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观澜湖商业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复核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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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观澜湖商业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复核报告(简本)建设单位:深圳观澜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评价单位: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四月1. 项目概况深圳观澜湖商业中心(一期)建设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高尔夫大道北侧,本项目由C3(宗地号为A933-0228,以下简称C3地块)、C4(宗地号为A933-0227,以下简称C4地块)两个地块组成。整个项目用地属于深圳市观澜河流域二级水源保护区和环境噪声1类标准适用区,位于深圳市生态控制线范围内。2009年由深圳观澜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原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编制了深圳观澜湖高尔夫商业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报告

2、书于2009年7月15日通过了深圳市帕斯环境评估顾问有限公司主持召开的专家技术审查会,并于2010年5月24日得到了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观澜湖高尔夫商业城建设项目(A993-227、A993-228地块)环境影响的初审意见,初审意见认为: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待项目取得规划部门的审核意见后,再报送人居委审查。本项目于2011年3月21日取得了深圳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通知书,2012年11月19日取得了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LA-2012-0002号),2013年2月取得了深圳市二0一三年度重大项目证书。经复核,本项目调整后总投资额由原来的20000万元增加至264575

3、万元人民币,项目用地位置、用地红线不变,总占地面积不变,为110171.8,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269395.8增加至375953.94,建筑功能除原有的商业、办公外新增酒店,绿地率由原来的35%降至30%,绿化率由原来的40%增至44%。项目调整后主要建设内容有: 1栋4层集中商业楼,1栋312层集中商业、酒店楼,8栋6层商业综合楼,4栋17层办公楼,建筑物最大层数为地上17层,最高高度为78m。由于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有所变化,又根据人居委初审意见的要求,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复核报告,重新报送人居委审查。2. 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观澜湖高尔夫别墅监

4、测点4项监测项目小时平均值、日均值均分别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本项目用地内监测点SO2、NO2、PM10小时平均值、日均值均分别能达标,但PM2.5日均值出现超标,最大值点标率为124%,超标率为28.6%(7个监测值中有2个超标)。超标原因分析:因监测时项目用地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可能因受施工扬尘的影响造成该区域PM2.5超标。 水环境质量根据深圳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1)数据显示,观澜河水清湖桥、放马埔和企坪3个监测断面的粪大肠菌群测值超标率均为100%。全河段年均值超标的项目有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粪大肠菌群,监测值出现超标的项目

5、还包括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整体水质劣于类,处于重度污染水平。 声环境质量 临近高尔夫大道(N1)监测点昼间、夜间噪音监测值均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4类区标准,昼间监测噪声值超标量为0.2dB(A),夜间监测值超标量为10.211.1dB(A)。 本项目场界西(N2)、北(N3)、东(N4)、中部(N5)监测点昼间、夜间噪音监测值均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区标准;N4昼间监测噪声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区标准,夜间超标量为0.2dB(A)。超标原因分析:N1因受到高尔夫大道交通噪声影响,造

6、成噪声超标。N2N5点受施工噪声的影响,造成噪声超标。3.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用地周边200m范围内的敏感点为项目北侧的110m处的观澜湖高尔夫别墅区,该别墅区与本项目之间有绿化带,绿化带内种有一排高度约为10m的乔木,本项目施工扬尘经绿化带阻隔后对别墅区的影响较小。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基础施工,根据现场调查和公众调查的结果,本项目基础施工期间未有接到有关扬尘的投诉。另施工机械废气产生量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室内装修废气对室内环境影响较大,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防止危害人体健康。 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施工现场已设导流沟、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沉砂处

7、理后回用于冲洗车辆、工地洒水、水泥养护等,不外排,本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高尔夫大道污水管进入观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不会造成显著的影响。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后不外排,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声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200m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为观澜湖高尔夫别墅,与本项目的最近距离约为110m,在不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施工噪声对观澜湖高尔夫别墅的影响较大。 水土流失影响:本项目基坑施工在2011年11月2012年1月和2012年11月2013年1月,避开雨季;本项目根据竖向设计分析,主体设计基本

8、利用场地现状高程和周边环境现状进行布设,场地四周无高边坡产生。本项目弃土已全部运至观澜湖高尔夫练习场南面的观澜湖高尔夫球会苗圃场作场地平整。施工场里内已采取基坑排水沟、集水井、沉沙池、场地绿化和地表硬化等水保措施,有效地减轻了水土流失的影响。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土石方施工,基础和结构施工阶段造成的水土流失量较少。本项目在基础施工期间,严格采取了水保方案提出的水保措施,减轻了水土流失的影响。 生态影响:本项目用地范围原土地利用类型为人工草皮,原植被覆盖面积约93426,项目的建设改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原有的植被将被建筑物所取代,对选址区内的生物量造成一定的损失。本项目调整后,绿化率较调整前增加

9、4%,绿化面积约48069,根据预测,本项目调整后生物量较调整前增大。由于本项目占地面积相对较小,虽然生态环境原貌遭到一定的破坏,但通过生物补偿后的生物量大于原有植被的生物量。 景观影响评价:由于项目周边均为建成区,而且现状环境相对较为杂乱,本项目的建成,将为区域提供一个良好的服务平台,而且其建筑物的外观设计较为美观,并且考虑其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总体来说,不会对周围环境景观产生显著的不良影响。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燃料废气经烟道引至酒店塔楼顶层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酒店餐饮油烟在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净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限值后,经由专用烟

10、道于酒店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本项目在对项目车库采取有效管理措施的情况下,废气在地下车库内一般不会积累,不至于危及人体健康。 水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通过高尔夫大道-观光路的市政管网排入观澜污水处理厂处理,对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不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声环境影响复核结果:本项目运营期锅炉房风机、冷却塔、水泵、备用发电机等设备经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减震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固体废物影响复核结果: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置后不外排,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生态影响:本项目选址位于观澜高尔夫大道北侧,南侧隔高尔夫大

11、道与高尔夫练习场相邻,北侧为观澜高尔夫的别墅区,东侧靠近球会大门,地块位置优越、视野开阔,景色宜人,具有非常好的商业价值和办公环境,这里将成为以观澜高尔夫为中心的热点区域,成为观澜高尔夫高尚的配套设施区。项目建筑高度与周边房地产高度保持一致,不会显得过于突兀。本项目选址区域目前为人工草地,生态景观较好,本项目建成后,经过采取生态补偿措施和景观恢复措施后,区域的景观生态体系将仍然是稳定的,生态景观是连续的。4. 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评价 本项目周边污染源主要为高尔夫大道的交通噪声、汽车尾气。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全部预测点的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超标,夜间超标严重。 高尔夫大道已

12、通车并正常运行,行驶车辆排放尾气中的污染物有NO2、CO等,本本项目位于高尔夫大道北侧,深圳的常年主导风向为偏东风,其中NE最大,本项目位于高尔夫大道的上风向位置,通过类比深圳观澜湖商业中心(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复核报告的大气监测资料,高尔夫大道道路交通尾气对本项目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5. 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经调查,本项目已采取的施工期环保措施有: 本项目基础施工期为2011年11月2012年3月,214栋的基坑施工期为2012年11月2013年3月,避开了雨季。 开挖的弃土已全部运至观澜湖高尔夫练习场南面的观澜湖高尔夫球会苗圃场用作场地平整。建筑垃圾统一运至高尔夫球会黎光球场

13、用作场地平整。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每天清运。 本项目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了连续、密闭的围挡。 本项目施工废水经沉砂隔油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工地施工,不排放;本项目设施工人员生活营地,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高尔夫大道污水干管。 本项目已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取得了批复,本项目已实施水保措施有:沿施工场地四周围墙内侧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中下游及出口设置沉沙池,场地出入口设置洗车池;施工期场区雨水经过多级沉淀过滤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中,施工场地内生活污水经过沉沙池沉淀后接入南侧高尔夫大道的污水管网中;临时堆土区四周设置土袋挡墙,挡墙外侧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置沉沙池;地下室基坑成型后,在基坑

14、底设置排水沟、集水井;施工道路进行地表硬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清洗。本报告在原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基础上,结合项目现状情况,对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污染物防治措施进行补充和完善: 建设期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与建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堆土等在48小时内未能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需使用混凝土的,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或者进行密闭搅拌并配备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泥地

15、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对已回填后的沟槽,应当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水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建筑垃圾要收集在有防雨棚和防地表径流冲刷的临时垃圾池内,并及时清运。采取措施控制地表降尘积累,以减小降雨前地表积累的污染负荷。在施工过程中还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应在专业厂家进行,防止施工现场地表油类污染,以减小初期雨水中的油类污染物负荷。 施工噪声防治措施与建议 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时间,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有意识地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 从控制声源和噪声传播以及加强管理等角度对施工噪声进行控

16、制。 固体废物的管理措施与建议 固体废物应集中处理,及时清运出施工区域。 对于如废油漆、废涂料及其内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必须定期交送有资质的专业部门处置。 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对施工承包商的环保教育,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范围外的草地或临周边道路的绿化防护带私自占地,并堆放施工机械或建筑材料; 施工期间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以外的草地或绿化防护带区域活动,减少临时弃土分散堆放,禁止违规采挖、破坏植被; 临时用地应尽量设置在项目场地中间的水泥路临近区域,尽量减少作业区;在绿化防护带特别是临高尔夫大道一侧的绿化带,严禁设置临时用地或者作业区。 施工完毕后植被恢复,建议尽量选择本地乡土物种,为

17、尽快恢复场区生物量,应选择适宜当地生长的优势种。 生态恢复补偿措施为了保持协调的视觉景观,在进行植被恢复工程中,首先应植回与周围林相一致的树种,优先选用乡土物种;在考虑生态恢复时,还要特别注意尽量利用现有的资源,尤其是土壤资源和生物资源,例如表土层含有丰富的有机物质和植物种子、块根、块茎等繁殖体,均是可以利用的宝贵资源,应尽量的利用场地内现状的上层熟土,以较好的利于植物生长。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地表水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通过高尔夫大道的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观澜污水处理厂处理,餐饮业废水、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

18、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排水管网排入观澜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应该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防止错接或乱接的情况发生。运营期建议采取中水回用措施。 地下水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化粪池必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处理措施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做好污水输送管渠的防渗防漏,加强固废的跟踪管理,防止因污水或固废渗滤液的渗漏污染地下水。 声环境保护措施 对电动设备、空调冷却机组、水泵基础加设隔振垫,所有给水水泵均选取转速为1450转/分,水泵出口采用消声式止回阀。 中央空调冷却塔安装于裙楼顶楼,选用静音低噪声冷却塔,且在基部安装减振垫。 发电机房应由专业环保工程公司布设噪声治

19、理工程措施,治理措施应保证噪声传至设备房外能满足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备用发电机需使用含硫量小于0.035的轻柴油及燃油添加剂,并加装尾气处理装置,排烟的黑度应低于林格曼黑度一级,同时将燃油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 完全地下式的停车库安装机械排风(烟)系统,排风口布置要均匀,总排放口应远离主体建筑和人行通道,以免形成二次污染。 酒店厨房使用天然气;厨房设置的油烟净化处理设施的效率和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相应要求。 固体废物管理 对垃圾处置应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运送到深圳市管理部门规定的垃圾

20、处理场。 废电池、废油漆等危险废物,要单独收集,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外环境影响保护措施与建议根据本项目设计资料,本项目酒店塔楼南、北两侧外墙均采用透明幕墙和普通铝合金窗,幕墙隔声量约为510dB(A),普通铝合金窗隔声量约20dB(A),合计隔场量为2530dB(A),在关窗的情况下,酒店各个楼层的室内噪声可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要求。6. 项目建设合理性论分析 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核实,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深圳市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深圳市人居委相关政策规定。 本项目属于实施前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应在按照原来既定的方式进行开发建设,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建设过程中

21、采取较好的生态补偿措施的情况下,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的要求。 符合深圳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符合深圳市相关规划。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设计资料分析,本项目平面布局合理。7. 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深圳市产业政策。本项目选址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不在观澜河-福田中心生态廊道的主要地带内和生态节点内,本项目属于在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实施之前已经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项目,并已取得了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LA-2012-0002号),因此,本项目在生态控制线内建设是合法的。本项目位于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但不属于禁止和限制建设的项目,本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期的水土流失、施工扬尘与施工噪声,以及运营期的生活污水等。项目运营期污水可纳入观澜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体造成直接影响。本项目受到的周边环境影响主要是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在采取报告中所提出的综合措施,并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则项目周边污染源对本项目的影响可控制在接受的水平。综上所述,本环评报告认为本项目在全面落实其提出的并经过本报告补充的各项环保措施,同时运营期间采取严格的环境管理后,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保护方面来讲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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