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红旗镇那佑村建筑用玄武岩矿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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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口市红旗镇那佑村建筑用玄武岩矿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海口那佑实业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时间:二一三年一月第1章 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1.1.1 建设项目地点海口市红旗镇那佑村建筑用玄武岩矿区建设项目由海口那佑实业有限公司筹备建设,项目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红旗镇那佑村。地理位置详见图1-1。1.1.2 建设背景为满足海口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周边地区建筑用石料的要求,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依据海口市建筑用砂石粘土采矿权设置方案,在海口市红旗镇那佑村建筑用玄武岩矿区设置一个采矿权,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了挂牌出让。海口那佑

2、实业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最终竞得该采矿权,并签订成交确认书。矿区具有便利的交通条件,矿石资源的品质较好,市场前景广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建材行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本项目位于海口市红旗镇那佑村西北面荒坡上,东距红旗镇约5.5km。由于之前私人偷采,矿区中部目前存在一个大采坑。矿区可采面积0.367km2,矿山生产规模为30万m3/a。行政属于红旗镇管辖,矿区借道红旗旧州公路,通过G223道路可直接进入海口市区,交通比较方便。1.2 工程概况1.2.1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由采矿场、排土场、破碎车间、碎石堆场、维修车间及办公生活区组成。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2-1

3、。表1.2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序号指标名称单 位数 量备注一地质1矿区范围面积km20.3672储量计算范围面积km20.3673矿体赋存标高m+19.5+33.5开采标高4矿产资源储量万m3231.713335矿石体重t/m32.752.742.76二采矿1开采方式露天开采2设计确定的开采储量万m3185.373覆盖层万m3113.274剥采比m3/m30.615矿山建设规模万m3/a30实方6采剥总量万m3/a48.37采矿方法小型挖掘机采剥法8开拓运输方式公路汽车9最终开采境界面积km20.36710最大采高m1411最终边坡角度7012设计矿产资源利用率%8013基建时间年0.514申

4、请服务年限年615年工作天数天300间断工作制16每天工作班数班2班每班8小时1.2.2 开采工艺流程采矿的工艺过程为穿孔爆破铲装破碎筛分运输(矿石外运,废土石运往排土场)。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进行开采,设计推荐采用沿固定边帮汽车螺旋式展线公路-汽车开拓方式,采矿方法为小型单斗挖掘机采剥法。采矿场的主要技术参数为:台阶高度10-15m,最终边坡角70。矿山采用140型潜孔钻机穿孔,中深孔爆破方式,挖掘机装车,东风牌8吨自卸汽车运输,矿石从采场运往生产区,废石从采场运往排土场,矿山矿生产规模为30万m3/a,年采剥总量48.3万m3/a。矿山生产流程及污染流程如下:噪声、粉尘噪声、粉尘噪声、粉尘

5、噪声、固废、粉尘噪声、粉尘、废气 运输筛分破碎铲装穿孔与爆破矿岩 矿山生产工艺及污染流程图矿山采用分层台阶式开采,具体见下图。1.3 项目产业选址合理性分析1.3.1 与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非金属矿(玄武岩)开采项目,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中没有关于玄武岩矿开采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的相关条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解释说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三类目录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因此,本项目的开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3.2 与海南省、海口市矿产资源开发利

6、用规划相符性分析(1)与海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开采区划分为重点、限制、禁止等3类不同功能的矿产资源开采区:“全省共划分出重点开采区12个,总面积88787平方千米,涉及矿种包括天然气、石油、富铁、钴、铜、金、白云岩、石英岩、石英砂、高岭土、油炭质砖用粘土、饮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水等。其中西部的海南昌江县石碌铁矿重点开采区、海南乐东抱伦金矿重点开采区、海南昌江王下金矿重点开采区、海南东方二甲不磨金矿重点开采区划为国家级重点开采区” 。“全省共划分出限制开采区49个,总面积6057.5平方千米。涉及矿种包括锆英石、钛铁矿、铝土矿、

7、钴土矿、钼、宝石、水泥灰岩、饰面花岗石材、地下水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遗迹、风景名胜区;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地质遗迹(公园)的一、二级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重要城镇、铁路、高速公路和重要基础设施、重大工程设施、圩堤及其周围300500米范围内;重点保护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大中城市规划区,国家或省确定的禁止商业性勘查和禁止开采矿种的矿产地等,军事禁区等划为禁止开采区。全省共划分47个禁止开采规划区,总面积18290平方千米,涉及矿种包括锆英石、钛铁矿、沸石、膨润土、石英砂、饰面花岗石材、水泥灰岩、铁、硫铁矿、铅、锌等。”

8、本项目位于红旗镇那佑村,为建筑用玄武岩矿区,不属于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中的限制、禁止开采区的范围,本项目的开采符合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2)与海口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海口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中相关内容,开发规划区分为鼓励、允许、限制、禁止开采四类。“(一)鼓励开采规划区及矿区,是指开采矿产资源储量条件和市场前景好、经济和资源效益高、开发利用过程中能够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地区及矿区。包括海府中心城区的改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水、长昌的高岭土、耐火粘土、砖瓦用油炭质页(泥)岩粘土,新坡镇南黎山、红旗镇咸来建

9、筑用玄武岩石材等4个鼓励开采规划区”。“(二)限制开采规划区及矿区,是指开采矿产资源储量具有比较优势,但市场容量有限,或者是对生态地质环境保护将生产一定不良影响的地区及矿区。包括:长昌的褐煤,海府中心城区的地下水,南渡江流域部分地段的建筑用河砂等矿种共14个限制开采规划区”。“ (三)禁止开采规划区及矿区,是指被城市建设压覆、或者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影响而不得开采,以及矿石质量差而经济效益低下的地区及矿区。包括:海口金牛岭的沸石,石山的浮石,西湖庙的硅藻土,褐铁矿、泥炭、南渡江龙塘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下游部分河段河砂等矿种,海口城区至东营沿海一带第四 系潜水、海域珊瑚礁和海滩岩共11个禁止开采

10、规划区。”本项目位于红旗镇那佑村,为建筑用玄武岩矿区,不属于海口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中的限制、禁止开采区的范围,本项目的开采符合海口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1.3.3 与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本项目区内用地范围属于林地、园地、牧草地。项目建设需占用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占用或征用林地,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

11、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有关规定:“勘查、开采矿藏和

12、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二)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

13、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三)用地单位需要采伐已经批准占用或者征用的林地上的林木时,应当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四)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被批准的,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不予批准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如数退还。”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用地单位需要占用、征用林地或者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申请;需要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林地,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

14、的单位提出占用林地申请。第四条规定:“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一)项目批准文件;(二)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三)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四)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临时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除外)。森林经营单位申请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应当提供前款(一)、(二)项规定的材料。” 因此,项目占用林地需要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有

15、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在办理占用征用林地审核手续时,提供项目批准文件、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因此,项目占用林地需要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在办理占用征用林地审核手续时,应当同时提供项目批准文件、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本项目在开

16、采前应按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补偿占用的林地后,矿区方可进行开采。1.3.4 矿区开发利用方案的合理性分析(1)厂址布局及开拓运输方案的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工业场地主要由露天采场、排土场、碎石加工区及办公生活区等组成。露天采场布置在矿床中,排土场布置在矿区的东北侧,碎石加工区和生活区布置在排土场的东侧。根据项目所在区域地形图,排土场所在区域的地势南高北低,因此,在暴雨天气时,排土场区域的雨水会往北侧低洼处汇集,因此,建设单位可在排土场上游坡修筑一条截水沟将降雨汇流引出排土场,以减少排土场的水土流失;可沿着矿区范围界限以外不小于10m处修筑一条截水沟将降雨汇流引出矿区外,不会对整个矿区的排水造成影响,

17、在排土场坡脚处设置石笼坝既有利于坡脚的稳定,及时渗出排走。又能将排土场内的雨水及时排出渗走,并且排土场下方无村庄及交通干线等敏感点。因此排土场的位置选取是合理的。矿区的原定首采区位于矿区的东北侧。此处标高为+27m,而矿山标高最高为33m,因此在开采后段形成陡坎、临空面,破坏斜坡的自然坡度角,斜坡的稳定性受到影响。因此首采区的位置选取是不甚合理。建议项目将首采区的位置选取在矿区西北侧,此处的标高较高,为30m,有利于矿山的开拓掘进和边坡的稳定性。矿区的各主要建构筑物距离露天采场约400m远的地方,生产管理和职工生活较为方便,并且矿区的爆破警戒线为300m,矿区对办公生活区的影响也较小。矿山采用

18、公路-汽车开拓运输方式,目前已经有公路便于运输,因此开发利用方案中矿区的布局符合矿山的实际情况和生产工艺的需要。(2)采选工艺方案的合理性分析矿体经采用潜孔钻机进行穿孔,然后采用中深孔爆破,爆破后的矿岩,采用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输。采矿生产主要工艺流程为:场地平整-穿孔-爆破-采装-运输(矿石运往碎石加工厂、废石运往排土场)。这种采矿工艺成熟,生产能力大,管理简单,生产安全高效。本项目不需进行选矿,矿石只经破碎和筛分,产品的块度满足用户要求即可,因此采选工艺符合矿山的实际情况以及开发的需要。第2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2.1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概况2.1.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12年9月

19、海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报,2012年9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级,所有监测城市(镇)的空气质量均为优,绝大多数监测城市(镇)的所有监测日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质量要求的国家一级水平;海口市区、五指山通什镇、琼海嘉积镇、万宁万城镇、文昌文城镇、昌江石碌镇分别有13.3%、21.4%、36.7%、6.9%、6.7%、14.3%的监测日空气质量为国家二级水平,其余监测日均达一级。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2.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委托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2年12月20、21日对三十六曲溪的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地表水整体水平处于类。2.1.3

20、噪声环境质量现状从监测结果与统计结果来看,各监测点昼夜监测值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区评价标准值,说明评价区的声环境良好。2.1.4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范围为项目占地范围,合计约0.367km2。主要的自然植物类型为灌木丛、木麻黄、草地、人工植被等,调查结果合计有83种,隶属37科,50属。其中蕨类植物1科,1种;被子植物36科,82种,其中双子叶植物27科,58种;单子叶植物9科,24种。详见植被图。2.2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及当地气象条件、自然环境状况,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下表。表2.2-1 评价范围表评价内容评价范围环境空气

21、影响评价大气评价范围为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直径为5km的圆噪声环境影响评价主要体现在营运期,工程范围各方向延伸200m范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区域周边的水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矿区范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矿区占地以及其他临时用地范围第3章 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控制措施3.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3.1.1 施工期3.1.1.1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施工期过程中汽车运输扬尘、材料堆置、施工机械产生的粉尘和废气,均属于无组织排放,在时间上和空间上较零散,其控制主要靠管理,施工单位须按规定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同类矿山的调查监测数据,施工粉尘及运输道路的扬尘随离扬尘点的距离增加而迅速下降,影响

22、范围一般在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两侧的200m内。采用污染控制措施后对采区周边的居民点大气环境影响轻微。此外,为减少施工、运输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加强施工的治理措施和管理,包括避免散状建材露天堆放、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场地定时洒水降尘等。可有效降低施工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采区内运输道路要硬化,并对进出车辆加盖帆布防止沿途洒落,并定期洒水,以减少运输扬尘的影响。3.1.1.2 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根据类比调查和资料分析,各类施工机械产噪声级见表5-1。表5-1 施工机械产噪声级一览表单位:dB(A)序号设备名称声级1装载机852挖掘机843推土机884混凝土搅拌机855运输车辆833.

23、1.1.3 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污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泥浆废水,其SS浓度含量较高,高于10000mg/L,如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必然会造成周围地区污水漫流,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采用修筑沉淀池的处理方法,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地;生活污水可排入临时化粪池,定期用作农肥。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把施工期污水对环境的影响降低至最小程度。可以把施工期污水对环境的影响降低至最小程度。3.1.1.4 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固废均属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可按环卫部门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清运至海口市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施工产生

24、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挖掘土方产生的废物。本项目施工期间的挖方量不大,挖方量可以满足平整工业场地,多余挖方量用于填埋地表剥离坑,应将施工废弃土石及时填方、或及时洒水防风刮起,或用蓬布覆盖未及时清理的弃土堆,减少水土流失或扬尘。在拉运废弃土石方过程中拉运车辆应加盖蓬布,以减少运输过程中洒落现象,从而降低对运输沿线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3.1.1.5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工程建设破坏了原有地表植被,造成表土结构的扰动,导致土体抗蚀能力降低,土壤侵蚀量加大,加剧项目水土流失。同时,由于土地利用格局的改变,使区域自然体系的生产能力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也使生物组分自

25、身的异质性构成发生改变,导致自然体系的生产能力降低,其恢复稳定性和阻抗稳定性也受到一定影响。但由于降低的幅度较小,自然体系对这个改变是可以承受的。因此,从维护区域自然体系生态完整性的角度看,生态影响是可以接受的。本项目施工期采取了严格控制施工场地,不得超过征地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复垦绿化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大大减少了施工期对矿区生态环境的影响。3.1.2 营运期3.1.2.1 营运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矿山开采过程中穿孔、爆破、装车、运输、二次破碎等环节都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爆破噪声是由爆破源附近的空气冲击波形成的,属间歇性脉冲高噪声,持续时间短,瞬时源强在180dB(A)以下。据资

26、料介绍及类比分析爆破所造成的突发性噪声强度与装药量、爆破方式密切相关。据同类露天开采矿山测定资料,爆破时产生的噪声在距爆破源20m处,其声压级为8590dB(A),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爆破信号应符合爆破安全规程中的要求,应使全体职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信号的要求。采矿过程中主要噪声设备有凿岩机、空压机、挖掘机、破碎机等,噪声级在70110dB(A)之间,采取选用噪声较小的设备,并采取设置消声器的措施尽量降低噪声,噪声不会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本项目噪声源强及防治措施见表3.1-1。表3.1-1 噪声源强参数、防治措施及效果序号污

27、染源称源强治理措施治理后声级1爆破控制药量8590(距爆破源20m处)2潜孔钻机95-100安装消声器75-803挖掘机70-80选择低噪声设备60-704破碎机85-105厂房隔声、降噪65-855振动筛77-104厂房隔声、降噪65-856运输车辆70-90严禁超载,路过村庄禁止鸣笛70-853.1.2.2 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采场废气污染源主要以粉尘(扬尘)污染为主。有潜孔钻机和手持风动凿岩机在穿孔过程、爆破工序、反铲装车过程、矿石运输及堆放、废石运输及回填等过程产生的粉尘。3.1.2.3 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矿山为露天开采,矿体部分出露地表,在侵蚀基准面以上。矿体围岩为玄武

28、岩,属较坚硬岩石,其构造裂隙不发育,富水性较差。裂隙水是矿床充水的主要因素,也是矿床充水的水源,但渗透性较小,因此对露天开采影响不大,无矿坑涌水产生。雨季采矿坑会有不同程度积水,预计一次最大积水量为100m3。露天采场底部设蓄水池,经水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场地降尘、绿化等,不外排。多余的积水通过在下游坡(矿区北面)沿山坳掘一排泄洪沟,使采场内的水能自流排到北侧低洼处,因此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本项目生活污水(11.7m3/d)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用作农肥,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3.1.2.4 营运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淋溶水对地下水的影响根据工程特点,本项目运行时堆土场淋溶水有可能对

29、地下水水质产生一定影响。废石场对地下水的影响随降雨而发生,场中的废石经雨水冲刷浸泡,其部分融出物随雨水渗入地层。污染程度取决于淋滤水中污染物的浓度。(2)采空区对地下水的影响矿区的开采深度为19.5m-33.5m,地下水含水层为岩基裂隙含水层,主要接受大气降水的入渗补给,并且矿体位于地下水位之上,矿坑的涌水相对较少,待矿山开采到最低部,疏干积水后,会形成一个降落漏斗,漏斗会降低周围地区的地下水位,对周围农作物的种植会造成一定的影响。项目北侧800m处为三十六曲溪,建设单位可以引水浇灌农作物,以减轻地下水位降低对周围农作物的影响。3.1.2.5 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的山体表土

30、及采矿时产生的废石,剥离的表土将其堆放在排土场内,待矿山闭坑后用于恢复植被。采矿产生的废石堆放在排土场,并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待闭坑后回填采场,恢复植被。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996),上述各类固体废物均属于第I 类一般固体废物,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率达100%。危险固废:包括废机油、含机油的废弃零部件、废活性碳和过滤棉,产生量约为0.1t/a。废油通过机油桶统一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进行处理,维修车间产生的其他危险废物,按规定送至危险废物处理场进行处理。工人生活垃圾产生量10t/a,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送往儋州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不外排。即本项目固体废物

31、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很大影响。3.1.2.6 污染物排放汇总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如下所示。表3.1-1 拟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表污染项目污染物来源产生量(t/a)治理措施削减量(t/a)排放量(t/a)备注大气污染物碎石加工区粉尘165布袋除尘161.73.315m排气筒排放其他无组织粉尘6.66洒水抑制粉尘06.66/水污染物开采用水1920/19200/浇洒用水810/8100/生活污水4140化粪池处理6303510用作农肥固体废物废土石15万统一堆放在排土场15万0/生活垃圾15卫生填埋150/维修废物0.2按规定处置0.20.1/噪声破碎机挖掘机等生

32、产设备70-110dB(A)减振降噪20-50dB(A)50-60dB(A)/3.2 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影响范围内的主要环境敏感点如下表;表3.2-1评价区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环境保护目标评价范围方位规模与厂址距离(m)保护等级环境空气那佑村方圆2.5km范围南75人5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中一级标准墩插村南80人900美顶村北77人950雅诗村西北136人1200美豪村西南120人1700声环境厂界厂界外200m,声环境敏感点处适当外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道路沿线那佑村南75人500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

33、8)1类标准地下水环境区域地下水矿区范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地表水环境三十六曲溪项目占地区域北/800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生态环境动植物、水土流失全部矿山开采范围及矿区边界四周外延2km范围3.3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3.3.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3.1.1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废气污染控制措施为防止废石、材料运输中产生道路扬尘应对各施工场区和运输道路定时洒水抑尘;施工运输车辆运输时应对物料进行遮盖。物料堆放会产生扬尘,在天气干燥,风速较大的天气,易产尘物料应用帆布遮盖,防止露天堆放造成环境污染。为抑制掘进扬

34、尘,采用湿式凿岩,爆碓、装卸废石及其他产生扬尘点采用喷雾洒水,从而降低施工面粉尘浓度。此外,为减少施工、运输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加强施工的治理措施和管理,包括避免散状建材露天堆放、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场地定时洒水降尘等。可有效降低施工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采区内运输道路要硬化,并对进出车辆加盖帆布防止沿途洒落,并定期洒水,以减少运输扬尘的影响。3.3.1.2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污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泥浆废水,其SS浓度含量较高,高于10000mg/L,如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必然会造成周围地区污水漫流,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对施工废水进

35、行处理,采用修筑沉淀池的处理方法,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地;生活污水可排入临时化粪池,定期用作农肥。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把施工期污水对环境的影响降低至最小程度。可以把施工期污水对环境的影响降低至最小程度。3.3.1.3 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现场踏勘过程中了解到,距施工场地最近居民点为位于项目南侧500m处的那佑村,由上表噪声源预测计算结果可以看出,施工期昼间距施工现场100m,夜间300m即可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因此,经过距离衰减和山体阻隔、树木屏蔽后,施工噪声不会对周围居民声环境产生影响。此外,由于工程需消耗一定量的沙石、水泥等建筑材料,材料的运输将使通向工地的公路车流量增加,交

36、通噪声将对运输路线沿途的声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施工及车辆运输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控制对策和措施:施工过程中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设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修;建筑材料、土方及设备运输车辆过村段时,降低车速,禁止鸣笛;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土方、结构等产生噪声、影响居民休息的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如连筑)需在施工前三日内,由施工单位报经环保部门批准,并向附近居民公告。经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建筑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中相关标准。3.3.1.4 施工期固

37、体废物影响评价施工期固废均属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可按环卫部门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清运至海口市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挖掘土方产生的废物。本项目施工期间的挖方量不大,挖方量可以满足平整工业场地,多余挖方量用于填埋地表剥离坑,应将施工废弃土石及时填方、或及时洒水防风刮起,或用蓬布覆盖未及时清理的弃土堆,减少水土流失或扬尘。在拉运废弃土石方过程中拉运车辆应加盖蓬布,以减少运输过程中洒落现象,从而降低对运输沿线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3.3.1.5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施工期采取了严格控制施工场地,不得超过征地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复

38、垦绿化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大大减少了施工期对矿区生态环境的影响。(1)工程永久性占地影响分析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采场、空压机房等建筑用地将永久丧失其原有的使用功能。地表植被将连根挖起,使得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无法恢复原有生态功能。(2)工程临时性占地影响分析施工人员生活和施工场地等临时用地不可避免的对一定面积的土壤环境造成较大程度的破坏。建筑用料的临时性堆场在一定程度上破坏原有的植被,使土地丧失其原有的使用功能。为加强环境保护,必须在严格指定下的地点取弃土,取土坑和弃土堆使用完毕后应加强对周围恢复和绿化工作。在施工期工程建设阶段,修建厂房取弃土过程中,对地表植被造成一定的破坏,影响植物正常生

39、长。在施工设计过程中选用地表植被稀疏处选取,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程度,同时做好自然植被的恢复工作。(3)施工期对植被的影响施工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占地对植被的影响以及施工时人员、机械等对植被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可以通过自然或人工方式进行恢复,区别在于恢复所需的时间长短问题。人员、机械在施工时对矿区周围的植被造成踏踩和碾压,对原本就脆弱的植被带来很大的破坏。机械的碾压还使土层变的更紧实,植被的自然恢复较困难。(4)施工期水土流失分析本项目施工期阶段包括矿区道路、矿山开采区与排土场的建设;弃土的堆放和施工期各类机械人员扰动及工程占地等将不同程度地造成地表的破坏和损失,还对地表结皮有较大范围

40、的扰动、破坏,使土壤抗水蚀能力下降,因此建设期将造成较大的水土流失。工程基建完成后,项目区大部分被建筑物、原料及产品堆场、道路所占用,人为活动对地表的扰动有所减少,工程建设区内水土流失逐步减少,但这些部位处于自然恢复期,地表抗侵蚀能力仍较差,在不采取相应管护措施的情况下,极易导致土地裸露并恢复到原扰动后的侵蚀状态。因此积极的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及时绿化,提高矿区内的绿化率是解决评价区生态环境影响的最好途径。3.3.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3.2.1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本报告预测采用面源加点源来进行预测,整个矿区范围作为一个面源,破碎区作为一个点源。由预测结果可知,1#点源的粉尘下风向

41、最大占标率为2.33%,2#面源的粉尘下风向最大占标率为1.98%,污染物最大占标率小于10%,根据导则确定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采矿场均处于周边居民点的下风向,且周围敏感点远离矿区,因此粉尘对周边村庄的影响较小。对于各敏感点来说,距离最近的为南侧500m的那佑村,在距离排放源500m处,点源落地浓度小于0.0185mg/m3,面源落地浓度小于0.0172mg/m3,不会产生很大影响。因此,本项目粉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很大影响。3.3.2.2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矿山为露天开采,矿体部分出露地表,在侵蚀基准面以上

42、。矿体围岩为玄武岩,属较坚硬岩石,其构造裂隙不发育,富水性较差。裂隙水是矿床充水的主要因素,也是矿床充水的水源,但渗透性较小,因此对露天开采影响不大,无矿坑涌水产生。雨季采矿坑会有不同程度积水,预计一次最大积水量为100m3。露天采场底部设蓄水池,经水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场地降尘、绿化等,不外排。多余的积水通过在下游坡(矿区北面)沿山坳掘一排泄洪沟,使采场内的水能自流排到北侧低洼处,因此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本项目生活污水(11.7m3/d)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用作农肥,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3.3.2.3 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开采矿石为花岗岩矿石,因此采矿废石均不具有该标准中

43、规定的腐蚀性和浸出毒性、不属于具有腐蚀性和浸出毒性的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经类比于同类项目,淋溶水水质中污染物主要为SS,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各项指标也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III类标准的要求。3.3.2.4 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的山体表土及采矿时产生的废石,剥离的表土将其堆放在排土场内,待矿山闭坑后用于恢复植被。采矿产生的废石堆放在排土场,并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待闭坑后回填采场,恢复植被。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996),上述各类固体废物均属于第I 类一般固体废物,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率达100%。危险固废:

44、包括废机油、含机油的废弃零部件、废活性碳和过滤棉,产生量约为0.1t/a。废油通过机油桶统一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进行处理,维修车间产生的其他危险废物,按规定送至危险废物处理场进行处理。工人生活垃圾产生量10t/a,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送往儋州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不外排。即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很大影响。3.3.2.5 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本次评价选择噪声监测点作为噪声预测评价点,根据噪声预测模式和设备的声功率进行计算,计算结果见表3.3-1。表3.3-1 噪声值影响结果表(dB(A)点位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背景值昼间53.954.653.85

45、2.8夜间43.244.142.442.9贡献值32.535.033.036.8叠加值昼间54.254.853.053.2夜间43.344.242.643.3标准值昼间60606060夜间50505050由上表可见,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值叠加背景值后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3.3.2.6 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在经营期间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是采场开挖山体过程造成植被的破坏、水土流失和土壤层的破坏,减少了降水的下渗性,削弱了涵养水分的能力,降低了土壤有机质的积累以及开挖山体对地质构造的影响等。建设项目在经营期满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会长久,废弃的场所、弃土石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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