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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观澜湖商业中心(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复核报告(简本)建设单位:深圳观澜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评价单位: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四月1. 项目概况深圳观澜湖商业中心(二期)(曾用名:观澜湖C2地块、观澜湖商业街C2地块、观澜湖新城C2地块)建设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高尔夫大道和观景路交界处东南侧。本项目由深圳观澜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2000万元人民币兴建,项目总占地面积16775.18,总建筑面积为91500,拟建1栋双塔楼建筑物,13层为裙楼,用于展厅,3层以上为东、西两座塔楼,其中东侧塔楼为19层(不含裙楼)的酒店,总高度为99.4m,西侧塔楼为13层(不
2、含裙楼)办公楼,总高度为71.6m。目前,本项目用地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和观澜河流域准水源保护区内。本项目属于在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实施之前已经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项目,根据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中第十一条:“在本规定实施前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应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准许建设的项目应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与用地功能;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由市土地主管部门依法收回用地并给予补偿”,本项目向深圳市规土委申请用地审核。2011年3月21日,本项目取得了深圳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通知书(深发改核准20110067号),同年,9月27日得到了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观澜湖商业街
3、C2地块环境影响审查初审意见,初审意见认为: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待项目取得规划部门的审核意见后,再报送人居委审查。2012年9月3日,本项目取得了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2-0137号),由于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有所变化,又根据人居委初审意见的要求,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复核报告,重新报送人居委审查。经复核,本项目用地面积、建筑密度不变,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71708增加至91500,原建筑功能为酒店和商业,现为酒店、办公、展厅,不再设商业。绿地率由原来的35%降至30%,绿化率由原来的51%上升为58%。本项目污染源变化情况为:新增锅炉废气,取消垃圾房,施
4、工期废水、建筑垃圾、弃土,运营期油烟、发电机尾气、地下车库废气、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源强发生了变化,其余污染源源强变化不大。2. 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现状监测的三个监测点SO2、NO2、PM10的CO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09)的二级标准。位于东北侧C3项目内部监测点的PM2.5有超标现象。超标原因分析:因监测时C3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可能因受施工扬尘的影响造成该区域PM2.5超标。 水环境质量根据深圳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1)数据显示,观澜河水清湖桥、放马埔和企坪3个监测断面的粪大肠菌群测值超标率均为100%。全河段年均值
5、超标的项目有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粪大肠菌群,监测值出现超标的项目还包括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整体水质劣于类,处于重度污染水平。 声环境质量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临近观光路和高尔夫大道的监测点,昼间、夜间噪音监测值均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4类区标准,昼间检测噪声值超出标准0.82.7 dB(A),夜间检测值超出标准5.96.5dB(A)。 项目用地东、南侧监测点昼间、夜间噪音监测值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N4昼间噪音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区标准,夜间监测值
6、有超标现象,超出标准0.2dB(A);N6监测点昼间、夜间噪音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区标准。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在一般气象条件下,建筑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一般在围墙外200m以内。而在不利的扩散条件下(比如大风条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会扩大。本项目用地周边200m范围内敏感目标有南侧的松元社区(老村),松元社区民房与本项目的红线距离较近,受到扬尘的影响最大。土石方阶段的产尘量最大。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基础施工,根据现场调查和公众调查的结果,本项目基础施工期间未有接到有关扬尘的投诉。另施工机械废气产生量小,对周围
7、环境影响不大;室内装修废气对室内环境影响较大,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防止危害人体健康。 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施工现场已设导流沟、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沉砂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冲洗车辆、工地洒水、水泥养护等,不外排,对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不会造成显著的影响。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后不外排,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本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水土流失影响:本项目已完成基础施工,开挖时产生的弃土已全部用于球会果场改造,项目现正在进行结构施工,该阶段造成的水土流失量较少。本项目在基础施工期间,严格采取了水保方案提出的水保措施
8、,减轻了水土流失的影响。 生态影响:根据设计方案,场地内西侧狭长地块和周边将种植乔灌草结合绿化带,待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原松元厦村居民点搬迁后,生态线内进行生态恢复,进行生态修复的区域与本项目绿化带能够较好的连接起来,对生态控制线内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项目的建设不会对生态控制线内的整个区域生态恢复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总结如下: 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燃料废气经烟道引至酒店塔楼顶层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酒店厨房油烟在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净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限值后,经由专用烟道于酒店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
9、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本项目在对项目车库采取有效管理措施的情况下,废气在地下车库内一般不会积累,不至于危及人体健康。 水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通过观光路的市政管网排入观澜污水处理厂处理,对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不会造成不利的影响。化粪池进行严格防渗防漏。 声环境影响复核结果:本项目运营期锅炉房风机、冷却塔、水泵、备用发电机等设备经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减震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固体废物影响复核结果: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置后不外排,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4. 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评价 本项目周边污染源主要为高尔夫大道、观景路的交
10、通噪声、汽车尾气。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全部预测点的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超标,其中,酒店和办公楼的北面超标最严重。昼间噪声预测值中,酒店东面预测点全部噪声超标,北面预测点部分超标,办公楼北面预测点近期大部分超标,远期全部超标。 高尔夫大道和观景路已通车并正常运行,行驶车辆排放尾气中的污染物有NO2、CO等,本项目边界距离高尔夫大道中心线约45m,根据对项目地块内的NO2和CO监测结果,即使在风向N的不利气象条件下,NO2和CO的监测结果也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09)的二级标准,说明道路交通尾气对本项目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在接受范围内。5. 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建设期环境保护措施与建
11、议经调查,本项目已采取的施工期环保措施有:本项目已于2012年11月18日开工,目前已完成基础施工,项目在基础施工过程中采取的施工期环保措施有: 本项目基础施工时间为2012年11月18日-2013年2月15日,避开了雨季,开挖的弃土已全部运至观澜湖高尔夫俱乐部南面的观澜湖高尔夫球会苗圃场作场地平整。基础采用旋挖桩。 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 本项目已采取的水保措施有:基坑开挖采用钻孔灌注桩加预应力锚索联合支护;沿场地红线四周设置临时施工围墙;在施工出入口布设洗车槽,对进出车辆清洗;沿基坑顶部修建砖砌排水沟、沉砂池;基坑底部开挖底部排水沟和集水井;基坑顶部裸露地表区、施工便道均采
12、用临时排水及临时硬化;基坑顶部平整时,与周边形成落差,采用挡墙支护;准备有彩条布和沙袋,在降雨前做拦挡、覆盖;定期对排水沟、沉砂池进行疏通、清淤。本项目需要完善的施工期环保措施如下: 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与建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堆土等在48小时内未能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需使用混凝土的,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或者进行密闭搅拌并配备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对已回填
13、后的沟槽,应当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已全部通过市政管网排到观澜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后回用。建筑垃圾要收集在有防雨棚和防地表径流冲刷的临时垃圾池内,并及时清运。采取措施控制地表降尘积累,以减小降雨前地表积累的污染负荷。在施工过程中还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应在专业厂家进行,防止施工现场地表油类污染,以减小初期雨水中的油类污染物负荷。 施工噪声防治措施与建议 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时间,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的要求。 有意识地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 从控
14、制声源和噪声传播以及加强管理等角度对施工噪声进行控制。采取封闭式施工。 固体废物的管理措施与建议 固体废物应集中处理,及时清运出施工区域。 对于如废油漆、废涂料及其内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必须定期交送有资质的专业部门处置。 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对施工承包商的环保教育,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范围外的草地或临周边道路的绿化防护带私自占地,并堆放施工机械或建筑材料; 施工期间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以外的草地或绿化防护带区域活动,减少临时弃土分散堆放,禁止违规采挖、破坏植被; 临时用地应尽量设置在项目场地中间的水泥路临近区域,尽量减少作业区;在绿化防护带特别是临高尔夫大道一侧的绿化带,严禁设置临时
15、用地或者作业区。 施工完毕后植被恢复,建议尽量选择本地乡土物种,为尽快恢复场区生物量,应选择适宜当地生长的优势种。 生态恢复补偿措施为了保持协调的视觉景观,在进行植被恢复工程中,首先应植回与周围林相一致的树种,优先选用乡土物种;在考虑生态恢复时,还要特别注意尽量利用现有的资源,尤其是土壤资源和生物资源,例如表土层含有丰富的有机物质和植物种子、块根、块茎等繁殖体,均是可以利用的宝贵资源,应尽量的利用场地内现状的上层熟土,以较好的利于植物生长。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水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观澜污水处理厂处理。 声环境保护措施 对电动设备、空调冷却机组、水泵基础加设隔
16、振垫,所有给水水泵均选取转速为1450转/分,水泵出口采用消声式止回阀。 中央空调冷却塔安装于裙楼顶楼,选用静音低噪声冷却塔,且在基部安装减振垫。 发电机房应由专业环保工程公司布设噪声治理工程措施,治理措施应保证噪声传至设备房外能满足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锅炉废气经专用的烟管引至酒店塔楼顶层排放。 备用发电机需使用含硫量小于0.035的轻柴油及燃油添加剂,并加装尾气处理装置,排烟的黑度应低于林格曼黑度一级,同时将燃油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完全地下式的停车库安装机械排风(烟)系统,排风口布置要均匀,总排放口应远离主体建筑和人行通道,以免形成
17、二次污染。 酒店厨房使用天然气;厨房设置的油烟净化处理设施的效率和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相应要求。 固体废物管理 对垃圾处置应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运送到深圳市管理部门规定的垃圾处理场。 废电池、废油漆等危险废物,要单独收集,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外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建议对朝向高尔夫大道侧的办公楼和酒店按照隔声窗(HJT+17-1996)的要求进行隔声设计,安装隔声门窗,室内噪声参考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50118-2010)中办公建筑内允许噪声级的低限标准的要求。在临道路一侧种植23米宽的绿化带,绿化植物最好选用高大乔木。6
18、. 项目建设合理性论分析 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核实,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深圳市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深圳市人居委相关政策规定。 本项目属于实施前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应在按照原来既定的方式进行开发建设,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建设过程中采取较好的生态补偿措施的情况下,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的要求。 符合深圳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符合深圳市相关规划。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设计资料分析,本项目平面布局合理。7. 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深圳市产业政策。本项目选址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不在观澜河-福田中心生态廊道的主要地带内和生态
19、节点内,本项目属于在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实施之前已经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项目,并已取得了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2-0137号),因此,本项目在生态控制线内建设是合法的。本项目位于准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但不属于禁止和限制建设的项目,本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期的水土流失、施工扬尘与施工噪声,以及运营期的生活污水等。项目运营期污水可纳入观澜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体造成直接影响。本项目受到的周边环境影响主要是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在采取报告中所提出的综合措施,并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则项目周边污染源对本项目的影响可控制在接受的水平。综上所述,本环评报告认为本项目在全面落实其提出的并经过本报告补充的各项环保措施,同时运营期间采取严格的环境管理后,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保护方面来讲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