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简介:白云亭二期修编报告585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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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白云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修编报告建设单位:南京白云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8月目 录1.总论11.1 项目由来11.2 编制依据21.3 评价重点41.4 评价标准51.5 环境保护目标82.建设项目原环评情况92.1 原有项目基本情况92.2 原有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102.3 原有项目污染物“三本帐”123.修编项目分析133.1 项目修编内容133.2 项目调整后污染物产排情况变化143.3 项目调整后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183.4 项目调整后污染物总量控制213.5 项目调整后“三同时”一览表214.结论

2、和建议224.1 结论234.2 建议27附件:附件一:原环评批复;附件二:关于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鼓发改发2014257号;附件三:关于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备案通知书,关发改201343号;附件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五:委托书;附件六:声明。附图:附图一: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建设项目周边情况图;附图三: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1.总论1.1 项目由来南京白云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2013年对原白云亭副食品商城一栋5层建筑进行内部装修改造,改造面积约25000m2,并通过装修改造完成了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内部设

3、置有鼓楼区城市规划展览馆、鼓楼区图书馆以及鼓楼区文化馆。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大量区志文献、历史档案等重要资料急需妥善保存,同时为了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在此背景下,原南京市下关区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建设单位南京白云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原南京市下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备案通知书(关发改201343号)中内容可知,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25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7500m2,地下建筑面积为25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2号楼(地上5层,地下2层),地上建筑面积为14000m2,以及一栋3号楼(地上20层,地下2层),地

4、上建筑面积为33500m2。项目建成后2号楼规划用作鼓楼区档案馆使用,3号楼规划为鼓楼区文创大厦。根据建设单位施工计划,拟对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分计划实施,优先实施2号楼建筑,3号楼建筑另行委托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且该项目已于2014年5月14日取得了南京市鼓楼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附件1)。在该项目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建设单位根据南京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鼓发改发2014257号)中的内容又对该项目进行了相应的优化调整,调整后的项目,其总投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均发生了相应变化,与原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内容不一致,具体调

5、整情况见表1.1-1。表1.1-1 建设项目具体调整情况一览表序号项目调整前调整后备注1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万元15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万元总投资及环保投资增加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5750m2,总建筑面积381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000m2,包括主体建筑面积13100m2以及配套建筑面积900m2;地下建筑面积25000m2,包括地下设备用房及地下车库,共设置地下停车位500个占地面积5750m2,总建筑面积2032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655m2,包括区档案馆建筑面积8020m2以及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5635m2;地下建筑面积6665m2,包

6、括地下设备用房及地下车库,共设置地下停车位101个占地面积不变,总建筑面积减少,地上建筑面积减少,地下建筑面积减少,地下停车位减少3建设内容项目建设1栋地上5层、地下2层的独立建筑,其中地上1层为商业配套商铺、服务大厅、展厅及电子档案管理用房,2层为档案馆库房,3层为档案馆库房及工作人员办公用房,4层和5层均为档案馆库房;地下1层和2层为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项目建设1栋地上6层、地下2层的独立建筑,其中地上1层为服务大厅、展厅及电子档案管理用房,2层和3层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4层、5层和6层均为档案馆库房及工作人员办公用房;地下1层和2层为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建筑物栋数不变,层数增加,每层的使用用

7、途发生了一定变化,其中功能上去掉了商业配套,增加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污染物种类基本没有变化,但产排量会有所变化针对上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发生的调整变化,造成其对区域环境的影响情况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均发生了变化,按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后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09316号)要求,须对南京白云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调整变化进行修编。现南京白云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修编报告的编制工作。环评单位接收委托后,对项目地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踏勘、调查,在调研、收集和核实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和工艺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

8、料的基础上,组织实施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修编工作,编制完成本项目修编报告并提交审批单位,为项目的环境管理以及申请有关手续提供科学依据。1.2 编制依据1.2.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2014.04.24;(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98-253号文;(8)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51号,2006.9;(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部,2009.1;(11)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1.2.2 当地有关法律、法规(1)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环保厅,2003.3;(2)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意见,苏环管200535号;(3)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06.3.1 实施;(4)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审批后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0

10、9316号;(5)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相关内容编写技术要求(试行),苏环办2013283号;(6)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环发2013113号;(7)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号;(8)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5.6.5;(9)南京市水污染防治管理条例,2002.4.28;(10)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01.4.1;(11)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意见,南京人民政府,2011.6.28;(12)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南京市人民政府文件第237 号,2005.3.1;(13)南京市政府关

11、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南京市人民政府,2013.1.31;(14)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287号,2013.1.1;(15)南京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宁政发201474号;(16)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号;(17)市政府关于批转市环保局的通知,宁政发201434号;1.2.3 技术导则及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

12、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1.2.4 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1)关于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备案通知书,关发改201343号;(2)关于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鼓发改发2014257号;(3)委托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1.3 评价重点(1)调整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分析;(2)调整后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预测分析;(3)调整后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分析;(4)调整后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1.4 评价标准1.4.1 环境质量标准(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南京市

13、属于“两控区”酸雨控制区。根据南京市大气功能区划分,建设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功能区划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见表1.4-1。表1.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mg/m3(标准状态)标准来源SO2年平均0.0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日平均0.15一小时平均0.50NO2年平均0.04日平均0.08一小时平均0.20PM10年平均0.07日平均0.15CO日平均4一小时平均10TSP年平均0.20日平均0.3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按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长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

14、838-2002)中的类水质标准,金川河及秦淮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类水质标准,悬浮物参照水利部试行标准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 63-94),见表1.4-2。表1.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项目水环境质量标准值标准来源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pH6969COD1530氨氮0.51.5TP0.10.3SS2560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 63-94)(3)声环境质量标准根据市政府关于批转市环保局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434号文),建设项目所在地位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故现状声环境

15、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见表1.4-3。 表1.4-3 声环境质量标准范围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值(dB(A)依据标准昼间夜间项目所在区域2类6050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调整后,建设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NOX、非甲烷总烃限值;CO参照执行北京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501-2007)中限值。建设项目地下车库废气排气筒高2.5m,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排气筒高度处于标准列出的两

16、个值之间,其执行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以内插法计算”、“排气筒高度低于15m的,废气排放速率按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中二级标准外推计算结果再严格50%执行”以及“排气筒高度除需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外推公式为:Q=QC(h/hC)2公式中:Q某排气筒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QC表列排气筒最低高度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h某排气筒的高度;hC 表列排气筒的最低高度。则地下车库废气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计算结果见表1.4-4。表1.4-4 地下车库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污染物

17、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二级标准标准来源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非甲烷总烃1202.50.1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NOx2402.50.011CO2002.50.152北京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501-2007)(2)废水排放标准项目调整后,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

18、一级B标准后排入金川河,最终排入长江,见表1.4-5。表1.4-5 废水接管和排放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项目CODSS氨氮TP接管标准500400458标准来源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排放标准602081标准来源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3)噪声排放标准项目调整后,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中2类标准限值,

19、见表1.4-6和1.4-7。表1.4-6 施工期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昼间(dB(A)夜间(dB(A)7055表1.4-7 营运期边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标准类别噪声限值标准来源昼间(dB(A)夜间(dB(A)2类6050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1.5 环境保护目标建设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一,周边环境概况见附图二。建设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不变,见表1.5-1。表1.5-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名称方位距离(m)规模环境功能大气环境世茂滨江小区西993500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宁惠新寓北351200户热河南路小区东北12

20、01000户白云小区东1201500户润开华府北1811300户江海大院小区南299400户边城世家小区南189500户白云亭小区东南261600户水环境秦淮河南657中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类水标准金川河东南3400小型长江西715大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类水标准声环境世茂滨江小区西993500户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宁惠新寓北351200户热河南路小区东1201000户白云小区东1201500户润开华府北1811300户生态建设项目周边无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名列管控区2.建设项目原环评情况2.1 原有

21、项目基本情况2.1.1 原有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项目名称: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二期项目;建设单位:南京白云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二板桥486号;项目性质:新建;行业类别:档案馆R8732;投资总额: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万元,占总投资1.2%;2.1.2 原有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原有项目占地面积5750m2,总建筑面积381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000m2,包括主体建筑面积13100m2以及配套建筑面积900m2;地下建筑面积25000m2,包括地下设备用房及地下车库,共设置地下停车位500个。原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地上5层、地下2层的独立建筑,其中地

22、上1层为商业配套商铺、服务大厅、展厅及电子档案管理用房,2层为档案馆库房,3层为档案馆库房及工作人员办公用房,4层和5层均为档案馆库房;地下1层和2层为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原有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1-1。表2.1-1 原有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1占地面积m257502总建筑面积m2381002.1地上建筑面积m2140002.1.1其中配套商业建筑面积m28002.1.2档案馆建筑面积m2123002.1.3道路及辅助工程建筑面积m29002.2地下建筑面积m2250003绿化面积m2508.54绿地率%8.85地下停车位个5002.1.3 原有项目建设进度原有项目

23、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14年5月14日取得了南京市鼓楼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附件1),该项目已于2014年进行开工建设,目前仍处于施工建设过程当中。2.2 原有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2.2.1 废气根据原环评内容,原有项目营运期新增职工人数80人,职工用餐均外卖供应,项目内不设置食堂;建设项目一层商业设施不设置集中式餐饮商铺,仅作为零售商铺使用,因此原有项目内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原有项目共设置地下停车位500个,营运期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中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 0.25t/a、非甲烷总烃 0.023t/a、NOx 0.017t/a。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主要由机械排风抽送,排风口隐蔽设置于地面

24、绿化带中,远离建筑排放,距离项目内最近建筑距离为12m,距离场界外敏感建筑最近距离为50m。原有项目通风量按每小时换风6次计算,通风量为525000m3/h,全天换气时间为24h,地下车库共设置12个2.5m高的排风口,排风口直径1.2米,每个排气筒配套一台50000m3/h的风机,可以满足地下车库换风要求。原有项目风机风量较大,污染物排放浓度较小,通过空气稀释、绿化吸收后,汽车尾气排放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2.2.2 废水原有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165t/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TP等,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各项污染物

25、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满足环保要求。原有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2.2-1。表2.2-1 原有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单位:t/a)类别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削减量接管量排放量废水废水量1165011651165COD0.4660.0090.4570.07SS0.2300.0020.2280.023氨氮0.0290.00050.02850.009TP0.00580.00010.00570.001 原有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城北污水处理厂完全可以接纳处理,且项目所在区域市政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污水接管口位于白云亭路,废水接管可行,原有

26、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2.2.3 噪声原有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地下车库风机、VRV空调外机、电梯牵引机以及交通噪声等,经类比调查,各主要噪声源的噪声级见表2.2-2。表2.2-2 原有项目噪声源平均声级值 (单位:dB(A)主要设备名称位置等效声级备注地下车库风机共12台,地下一层专用机房内80设消音器地下车库排气口排风井共设置12个,设置于地面绿化带内,离地面高度不小于2.5m;8023m2消声百叶交通噪声基地内部6070-电梯牵引机建筑内部65-VRV空调外机位于建筑屋顶70-原有项目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减振隔声、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场界噪声影响值可满

27、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中2类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2.2.4 固废原有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其中办公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t/a、化粪池污泥产生量为2.6t/a。原有项目办公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均由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运。原有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3 原有项目污染物“三本帐”建设项目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汇总情况见表2.3-1。表2.3-1 原有项目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表 (单位:t/a)类别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削减量接管量1排放量2废气CO0.250-0.25非甲烷总烃0.0230-0.0

28、23NOX0.0170-0.017废水废水量1165011651165COD0.4660.0090.4570.07SS0.0290.00620.02280.012氨氮0.230.20150.02850.009TP0.00580.00010.00570.0012固废生活垃圾4.54.5-0化粪池污泥2.62.6-0注:1为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接管量;2为参照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该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3.修编项目分析3.1 项目修编内容该项目已于2014年开工建设,目前正处于施工建设中,预计将于2015年底前建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在该项目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建设单位根据南京市鼓

29、楼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鼓发改发2014257号)中的内容又对该项目进行了相应的优化调整,调整后的项目,其总投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均发生了相应变化,与原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内容不一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相对于原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主要发生了以下变化,详见表3.1-1。表3.1-1 建设项目调整前后变化情况一览表序号项目调整前调整后备注1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3万元15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万元总投资及环保投资增加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5750m2,总建筑面积381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000m2,包括主体建

30、筑面积13100m2以及配套建筑面积900m2;地下建筑面积25000m2,包括地下设备用房及地下车库,共设置地下停车位500个占地面积5750m2,总建筑面积2032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655m2,包括区档案馆建筑面积8020m2以及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5635m2;地下建筑面积6665m2,包括地下设备用房及地下车库,共设置地下停车位101个占地面积不变,总建筑面积减少,地上建筑面积减少,地下建筑面积减少,地下停车位减少3建设内容项目建设1栋地上5层、地下2层的独立建筑,其中地上1层为商业配套商铺、服务大厅、展厅及电子档案管理用房,2层为档案馆库房,3层为档案馆库房及工作人员办

31、公用房,4层和5层均为档案馆库房;地下1层和2层为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项目建设1栋地上6层、地下2层的独立建筑,其中地上1层为服务大厅、展厅及电子档案管理用房,2层和3层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4层、5层和6层均为档案馆库房及工作人员办公用房;地下1层和2层为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建筑物栋数不变,层数增加,每层的使用用途发生了一定变化,其中功能上去掉了商业配套,增加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污染物种类基本没有变化,但产排量会有所变化建设项目调整后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3.1-2。表3.1-2 建设项目调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1占地面积m257502总建筑面积m2203202.1地上建筑面积

32、m2136552.1.1其中档案馆建筑面积m280202.1.2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儿童活动中心m22200老年活动中心m234352.2地下建筑面积m266653绿化面积m2508.54绿地率%8.85地下停车位个101建设项目调整后平面布置见附图三。3.2 项目调整后污染物产排情况变化1233.13.1.13.1.23.1.33.1.43.2.1 大气污染源分析建设项目调整后,职工总人数不发生变化,为80人,职工用餐均外卖供应,项目内不设置食堂,因此项目调整后大气污染源种类不发生变化,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建设项目原有地下停车位500个,项目调整后减少至101个,因此项目调

33、整后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产排量有所变化。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非甲烷总烃以及NOX等。单车排放CO、非甲烷总烃以及NOX限值参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GB 18352.3-2005)中第、阶段的取值,其中第阶段取值分别为2.3g/km、0.2g/km、0.15g/km,第阶段取值分别为1.00g/km、0.10g/km 和0.08g/km。机动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与其运行工况(车流量)直接相关。本次评价取最不利条件,即泊车满负荷状况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此时停车场内进出车流量相当大,此类状况出现概率极小,而且时间极短。一般情况下,区域进出泊位的车辆在早、晚两次较频繁

34、,其它时间段较少,同时车辆进出具有随机性,亦即单位时间内进出车辆数是不定的。根据设计资料,车位平均周转次数按每天2次计,停车泊位按按泊车位占用率100%计,共计101辆车,车位运转时间按12小时计,年工作280天,项目调整后汽车尾气排放情况见表3.2-1。表3.2-1 项目调整后汽车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一览表指标单位CO非甲烷总烃NOX排放限值国g/km2.30.20.15国g/km10.10.08进出平均行驶距离km0.60.60.6单车排放量国g/辆1.380.120.09国g/辆0.60.060.048高峰期进出车流量总量辆900900900国辆450450450国辆450450450高峰

35、期排放量国kg0.6210.0540.0405国kg0.270.0270.0216总量kg0.1780.0160.012最大年排放量t/a0.050.0050.003运行小时h/d121212高峰期单个排气口风量m3/h100001000010000高峰期单个排气口排放速率kg/h0.0150.0010.001高峰期单个排气筒排放浓度mg/m31.50.10.1排气口数个121212本项目调整前后大气污染物产排情况见表3.2-2。表3.2-2 建设项目调整前后大气污染物产排情况一览表 (单位:t/a)项目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增减量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CO0.250.05000.2

36、50.05-0.20非甲烷总烃0.0230.005000.0230.005-0.018NOX0.0170.003000.0170.003-0.0143.2.2 废水污染源分析建设项目调整后,职工总人数不发生变化,为80人,职工用餐均外卖供应,项目内不设置食堂;建设项目使用功能上去掉了商业配套,增加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因此项目调整后废水种类不发生变化,废水产排量有所变化。(1)办公生活用水建设项目调整后,职工总人数不发生变化,为80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日接待人数约70人,办公生活用水量根据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2012年修订)可知,按1.5m3/(人月)计算,则建设项目调整后办公生活用水

37、总量为2700t/a,生活污水产生量按80%计,则建设项目调整后生活污水总量为2160t/a。(2)绿化用水建设项目调整后,绿化面积不变,为508.5m2,绿化用水参照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2012年修订)可知,按1.1L/(m2天)计算,喷洒天数为150天,则建设项目调整后绿化用水量为83.9t/a。本项目调整后水平衡见图1,本项目调整前后水污染物产排情况见表3.2-3。2783.983.921602700接管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损耗540办公生活用水新鲜水进入土壤或蒸发83.9绿化用水图1 建设项目调整后用水平衡图 (单位:t/a)表3.2-3 建设项目调整前后水污染物产排情

38、况一览表 (单位:t/a)项目产生量接管量1排放量2增减量3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废水量116521601165216011652160+995COD0.4660.8640.4570.8470.0690.130+0.061SS0.2300.4320.2280.4230.0230.043+0.020氨氮0.0290.0540.02850.0530.0090.017+0.008TP0.00580.01080.00570.01060.0010.002+0.001注:1为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接管量;2为参照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该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3为该项目调整前后排入外环

39、境的水污染物总量的增减量。3.2.3 噪声污染源分析建设项目调整后主要噪声源不变,为地下车库风机、VRV空调外机、电梯牵引机以及交通噪声等,经类比调查,各主要噪声源的噪声级见表3.2-4。表3.2-4 建设项目调整后噪声源平均声级值 (单位:dB(A)主要设备名称位置等效声级备注地下车库风机共12台,地下一层专用机房内80设消音器地下车库排气口排风井共设置12个,设置于地面绿化带内,离地面高度不小于2.5m;8023m2消声百叶交通噪声基地内部6070-电梯牵引机建筑内部65-VRV空调外机位于建筑屋顶70- 3.2.4 固体废物污染源分析建设项目调整后,职工用餐均外卖供应,项目内不设置食堂;

40、建设项目使用功能上去掉了商业配套,增加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因此项目调整后固体废物种类不发生变化,固废产排量有所变化。建设项目调整后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办公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办公生活人均垃圾产生量按每天0.0002t计,则本项目调整后办公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4t/a、化粪池污泥产生量为4.9t/a(按污泥含水率95%计算)。3.2.5 建设项目调整后污染物排放“三本帐” 建设项目调整前后污染物排放“三本帐”见表3.2-5。表3.2-5 建设项目调整前后污染物排放“三本帐” (单位:t/a)项目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增减量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CO0.250.05000.250.05-0

41、.20非甲烷总烃0.0230.005000.0230.005-0.018NOX0.0170.003000.0170.003-0.014废水量116521600011652160+995COD0.4660.8640.0090.0170.4570.847+0.061SS0.2300.4320.0020.0090.2280.423+0.020氨氮0.0290.0540.00050.0010.02850.053+0.008TP0.00580.01080.00010.00020.00570.0106+0.001办公生活垃圾4.58.44.58.400+0化粪池污泥2.64.92.64.900+0建设项目调整后,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汽车尾气属无组织排放,目前不属于环保总量控制范围,其污染物排放量仅供环保管理参考,无需下达大气总量控制指标。建设项目调整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由污水管网接入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水污染物总量可纳入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总量控制指标内。建设项目调整后办公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均由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运,固体废物的排放总量为零。3.3 项目调整后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调整前后水污染物种类基本不变,主要为COD和SS,废水排放量有所增加;废气污染物种类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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