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珠江电线厂有限公司废气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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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广州市珠江电线厂有限公司废气工程 委托单位: 广州市珠江电线厂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二一四年八月项目名称:广州市珠江电线厂有限公司废气工程承担单位: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站长:梁汉超项目负责:颜芬报告编写:邱成磊签发: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负责单位)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大道府西一街6号电话:020-86970705传真:020-86970705邮编:510800报 告 编 制 说 明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站负责对广州市花都区排放污染物单位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

2、监测2、 本报告只对来样或自采样负监测技术责任。对本报告若有疑问,请向监测站办公室查询。对监测结果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本报告10日内向办公室提出复测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对不可保存的样品以及超出保存期的样品,恕不受理。3、 本报告涂改无效,无报告编写者、签发者签字无效。4、 本报告无监测站业务专用公章及计量章无效。5、 未经本站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本报告。广州市珠江电线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1. 前言, 广州市珠江电线厂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毕村北路3号3#、4#厂房(北纬:23.399420;东经:113.131668)。由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对其进行日常

3、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受广州市珠江电线厂有限公司的委托,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负责对该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我站监测人员于2014年8月进行了现场监测,现制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 验收监测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2.4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246号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2.5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6 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文件花环监字2007第

4、364号关于广州市珠江电线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7 广州市珠江电线厂有限公司委托花都区环境监测站对其建设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委托书。3. 建设项目概况3.1基本情况 广州市珠江电线厂有限公司选址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毕村北路3号3#、4#厂房。项目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该项目主要生产电线、电缆,年产量为2亿米。广州市珠江电线厂有限公司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批文号:花环管验2008038号),2014年,广州市珠江电线厂有限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本次验收废气处理工程。

5、3.2 主要生产工艺和设备 3.2.1 主要设备项目主要设备及数量序号设备名称 数量1拉丝机10台2绞股机5台3成缆机4台4挤塑机8台3.2.2 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序号名称用量(t/a)备注1无氧铜杆36002PVC15003拉丝油13.2.3 工艺流程 3.3 环境保护设施和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情况3.3.1 废气该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PVC粒挤塑成型时产生的有机废气,统一收集后经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3.3.2 噪声该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经减振等措施吸收振动,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3.4 固体废弃物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生产固废

6、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4.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花环监字2007第364号关于广州市珠江电线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报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据该报告表所述,该项目拟选址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毕村北路3号3#、4#厂房。项目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该项目主要生产电线、电缆,年产量为2亿米。4.1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址处建设。4.2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按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清洁生产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搞好

7、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轻到最低程度。重点要求如下:4.2.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须经收集作净化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4.2.2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须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水污染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4.2.3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须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PVC粒、废铜杆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的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对

8、危险废物和严格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或送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须交市政环卫部门作无害化处理,不得随处倾倒或焚烧。4.2.4应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各种声源须经减振、降噪处理后,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之II类标准:即昼间60分贝以下,夜间50分贝以下。4.3项目环保设施经我局检查同意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试运行;项目自试运行之日起三个月内,报我局坚守环保设施,经验收及格发给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正式生产。4.4 本文为我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建设的依据。项目建设还须依法办理发改、国土、规划、建设、消防、工商等有关部门相应的手续。4.5 该项目的性质、

9、规模、地点、建设内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5.1 根据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文件花环监字2007第364号关于广州市珠江电线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确定本次建设项目验收监测的评价标准。5.2 废气评价标准本次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标准值见下表。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执行标准排放浓度排放速率120mg/ m31.195kg/h5.2 厂界噪声评价标准本次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执

10、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分贝以下。6. 验收监测内容6.1 废气监测6.2.1 监测点位、因子和频次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车间排放口非甲烷总烃16.2.2 监测分析方法项目监测方法方法来源非甲烷总烃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38-19996.3 厂界噪声监测6.3.1 监测点位、因子和频次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厂界噪声厂界周围设4个监测点位等效声级dB(A)1次6.3.2 监测分析方法项目监测方法方法来源等效声级dB(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6.4 监测分析质量控制和

11、质量保证6.4.1 验收监测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和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监测暂行技术规定以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实施全程序质量保证。6.4.2 验收监测中使用的布点、采样、分析测试方法,首先选择目前适用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分析方法、监测技术规范,其次是国家环保总局推荐的统一分析方法或试行分析方法以及有关规定等。6.4.3 本站已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并获得广东省优质实验室称号。6.4.4 参加验收工作的监测采样人员和分析测试人员均持有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监测资格证,持证上岗。6.4.5 验收监测工作中使用的监测仪器设备均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技

12、术要求,并通过计量检定,在进入现场前对现场检测仪器及采样器进行校核。6.4.6 监测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本站质量手册进行。6.4.7 验收监测期间,经现场检查,确保该企业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负荷及污染物处理设施负荷均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6.4.8 验收监测的采样记录和分析测试结果,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三级审核。7. 验收监测结果和评价7.1 本站监测人员于2014年8月对广州市珠江电线厂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测、采样和实验室分析。验收监测期间,该公司运行正常,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7.2 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7.2.1 废气监测结

13、果 监测点位非甲烷总烃车间工艺废气排放口排放浓度排放速率16.7 mg/ m31.6710-1 kg/h7.3.2 监测结果评价本次验收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7.4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和评价7.4.1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监 测 地 点 和 编 号噪声级 Leq dB(A)标准 Leq dB(A)编号监 测 点 名 称昼 间夜 间昼 间夜 间1南面边界外1米57.3-60-2西面边界外1米56.2-60-7.4.2 监测结果评价厂界噪声达到验收监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之2类标准的要求。8. 验收结论和建议 8.1 监测结果讨论8.1.1该项目废气排放达到验收监测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8.1.2 该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该项目审批要求的验收监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之2类标准的要求。8.2 对委托方的建议8.2.1 接受当地环境监测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的不定期日常监测和管理,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便于环保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企业自身内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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