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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开信息项目名称广州华宇电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广州华宇电缆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广东省建筑材料研究院项目概况:广州华宇电缆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毕村北路3号1号厂房,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的生产制造。项目占地面积为2000m2,建筑面积为2000m2。项目已于2013年9月投产运营,现补办环评相关手续。主要环境问题:营运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毕村北路3号1号厂房,已建成投产,故不对其进行论述。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间用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及挤塑循环冷却水。(1)生活污水本项目设有15名员工,均不在厂内食宿。员工办
2、公生活用水量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按0.10m3/人d计算,则用水量为1.5m3/d,即480t/a。排水系数取90%,则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32t/a。各主要污染物浓度及污染物产生量如表:表10建设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情况项目CODCrBOD5SSNH3-NLAS产生浓度(mg/L)3501501003020产生量(t/a)0.1510.0650.0430.0130.009排放浓度(mg/L)250100301515放放量(t/a)0.1080.0430.0130.0060.006 (2)挤塑循环冷却水 本项目挤塑冷却工艺设置一个总容积约30m3的循环水池,每日补充新鲜水量约2t/
3、d,每日蒸发、损耗水量约2t/d,冷却塔循环水量为8m3/h,循环用水不外排。2、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挤塑、上绝缘套过程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1)挤塑、上绝缘套有机废气挤塑工序及上绝缘套加工过程中由于塑料的热解,会有低分子有机气体散发。本项目的挤塑工艺及上绝缘套完全是在密闭设备内部进行,挤塑及上绝缘套温度控制在100-200,而后直接进入循环水池降温,所以挤塑及上绝缘套产生的有机废气很少。根据聚氯乙烯不同温度下加热分解产物,该有机废气主要是苯和甲苯,统称非甲烷总烃。据有关资料介绍,由于挤塑时加热温度一般控制在塑料原料允许的范围内,分解的废气量极少,且一般加热在封闭的容器内进行,产生的废气
4、仅有少量排出。一般来说,加热分解产生废气按100200克/吨产品计,即仅占总量的0.010.02%。本项目按0.02%计算,项目PVC的年使用量约270t/a,则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约为0.054t/a。建议建设单位涉及排放量为1000m3/h的风机,产生浓度为21.09mg/m3,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排放标准。为了最大程度地减轻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引风机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3、噪声本项目在机加工(束丝、绞股、挤塑、上绝缘外套、成缆等工序)及冷却塔、空压机运行会产生噪声,其噪声级约为70100dB(A)。 4
5、、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废铜丝、铜屑)和员工生活垃圾。废铁屑、废边角料工件在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废铜丝、铜屑等,年产生量为10t/a,可由钢铁回收公司回收。 (2)生活垃圾本项目劳动定员15人,按1kg/人d计算,则生活垃圾的年产生量为4.8t/a,由市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主要环评结论要点:一、建设期间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毕村北路3号1号厂房,已建成投产,故不对其进行论述。二、项目建成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及挤塑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32t/a。本项目所在地的市政
6、污水管网已建成,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 挤塑循环冷却水 本项目挤塑冷却工艺设置一个总容积约30m3的循环水池,每日补充新鲜水量约2t/d,每日蒸发、损耗水量约2t/d,冷却塔循环水量为8m3/h,循环用水不外排。在经过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外排污水可以达标排放,且本项目外排污水量较少,外排污水为生活污水,水质简单,因此不会对新华污水处理厂及周围水体产生明显不利影响。(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挤塑及上绝缘套过程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挤塑工序及上绝缘套
7、加工过程中由于塑料的热解,会有低分子有机气体散发。本项目的挤塑及上绝缘套工艺完全是在密闭设备内部进行,挤塑温度控制在100-200,而后直接进入循环水池降温,所以挤塑及上绝缘套产生的有机废气很少。根据聚氯乙烯不同温度下加热分解产物,该有机废气主要是苯和甲苯,统称非甲烷总烃。据有关资料介绍,由于挤塑及上绝缘套时加热温度一般控制在塑料原料允许的范围内,分解的废气量极少,且一般加热在封闭的容器内进行,产生的废气仅有少量排出。一般来说,加热分解产生废气按100200克/吨产品计,即仅占总量的0.010.02%。本项目按0.02%计算,项目PVC的年使用量约270t/a,则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约为0.05
8、4t/a。建议建设单位设计排放量为1000m3/h的风机,产生浓度为21.09mg/m3,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排放标准。为了最大程度地减轻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引风机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另外建议企业及时打扫地面,加强生产车间和仓库等机械通风,员工佩戴口罩,注意清洁生产等措施即可。(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加工(束丝、绞股、挤塑、上绝缘外套、成缆等工序)及冷却塔、空压机运行会产生噪声,其噪声级约为70100dB(A)。建设单位通过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包括选择隔声、消声、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
9、合理布局、利用墙体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综合措施后,东、西、南、北四边边界外1米处的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3类标准要求,则项目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很小。(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去向合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可由钢铁回收公司回收。 经上述处理后,本项目营运期新增的固体废弃物去向合理,不会对周边环境直接产生不良影响。(5)对敏感点影响评价结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会对项目东面35米圆玄道观及500米天马河产生一定影响;项目运营期,污水达标排放,设备经减振或消声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工业固废由钢铁回收公司回收。因此,项目运营期对项目东面35米圆玄道观及500米天马河不会产生明显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