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石山镇美安村建筑用玄武岩矿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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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口市石山镇美安村建筑用玄武岩矿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澄迈美鼎编织袋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一三年五月第1章 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1.1.1 建设项目地点海口市石山镇美安村建筑用玄武岩矿点建设项目由澄迈美鼎编织袋有限公司筹备建设,项目位于海口市石山镇安仁村东侧。地理位置详见图1-1。1.1.2 建设背景2013年1月,海口市石山镇美安村建筑用玄武岩矿点在海南省土地矿产交易市场挂牌出让,澄迈美鼎编织袋有限公司最终竞得该采矿权,并签订成交确认书。矿区具有便利的交通条件,矿石资源的品质较好,市场前景广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

2、产业政策和建材行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项目位于矿区位于海口市石山镇美安村,北距石山镇约6km,矿点北距永兴美安公路约1km,矿点面积约0.554 km2。矿区新建矿山,没有进行过开采,保持原有的地形地貌特征。矿区可采面积0.554km2,矿山生产规模为30万m3/a。矿区有简易公路连接永兴美安公路,通过G223道路可将矿产品运进海口市区销售,交通比较便利。1.2 工程概况1.2.1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由采矿场、排土场、破碎车间、碎石堆场、维修车间及办公生活区组成。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2-1。表1.2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序号指标名称单 位数 量备注一地质1矿产资源储量万m32

3、81.792设计开采储量万m3225.433矿石体重t/ m3lifangmi2.764矿体赋存标高m+98.7+86.0开采标高二采矿1采剥总量万m3/ a47.32矿石产量万m3/ a303剥离量万m3/a17.34剥采比m3/ m30.615矿山开采方式露天开采6开拓方式汽车-公路7采矿方法小型单斗挖掘机采剥法挖掘机配合汽车8矿山爆破方法中深孔爆破9采矿回采率%9710采矿损失率%311最终边坡角度7012露天底宽度米2513最小可采厚度米2.514夹石剔除厚度米215矿山工作制度d/a30016矿山服务年限年8含基建期1.2.2 开采工艺流程采矿的工艺过程为穿孔爆破铲装破碎筛分运输(矿

4、石外运,废土石运往排土场)。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进行开采,设计推荐采用沿固定边帮汽车螺旋式展线公路-汽车开拓方式,采矿方法为小型单斗挖掘机采剥法。采矿场的主要技术参数为:台阶高度12m,最终边坡角70。矿山采用140型潜孔钻机穿孔,中深孔爆破方式,挖掘机装车,东风牌8吨自卸汽车运输,矿石从采场运往生产区,废石从采场运往排土场,矿山矿生产规模为30万m3/a,年采剥总量47.3万m3/a。矿山生产流程及污染流程如下:噪声、粉尘噪声、粉尘噪声、粉尘噪声、固废、粉尘噪声、粉尘、废气 运输筛分破碎铲装穿孔与爆破矿岩 矿山生产工艺及污染流程图矿山采用一个台阶从上往下开采,具体见下图。1.3 项目产业选址

5、合理性分析1.3.1 与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非金属矿(玄武岩)开采项目,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中没有关于玄武岩矿开采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的相关条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解释说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三类目录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因此,本项目的开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3.2 与海南省、海口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1)与海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开采区划分为重点、限制、禁止等3类

6、不同功能的矿产资源开采区:“全省共划分出重点开采区12个,总面积88787平方千米,涉及矿种包括天然气、石油、富铁、钴、铜、金、白云岩、石英岩、石英砂、高岭土、油炭质砖用粘土、饮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水等。其中西部的海南昌江县石碌铁矿重点开采区、海南乐东抱伦金矿重点开采区、海南昌江王下金矿重点开采区、海南东方二甲不磨金矿重点开采区划为国家级重点开采区” 。“全省共划分出限制开采区49个,总面积6057.5平方千米。涉及矿种包括锆英石、钛铁矿、铝土矿、钴土矿、钼、宝石、水泥灰岩、饰面花岗石材、地下水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遗迹、风景名胜区;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的核

7、心区、缓冲区,地质遗迹(公园)的一、二级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重要城镇、铁路、高速公路和重要基础设施、重大工程设施、圩堤及其周围300500米范围内;重点保护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大中城市规划区,国家或省确定的禁止商业性勘查和禁止开采矿种的矿产地等,军事禁区等划为禁止开采区。全省共划分47个禁止开采规划区,总面积18290平方千米,涉及矿种包括锆英石、钛铁矿、沸石、膨润土、石英砂、饰面花岗石材、水泥灰岩、铁、硫铁矿、铅、锌等。” 本项目位于石山镇美安村,为建筑用玄武岩矿区,不属于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中的限制、禁止开采区的范围,本项目的开采符合海南省

8、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2)与海口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海口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中相关内容,开发规划区分为鼓励、允许、限制、禁止开采四类。“(一)鼓励开采规划区及矿区,是指开采矿产资源储量条件和市场前景好、经济和资源效益高、开发利用过程中能够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地区及矿区。包括海府中心城区的改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水、长昌的高岭土、耐火粘土、砖瓦用油炭质页(泥)岩粘土,新坡镇南黎山、红旗镇咸来建筑用玄武岩石材等4个鼓励开采规划区”。“(二)限制开采规划区及矿区,是指开采矿产资源储量具有比较优势,但市场容量有限,或者是对生态地质环境保护将生

9、产一定不良影响的地区及矿区。包括:长昌的褐煤,海府中心城区的地下水,南渡江流域部分地段的建筑用河砂等矿种共14个限制开采规划区”。“ (三)禁止开采规划区及矿区,是指被城市建设压覆、或者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影响而不得开采,以及矿石质量差而经济效益低下的地区及矿区。包括:海口金牛岭的沸石,石山的浮石,西湖庙的硅藻土,褐铁矿、泥炭、南渡江龙塘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下游部分河段河砂等矿种,海口城区至东营沿海一带第四 系潜水、海域珊瑚礁和海滩岩共11个禁止开采规划区。”本项目位于石山镇美安村,为建筑用玄武岩矿区,不属于海口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中的限制、禁止开采区的范围,本项目的开采符合

10、海口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1.3.3 与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本项目区内用地范围属于林地。项目建设需占用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占用或征用林地,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

11、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有关规定:“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

12、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二)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三)用地单位需要采伐已经批准占用或者征用的林地上的林木时,应当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

13、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四)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被批准的,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不予批准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如数退还。”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用地单位需要占用、征用林地或者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申请;需要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林地,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提出占用林地申请。第四条规定:“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一)项目批准文件;(二)被占用或者

14、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三)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四)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临时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除外)。森林经营单位申请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应当提供前款(一)、(二)项规定的材料。” 因此,项目占用林地需要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在办理占用征用林地审核手续时,提供项目批准文件、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与被

15、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本项目在开采前应按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补偿占用的林地后,矿区方可进行开采。1.3.4 矿区开发利用方案的合理性分析(1)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发2005109号)中的相关规定“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项目附件最近的道路、铁路为G223国道,直线距离5.5公里,因此矿区不会出现在国道的直观可视范围内,项目建设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是相符的。(2)排土场的合理性分析开发利用方案为矿区设计了两种排土方法:(1)在采场西面山

16、坳设置一个排土场,面积为1万m2。(2)待采场采空区形成约1.55万m2面积时,矿山开采的剥离盖层可用于回填采空区。排土场设计参数如下:阶段高度6m;计层数为1层; 设计排土场容积V=KSH=0.810000610-44.8万m3,但是根据计算,项目每年的剥离量为17.3 m2,设计排土场的容量只能供矿山排土4个月的时间,矿区为新建矿山,4个月内采坑区面积较小,还不适合剥离层回填,排土场的容量设计不甚合理;此外,根据海口市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排土场的位置距离基本农田距离较近,在暴雨天气,排土场的泥土随雨水冲刷流入农田中,会影响到周围农民的农作。因此,本环评建议建设项目

17、将排土场的位置移至矿区东北侧,占地面积约35000,容量为17万m,可容纳矿区一年的排土量,矿区生产一年后,采坑的面积约为7万,此时多余的土量可用于回填采空区且不影响矿山的开采。排土场使用前,应做好以下措施:清除原始植被层,底板铺垫大块废石垫层厚1.01.5m,以利于渗水和预防泥石流;坡底修筑挡土墙,防止泥沙外溢;最终境界外修筑截水沟,防止外部山坡径流侵袭排土场;排土场修筑挡土墙,以确保安全。(3)首采区的合理性分析矿区的首采区的位置见图2-1,位于矿区的北角。由于矿区内高差为4.1m,且矿区采用不分层自上而下进行开采,因此首采区的选取要便于产品的运输并减少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根据项目与外环境

18、关系图,矿区周边的农田主要位于西侧和南侧,因此从此位置开采,可以减轻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首采区的位置选取是合理的。(4)矿区平面布局的合理性分析矿区的各主要建构筑物距离露天采场约300m远的地方,矿山的生活区和碎石加工区布置在矿区的北侧280m处,位于矿山的爆破警戒线之外,矿山的排土场环评推荐布置在矿区的东侧,排土场的容量可容纳一年内矿山的排土,因此,平面布局基本合理。矿山周边最近的敏感点为美党村,位于矿山的西北侧800m处。矿山的排土场环评推荐布置在矿区的东侧,距离美党村约1000m,距离较远,并且排土场采取挡土墙加截留沟的措施减轻暴雨天气水土流失的影响,因此排土场的位置设置不会对美党村居民

19、造成影响。矿区的碎石加工区设置在北侧280m处,加工区距离美党村约650m,加工区的环境影响主要为设备产生的噪声以及破碎工艺产生的粉尘。圆锥破碎机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防振垫降低噪声,再经过矿体、树林的遮挡,噪声衰减约20db(A),在加工区650m处,噪声产生的影响较小;加工区采取湿式作业,并且在加工区的外围采取洒水抑尘的措施减轻粉尘的产生,在加工区650m外,粉尘的浓度已经大大降低,对美党村的居民生活也影响较小。因此,矿山的加工区及排土场的位置设置是合理的。此外,矿山的运输道路设置在矿区的北侧,建设单位拟新建一条水泥路,将矿石运输出厂外,运输路线避开的矿区周边的美党村以及安仁村,运输产

20、生的粉尘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较小,运输线路的设置是合理的。(5)采选工艺方案的合理性分析矿体经采用潜孔钻机进行穿孔,然后采用中深孔爆破,爆破后的矿岩,采用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输。采矿生产主要工艺流程为:场地平整-穿孔-爆破-采装-运输(矿石运往碎石加工厂、废石运往排土场)。这种采矿工艺成熟,生产能力大,管理简单,生产安全高效。本项目不需进行选矿,矿石只经破碎和筛分,产品的块度满足用户要求即可,因此采选工艺符合矿山的实际情况以及开发的需要。第2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2.1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概况2.1.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13年2月海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报,2013年2月,按环境空气质量标

21、准(GB3095-2012)评价,海口市空气质量优良,优良天数达100%,其中优占82.1%,良占17.9%,个别监测日受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或臭氧(O3)轻微影响,空气质量为良。2.1.2 噪声环境质量现状从监测结果与统计结果来看,各监测点昼夜监测值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区评价标准值,说明评价区的声环境良好。2.1.3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项目用地地势较为平坦,目前用地现状多为原始荒山及部分人工经济林(主要为桉树)以及灌草丛等,生物多样性较差。2.2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及当地气象条件、自然环境状况,确定各环境

22、要素评价范围见下表。表2.2-1 评价范围表评价内容评价范围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大气评价范围为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直径为5km的圆噪声环境影响评价主要体现在营运期,工程范围各方向延伸200m范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区域周边的水系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矿区范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矿区占地以及其他临时用地范围第3章 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控制措施3.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3.1.1 施工期3.1.1.1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施工期过程中汽车运输扬尘、材料堆置、施工机械产生的粉尘和废气,均属于无组织排放,在时间上和空间上较零散,其控制主要靠管理,施工单位须按规定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同类矿山的调查监

23、测数据,施工粉尘及运输道路的扬尘随离扬尘点的距离增加而迅速下降,影响范围一般在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两侧的200m内。采用污染控制措施后对采区周边的居民点大气环境影响轻微。此外,为减少施工、运输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加强施工的治理措施和管理,包括避免散状建材露天堆放、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场地定时洒水降尘等。可有效降低施工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采区内运输道路要硬化,并对进出车辆加盖帆布防止沿途洒落,并定期洒水,以减少运输扬尘的影响。3.1.1.2 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根据类比调查和资料分析,各类施工机械产噪声级见表5-1。表3-1 施工机械产噪声级一览表单位:dB(A)序号设备名称声级1装

24、载机852挖掘机843推土机884混凝土搅拌机855运输车辆833.1.1.3 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污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泥浆废水,其SS浓度含量较高,高于10000mg/L,如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必然会造成周围地区污水漫流,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采用修筑沉淀池的处理方法,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地;生活污水可排入临时化粪池,定期用作农肥。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把施工期污水对环境的影响降低至最小程度。可以把施工期污水对环境的影响降低至最小程度。3.1.1.4 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固废均属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可按

25、环卫部门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清运至海口市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挖掘土方产生的废物。本项目施工期间的挖方量不大,挖方量可以满足平整工业场地,多余挖方量用于填埋地表剥离坑,应将施工废弃土石及时填方、或及时洒水防风刮起,或用蓬布覆盖未及时清理的弃土堆,减少水土流失或扬尘。在拉运废弃土石方过程中拉运车辆应加盖蓬布,以减少运输过程中洒落现象,从而降低对运输沿线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3.1.1.5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工程建设破坏了原有地表植被,造成表土结构的扰动,导致土体抗蚀能力降低,土壤侵蚀量加大,加剧项目水土流失。同时,由于土地利用

26、格局的改变,使区域自然体系的生产能力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也使生物组分自身的异质性构成发生改变,导致自然体系的生产能力降低,其恢复稳定性和阻抗稳定性也受到一定影响。但由于降低的幅度较小,自然体系对这个改变是可以承受的。因此,从维护区域自然体系生态完整性的角度看,生态影响是可以接受的。本项目施工期采取了严格控制施工场地,不得超过征地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复垦绿化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大大减少了施工期对矿区生态环境的影响。3.1.2 营运期3.1.2.1 营运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矿山开采过程中穿孔、爆破、装车、运输、二次破碎等环节都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爆破噪声是由爆破源附近的空气冲击波形成的,

27、属间歇性脉冲高噪声,持续时间短,瞬时源强在180dB(A)以下。据资料介绍及类比分析爆破所造成的突发性噪声强度与装药量、爆破方式密切相关。据同类露天开采矿山测定资料,爆破时产生的噪声在距爆破源20m处,其声压级为8590dB(A),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爆破信号应符合爆破安全规程中的要求,应使全体职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信号的要求。采矿过程中主要噪声设备有凿岩机、空压机、挖掘机、破碎机等,噪声级在70110dB(A)之间,采取选用噪声较小的设备,并采取设置消声器的措施尽量降低噪声,噪声不会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本项目噪声源强及防治

28、措施见表3.1-1。表3.1-1 噪声源强参数、防治措施及效果序号污染源称源强治理措施治理后声级1爆破控制药量8590(距爆破源20m处)2潜孔钻机95-100安装消声器75-803挖掘机70-80选择低噪声设备60-704破碎机85-105厂房隔声、降噪65-855振动筛77-104厂房隔声、降噪65-856运输车辆70-90严禁超载,路过村庄禁止鸣笛70-853.1.2.2 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采场废气污染源主要以粉尘(扬尘)污染为主。有潜孔钻机和手持风动凿岩机在穿孔过程、爆破工序、反铲装车过程、矿石运输及堆放、废石运输及回填等过程产生的粉尘。3.1.2.3 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

29、目生产用水主要是是采场、道路洒水降尘和穿孔机湿式作业用水,生产废水产生量较小,经自然蒸发渗透,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生活污水(15.3m3/d)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用作农肥,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雨季采矿坑会有不同程度积水,预计一次最大积水量为100m3。露天采场底部设蓄水池,经水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场地降尘、绿化等,不外排。多余的积水通过抽水机排出矿区,排入矿区西侧的雨水冲沟,汇入周围林地消纳,因此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3.1.2.4 营运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淋溶水对地下水的影响根据工程特点,本项目运行时堆土场淋溶水有可能对地下水水质产生一定影响。废石场对地下水的影响随降雨

30、而发生,场中的废石经雨水冲刷浸泡,其部分融出物随雨水渗入地层。污染程度取决于淋滤水中污染物的浓度。(2)采空区对地下水的影响根据矿区地质勘查报告,矿区岩性主要为棕黄、黄及白色中砂,根据表5-10进行对照,中砂的影响半径为200m,可知正常生产时,地下水形成的最大影响半径为200米,为浅平正常漏斗,对区域地下水水位不产生明显影响。矿坑采矿在基岩中进行,属于风化裂隙潜水,随采矿深度的增加,裂隙减弱,渐变成相对隔水层。美党村位于矿区西北侧800米处,处于矿坑地下水形成的地下水漏斗边界之外。另外,二者之间的深部基岩渗透性差,起到近似隔水层作用,因此两者在含水层间的水力联系较弱;且矿坑涌水量较小。综上所

31、述,矿坑涌水对美党村居民用水不会产生明显影响。3.1.2.5 营运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的山体表土及采矿时产生的废石,剥离的表土将其堆放在排土场内,待矿山闭坑后用于恢复植被。采矿产生的废石堆放在排土场,并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待闭坑后回填采场,恢复植被。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996),上述各类固体废物均属于第I 类一般固体废物,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率达100%。危险固废:包括废机油、含机油的废弃零部件、废活性碳和过滤棉,产生量约为0.2t/a。废油通过机油桶统一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进行处理,维修车间产生的其他危险废物,按规定送至危险废物处理场进行处

32、理。工人生活垃圾产生量15t/a,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送往海口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不外排。即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很大影响。3.1.2.6 污染物排放汇总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如下所示。表3.1-1 拟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表污染项目污染物来源产生量(t/a)治理措施削减量(t/a)排放量(t/a)备注大气污染源矿区无组织粉尘6.77洒水抑制粉尘06.77/排土场扬尘1.44洒水抑制粉尘01.44/碎石加工区粉尘7.2洒水抑制粉尘4.82.4/水污染物开采用水1920/19200/浇洒用水810/8100/生活污水5400化粪池处理8104590

33、用作农肥固体废物废土石17.3万统一堆放在排土场17.3万0/生活垃圾15卫生填埋150/维修废物0.2按规定处置0.20.1/噪声破碎机挖掘机等生产设备70-110dB(A)减振降噪20-50dB(A)50-60dB(A)/3.2 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影响范围内的主要环境敏感点如下表;表3.2-1评价区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环境保护目标方位规模与厂址距离(m)保护等级环境空气美党村西北75人80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中一级标准安仁村西400人1000福安村西88人1600声环境道路沿线/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美党村西北75人800

3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地表水环境玉凤水库西北/1550m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地下水环境区域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生态环境周边农田西/50m保护农田,不受矿区开采的影响其他高压电线西/600m保证开采过程中高压线不受影响3.3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3.3.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3.1.1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废气污染控制措施为防止废石、材料运输中产生道路扬尘应对各施工场区和运输道路定时洒水抑尘;施工运输车辆运输时应对物料进行遮盖。物料堆放会产生扬尘,在天气干燥,风速较大的天气,易产

35、尘物料应用帆布遮盖,防止露天堆放造成环境污染。为抑制掘进扬尘,采用湿式凿岩,爆碓、装卸废石及其他产生扬尘点采用喷雾洒水,从而降低施工面粉尘浓度。此外,为减少施工、运输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加强施工的治理措施和管理,包括避免散状建材露天堆放、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场地定时洒水降尘等。可有效降低施工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采区内运输道路要硬化,并对进出车辆加盖帆布防止沿途洒落,并定期洒水,以减少运输扬尘的影响。3.3.1.2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污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泥浆废水,其SS浓度含量较高,高于10000mg/L,如不经处理直接排放

36、,必然会造成周围地区污水漫流,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采用修筑沉淀池的处理方法,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地;生活污水可排入临时化粪池,定期用作农肥。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把施工期污水对环境的影响降低至最小程度。可以把施工期污水对环境的影响降低至最小程度。3.3.1.3 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现场踏勘过程中了解到,距施工场地最近居民点为位于项目北侧800m处的美党村,由上表噪声源预测计算结果可以看出,施工期昼间距施工现场100m,夜间300m即可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因此,经过距离衰减和山体阻隔、树木屏蔽后,施工噪声不会对周围居民声环境产生影响。此外,由于工程需消耗一定量的沙石、

37、水泥等建筑材料,材料的运输将使通向工地的公路车流量增加,交通噪声将对运输路线沿途的声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施工及车辆运输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控制对策和措施:施工过程中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设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修;建筑材料、土方及设备运输车辆过村段时,降低车速,禁止鸣笛;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土方、结构等产生噪声、影响居民休息的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如连筑)需在施工前三日内,由施工单位报经环保部门批准,并向附近居民公告。经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建筑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38、12523-1990)中相关标准。3.3.1.4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评价施工期固废均属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可按环卫部门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清运至海口市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挖掘土方产生的废物。本项目施工期间的挖方量不大,挖方量可以满足平整工业场地,多余挖方量用于填埋地表剥离坑,应将施工废弃土石及时填方、或及时洒水防风刮起,或用蓬布覆盖未及时清理的弃土堆,减少水土流失或扬尘。在拉运废弃土石方过程中拉运车辆应加盖蓬布,以减少运输过程中洒落现象,从而降低对运输沿线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3.3.1.5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施工期采取了严

39、格控制施工场地,不得超过征地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复垦绿化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大大减少了施工期对矿区生态环境的影响。(1)工程永久性占地影响分析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采场、空压机房等建筑用地将永久丧失其原有的使用功能。地表植被将连根挖起,使得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无法恢复原有生态功能。(2)工程临时性占地影响分析施工人员生活和施工场地等临时用地不可避免的对一定面积的土壤环境造成较大程度的破坏。建筑用料的临时性堆场在一定程度上破坏原有的植被,使土地丧失其原有的使用功能。为加强环境保护,必须在严格指定下的地点取弃土,取土坑和弃土堆使用完毕后应加强对周围恢复和绿化工作。在施工期工程建设阶段,修建

40、厂房取弃土过程中,对地表植被造成一定的破坏,影响植物正常生长。在施工设计过程中选用地表植被稀疏处选取,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程度,同时做好自然植被的恢复工作。(3)施工期对植被的影响施工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占地对植被的影响以及施工时人员、机械等对植被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可以通过自然或人工方式进行恢复,区别在于恢复所需的时间长短问题。人员、机械在施工时对矿区周围的植被造成踏踩和碾压,对原本就脆弱的植被带来很大的破坏。机械的碾压还使土层变的更紧实,植被的自然恢复较困难。(4)施工期水土流失分析本项目施工期阶段包括矿区道路、矿山开采区与排土场的建设;弃土的堆放和施工期各类机械人员扰动及工程占地

41、等将不同程度地造成地表的破坏和损失,还对地表结皮有较大范围的扰动、破坏,使土壤抗水蚀能力下降,因此建设期将造成较大的水土流失。工程基建完成后,项目区大部分被建筑物、原料及产品堆场、道路所占用,人为活动对地表的扰动有所减少,工程建设区内水土流失逐步减少,但这些部位处于自然恢复期,地表抗侵蚀能力仍较差,在不采取相应管护措施的情况下,极易导致土地裸露并恢复到原扰动后的侵蚀状态。因此积极的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及时绿化,提高矿区内的绿化率是解决评价区生态环境影响的最好途径。3.3.2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3.2.1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由预测结果可知,面源的粉尘下风向最大占标率为8.09%,污染

42、物最大占标率小于10%,根据导则确定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采矿场均处于周边居民点的下风向,且周围敏感点远离矿区,因此粉尘对周边村庄的影响较小。对于各敏感点来说,距离最近的为西北侧800m的美党村,在距离排放源800m处,面源落地浓度小于0.007mg/m3,不会产生很大影响。因此,本项目粉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很大影响。3.3.2.2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是是采场、道路洒水降尘和穿孔机湿式作业用水,生产废水产生量较小,经自然蒸发渗透,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生活污水(15.3m3/d)经化粪池处理后

43、外运用作农肥,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雨季采矿坑会有不同程度积水,预计一次最大积水量为100m3。露天采场底部设蓄水池,经水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场地降尘、绿化等,不外排。多余的积水通过抽水机排出矿区,排入矿区西侧的雨水冲沟,汇入周围林地消纳,因此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3.3.2.3 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开采矿石为玄武岩矿石,因此采矿废石均不具有该标准中规定的腐蚀性和浸出毒性、不属于具有腐蚀性和浸出毒性的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经类比于同类项目,淋溶水水质中污染物主要为SS,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各项指标也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III类标准的要求。3

44、.3.2.4 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的山体表土及采矿时产生的废石,剥离的表土将其堆放在排土场内,待矿山闭坑后用于恢复植被。采矿产生的废石堆放在排土场,并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待闭坑后回填采场,恢复植被。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996),上述各类固体废物均属于第I 类一般固体废物,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率达100%。危险固废:包括废机油、含机油的废弃零部件、废活性碳和过滤棉,产生量约为0.2t/a。废油通过机油桶统一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进行处理,维修车间产生的其他危险废物,按规定送至危险废物处理场进行处理。工人生活垃圾产生量15t/a,由环卫部门统一

45、收集,送往海口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不外排。即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很大影响。3.3.2.5 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本次评价选择噪声监测点作为噪声预测评价点,根据噪声预测模式和设备的声功率进行计算,计算结果见表3.3-1。表3.3-1 噪声值影响结果表(dB(A)点位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背景值昼间48.149.251.650.4夜间42.843.742.642.9贡献值32.535.033.036.8叠加值昼间48.349.551.850.7夜间43.043.942.843.2标准值昼间60606060夜间50505050由上表可见,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值叠加背景值后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因此,本项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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