。对其商业公建配套的排风装置应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安装,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尽量背向或远离居民住宅,避免噪声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4)为住宅楼安装隔声窗。取隔声量为平均值30dB(A)的情况下,预测各住宅楼夜间室内噪声值均能够满足使用功能。3.4.2.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为减少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防治措施:(1)对于施工垃圾,要求分类集中收集,可回收利用部分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应和有关部门签定处置协议,外运到指定地点填埋;(

25、2)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好渣土、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排放的手续,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同时应尽量做到一次弃土到位,防止多次倒运造成反复污染环境;(3)弃土的装卸、运输应尽量避开雨季进行,弃土堆放边坡要夯实,做好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有条件应设置弃土堆放的护墙和护板;(4)弃土运输须采用密闭或者封闭良好的车辆,禁止超载运输,防止弃土散落;(5)将根据弃土运输、最终处置中的环保措施列本项目的弃土处理协议中,有关单位按照协议规定具体落实这些措施(6)对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及生活垃圾加强管理,防治固体废物排入地表水体。(7)所有固体废物袋装收集,集中存放,含水

26、份较多的厨余等垃圾尽量集中收集在密闭容器内,防止存放、运输过程中洒漏,做到固体废物每日由市容部门负责定时清运处理;(8)可回收的废包装、纸板、金属罐等单独收集,外卖给物资回收部门;(9)社区卫生服务站产生的少量医疗废物做好分类收集与消毒工作,并及时上交上一级医院集中处理。3.5经济损益分析结果根据工程分析以及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可知,本项目建设的施工期及营运期不可避免地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通过人为的合理规划和控制可以将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本项目的建设能够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本项目拟采取的环境影响控制措施有:施工期扬尘与噪声防治措施、噪声治理、垃圾存放

27、设施、绿化及景观建设等。本项目投资投资为261814万元,实施以上措施估算环保投资约为2740万元,约占项目投资总额的1.12%。3.6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3.6.1环境监测计划环保监测的工作主要由地区环境监测站承担,依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对污染源和环境质量进行监控,具体监测的项目和频次由环境管理部门根据需要作出调整和安排。3.6.2 环境管理计划本项目环境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1)本项目的环保机构除执行主管领导的各项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指令外,还应接受天津市环保局及地方环保局的检查监督,定期与不定期地上报各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以及各项有关环境数据,为区域整体环境管理服务;(2)贯彻执行

28、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按照“三同时”及“一控双达标”原则实施环境管理;(3)组织制定、修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4)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等规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各项环境保护规则和计划,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5)配合当地环境监测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4、公众参与4.1公众参与信息公开(1)第一次公开环境信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a、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b、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c、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

29、方式;d、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e、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f、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根据上述要求,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已经在本项目环评大纲编制阶段结合现场踏勘将上述含有上述信息的文字材料向沿线公众进行了公示,同时在评价单位网页上设置了公示内容网络链接。(2)第二次信息公开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在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环评报告书报批前)需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a、建设项目情况简述;b、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c、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d、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e、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

30、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f、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g、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h、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开信息工作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完成后进行,在进行公众参与调查时将含有上述有关项目信息的文字材料免费发放给工程选址周边公众,同时评价工作组在天津市环评中心网页上将第二次信息公示材料进行公示,开始公示的时间为2013年5月2日。环评单位在现场调查的同时,现场张贴了公示材料,公示材料明确可以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建议。项目于2013年4月30日在今晚经济周报进行了报纸公示。4.2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形式本评价拟

31、主要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计划发放调查表30份(调查问卷见附件)。另外在第二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发表意见。4.3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调查表中所述意见均代表个人意见,具体调查结果见表4-3-1。表4-3-1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问题序号统计结果1选项有利不利无影响人数2406比例(%)80.002002选项促进作用阻碍作用无影响人数2406比例(%)80.0020.03选项严重破坏轻微破坏改善生态景观无影响人数05718比例(%)016.723.360.04选项噪声扬尘振动建筑垃圾其它人数152302010比例(%)50.076.70

32、66.733.05选项休息学习或工作出行收入没有影响其它人数5390140比例(%)16.710.030.0046.706选项没有环境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其它人数10153190比例(%)33.350.010.063.30续表4-3-1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问题序号统计结果7选项噪声大气生态破坏没有环境问题其它人数400260比例(%)13.30086.708选项增加收入改善居住条件配套生活设施耕作条件没有影响其它人数01910100比例(%)063.33.3033.409选项降低收入居住条件降低耕作条件没有不利影响其它人数050232比例(%)016.7076.76.710选项绿化生态补偿

33、加强管理其它人数28170比例(%)93.33.323.7011选项积极支持基本支持反对无所谓人数24600比例(%)80.020.000由上表统计可见:(1)80%的被调查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所在地区整体居住条件的改善,20%的被调查公众认为无影响。(2)80%的被调查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地区的经济发展;同时有20%的被调查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经济发展没有影响。(3)23.3%的被调查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地区景观环境改善;60.0%的被调查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于地区景观无影响;16.7%的被调查公众认为对地区景观环境有轻微破坏。(4)76.7%的被调查公众认为本项目

34、施工期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是施工扬尘;50.0%的被调查公众认为施工期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是施工噪声;66.7%的被调查公众认为施工期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建筑垃圾;10名公众选择“其它”认为施工不会产生环境问题。(5)被调查公众中认为施工会影响休息的占16.7%;10.0%的被调查公众认为施工期产生的不利影响是影响学习或工作;会影响出行的占30.0%;其余被调查公众认为施工不会造成明显环境影响。(6)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现状环境污染问题,63.3%的公众认为是大气污染;50.0%的公众认为现状存在噪声污染问题;10.0%公众认为存在水污染问题,其余公众认为现状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7)13.3%的被调

35、查公众认为项目建成后主要环境问题是噪声;86.7%的被调查公众认为没有环境问题。(8)63.3%的被调查公众认为项目建成后主要对居住条件的有利影响;3.3%的公众认为项目建成后主要是对配套生活设施的有利影响;同时有33.4%公众认为项目的建设对其无影响。(9)76.7%的被调查公众认为项目建成后没有不利影响;同时16.7%和6.7%被调查公众认为项目建成后对居住条件或其他方面产生不利影响。(10)93.3%的被调查公众希望加强绿化减轻本项目带来的不利影响;3.3%的被调查公众希望生态补偿减轻项目的不利影响;23.7%的被调查公众希望加强管理减轻项目的不利影响。(11)被调查公众对本项目持积极支

36、持态度为80.0%,基本赞同的为20.0%。综上所述,本项目周边接受调查的公众普遍能够理解和支持本项目的建设,被调查人员大多持有积极支持和基本赞同的态度,没有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被调查公众均要求建设单位做好施工期噪声和扬尘防治措施。对于公众比较关心的施工期噪声噪声和扬尘问题,建设单位在建设单位应充分给予重视,加强施工期的噪声、扬尘治理。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本项目施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考虑到本项目施工期是暂时的,工程结束后各项环境要素可恢复到现状水平。使用期产生废水进入津沽污水处理厂,具有合理的排水去向,噪声、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在采取必

37、要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本项目建成后可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因此本项目在切实落实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具有环境可行性。6、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天津瑞鼎置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尹珺联系电话:13821385666(2)评价机构联系方式评价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联系人:马欣欣电子邮箱:17842470联系电话:022-87671901联系传真:022 87671901联系邮编:300191目 录1、 建设项目概况11.1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11.2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规模、建设周

38、期和投资11.3建设项目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1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3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3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3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53.1工程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53.2环境保护目标73.3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73.4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03.5经济损益分析结果133.6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134、公众参与144.1公众参与信息公开144.2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形式154.3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15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86、联系方式18天津瑞鼎置业有限公司解放南路地区27号地安置商品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天津瑞鼎置业有限公司二一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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