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坪山街道六和商业广场一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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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 环 评 证甲字第2806号六和商业广场一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深圳市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二0一二年七月目 录目 录I第一章 总论11.1 任务由来11.2 区域环境功能属性21.3 评价等级21.4 评价范围31.5 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5第二章 工程概况62.1 项目基本情况62.2 设计方案与总图布置102.3 工程进度10第三章 工程分析123.1 工艺流程分析123.2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123.2.1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子识别123.2.2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子识别133.2.3 外环境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识别133.3 工程拟采取

2、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13第四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54.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54.2 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54.3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5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75.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评价175.2 运营期影响预测评价205.3 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评价21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236.1 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236.2 运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236.2.1 水环境保护措施236.3 环保投资24第七章 公众参与25第八章 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268.1 项目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268.2 项目与相关规划、环境管理要求相符性

3、分析268.3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26第九章 结论27第一章 总论1.1 任务由来坪山商业广场改造项目属于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2004年以前自行开发的70个旧城旧村改造遗留项目之一,随着城区更新与项目的推进,目前由深圳市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目前,项目的专项规划已经获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批复(深规土函20111759号)(附件1)和深圳市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的立项批复(深坪发财复201157号)(附件2)。六和商业广场改造项目所在位置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深汕路旁、东纵路、迎春路围合处,一期改造地块编号2011-00E-0007,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PS-

4、2011-0033)(附件3),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和商业性办公用地。根据关于坪山新区六和商业广场改造专项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深规土函20111759号),六和商业广场改造项目分三期实施,一期完成01-01地块的建设,二期完成01-02及01-03地块的建设,三期完成01-04地块的建设,各期建设内容具体见附件1。本项目为六和商业广场一期改造项目。本项目总用地为01-01地块,地块面积为3908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08745平方米,包括规定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214742平方米、核增建筑面积25553平方米和不计容积率的建筑面积68450平方米。本项目容积率(含核增部分

5、)为6.14,绿化率为20%。规定计入容积率部分包括住宅面积118298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20000平方米),商业面积为60700平方米,商务公寓面积为25999平方米,办公6994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面积为2751平方米(配套居住区级文化室、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邮政所、社区警务室、社区服务站、社区体育活动区)。核增建筑部分包括架空层和车库,不计容积率部分包括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为7998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面积为60452平方米。受深圳市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了

6、实地踏勘,收集了有关资料,并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对相关资料的整理与分析,预测本项目污染物产生与排放状况,以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评价单位在此基础上编制六和商业广场一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 区域环境功能属性表1.2-1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编号环境功能区名称评价区域所属类别1是否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否2是否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否3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4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坪山河,类5环境噪声功能区2类,临东纵路、深汕路一侧为4a类区6基本农田保护区否7自然保护区否8风景名胜保护区否9文物保护单位否10地下水东江深圳储备区,类11市政污水处理厂的集水范围上洋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1.

7、3 评价等级(1)地表水环境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的评价分级判据,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2)空气环境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3)声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关于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本项目按二级评价。(4)生态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 19-2011)的评价分级原则,本项目的生态评价按三级进行。(5)地下水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本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定为三级。1.4 评价

8、范围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根据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等级的划分,确定本次评价范围为:(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以项目为中心,边长5km的矩形范围内。(2)声环境: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选址地块红线向外延伸200 m范围。(3)水环境:运营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管道排入上洋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雨水经市政雨水管道排入坪山河。因此,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主要针对坪山河进行评价;预测评价只对本项目污水进入上洋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进行分析。(4)生态环境:评价范围确定为本项目地块。(5)地下水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地下水的评价范围为项目周边5km2范围。图1.4-1

9、项目评价范围图1.5 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点和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5-1。表1.5-1环境敏感点以及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序号环境要素名称方位距离(m)性质以及规模功能区划以及保护目标1大气、声环境横岭塘村W50居民区,1530人噪声执行2类标准;空气执行二级标准2园丁村N60居民区,2120人3飞西工业村N150居民区,940人4坪山成文化技术人学校N60学校,师生2050人5坪山六联小学SE80学校,师生1000人6坪山围村SE140居民区,1850人7大气环境坪山中心小学SE800学校,师生1670人8飞东村N600居民区,1210人9飞东小学N620学校,师生980人1

10、0坪山人民医院SE1400医院,病床380张11坪山中学SE1200学校,师生2100人12曾屋村SW610居民区,1540人13洋母帐村S560居民区,1530人14山吓村N1100居民区,1550人15阳光小学W250学校,师生985人第二章 工程概况2.1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六和商业广场一期改造项目项目性质:旧城改造建设单位:深圳市六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性质:商住用地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深汕路旁、东纵路、迎春路围合处,地理位置图见图2.1-1和图2.1-2。工程投资:5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898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为01-01地块,地块面积为

11、3908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08745平方米,包括规定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214742平方米、核增建筑面积25553平方米和不计容积率的建筑面积68450平方米。本项目容积率(含核增部分)为6.14,绿化率为20%。规定计入容积率部分包括住宅面积118298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20000平方米),商业面积为60700平方米,商务公寓面积为25999平方米,办公6994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面积为2751平方米(配套居住区级文化室、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邮政所、社区警务室、社区服务站、社区体育活动区)。核增建筑部分包括架空层和车库,不计容积率部分包括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为

12、7998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面积为60452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内容:整个场地设有三层裙房,在裙房上分别排布6栋高层建筑,包括一栋38层的高层综合楼,一栋39层的高层住宅楼,1栋30层的高层住宅楼,3栋29层的高层住宅楼;项目设置两层地下室。裙房主要用作商业及地上停车库;地下室主要用做商业、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下二层同时兼做人防。图2.1-1 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图 图2.1-2 项目在深圳的具体位置图2.1-3 本项目四至图2.2 设计方案与总图布置项目平面布置见图2.2-1,效果图见图2.2-2。 图2.2-2 项目效果图2.3 工程进度项目于2011年11月开工建设,计划2014年5月完成

13、竣工验收,总施工期为31月。图2.4-1 项目平面布置图 第三章 工程分析3.1 工艺流程分析项目建设主要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其基本工艺及污染工序流程如下图3.1-1所示。图 3.11 施工期、运营期工程工艺流程及产污工序框图3.2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3.2.1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子识别(1)大气污染:主要是施工过程中施工开挖等产生的场地内扬尘及运输车辆行走道路带来的扬尘。其次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2)噪声污染:主要是施工阶段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综合噪声。(3)水污染: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4)固体废物:主要是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弃土以及施

14、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5)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深圳市易受台风降雨的侵蚀,具有很大的水土流失潜势,雨季中裸露的地表将很容易发生严重的水土流失。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大面积的取土、填土、弃土将可能产生水土流失。若不重视对水土流失控制,会产生泥沙淤积城市下水管网、增大扬尘量等影响。3.2.2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子识别(1)水环境污染运营期主要来自于各住户、商业、商务公寓、清洗地面等产生的生活污水。考虑到本区域可直接连接污水管,因此一般情况其环境影响可以控制。(2)空气环境污染本项目的空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备用发电机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餐饮油烟等。(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备用发电机、水泵、风机、冷却

15、塔、机动车等设备噪声以及社会商业噪声等。(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和餐饮垃圾等。3.2.3 外环境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识别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因素为:(1)项目用地位于深汕路、东纵路和迎春路的合围处,项目建成后,深汕路、东纵路和迎春路将会对本项目产生一定的噪声和空气污染。规划的深圳地铁12号线以高架敷设方式经过,会产生一定的噪声(振动)影响。(2)项目周边有工业企业,将会对本项目产生一定的噪声和空气污染,主要包括项目南侧的坪山综合批发市场(200m)、世界塑胶餐垫公司(150m),以及项目西北侧的宝山第三工业区(390m)、宝山第二工业区(330m)。3.3 工程拟采取的

16、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排放排放情况以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见表3.3-1。表3.3-1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一览表时段污染物分类主要污染成分产生量(t/a)排放量(t/a)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备注施工期生活污水污染物CODCr11.539.20化粪池生活废水NH3-N0.290.25施工废水污染物SS少量少量隔油沉砂施工废水石油类少量少量大气污染物TSP18.47t3.69t洒水抑尘施工扬尘固体废物建筑垃圾15437t15437t建筑垃圾受纳场生活垃圾210.8t210.8t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弃土24万t24万t余泥渣土受纳场运营期水污染物污水量80.0

17、万80.0万化粪池、隔油池、沉砂池、过滤、消毒杀菌运营期各类废水CODCr380.03 311.63 NH3-N33.55 32.54 大气污染物SO20.460.101烟气净化备用发电机废气NOX0.2140.031烟尘0.0990.099油烟油烟净化餐饮业厨房油烟固体废物生活垃圾4442.054442.05环卫部门收集处理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和社康中心医疗废物餐饮垃圾365365取得许可的单位处理医疗废物0.370.37专业部门收集处理第四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为了解项目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质量情况,本报告收集了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历史监测资料。本报告引用我院委

18、托深圳市深港联检测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7日2012年5月13日对黄沙坑村和下榨村的大气监测资料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质量进行评价。由监测结果可知,黄沙坑村、下榨村监测点的大气污染物SO2、NO2、PM10浓度均达到相应标准。本环评在项目用地内布置一个大气监测点,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监测点的NO2和SO2小时浓度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PM10、TSP日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TVOC由于无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本报告不对TVOC现状浓度作评价。坪山监测点PM2.5的浓度范围在3151g/m3之间,占标率在41.36

19、8.0 %之间,无超标情况。4.2 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环境的现状,本报告引用深圳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0年度)坪山河的常规监测数据对坪山河水质现状进行评价。监测结果表明,坪山河上游碧岭断面水质相对较好,除粪大肠菌群测值超标率为50.0%外其他项目无超标测值,年均水质达到地表水类标准。红花潭和上洋断面的粪大肠菌群测值超标率为100%,水质劣于类。全河段年均值超标的项目有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粪大肠菌群,监测值出现超标的项目还包括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氟化物和氰化物,整体水质劣于类,处于重度污染水平。4.3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为了解项目所在

20、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在项目用地内布设了5个监测点,从监测结果来看,各监测点夜间均出现超标现象,主要是受到东纵路和深汕路交通噪声的影响;在东纵路旁的1#和5#监测点,昼间可以达到4a类标准,而在深汕路旁的3#监测点昼间可以达到4a类标准,而4#监测点由于同时受到深汕路和东纵路交通噪声的影响,略超过4a类标准;位于项目用地内的2号点昼间可以达到2类标准。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1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评价(1)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本工程在施工期的主要水污染源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日产生量为74t/d,污染物以CODCr、BOD5、氨氮和动植物油为主。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

21、网,进而排入上洋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后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目前项目区内生活污水可通过管网接入上洋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人员生活营地布置时应安排在距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的地方,便于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过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中,由上洋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地表灰尘较多,雨期地表径流中的污染负荷将会增大,对地表水受纳水体水质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本项目施工场地应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再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沉淀物作为弃土方处理,避免废水中的泥沙堵塞市政污水管道。在施工期还将产生少量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废水,废水经沉淀和隔油处

22、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清洗等,不排入附近地表水体。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的生活污水对附近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2)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评价施工场地扬尘环境影响分析一般而言,在扬尘点下风向050 m为重污染带,50100 m为较重污染带,100200 m为轻污染带,200 m以外对大气影响甚微。由此可见,在一般气象条件下,建筑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一般在围墙外200m以内。而在不利的扩散条件下(比如大风条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会更大。项目处于城市建成区,周边环境200米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为横岭塘、坪山六联小学、坪山围村、园丁村、坪山成年学校,如不采取有效的扬尘控制措施,将对环境敏感点造成影响。

23、为避免施工扬尘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措施,例如采取洒水措施后可降低排放源强70%-80%,扬尘影响可得到相当程度的减轻。运输路面扬尘一般情况,在自然风作用下车辆产生的扬程所影响的范围在100m以内。近年来,深圳市城区的一些施工工地在土建阶段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有效地减轻了施工现场的泥土对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也应采取这种方法,此外对施工现场也应该采取一定的方法减轻污染。目前,深圳市已经规定所有的泥土运输车箱都必须加以遮盖,必须在上路前对车轮部分进行冲洗,就是针对深圳市目前的具体情况而制定的,未来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3)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施工场地噪声拟建

24、项目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虽然该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将自动消除,其影响时间短暂,但是由于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强度较大,故影响也比较大。根据预测结果,土石方阶段在距离施工现场150米左右噪声贡献值达到59.6 dB(A);结构施工阶段在距离施工现场285米处左右噪声贡献值可达到59.9dB(A);装修阶段在距离施工现场70米处左右噪声贡献值可达到59.9 dB(A)。本项目在装修阶段在岭塘村的噪声贡献值为62.8 dB(A),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在园丁村和坪山成年学校的噪声贡献值为61.2 dB(A),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5、2008)2类标准,在六联小学、坪山围村、飞西工业村的噪声贡献值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本项目在土石方和结构阶段在各敏感点的噪声贡献值将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但该表的计算中没有考虑建筑物的隔声作用,以及建设单位采取的消声、隔声措施的作用。结合实际施工情况,建设单位在项目四周应设置屏蔽设施阻挡噪声的传播,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不使用锤击桩机和蒸汽桩机,同时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严禁在夜间施工,同时可采取其他的消声、隔声措施尽可能减轻由于施工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本项目通过采取各种降噪措施后实际的超标范围将大幅度减

26、小,可以尽可能地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使本项目施工阶段产生的施工噪声控制在可接受水平。运输噪声环境影响根据对工程数量的分析,拟建项目土地平整、基础开挖时产生的弃土方、建筑材料都需要通过车辆运输。在这些车辆集中经过的路段,交通噪声对沿线的声环境有一定的影响。根据项目所在地的交通道路状况,运输车辆将主要经过东纵路和深汕路进入建设区域。项目施工期将持续31个月,比较集中的是在土建阶段。从整体上看,建设期的运输车辆的数量将不会很大。据估计,高峰期每天进出的车辆将不超过80个车次,建设中期,每天进出的车辆将不超过40个车次。根据资料预计本项目运载车一般为5t以上的重型车辆,其噪声值在859

27、0dB(A)之间。根据上述车流增量和噪声值,在运行的时段内由此产生的交通噪声的增量是比较有限的,对周围的声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考虑到本项目的车辆是大型车辆,单车的声强较大,因此,对车辆加强管理减轻源强显然是必要的。(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工程弃土产生量约24万m3,建筑垃圾产生量为15437t。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本项目的弃土和建筑垃圾拟运至坪地石碧石场受纳场处置,其运输过程采取密闭等措施后对沿线的环境影响较小。另外,本项目装修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废油漆、废涂料等属于危险废物,需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收集处理。及时采取上述措施后,工程弃土、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很小。本项目

28、在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施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272t/d。施工期生活垃圾以有机类废物为主,其成分为易拉罐、矿泉水瓶、塑料袋、一次性饭盒、剩余食品等。本项目在施工期间设立垃圾集中收集点,确保生活垃圾及时进入城区垃圾清运系统。本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生活垃圾的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5)水土流失根据本项目水土保持报告预测结果,预测期内项目区水土流失总量为1688t,其中:项目区原地貌水土流失量为94t,施工期将产生水土流失总量1684t,植被恢复期水土流失量为4t,施工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594t。因此,工程施工中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

29、最大程度地减少水土流失量,实现工程建设与保护环境和谐统一,力争达到水土保持方案规定的各项水土流失防治目标。(6) 生态影响评价本项目用地性质原为工业用地,现已经拆迁完毕,用地范围内仅有少量的灌木和草本植物,施工期间,这些植被将被破坏,项目建成后,本区域将及时恢复植被,绿化率将达到20%。远大于建设前的绿化面积,因此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5.2 运营期影响预测评价(1)水环境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医疗废水、停车场冲洗废水等。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产生的医疗废水经过消毒杀菌后排入化粪池,停车场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处理,达

30、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后排入上洋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坪山河,对水环境影响较小。(2)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厨房油烟、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本项目通过对发电机排气应安装烟气净化系统,使柴油发电机烟气颜色度达到林格曼1级以下,并将发电房尾气引至室外排放,同时排放口避免朝向敏感点。经过治理后,发电机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厨房油烟:本项目商业设施中包括餐饮业,项目应预留专用烟道将餐饮企业厨房油烟引至塔楼楼顶高空排放,同时餐饮企业厨房油烟应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与

31、居住层相邻的楼层禁止建设餐饮业。通过采取油烟治理措施后,可以将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停车场废气:对于小区的地下停车场,一般情况下,产生的废气量比较小,加上地下车库设计有完善的抽风设施,经通风设施抽至排风井引出地面排放,因此废气在地下车库内一般不会积累,不至于危及人体健康,亦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3)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影响主要是项目内部噪声源如停车场、备用发电机、水泵、冷却塔、风机及电梯机房等产生的噪声。项目运营期间,应加强对进出车库的车辆的管理,避免汽车鸣笛造成的噪声污染;为减少设备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应该委托相关有资质环保工程公司对机房的设备(备用发电机、水泵、

32、风机、冷水机组、电梯机房等)进行减振、消声、吸声等噪声治理工程,治理效果应该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中的要求。本项目群房屋面西南侧的冷却塔和风冷冷水机组运行期间其对最近住宅和办公楼的噪声影响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另外,本项目各冷却塔和风冷冷水机组与项目边界的距离均大于其与最近住宅楼或办公楼的距离,因此,本项目冷却塔和风冷冷水机组运营过程噪声在项目边界可以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商业噪声影响分析:项目的商业部分正常进行商业活动时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各商铺在进行

33、商业活动时候应合理安排商业活动并该采取相关有效措施,确保商业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区内生活垃圾的收集,并适当进行分类收集,再由市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作卫生填埋处置,则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运行期间有化粪池和污水管道等 污染源,严格按照化粪池设计规范和污水管道设计要求,应加强化粪池和污水管道等道的防渗处理,加强管理,预防对小区周围区域的地下水造成间接危害,保护地下水资源。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对地下水基本无影响。5.3 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评价(1)交通噪声影响:预测结果

34、表明,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受到深汕路、东纵路的综合影响较明显,项目运营期大部分建筑声环境不能达到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为了使项目噪声达标,应采取隔声措施。(2)交通尾气:项目建成后周边道路的汽车尾气对本项目影响可以接受。(3)工业废气、噪声影响: 本次评价利用现状监测的方法来分析周边工业企业对本项目的影响。监测表明,在周边工业企业正常生产、其环保设施运转正常的情况下,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和噪声质量受周边工业企业的影响有限。(4)轨道12号线影响:轨道12号线工程设计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轨道交通的噪声和振动对本项目的影响,采取必要的防振减噪措施,确保对本项目的影响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另外,为减少轨道交通

35、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本项目将对项目区内的所有建筑采用隔声窗,确保各建筑室内噪声达到相应建筑室内噪声允许噪声级要求。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论证6.1 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优先完成项目所在地与市政截污干管的接驳工程,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固戍污水处理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要收集在有防雨棚和防地表径流冲刷的临时垃圾池内;设沉沙池处理施工期含泥沙量比较大的地表径流、施工机械清洗废水等。(2)防止扬尘措施:建筑工地必须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建筑工地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对于建设施工阶段的车辆和机械扬尘,建议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冲洗出场车辆,运输车辆必须

36、加盖蓬布;加强地面清扫,减少灰尘积累;项目弃土及时清运;使用商品混凝土。(3)防止噪声扰民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使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附近的环境敏感点;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加强机械保养;设立必要的声屏障;加强施工监督管理。(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外运建筑垃圾和弃土时,收纳场地排放点应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废油漆、废涂料及其内包装物等,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由专人、专用容器进行收集,并定期交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专业机构处置;对于施工人员聚居地的生活垃圾,定点设立专用容器(如垃圾箱)加以收集,并按时每天清运。(5)水土保持措施:应委托有资

37、质证书的单位在项目施工前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并上报水务局批准后方可开工。地基开挖等易产生水土流失的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对施工区内的余泥渣土及时清运,减少施工面的裸露时间,进行及时的防护工作。6.2 运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6.2.1 水环境保护措施(1)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项目运营前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防止乱接和错接情况发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设施处理后进入化粪池,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产生的医疗废水经过消毒杀菌后排入化粪池,地下车库冲洗水经沉砂处理后,确保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洋污水处理厂处理。(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发电机安装时配套安装烟气净化装置,并

38、达标排放;地下车库需要设置机械排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和送风系统,通风排烟系统应独立设置;各类排气筒的设置应该避免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商业餐厅厨房必须使用清洁燃料,其油烟需经综合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塔楼楼顶高空排放。(3)噪声污染防护措施:本项目建筑设计时,应遵循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对小区内的建筑物、产噪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产噪设备进行防噪减噪处理,并定期进行维护。本项目群房屋面西南侧的冷却塔和风冷冷水机组运行期间其对最近住宅和办公楼的噪声影响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并且在项目厂界可以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

39、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本报告建议,项目建成后需要选择低噪声类型冷却塔和冷水机组,并对设备进行必要的减振措施。(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做好区内生活垃圾的收集,并适当进行分类收集,再由市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作卫生填埋处置;建立完善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定时清扫,定时收集。(5)外环境影响措施:1)本项目区内的超标建筑全部安装隔声窗,确保本项目各类建筑室内噪声达标。为了方便施工和管理,将对项目区内的所有建筑采用隔声窗。2)住宅单元临近道路一侧布置对声环境要求相应不高的功能房间,如卫生间、厨房等。3)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对各栋建筑进行立面噪声监测并公示监测

40、结果,告知购房者。6.3 环保投资建议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投资约898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的1.80%。第七章 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进行两个阶段的公众参与。向公众发放问卷共100份,收回83份,其中个人71份,单位12份,回收率83%。调查的个人对象中,77.5%的公众对该项目建设表示支持,22.5%表示无所谓,没有对该项目建设表示反对;调查的12家单位对本项目建设均表示赞同。针对公众意见,建设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工期,争取尽早并且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第八章 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

41、合理性分析8.1 项目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允许发展类的产业,并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09年修订)中的鼓励类项目。8.2 项目与相关规划、环境管理要求相符性分析根据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项目用地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根据深圳市龙岗303-03号片区坪山中心(老城)地区法定图则(草案),项目用地为商住混合用地目前,本项目已经取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 PS-2011-0033 号

42、),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商业性办公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城市规划。核查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图,该项目选址不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项目选址符合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根据关于调整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与深圳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没有冲突。8.3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周边的道路与本项目建筑物的距离可以不执行深环2007307号文的相关要求。根据大气环境监测结果可知,各污染物都可以达到相应的功能区要求。本项目与周边用地规划相协调。本项目住宅楼、商业公寓等布局基本合理,项目大气污染源、水污染源、噪声源和固体废物污染源

43、的布局环境合理。第九章 结论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性质为深圳市龙岗303-03号片区坪山中心(老城)地区法定图则(草案)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 PS-2011-0033 号)中的商业用地、商业性办公用地,符合城市规划。项目符合国家和深圳市的产业政策,符合城市规划、饮用水源保护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的相关规定。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期的水土流失、施工扬尘与施工噪声,以及运营期的生活污水和社康中心医疗废水等。项目运营期污水接入上洋污水处理厂处理。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主要来自于附近工业企业和附近市政道路对本项目的影响。建设期和运营期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够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另外,外环境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从大气环境监测的结果来看可以达到二级标准要求,道路噪声影响可以通过安装隔声窗将其影响降到最小。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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