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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超威磁窑电源有限公司120万KVAH新能源电池内化成项目16 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16.1 政策符合性分析16.1.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产品为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修正本)“鼓励类”中“十九、轻工”第16项中“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16.1.2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电池)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电池)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铅酸蓄电池是“十二五”期间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发展重点之一。在铅酸蓄电池行业积极推进清洁生产;鼓励采用节能技术,大力发展全密封免维护和胶体铅酸蓄电池,继续提高铅酸蓄电池的能量和
2、使用寿命,加快超级铅酸电池的开发,加快动力和储能用铅酸电池和先进生产设备的开发和产业升级。拟建项目为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生产,因此符合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电池)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16.1.2 与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符合性项目与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6.1-1。表16.1-1 项目与国家重金属防治规划的符合性条款拟建工程情况符合性禁止在重点区域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区域新建相关项目拟建工程位于宁阳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不在禁止建设的区域范围内符合逐步减少和淘汰
3、开口式普通铅酸蓄电池拟建工程产品为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符合推广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符合新建铅酸蓄电池项目规模应大于50万kVAh拟建工程生产能力为120万kVAh符合铅蓄电池重点整治区域为江苏姜堰市(双登科级工业园)、浙江长兴县(雉城镇、梅山镇)等7个重点区域拟建项目不在重点区域符合16.1.3 与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性项目与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6.1-2。表16.1-2 项目与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符合性条款拟建工程情况符合性所有新建项目应在依法批准设立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内的相应功能区建设,符合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要求,不得建于居住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企
4、业等环境敏感点周边。拟建工程位于宁阳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现有厂区内,项目建成后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符合要求符合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禁止新建、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生产项目。拟建工程位于宁阳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不在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内。符合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有关要求,新建、改扩建项目不得位于类功能类别的水域周边2公里内。项目建设周围无IIII类功能水体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规定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文化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内,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改扩建铅酸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项目位于宁阳经济开发区新
5、能源产业园,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文化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及耕地、基本农田等保护范围。符合禁止新建、改扩建开口式普通铅酸蓄电池(硫酸溶液直接与大气连通,维护时需要加注硫酸,外壳为橡塑材质,采用沥青浇注工艺进行封盖的铅酸蓄电池)生产项目,拟建工程产品为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符合禁止新建、改扩建商品极板生产项目,现有生产线应于应在本准入条件实施后1年内停止生产。拟建项目产品为成品铅蓄电池,生产的极板均为自用,不外售符合禁止新建、改扩建干式荷电铅酸蓄电池(内部不含电解质,极板为干态且处于荷电状态的铅酸蓄电池)生产项目。拟建工程产品为内部含电解质的密封铅酸蓄电池符合禁止新建、改扩建镉含量高于0.002%(质
6、量百分比)或砷含量高于0.05%(质量百分比)的铅酸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项目产品中不含镉、砷符合16.1.4 与环保部相关文件的符合性拟建项目与环保部分布的相关文件的符合性见表16.1-3。表16.1-3 项目与环保部相关文件符合性一览表法律法规条款拟建工程实际情况符合性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56号)禁止在规划划定的重点区域、重要生态功能区和因铅污染导致环境质量部能稳定达标区域内新、改、扩建增加铅污染物排放的项目拟建工程位于宁阳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不属于规划的重点区域以及因铅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区域符合非重点区域的新、改、扩建铅蓄电池
7、及再生铅必须遵循铅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的原则,且应有明确具体的铅污染物排放量的来源拟建项目位于非重点区域,项目已取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山东超威磁窑电源有限公司增加产能有关问题的复函,项目建成后全厂铅排放量不增加-建设完善的铅烟、铅尘、酸雾和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并保证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减少无组织排放拟建工程已采取相应的完善的铅烟、铅尘、酸雾和废水收集、处理设施,污染物经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符合铅蓄电池及再生铅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及污泥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公司与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
8、符合接触铅烟、铅尘的废弃劳保用品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已将其列入危废中符合铅酸蓄电池及再生铅企业要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和重金属污染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培训和演练公司已建立铅污染的环境应急预案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2011122号)禁止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铅蓄电池项目拟建工程建设在宁阳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实施环境治理方案后,项目增产不增污符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铅蓄电池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符合禁止在风景名胜区、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拟建项目建设在宁阳经
9、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内,不在风景名胜区、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保护区内符合16.1.5 与省内相关文件的符合性1、与省厅131号文件的符合性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拟建项目与131号文件内容符合性见表16.1-4。表16.1-4 与省厅131号文件的符合性一览表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审批原则选 项(一) 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是 否(二) 是否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是 否(三)是否无污染物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不影响当地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是 否(四) 污染物是否能够达标排放
10、是 否(五) 项目选址、选线是否不在“禁批”和“限批”的范围之内是 否是否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局部禁批或限批范围之内选 项(一)是否属于建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是否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是 否是 否(二)是否属于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是 否(三)是否处于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之外是否属于有污染的新上项目是 否是 否(四)是否处于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5公里之内是否有污水排放是 否是 否(五)是否处在因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存在问题而被限批的园区是 否(六)是否处在全省重点河流水
11、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局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5公里之内是否有污水排放是 否是 否是否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区域限批范围之内选 项(一)是否建在连续2年未完成治污减排任务的县(市、区)是 否(二)是否建在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县(市、区)是 否(三)是否建在2008年上半年仍未完成城市污水处理站建设的县(市、区)是 否(四)是否建在城市污水处理站建成后1年内污水处理率达不到60%的县(市、区)是 否(五)是否建在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是 否由上表可见,拟建项目不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局部禁批或限批范围、区域限批范围之内。2、与省厅263号文件的符合性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
12、发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要求,拟建项目与263号文件内容符合性见表16.1-5。表16.1-5 项目建设与263号文符合性一览表原则具体要求拟建工程情况符合性一、基本原则(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建议书批复。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可直接申请办理。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备案手续。项目已通过宁经信投备2014005号备案符合(二)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有关规定。拟建工程满足“鲁环发2007131号文”要求符合(三
13、)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拟建项目建设在宁阳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符合(四)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
14、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部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本次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章节包含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符合(五)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
15、义上项目。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不予审批。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
16、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已取得总量指标。项目建设位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符合(六)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3.企业从严审批。拟建项目不属于上述限批范围内。符合(七)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
17、污染严重的项目。4.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拟建项目不在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符合二、重点行业其它原则涉及重金属排放1.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和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严格把关,必须有市一级区域产业布局规划,重点区域还必须有市一级污染防治规划,其规划必须通过规划环评审批。2.遵循按照“以大代小”、“以新带老”以及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替代来源,并经省环保厅确认指标,实现非重点区域重金
18、属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长,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排达到规划目标要求。3.要科学确定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的环境安全防护距离。4.对涉及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选址,市、县环保部门应出具预审意见。5.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应当符合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与处理发展规划和当地工业区设置规划。1.由于泰安市尚未编制当地十二五重金属防治规划,在即将编制的规划中将把本项目纳入规划中;2.项目建成后,全厂重金属排放量不增加。3.项目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4.项目利用厂区现有厂房建设,不新增占地;符合由上表可见,除未批先建外,拟建项目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的
19、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3、与山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符合性表16.1-6 项目与山东省重金属防治十二五规划的符合性表条款拟建工程情况符合性重点区域。依据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和重金属产业集中程度,确定重点防控区域是枣庄市滕州市,烟台市牟平区,烟台市招远市,威海市文登市,临沂市罗庄区,滨州市沾化县。拟建工程位于宁阳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不在重点区域范围内符合重点区域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各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汇水区和补给区、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区域、大中城市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对环境质量要求高
20、的企业环境安全防护距离内,禁止新、改、扩建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项目不在重点区域,同时不在各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汇水区和补给。符合必须符合行业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新建铅蓄电池项目规模必须大于50万千伏安时;现有企业技改规模必须大于20万千伏安时;再生铅企业从事废铅酸电池收集和处置,应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严禁将蓄电池破碎产生的废酸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拟建项目属于现有企业技改,规模为120万千伏安时符合推广密封型免维护铅蓄电池,鼓励胶体铅蓄电池和无汞扣式锌锰电池的生产,推动动力锂离子电池和氢镍电池替代镉镍电池、无汞普通锌锰电池替代含汞锌锰电池。鼓励铅蓄电池骨干企业向铅蓄电池回收处理与再
21、生利用产业链延伸。到2015年,实现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率90%以上拟建项目产品为胶体铅蓄电池符合4、与省厅其他文件的符合性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涉铅等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的通知(鲁环发201118号)要求:“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内建设涉铅等重金属排放的新建、扩建项目”,拟建项目建设在山东省宁阳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不在水源保护区内,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学校、居民区、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符合该文件的要求。16.2 规划符合性分析16.2.1 宁阳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总体规划宁阳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位于位于磁窑镇南部,泰山之阳科技产业城南部,具
22、体规划的范围为:南起高家店村水库北,北至山东超威磁窑电源有限公司北厂界,西起京福高速公路,东至泰山大道(104国道)。用地面积约0.64平方公里。 根据关于宁阳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园区产业定位为电池制造、新能源汽车制造及机械制造,总体布局为“两轴、两区”。两轴: 沿泰山大道的南北向城市发展轴线;沿圣邻大街的东西向城市发 展轴线。两区:北部电源项目区、南部新能源汽车制造及配件加工区。拟建项目位于宁阳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山东超威磁窑电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需新增用地,根据产业园总体规划,山东超威磁窑电源有限公司占地类型为三类工业用地,可见,项目建设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
23、求。园区内目前无集中热源和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根据园区规划,热源为园区内拟建的天然气热源厂,规划热源厂2020年运行215t/h(1开1备)供热锅炉,届时山东超威磁窑电源有限公司2台8t/h燃煤锅炉将停运拆除;规划2020年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一座,规模为1500m3/d,届时,园区内企业外排废水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后进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16.2.2 水源保护区规划的符合性项目区周边分布有两个水源地,分别是东武水源地和胡中屯水源地。其中胡中屯水源地位于项目区的西南部,其二级保护区东边界距项目区约26km,距离较远;东武水源地位于项目东北部,其二级保护
24、区南部边界距离本项目区约3.9km,主要开采井位于本项目北部约12.3km,距离本项目位置较远。东武地下水水源地是泰安市重要的城市供水水源地,也是山东典型的岩溶水水源地,主要开采中奥陶系石灰岩岩溶水,区内主要河流为大汶河,从项目区北部由东向西流过。经工程勘察得知,场区勘察期间在勘探深度内未见地下水,场区主要地下水类型是太古界泰山群变质岩风化裂隙水,该类型地下水补给来源主要是大气降水,排泄途径主要是人工开采和自然蒸发。东武水源地地下水类型为碳酸盐岩岩溶水,该类型补给来源主要地表水入渗补给及大气降水补给。根据基岩裂隙水与碳酸盐岩岩溶水的补给和排泄方式、来源确定该地下水类型与东武地下水水源地的地下水
25、类型不同,两者之间水力联系微弱。16.3 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16.3.1 环境保护角度1、环境空气拟建项目主要排放污染物为铅尘、铅烟、硫酸雾和锅炉废气,经治理措施处理后,铅烟、铅尘和硫酸雾可以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铅蓄电池排放限值要求,锅炉废气可以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1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铅尘和硫酸雾均能够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6标准要求。2、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含铅生产废水(包括地面清洗水、废气治理废水、电池清洗水、洗澡洗衣水)经现有含铅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
26、污水和纯水制备废水经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出水排入海子河,对地表水影响很小。3、地下水环境拟建项目通过加强对车间、污水收集管线、厂区的防渗处理,避免因渗漏而造成对地下水的污染。4、环境噪声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震、室内布置、隔声等措施后,能够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拟建项目投产后,各厂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拟建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16.4.2 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经预测,拟建项目周围敏感点铅、硫酸雾浓度分别能够满足大气中铅及其无机化合物的卫生标准(GB7355-87)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关于铅和硫酸雾在大气中最高容许浓度要求,说明拟建项目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较小。16.4.3 卫生防护距离按照国家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1659-1989)中的规定,拟建项目确定卫生防护距离为500m,根据项目厂址位置,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无敏感点存在。由此可见,项目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16.5 综述由以上分析可见,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所在园区总体规划,项目的建设也符合当地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也表明,该项目的建设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采取严格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拟建项目的建设合理,从环境角度讲总体上可行。16-8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